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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茂名市地方政府要强行收取不合理的车辆通行年票费 (1人在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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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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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广东省茂名市的市民,众所周知,现在国家取消了车辆养路税的征缴,取消二级公路的收费站。但是,在广东茂名,地方政府确在广大市民没有同意的情况下,要单方面实施所谓的车辆通行年票费。
下面是相关的通告:
关于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的通告
茂府通[2009]3号
根据省政府《关于茂名市整合公路收费站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问题的复函》(粤办函[2009]240号)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茂名市试行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9]380号)的批复,2009年我市试行公路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票实施范围:对茂名籍机动车辆收取通行费年票,长期(指滞留时间三个月以上)在本市行驶的非茂名籍机动车辆参照茂名籍机动车辆收费标准购买车辆通行费年票。
二、年票缴交时间:从2009年7月1日起至2009年10月31日止,为2009年全年公路车辆通行费年票缴费时间。
三、年票缴交地点:
(一)茂名市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中心,地址:茂名市西粤中路3号(沃尔玛购物广场东门对面),咨询
  电话:0668-3397200。`````````
大家看到了吧,而且他们是迫不及待的要在下月实施,而不是到明年。
此外,大家可能不知,广东茂名是一个不是的地方小城市,这边主要的路有一个市区路(不是很大,如果开车,半天就可以转完整个市区,而且很多的路也很差,虽然以前收了很多养路税,但好像都没用在市区公路的维护),还有一个是外环市路(该路是茂名的环城公路,那路也是很差的路),最后就是一条高水公路(好像属于国道吧)。在茂名,其实有大部分的有车市民,车基本都是一年不出几次甚至就不出去市区的,基本是在市区的路走,主要就是上下班或接子女读书的,可是,地方政府确在不了解的情况下,搞一刀切,不管你出不出市区,只要你是本地车,就必须交这个所谓的车辆通行年票费,晕!!!这个,合理么!!!大家评评看。
然后,这个地方法规,市政府不知用了什么隐瞒的方式,隐瞒上交广东省审批,还给通过,当然,省里好像还有一些要求,但是,茂名政府好像连这个,还对市民做了一些删减遮掩。
以下是省物价局的复函: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茂名市试行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的复函
  粤价函〔2009〕380号 二○○九年五月八日
茂名市人民政府: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茂名市试行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同意茂名市在本市范围内试行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对茂名籍车辆收取通行费年票,年票收费标准见附件1。年票制试行期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二、茂名市实施年票制后,保留南郊、文仔山、石湾、电城、坡心、石板6个收费站对非茂名籍车辆收取通行费次票,其中南郊、文仔山、石湾、电城收费站按原收费标准收取次票,坡心、石板收费站收费标准见附件2。
三、同意茂名市委托广湛高速公路茂名市境内各收费站出口单向代收非茂名籍车辆的通行费次票,收费标准见附件3。
四、试行年票制期间,茂名市政府应做好充分的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优化收费站点设置,完善验票机制,防止重复收费,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这就是09。7。10。发生在茂名市府门口游行触目惊心的一幕``图片来由现场!还抓了好多游行的群众。
 
7咯


什么世界?
 
为什么这里的天空特别黑?
 
茂名和电白每年花一大大笔钱出外招商,现在外地车到茂名或电白,先在下高速拦着商(伤)一笔,电白再伤几笔,钱虽不多,但这样的做法,却会很令人受伤。只为满足收费承包单位一家,伤害了众多来茂电投资的企业家,得不偿失。


问茂名和电白的领导,这样的招商环境或迎客之道,你们又何必千里迢迢,辛辛苦苦到处招商,酒喝多了,身体还是自己的。

迎客之道:有客自远方来,先把过路钱留下
 
再穷,也不能穷电白人的好客之道。不能让几位看着钱眼和钻进钱眼里的官商再去破坏电白或茂名人的好客的形象。
 
政府忠告:此桥是我修,此路是我造,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
 
政府忠告二:来茂名投资,先留下买路钱,否则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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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搞不懂这些官员,你们真的是为一己之利吗?你们真的没有想过为茂名地区的老百姓创造一个发展的环境和空间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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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化的买路钱
傅国涌
前段时间,到西南一个小城去看朋友,朋友开私家车送我去相邻的一个县看风景,没想到车开出不过几十公里,收费站竟有7个之多,有过路费、过桥费,名目繁多,过一回,就得规规矩矩地停车、掏钱,令人不快的不光是收费站之密集,还有道路的坑坑洼洼,我们无法知道,这些收取的买路钱都用得哪里去了。当时,我就自然而然地想起了上海大学朱学勤先生的一个说法,他在一篇文章中说,有一次在家里给研究生讲课,讲到国家税收和黑社会保护费之间的差异,他脱口而出:“什么是国家?合法的黑社会;什么是黑社会?还没有合法化的国家。”我还联想到“买路钱”三个字,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只是在这里收买路钱是合法的,不是土匪,不是黑社会,而是一个个庄严不可侵犯、代表某级行政机关的收费站,它们俨然屹立、不可抗拒。此外,收买路钱的小伙或姑娘受过文明礼貌训练,在一片方言声中使用的是漂亮的普通话,收钱之后不忘祝福司机好走。合法与不合法毕竟不一样,一旦合法化,收买路钱来也变得温文尔雅。然而,在这种温文尔雅的收费背后乃是不能质疑、不能拒绝的国家暴力。

合法化的买路钱以及形形色色不合理、不公平的以合法化面目出现的收费,都是借助合法化的国家暴力才得以大行其道。作为中国公民,我们不能对这一切提出质疑,不能在大陆的媒体上提出公开的批评,也没有一个公共场合可以公开讨论这些问题,换言之,我们只能无条件地接受包括买路钱在内的各种披着合法外衣的收费、税收。我当然不认为所有收费包括有些买路钱必然都是不合理的,有些收费即使经过公开讨论、包括真正的听证之类程序也是可以通过的,中国公民实际上也是理性的,或者说通情达理的,是说得通的,只要官方拿得出站得出脚的理由,而不是一切策划于密室之中,实施于马路之上,抱怨、牢骚可能会少得多,推行起来也就顺利得多。

如果以合法化的买路钱为例,我想,我们反对的首先不是买路钱本身,而是公民有权事先知道涉及自身利益的事务,并且就这些事务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比如哪些地方、哪些路段哪个部门有权决定设立收费站,比如收费标准,比如收费做何用途,比如交费之后可以享有怎么样的交通状况,等等。如果这一切都是透明的,作为公共事务,相关公民不仅拥护完整的不打折扣的知情权,而且有充分的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还有监督、约束行政权的渠道、程序可循。那么,一切问题都可以得到合情合理的解决,也不会出现几十公里内出现七处收费站,更不会出现收费的部门多如牛毛、修路无人问津的现象。问题的要害,实际上就是中国公民权利的匮乏,原本为公民服务的公权力却无限膨胀,上上下下,从东到西,每个地方一点芝麻、绿豆大小的公权力都可以随意侵害公民的神圣权利。权力与权利完全处于不对等的地位,这要比收买路钱来得更严峻、更可怕。

公民的权利没有保障,公权力实际上不受任何约束,它们的任何举措都打着合法的旗号,穿着合法的外衣,骨子里无非是为部门利益、地方利益乃至官长利益服务,每个以“人民”名义设置的机关都与人民无关。买路钱不过是其中一件不起眼、不足道的小事,类似的事情在我们这个时代确实数不胜数,只是我们平时已经麻木,麻木得成了习惯。就像我们年年月月高举反腐败的旗帜,腐败却愈来愈严重,乃至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一般民众现在对腐败已熟视无睹,引不起丝毫的兴趣,对腐败的麻木和无奈后面是一种绝望。指望现有体制真正解决腐败问题无疑就是缘木求鱼。这一点大凡有一点常识的人无不清楚,清楚归清楚,还是要生活下去,要怨也只怨自己是中国人,生在这个无药可救的国度。有报道说,大学生对煤矿工人进行调查,结果发现矿工们面对矿难大有视死如归之慨、前赴后继之勇,为什么?因为在他们看来,“贫穷比矿难更可怕”,为了挣钱谋生,虽然明知下井危险,也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其实,要说贫穷比矿难更可怕,那么,比贫穷更不怕的就是社会不公,占人口比例最少数的的人不劳而获,凭借权势,占据了这个社会最好、最大份额的资源,而据人口绝对多数的人只能冒着生命危险去获取生存资源。这是最大的不公平。好在中国人世世代代做惯了顺民,一般情况下不会选择逆来顺受以外的道路,因此也便宜了那些脑满肠肥、人性黑暗的强势阶层,可以继续在大大小小的金字塔尖上拉屎拉尿,视天下为囊中之物,玩世人于股掌之上。

所谓的合法化不过强者对公众的一种托词,老实说,合法化迷信在我们这里已经幻灭。从合法化的买路钱到准合法化的腐败,合法化之下,一切似乎都名正言顺。然而,在中国的土地上,当我们见惯了借合法之名大行其道的种种丑恶之后,对于合法实在敬畏不起来,有之,也不过是恐惧或无奈。合法,合法,有多少罪恶借汝之名以行?这句话用在这里是多么的恰当。
 
含泪劝车主书:留下买路钱(2009-01-18 05:52:22)韩寒




在燃油税征收,政府经过计算和算计,保证自己不会吃亏之后,养路费终于被取消了。作为一个上海的车主,我以为每年三千元的养路费不用交了,结果朋友告诉我,不是的,养路费是每个月一百元,也就是一千两百元,其余的一千八百元是道路建设贷款费。

这个道路建设贷款类似费用在天津和重庆也都有,而这三个城市都是直辖市。当然,我们是不能用各种法律法规去解决和解释这样的问题的,因为法律不是为政府制定的,而国情,和谐等借口也是优先于法律的。很多天津上海等地的车主很激动,这个问题我以前想过,但是我想明白了,因为我国的国情中,代表是不需要被代表者同意的,所以这次我也代表政府,决定含泪劝劝大家。

在这里要给小朋友们普及一些简单的道理,我们这个政府的行政成本是非常高的,为什么高呢,因为贪污腐败问题严重,贪污和腐败能解决吗?能的,但是我们不能解决它,因为任何的政权都是希望自己是稳固的。所以,只要你入党,走上仕途,只要你路线正确,你是必须要得到一些老百姓得不到的利益和好处的,万一你不贪污,最少你是可以吃喝玩乐的,这些人的手中掌握了权利和国家资源,只要这些人不发生内部瓦解,这个政权就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是稳定的。而你平民自然是没有这些好处的,我们只拥有只会提出诸如“世博会期间建议将无人售票改为有人售票”这样的提案并且进行象征性投票的人民代表。所以,我们每年肯定要花很多钱在腐败方面。那为什么要反腐败呢?有三个原因,第一是让平民的心里舒坦,有个意可以淫,第二是有些人的确夸张了,都给你贪光了别人贪什么去。第三是大部分官员都存在或多或少的腐败行为,所以反腐败是铲除异己的一个好方法。

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个人很少去写反腐败的文章,因为其实是我们自己,或者是我们的祖辈们选择了这条道路,这条道路上,腐败是必须必然必要的。我个人的愿望只是这个社会相对公平公正,安居乐业,自由宽容,没有人因言论获罪,没有人因立场遭难。

我们回到道路通行费上面,一切都是因为行政成本高,行政机关需要钱。虽然收取买路钱一直是土匪的做法,但人家又没对你说过人家不是土匪。可能有些人要说,你不交买路钱,国家的公路桥梁什么的怎么造啊,这是不成立的,我们国家的税收是很高的,和道路相关的汽车车价中也至少包含了百分之五十到一百多的各类税,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当然不应该再另外收费,作为一个国家,作为一个政府,修点路是最基本的职责和国德。很多车主觉得,都交了大头了,不能再收过路钱了。这就好比嫖娼只收你小姐的钱,不会再收你床位费,这是合理的。但问题是人家把床承包出去了。

外地都是在国道上砍一截砍一截那么收费的,直辖市不能在高价和环线上砍一截,但又不甘心收不到钱,所以,就有了直辖市独创的每年交一次的通行费。直辖市的朋友不用眼红其他地方每年都要交道路建设费的,人家只是把每年该付的在收费站分期付款了而已,而外地的朋友也不用眼红直辖市里没什么收费站,人家只是一年一交而已。没什么区别的,一个是包二奶,一个是天天嫖,总价差不多的。

这样一想,大家应该都通了。虽然车主们多么希望那些买路钱们可以被取消掉,甚至希望中央判定地方的做法不合法的,理当取消,甚至鼓吹说,某些地方政府公然违反中央规定,藐视中央的政策,挑衅中央权威,你明显也是天真了,你以为你这样挑拨离间能成功麽?这些费属于地方财政,而汽车上征收的税归中央财政,到时候地方钱不够,开口不还是问中央要,中央还不是问你们要,这就好比你去KTV,包厢费两千,小姐小费五百,你觉得小姐贵了,你强烈抗议,结果小姐免费了,包厢费就成两千五百了,只是改成KTV直接发小姐小费了。

所以,我觉得,车主应该想明白一点,此桥是你修,此路是你造,要想从此过,还得留下买路钱,这是社会主义初期阶段发展中必须的。社会需要和谐,财政需要收入,你就乖乖交钱,否则你小心政府在农民工群体里搞一个投票,说你的小汽车该不该没收充公,之后全票通过,然后说你的车被民意没收了。汽车虽然贵,但好歹你拥有产权,汽油虽然差,但好歹的确是汽油,能让你发动,路虽然破,但好歹落差都在一米以内,收费站虽然多,但好歹两个收费站之间的距离比你的车要长点,通行费虽然高,但好歹交了钱还真的能通行了,所以,车主们就知足吧,别闹了,你弄掉一个费,多出一个税,多累。
 
政府忠告3:因茂名石化污染严重,政府为了各位车主的健康着想,建议大家少来茂名!
 
QUOTE(SDTV @ 2009年07月12日 Sunday, 12:21 AM)
政府忠告:此桥是我修,此路是我造,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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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了错了,应该是:此桥是我修,此路是我造,不想从此过,也要买路钱。
 
QUOTE(SDTV @ 2009年07月12日 Sunday, 12:25 AM)
含泪劝车主书:留下买路钱(2009-01-18 05:52:22)韩寒




在燃油税征收,政府经过计算和算计,保证自己不会吃亏之后,养路费终于被取消了。作为一个上海的车主,我以为每年三千元的养路费不用交了,结果朋友告诉我,不是的,养路费是每个月一百元,也就是一千两百元,其余的一千八百元是道路建设贷款费。

这个道路建设贷款类似费用在天津和重庆也都有,而这三个城市都是直辖市。当然,我们是不能用各种法律法规去解决和解释这样的问题的,因为法律不是为政府制定的,而国情,和谐等借口也是优先于法律的。很多天津上海等地的车主很激动,这个问题我以前想过,但是我想明白了,因为我国的国情中,代表是不需要被代表者同意的,所以这次我也代表政府,决定含泪劝劝大家。

在这里要给小朋友们普及一些简单的道理,我们这个政府的行政成本是非常高的,为什么高呢,因为贪污腐败问题严重,贪污和腐败能解决吗?能的,但是我们不能解决它,因为任何的政权都是希望自己是稳固的。所以,只要你入党,走上仕途,只要你路线正确,你是必须要得到一些老百姓得不到的利益和好处的,万一你不贪污,最少你是可以吃喝玩乐的,这些人的手中掌握了权利和国家资源,只要这些人不发生内部瓦解,这个政权就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是稳定的。而你平民自然是没有这些好处的,我们只拥有只会提出诸如“世博会期间建议将无人售票改为有人售票”这样的提案并且进行象征性投票的人民代表。所以,我们每年肯定要花很多钱在腐败方面。那为什么要反腐败呢?有三个原因,第一是让平民的心里舒坦,有个意可以淫,第二是有些人的确夸张了,都给你贪光了别人贪什么去。第三是大部分官员都存在或多或少的腐败行为,所以反腐败是铲除异己的一个好方法。

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个人很少去写反腐败的文章,因为其实是我们自己,或者是我们的祖辈们选择了这条道路,这条道路上,腐败是必须必然必要的。我个人的愿望只是这个社会相对公平公正,安居乐业,自由宽容,没有人因言论获罪,没有人因立场遭难。

我们回到道路通行费上面,一切都是因为行政成本高,行政机关需要钱。虽然收取买路钱一直是土匪的做法,但人家又没对你说过人家不是土匪。可能有些人要说,你不交买路钱,国家的公路桥梁什么的怎么造啊,这是不成立的,我们国家的税收是很高的,和道路相关的汽车车价中也至少包含了百分之五十到一百多的各类税,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当然不应该再另外收费,作为一个国家,作为一个政府,修点路是最基本的职责和国德。很多车主觉得,都交了大头了,不能再收过路钱了。这就好比嫖娼只收你小姐的钱,不会再收你床位费,这是合理的。但问题是人家把床承包出去了。

外地都是在国道上砍一截砍一截那么收费的,直辖市不能在高价和环线上砍一截,但又不甘心收不到钱,所以,就有了直辖市独创的每年交一次的通行费。直辖市的朋友不用眼红其他地方每年都要交道路建设费的,人家只是把每年该付的在收费站分期付款了而已,而外地的朋友也不用眼红直辖市里没什么收费站,人家只是一年一交而已。没什么区别的,一个是包二奶,一个是天天嫖,总价差不多的。

这样一想,大家应该都通了。虽然车主们多么希望那些买路钱们可以被取消掉,甚至希望中央判定地方的做法不合法的,理当取消,甚至鼓吹说,某些地方政府公然违反中央规定,藐视中央的政策,挑衅中央权威,你明显也是天真了,你以为你这样挑拨离间能成功麽?这些费属于地方财政,而汽车上征收的税归中央财政,到时候地方钱不够,开口不还是问中央要,中央还不是问你们要,这就好比你去KTV,包厢费两千,小姐小费五百,你觉得小姐贵了,你强烈抗议,结果小姐免费了,包厢费就成两千五百了,只是改成KTV直接发小姐小费了。

所以,我觉得,车主应该想明白一点,此桥是你修,此路是你造,要想从此过,还得留下买路钱,这是社会主义初期阶段发展中必须的。社会需要和谐,财政需要收入,你就乖乖交钱,否则你小心政府在农民工群体里搞一个投票,说你的小汽车该不该没收充公,之后全票通过,然后说你的车被民意没收了。汽车虽然贵,但好歹你拥有产权,汽油虽然差,但好歹的确是汽油,能让你发动,路虽然破,但好歹落差都在一米以内,收费站虽然多,但好歹两个收费站之间的距离比你的车要长点,通行费虽然高,但好歹交了钱还真的能通行了,所以,车主们就知足吧,别闹了,你弄掉一个费,多出一个税,多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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