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byronroy @ 2006年11月21日 Tuesday, 09:04 AM)
谢谢兄台的建议,国外网站的内容,我也不全信,但会参考,我每天都会花两小时做这个事情.外国的网站有时候因为立场不同,说话的语气我难以接受.
反腐是否下了决心,我们都拭目以待;另外,即使是下了决心,又能如何呢?有多少个温总理/胡书记/中纪委........路茫茫!官本位、几千年官僚体制,岂能说改就改?况且,愚民万千,奴性成根,要根治,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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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决的是如何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制度。要进步就得有竞争,商业如此,政治亦然
QUOTE(byronroy @ 2006年11月21日 Tuesday, 11:40 AM)
在涉及到国家整体利益的领域,中央也只出政策,而执行则完全依赖于地方政府。对己有利的,地方政府就过度执行;但如果对己不利的,就想方设法地抵制。
无论是部委还是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实际上是控制着人事任免权的。“党管官员”的原则使得中央政府可以任免部委和地方的主要领导人。
陈良宇案就表明了这样一种中央权力。但如果把免除陈良宇那样的地方大员的能力看成是中央权力的强势,那就是大错特错了。
这种事件的连续发生只能表明中央权力处于一个弱势状态。
中央政府所能任免的地方大员来来往往,而地方利益则是永恒的。中央任命的地方大员只相当于一个大学里的访问学者,而地方利益就如这个大学里的终生教授。
这次的陈良宇案,还有早些时候的福建远*案,中央政府都派了
一百多人的纪检队伍进驻地方,不计成本,来求得问题的解决。如果每处理一个地方都要这样做,那么这种管治会是
不可持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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