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当事人潘*晴,女,电城人,电白水东中学高一级班学生。其家境困难,,在电白四中读初中时靠学校免学杂费,提供宿舍和老师、同学的救助完成学业。她的眼睛患有严重的疾病,生了一层膜,一米范围内的事物仅能模糊看见,所以她走路时总是低着头,因为她要这样才能看见路,就是这样,这位女孩靠自己的坚强,仍在维系自己的学习生涯,她的成绩也优异,在高一级一直都名列前茅,老师安排她坐在靠窗边的第二位。但就是这样一位成绩优异的女孩,却因一些小事被水东中学政教处的某些人员、老师逼得精神失常。以下是潘*晴口述、家属转述,以及本人深入了解撰写成文,请大家来关注这位可怜的女孩:
6月22日上午,我感觉自己身体发烧,牙齿肿痛难忍,十一点五十分放学了,我忍不住了,由于我未带校卡,故借了同学的,快步走出去想去看医生。差不多到了校门我才戴上校卡,政教处的一位副主任和保安看见了就叫我过去,检查我的校卡。问我去那,我说我发烧,我牙痛要去看病,他们说我的校卡有问题,要带我回政教处,我再次要求去看病,他们竟说:“我第一次看你就觉得不顺眼,你那么横。”(天呀!一个女孩子怎么就令你们大男人看不顺眼,是因为她丑吗?)保安不由分说的把我拽回了政教处。
政教处李秋文副主任对我进行了问话,并叫我写检讨,我也写了,他们后来让我走。我走出去后打了电话给我姐,姐叫我快快去看病。我蹲在地上哭,一位男同学看见了,又问了我事情的经过,竟爱莫能助。我没人帮,不知怎么办,并再次强调我病了,要去看病,叫他们不要动我,此时李副主任拿着一支笔指向我,并不断挥动,说我诈病,戳我这戳我那,口里说哪里痛,你哪里病,谁知他的笔戳到了我发病的牙齿上,我一下子痛得要命,并蹲了下去,向他们求救我:“我好痛啊,要死了,你们快带我去看病啊、、、、、”但他们不理我,只是说:“你可以叫班主任带你去。”于是,我家里人报了警。我不知怎么才到了人民医院。据说当时是1:30分,后来我在打吊针,警察来做了问话,再后来,有好多位同学来看望我。(写到这,我要问一下:作为老师,学生犯病和犯错误了,我们是抓住他的错误不放,弄清他是真病假病,还是宁愿先相信他是病了,协助他们去看病?否则因我们的耽误而令学生的病情加重甚至于死亡,谁又负责得起呢?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啊,老师!)接下来是周日了,我就也没去学校,在家休息。我姐打电话说算了,只要人没事就好了,大事化小,叫我周日晚回校。周日晚,我回校了,可级主任把我叫到办公室谈话,说我说假话,报警侮辱了老师,要我还一个清白给李主任,要我去销案,否则就开除我等,他们问了我差不多两个小时,我没做过,不肯承认,他们就要我在第二天早上一定要给他们一个答覆,后来,在一位同学的陪同下,我恍恍惚惚地回到宿舍去了。(级主任谢*也承认有这么一次谈话,但说是如何教育,开导他的话,但据*姐说她打过电话给班主任,叫大家算了,让她回去读书,也不要找*晴谈话了,他也答应了,但为什么又要出尔反尔找她谈话,以致弄成这样呢?他们是不是想掩盖过错,却不想造成了更大的错,有可能会毁了一个孩子啊!我们也不能辨别谁真谁假,但第二天,潘*晴打电话给姐姐,说自已不舒服,其姐打电话给老师帮她请了一天假。据说她也不知怎么回到电城,也不知在电城那下了车,总之她不会回家了,据她妈妈说:“她一个人在圩里逛,还是她以前的同学见了她,问她为什么不上学,在逛街。后来才送她回家。在星期一上午,我们想到其宿舍看望她,她姐下来接我们,说*晴在房间里睡,但当我们上到宿舍一看,却不见人了,我们急忙去找,发现她独自一人坐在楼顶的楼梯上自言自语,双手拳头紧握,可以看出她的内心极其恐慌。后来,我们和她一起到教育局,在三楼找了一位副局长,局长很负责地听了我们的讲述,但在讲述过程中,潘*晴不自主地站起来,傻傻的要走。局长和我们安尉她,她才又坐下来。她坐下来后,手打椅边,头撞墙壁,口里自言自语说:“我没错,我不写检讨,老师你别逼我、、、、、、”据他妈妈说,她几天都是这样了,晚上睡觉时更是不停地说。看到这样情形,我一个大男人也哭了。局长也很同情,打电话叫水东中学一位副校长过来。写到这里,我不禁要说,你们学校说星期日即6月24日晚是一次教育性的谈话,那为什么这一次谈话后*晴就变得疯疯癫癫,情绪失常了?如果说这是一次教育性的谈话,那么谈话的内容,教育的方式,老师的为人,就值得我们去思考。谁说的真,谁说的假,不是一目了然了吗?潘*晴的妈妈星期五中午、星期一上午到他们政教处了解,但每一次梁军主任他们都是指责她妈妈,说她没事找事,叫他有本事就找校长告状,知道我是谁吗?我是领导,随时都可以开除*晴等恐吓性的语言,每次都把她妈骂得哭着走。开始,她妈这样讲,我还半信半疑,但6月25日星期一下午,我和叔叔等几个家属到了他们政教处,他们迟迟没人到来,后来他们几位主任才来了,我们首先表明我们我们不是要求赔偿,追究责任的,而是来了解事情经过,解决问题的。但在谈话过程中,他们的态度越来越恶劣,尤其是梁军主任和李秋文副主任更是蛮横,以致谈话无法下去。我想:他们对到访的家长尚且如此,那他们平时对待学生会如何呢?大家可以思考。)这件事还在处理中,作为家属,我们不是存心找茬,想要学校的赔偿。如果*晴的精神不是被逼成这样的话,我们不会写这份材料,也不会去找上级领导的。我们作为平民百姓,无权无势,我们遇事无门时,我们只能报警求助,希望各级领导能谅解。作为家属,我们也向副局长和詹副校长表明了我们态度。我们不想去追究事实的经过和有关人的责任,我们只有两个要求:一是学校、老师协助我们把*晴的病治好,最好是做一次精神签定,看是否失常;二是给她换一间好一点的学校继续完成学业,千万不要就这样就毁了一个孩子啊!。我希望领导们能站在一介平民百姓的位置上,在维护好学校的前提下,帮帮我们,为我们作主。如果事态再继续恶劣下去,我们不知潘*晴还会发生什么事,真到出了人命那时,我们将追悔莫及啊!如果学校说我们的要求过分,(但这过分吗?)可以和我们谈,但如果想逃避,此事不能很好解决,我们保留一切追究的权力包括赔偿。(我们已两次找教育局、三次找水东中学商讨解决的办法,但他们每次都只是在应付我,没有为我们解决一点问题。6月29日下午,我们再次来到水东中学,詹副校长再次听了我们的诉说,答应7月3日给我们一个处理决定,但7月3日我们来到水东中学,在等了一小时后,詹副校长说学校的决定意思是潘*晴可以回校,其它不理,任你自生自灭。这是人话吗?难道他们是铁石心肠吗?他们的良心那里去了?这个社会还有公理吗?谁能给我们作主、还我们孩子一个公道?)公道自在人心,请大家评一评,论一论,给我们一个公道!
6月22日上午,我感觉自己身体发烧,牙齿肿痛难忍,十一点五十分放学了,我忍不住了,由于我未带校卡,故借了同学的,快步走出去想去看医生。差不多到了校门我才戴上校卡,政教处的一位副主任和保安看见了就叫我过去,检查我的校卡。问我去那,我说我发烧,我牙痛要去看病,他们说我的校卡有问题,要带我回政教处,我再次要求去看病,他们竟说:“我第一次看你就觉得不顺眼,你那么横。”(天呀!一个女孩子怎么就令你们大男人看不顺眼,是因为她丑吗?)保安不由分说的把我拽回了政教处。
政教处李秋文副主任对我进行了问话,并叫我写检讨,我也写了,他们后来让我走。我走出去后打了电话给我姐,姐叫我快快去看病。我蹲在地上哭,一位男同学看见了,又问了我事情的经过,竟爱莫能助。我没人帮,不知怎么办,并再次强调我病了,要去看病,叫他们不要动我,此时李副主任拿着一支笔指向我,并不断挥动,说我诈病,戳我这戳我那,口里说哪里痛,你哪里病,谁知他的笔戳到了我发病的牙齿上,我一下子痛得要命,并蹲了下去,向他们求救我:“我好痛啊,要死了,你们快带我去看病啊、、、、、”但他们不理我,只是说:“你可以叫班主任带你去。”于是,我家里人报了警。我不知怎么才到了人民医院。据说当时是1:30分,后来我在打吊针,警察来做了问话,再后来,有好多位同学来看望我。(写到这,我要问一下:作为老师,学生犯病和犯错误了,我们是抓住他的错误不放,弄清他是真病假病,还是宁愿先相信他是病了,协助他们去看病?否则因我们的耽误而令学生的病情加重甚至于死亡,谁又负责得起呢?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啊,老师!)接下来是周日了,我就也没去学校,在家休息。我姐打电话说算了,只要人没事就好了,大事化小,叫我周日晚回校。周日晚,我回校了,可级主任把我叫到办公室谈话,说我说假话,报警侮辱了老师,要我还一个清白给李主任,要我去销案,否则就开除我等,他们问了我差不多两个小时,我没做过,不肯承认,他们就要我在第二天早上一定要给他们一个答覆,后来,在一位同学的陪同下,我恍恍惚惚地回到宿舍去了。(级主任谢*也承认有这么一次谈话,但说是如何教育,开导他的话,但据*姐说她打过电话给班主任,叫大家算了,让她回去读书,也不要找*晴谈话了,他也答应了,但为什么又要出尔反尔找她谈话,以致弄成这样呢?他们是不是想掩盖过错,却不想造成了更大的错,有可能会毁了一个孩子啊!我们也不能辨别谁真谁假,但第二天,潘*晴打电话给姐姐,说自已不舒服,其姐打电话给老师帮她请了一天假。据说她也不知怎么回到电城,也不知在电城那下了车,总之她不会回家了,据她妈妈说:“她一个人在圩里逛,还是她以前的同学见了她,问她为什么不上学,在逛街。后来才送她回家。在星期一上午,我们想到其宿舍看望她,她姐下来接我们,说*晴在房间里睡,但当我们上到宿舍一看,却不见人了,我们急忙去找,发现她独自一人坐在楼顶的楼梯上自言自语,双手拳头紧握,可以看出她的内心极其恐慌。后来,我们和她一起到教育局,在三楼找了一位副局长,局长很负责地听了我们的讲述,但在讲述过程中,潘*晴不自主地站起来,傻傻的要走。局长和我们安尉她,她才又坐下来。她坐下来后,手打椅边,头撞墙壁,口里自言自语说:“我没错,我不写检讨,老师你别逼我、、、、、、”据他妈妈说,她几天都是这样了,晚上睡觉时更是不停地说。看到这样情形,我一个大男人也哭了。局长也很同情,打电话叫水东中学一位副校长过来。写到这里,我不禁要说,你们学校说星期日即6月24日晚是一次教育性的谈话,那为什么这一次谈话后*晴就变得疯疯癫癫,情绪失常了?如果说这是一次教育性的谈话,那么谈话的内容,教育的方式,老师的为人,就值得我们去思考。谁说的真,谁说的假,不是一目了然了吗?潘*晴的妈妈星期五中午、星期一上午到他们政教处了解,但每一次梁军主任他们都是指责她妈妈,说她没事找事,叫他有本事就找校长告状,知道我是谁吗?我是领导,随时都可以开除*晴等恐吓性的语言,每次都把她妈骂得哭着走。开始,她妈这样讲,我还半信半疑,但6月25日星期一下午,我和叔叔等几个家属到了他们政教处,他们迟迟没人到来,后来他们几位主任才来了,我们首先表明我们我们不是要求赔偿,追究责任的,而是来了解事情经过,解决问题的。但在谈话过程中,他们的态度越来越恶劣,尤其是梁军主任和李秋文副主任更是蛮横,以致谈话无法下去。我想:他们对到访的家长尚且如此,那他们平时对待学生会如何呢?大家可以思考。)这件事还在处理中,作为家属,我们不是存心找茬,想要学校的赔偿。如果*晴的精神不是被逼成这样的话,我们不会写这份材料,也不会去找上级领导的。我们作为平民百姓,无权无势,我们遇事无门时,我们只能报警求助,希望各级领导能谅解。作为家属,我们也向副局长和詹副校长表明了我们态度。我们不想去追究事实的经过和有关人的责任,我们只有两个要求:一是学校、老师协助我们把*晴的病治好,最好是做一次精神签定,看是否失常;二是给她换一间好一点的学校继续完成学业,千万不要就这样就毁了一个孩子啊!。我希望领导们能站在一介平民百姓的位置上,在维护好学校的前提下,帮帮我们,为我们作主。如果事态再继续恶劣下去,我们不知潘*晴还会发生什么事,真到出了人命那时,我们将追悔莫及啊!如果学校说我们的要求过分,(但这过分吗?)可以和我们谈,但如果想逃避,此事不能很好解决,我们保留一切追究的权力包括赔偿。(我们已两次找教育局、三次找水东中学商讨解决的办法,但他们每次都只是在应付我,没有为我们解决一点问题。6月29日下午,我们再次来到水东中学,詹副校长再次听了我们的诉说,答应7月3日给我们一个处理决定,但7月3日我们来到水东中学,在等了一小时后,詹副校长说学校的决定意思是潘*晴可以回校,其它不理,任你自生自灭。这是人话吗?难道他们是铁石心肠吗?他们的良心那里去了?这个社会还有公理吗?谁能给我们作主、还我们孩子一个公道?)公道自在人心,请大家评一评,论一论,给我们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