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坛网址:https://db2.mom(可微信分享)、https://0668.es、https://0668.cc(全加密访问)

救救吴建国 (3人在浏览)

QUOTE(水飘香 @ 2007年05月20日 Sunday, 03:34 AM)
SB,被他杀的人难道白死了?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虽有同情之处,但法律并没有给你杀人的权利。
[snapback]1759006[/snapback]​


试问下你:假如别人对你拳打脚踢的时候,假如你的手中有铅笔刀,说句良心话,你会捅他吗?你会随便人家打吗??如果你不用铅笔到划人家,很有可能躺在地上的就不是别人而是你了,如果真的是在围殴的时候才出小刀的话,我个人认为是正当防卫,大不了来个防卫过当,应该在3年左右相对合理。严重支持轻判!!!!!
 
QUOTE(寻找他乡的故事 @ 2007年10月17日 Wednesday, 01:39 PM)
试问下你:假如别人对你拳打脚踢的时候,假如你的手中有铅笔刀,说句良心话,你会捅他吗?你会随便人家打吗??如果你不用铅笔到划人家,很有可能躺在地上的就不是别人而是你了,如果真的是在围殴的时候才出小刀的话,我个人认为是正当防卫,大不了来个防卫过当,应该在3年左右相对合理。严重支持轻判!!!!!
[snapback]1973002[/snapback]​


捅人不要紧
只要道理真
抓了吴健国
还有后来人
 
QUOTE(寻找他乡的故事 @ 2007年10月17日 Wednesday, 01:39 PM)
试问下你:假如别人对你拳打脚踢的时候,假如你的手中有铅笔刀,说句良心话,你会捅他吗?你会随便人家打吗??如果你不用铅笔到划人家,很有可能躺在地上的就不是别人而是你了,如果真的是在围殴的时候才出小刀的话,我个人认为是正当防卫,大不了来个防卫过当,应该在3年左右相对合理。严重支持轻判!!!!!
[snapback]1973002[/snapback]​


捅人不要紧
只要道理真
抓了吴健国
还有后来人
 
顶一下电白治安
救一下吴健国
 
QUOTE(水东鱼霸 @ 2007年10月17日 Wednesday, 12:51 PM)
你这句话最有深度.最幽默了.哈哈.

我突发奇想:倘若小吴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勇斗歹徒小英雄"的话,那想必对现今猖獗的校园暴力行为是一个很大的震慑!
我们那些当官的真是傻B,为什么不采取去做呢,这样,大家都好,校园也不再有那么多

恶势力了.
[snapback]1972941[/snapback]​


有创见,公安厅长非水东鱼霸不可。支持!
 
QUOTE(莫名 @ 2007年05月19日 Saturday, 11:35 PM)
支持轻判;还要追究学校那些收保护费的家伙!
[snapback]1758843[/snapback]​


支持!!!
 
太多的先入为主,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大家对公开媒体对权威发言的怀疑!所以很多事情太多人宁愿相信传言而不愿去做最基本的思考!事情一步一步到此我深为一些人宣传舆论牌而折服,其中的策略大概有“铅笔论”“保护费论”“自卫论”“好孩子论”“法院打人论”“无辜论”等等。。。。。平心而论,这些人确实是见多识广,既站得高看得远而且还有很多会文墨的人来这里鼓动着,我在这之前都流了很多眼泪,确实,这是一起悲剧,但我却不相信什么“铅笔论”因为这是常识。”好孩子论“却是听到一些在林头中学教学的同学了解后才不相信的,也就是从这一刻开始我就更相信这是一件校园势力的火拼行为而不是什么因保护费而起的事件,当然保护费是存在的,但我更相信吴同学在其中能扮演的是收方都而不是被收方。。。。。这时候说这些可能论坛里面的人不中意听,我觉得这件事更要让人思考的事情是:“为什么吴同学能得到这么多异口同声的支持?是因为他优秀吗?还是因为他有霸气?又或者是因他的不幸?再或者是大众对真像的不了解?再再或者大众对官方公布信息的怀疑。。。。。。。。疑惑中。。。。。。。。!
 
希望有关部门明确的处理此事!有罪必杀,没罪必放。
 
希望有关部门明确的处理此事!有罪必杀,没罪必放。
 
QUOTE(gz32168 @ 2007年05月19日 Saturday, 03:51 PM)
相信社会

当保护费封锁了我的日子
当校霸乱拳于我的生活
我依然固执地抚平所有的委屈
用悲伤的泪水写下:相信社会

当绿色铅笔刀变成夺命枪
当无辜的泪水变成悔恨
我依然固执地认为我是出于无奈
在凄凉的大地上写下:相信社会

当我逃回到属于我的荔枝林
当我的阿黄依偎在我的身边
我不停地颤抖、不停地流泪
用柔韧的荔枝杆写下:相信社会

我之所以坚定地相信社会
是我相信社会人们的眼睛
她有看透岁月篇章的瞳孔
她有拨开历史风尘的睫毛

不管人们如何看待我的过错
那些无助的惆怅、失落的苦痛
是寄予感同的热泪、深切的同情
还是给以咬牙的憎恨、辛辣的嘲讽

我坚信人们对于我的举动
那无数次的茫然、彷徨和无助
一定会给予热情、客观、公正的评定
是的,我焦急地等待着他们的评定

我之所以更加坚定地相信社会
是我相信云底下依然有顽强的突破和艳丽的光芒
阳光能透射云彩释放出希望
我依然能向着渴望的光明生长开放

朋友,坚定地相信社会吧
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
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
相信社会、热爱生命
[snapback]1758473[/snapback]​


好诗!眼前一亮!!很久没拜读32168的大作,文采依然,可喜可贺。。

世事艰难,祝吴建国同志有个好的结局吧。。至少建国同志知道你为他献上一首如此经典、贴心的诗篇,我相信他会感动和得到安慰的。

虽然他的命运不是掌握在主的手上而在法官们的手上,还是说句:愿主保佑他,阿门!
 
QUOTE(ccciii @ 2007年10月17日 Wednesday, 08:57 PM)
但我更相信吴同学在其中能扮演的是收方都而不是被收方。。。。。这时候说这些可能论坛里面的人不中意听,我觉得这件事更要让人思考的事情是:“为什么吴同学能得到这么多异口同声的支持?是因为他优秀吗?还是因为他有霸气?又或者是因他的不幸?再或者是大众对真像的不了解?再再或者大众对官方公布信息的怀疑。。。。。。。。疑惑中。。。。。。。。!
[snapback]1973472[/snapback]​


你是人吗?疑惑中。。。。。。。。!
 
QUOTE(蛙子 @ 2007年10月18日 Thursday, 02:20 PM)
你是人吗?疑惑中。。。。。。。。!
[snapback]1973956[/snapback]​


同意蛙子的话
将说那些说不是人话的动物拉出去枪毙十五分钟
 
QUOTE(ccciii @ 2007年10月17日 Wednesday, 08:57 PM)
太多的先入为主,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大家对公开媒体对权威发言的怀疑!所以很多事情太多人宁愿相信传言而不愿去做最基本的思考!事情一步一步到此我深为一些人宣传舆论牌而折服,其中的策略大概有“铅笔论”“保护费论”“自卫论”“好孩子论”“法院打人论”“无辜论”等等。。。。。平心而论,这些人确实是见多识广,既站得高看得远而且还有很多会文墨的人来这里鼓动着,我在这之前都流了很多眼泪,确实,这是一起悲剧,但我却不相信什么“铅笔论”因为这是常识。”好孩子论“却是听到一些在林头中学教学的同学了解后才不相信的,也就是从这一刻开始我就更相信这是一件校园势力的火拼行为而不是什么因保护费而起的事件,当然保护费是存在的,但我更相信吴同学在其中能扮演的是收方都而不是被收方。。。。。这时候说这些可能论坛里面的人不中意听,我觉得这件事更要让人思考的事情是:“为什么吴同学能得到这么多异口同声的支持?是因为他优秀吗?还是因为他有霸气?又或者是因他的不幸?再或者是大众对真像的不了解?再再或者大众对官方公布信息的怀疑。。。。。。。。疑惑中。。。。。。。。!
[snapback]1973472[/snapback]​


“铅笔论”“保护费论”“自卫论”“好孩子论”“法院打人论”“无辜论”等等。。。。。
叫得好!
好一个会叫的东西!
我相信悲剧将会继续发生
因为有你这种败类继续存在
什么叫"论""
这不是"论"不"论"的问题
而是事实的问题
"收保护费""法院打人"等等万人共睹
这还叫"论"?
不信,你这东西可以到电白法院附近的派出所去查笔录
看那些动物有没打人!!!?
 
QUOTE(古初 @ 2007年10月18日 Thursday, 12:10 PM)
希望有关部门明确的处理此事!有罪必杀,没罪必放。
[snapback]1973893[/snapback]​


兄弟小学毕业没?
如果没,现在义务教育不收费了
你可以去凑一下热闹
什么叫"有罪必杀,没罪必放"?
难道有罪就必杀,也不管是夫妻吵架之类的罪!!!?
兄台,何必装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
看你没读过书的样子
如果你没参与过收保护费的行动,马克思都不相信
 
吴建国事件当然是悲剧,不过事件中吟诗作文者除了寒楼木子,这哥们这首诗也算经典了,本人一直很佩服他,可惜现在也失踪了,唉~
 
三中的吴建国治了校霸,但要坐牢,湛江有一学生被校霸打死了,结果如何呢?
 
吴健国的二审还没开庭吗?
 
QUOTE(孔子老婆 @ 2008年05月22日 Thursday, 02:00 PM)
吴健国的二审还没开庭吗?
[snapback]2248712[/snapback]​


很久不见老婆了?这段时间去那走私了?呵呵..
 
QUOTE(孔子老婆 @ 2007年10月18日 Thursday, 05:59 PM)
“铅笔论”“保护费论”“自卫论”“好孩子论”“法院打人论”“无辜论”等等。。。。。
叫得好!
好一个会叫的东西!
我相信悲剧将会继续发生
因为有你这种败类继续存在
什么叫"论""
这不是"论"不"论"的问题
而是事实的问题
"收保护费""法院打人"等等万人共睹
这还叫"论"?
不信,你这东西可以到电白法院附近的派出所去查笔录
看那些动物有没打人!!!?
[snapback]1974138[/snapback]​


又有人顶起了一个贴子,我以为有什么新内容,于是进来看了一下,想不到这之前也有一段语在里面,想不到我的话引起了孔夫子老婆的这么大反应,竟然连基本的常识都不要了,什么叫做事实???我是在三中念过六年书出来,对于那里的文化和人的行为再熟悉不过了,所以我想我更能探索到事实的大部分,但我没有说我所说的是事实,我只是把我的想法和一些理由讲出来罢了,想不到你出口骂人了!你去看一看吴的判决书里的事实是如何陈述的再来说吧!
 
忽然有个假设的想法:

如果小吴的这种行为发生在广州的街头会不会是叫“勇斗恶贼”呢!? 会不会被《今日关注》等节目的记者围着访问呢? 我想可能性好大!

但可惜,事情发生在电白三中,由于关乎到某些人的工作表现、成效还有职位的稳定,所以小吴被说成了恶魔!

究竟谁才是恶魔呢? 相信除了当事人,他们的同学和我们电白广大的人民都知道!
 

正在浏览此帖子的用户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