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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_让劳动者很受伤!!! (1人在浏览)

惭愧-无米炊

学前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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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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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希望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普通劳动者(尤其是在单位连续工作工龄10至30年的临时工)能够从中受益,例如要求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同工同酬等,但是电白一些单位把这些职工在新法实施前强行划拨给第三方管理公司并且工龄归零,工资减半的做法,彻底地击破了他们美好的愿望和理想,在目前资强劳弱的环境下,普通劳动者一切抗争都显得无何奈何。
   新劳动合同法,让普通劳动者很受伤!!!真是一部的让人混蛋的法,应该简称“混蛋”法。
 
世界永远都没有公平,接受命运吧!!!
 
这就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了!!电白官员的智慧是不可小视的!!
 
都很受伤.
 
QUOTE(车头岗 @ 2008年01月07日 Monday, 01:15 PM)
这就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了!!电白官员的智慧是不可小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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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是国家层面的东西,与地方关系不大.

QUOTE(群众 @ 2008年01月07日 Monday, 01:20 PM)
都很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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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偏向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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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byronroy @ 2008年01月07日 Monday, 01:32 PM)
此是国家层面的东西,与地方关系不大.
相对偏向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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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B哥的说法.
 
政令出不了中南海,
谐风吹不到白山水.
三十年风雨爱岗情,
一日化水随新法流.

附:
新《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以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QUOTE(惭愧-无米炊 @ 2008年01月07日 Monday, 10:17 PM)
政令出不了中南海,
谐风吹不到白山水.
三十年风雨爱岗情,
一日化水随新法流.

附:
新《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以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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