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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乐叔长时间只看不谈了? (1人在浏览)

状态
不接受进一步回复。
QUOTE(四中乐叔 @ 2006年11月19日 Sunday, 12:18 AM)
我是猫,茂名电白人的猫,我愿做火中取栗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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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徐长卿 @ 2006年11月19日 Sunday, 11:47 AM)
人要生存在这种环境不容易啊!!!
没能改变环境,就学会适应环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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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在“中国宏观经济与改革走势”
  (所谓“新西山会议”)座谈会上的发言
  2006年3月4日
  
  贺卫方按:杏林山庄会议之后,会议的原始记录稿在一些网站上流传,并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尤其是我的发言更是引起了很大的反响,甚至被称之为“新西山会议事件”。从那些激烈的批评――更准确地说是大批判――文字来看,我的讲话所提出的问题在当下的中国还是很难进行理性讨论的。这种无从对于重大问题开展平实讨论的状况也未尝不可以说是影响中国前进的最大障碍之一。
  
  原始记录稿是由职业速录人员完成的,其中文字错误很多。另外,没有讲稿的口头发言也有一些字句需要斟酌,以便更准确地表意。我纠正了一些讹误,也修改了一些字句,形成了这个定稿。发言中所表达的基本观点没有任何改变。
  
  
  我来自高会长说的写了一封公开信,阻止物权法的那位教授所在的北大法学院,和那位是同事,而且我们俩是很独特的搭配,在过去法理学专业学生答辩的时候,我们俩坐座位,他经常是在最左边,我在最右边。两个人的观念非常不同,这给学生带来很大的麻烦,他们往往是左边看看、右边看看,不知道怎么回答一些问题,因为两个人的观点往往是极端对立的。
  
  刚才大家从宏观角度谈了很多不同的问题。包括李曙光教授刚才谈到的问题,我认为之所以改革遇到目前这样的困难,还有背景上的因素,我自己理解有两个背景,在这里稍微补充一下。一个是刚才李曙光教授也谈到的,经济体制改革单边突进带来的必然性结果。托克维尔分析法国大革命的时候说,许多国家的大革命发生崩盘,不是因为不改革,而是因为改革。不改革反而平静,改革反而会出现混乱和暴力化的东西。所以,改革过程中,如果不是立体交叉,多条腿同时推进的话,这样的改革会有非常大的问题。这正是我们今天需要反思的一点。第二方面的因素,我们可以看到,在涉及到对于改革大方向问题讨论中间――我们姑且用左右这样的分类法――左边的朋友他们旗帜鲜明,明火执仗,把一些理论亮出来,比如说社会主义,甚至说我们要坚持社会主义苏联所开创的立法传统,他们可以这么说,一点风险都没有,他们可以尖锐地批评改革偏离了社会主义道路,这样的批评对于高层而言是有些令人顾忌的,似乎打到了软肋,吓得要命。于是,在物权法的公开信发出后,马上就要派人专门听取意见。而站在右边的人,遮遮掩掩、躲躲闪闪,甚至个别的时候畏畏缩缩,因为有些话亮不出来。老话说“图穷匕首见”,我们的匕首包裹着一大堆地图,把匕首包起来我们没有力量,我们天机不可泄漏,不敢说。到底往哪方面走?我们都有目标,这个目标就是实际上现在说不得,将来一定要走这个道路,比如说多党制度,比如说新闻自由,比如说这个国家真正的民主,真正的个人自由,整个国家的权力建立在保障每个人自由的基础之上,比如说台湾现在的模式。我们现在想中国应该朝这个方向走,但是现在却说不得。这样一说不得,结果就是,当我们跟别人打架时,就是好人打不过坏人,好人一打一个死掉,都死在战场上。所以,左翼的东西在网上是多么猖獗,但是这边人没有办法说透,说清楚,局势上的确是一边倒。所以,我们现在尤其是体制改革这些年一直在推动,在座的前辈或者同辈都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是这个过程中都是甘苦自知的。
  
  所以,我赞成刚才维迎教授他们提出的意见,就是要有健全的理性的声音,我想我们能不能慢慢的形成小的群体,大家有所分工。在学者这方面,要把话说得更清楚和明确些。比如说我个人追求这样的目标,我要把话说透,不管喜不喜欢听,但是我明确地说。我的几篇演讲在网上传播的比较多,我明确的说希望××党形成两派,希望军队逐渐地走向国家化,希望解决这样的大是大非的问题,我是建设性的态度,希望新闻自由,包括十三个学者上书,我们提出自己的看法。我们因为有关部门侵犯了自由,践踏了法律,而且是一些在法律上没有任何资格的机构,不断的行使对媒体的生杀与夺之大权,这样的体制是什么样的体制?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宪政的原则和《宪法》的规则,任何组织政党都必须遵守宪法,在宪法的范围内活动。中宣部、团中央宣传部,甚至我们整个党没有注册登记。在法治国家里,一个最基本的要求是,行使权力的机构需要有法律上的一个人格,即必须是一个经过注册登记的法人,只有这样,才在法律上有被起诉和起诉的权利资格。可是,我们这个国家里却有这样的政党完全不符合这样的要求。我们参加了这个组织,我在这个组织20多年,但是它没有注册登记,这是很麻烦的事情。这样的政党所行使的是什么权力?是法外权力。这是严重的违法。依法治国怎么说?胡锦涛同志说,全国人大和各级人大都要严格的纠正各种违宪和违法的行为,但是如果一个组织本身行使的就是法律之外的权力,所谓违宪云云简直无从谈起。
  
  我们明确清晰地表达观点是否有助于一种合理的改革话语的形成?有些人偏向于说改革错了,当然这也不见得不正当,我同意立平所说的,批评改革的人们有其正当的起因。对于这些批评的话,不应该动辄上纲上线为反对改革,而是要认真地分析这些批评之所以出现原因何在。另外,也需要对于改革本身作出检讨,及时地纠正一些改革名义下的不当举措。在这个过程中特别需要有些人在体制忍辱负重的往前推进,别说错话,还有一些人,他们不是体制的敌人,但是在体制之外清晰地表达了自己,明确地提出不同的意见,这样就会形成更好的一种平衡。过去我们说的第三种人,往往变成敌对集团,现在有人还在强调敌我矛盾的存在,很多的人说海外的敌对势力和国内如何地结合起来,这种阶级斗争的思维是最可警惕的。所谓第三种力量,他们不是执政者的敌人,是朋友,我们热爱这个国家,忧虑社会中的一些弊病,才有话直说,不爱才不说呢。所以,我特别希望能够形成这样的良性对话和多元的机制。
  
  我接下来简要的讲一下法治方面的几个大问题,时间有限,点到为止。第一方面是权力架构方面的严重的混乱,这不是法治的、宪政的模式。比如说党和议会之间的关系,党和司法之间的关系,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这个问题到了必须要解决的时候了。刚才杨东平教授说教育最大的问题是什么?我认为就在这里。党和教育的问题,大学里面有没有必要成立党组织的问题。这是第一个问题,整个权力架构的反宪政,这是最为严重的问题。
  
  第二,人大本身的反议会性质。它不是一个议会,我们的人大是每年一度的全世界最大的 party,每年大家都来,来参政议政,实际上不过是“表决”一下会议前已经决定的一些事项而已。刚才我接到一个短信,说这次人大时间短了,就开九天半,我认为一天不开都好。仅仅看看我们人大是如何履行它的财政监督职能的,就会发现现在这种模式的人大根本不能说是一个议会。
  
  第三方面,严重的问题是宪法第35条规定的政治性权利普遍得不到实现,比如说结社自由,比如说游行示威自由,宗教信仰自由,这些基本的权利都实现不了,只是列在宪法中,或者缺乏实施的具体机制,或者用一些更具体同时也是更有效力的法律甚至文件将宪法规定的权利抽空。
  
  第四方面,没有独立的司法体系。近年来,我们的司法体系的地位可以说正在稳步的下降。不久前周永康到最高法院视察工作,媒体报道说肖扬向周永康同志汇报工作,全世界讲法治的国家没有一个国家敢叫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向公安部门的首长汇报工作!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这种安排来自“十六大”,“十六大”在政治架构上留下了很严重的结果,特别突出的就是司法越来越不独立,近年来党对司法的干预不断地强化,而不是弱化。
  
  第五方面,我们的规则政出多门,越来越混乱。最高法院说,涉及到拆迁的问题,法院一律不受理,法律受理不受理什么案件,是法律规定的,我们法院却把依法必须受理的案件拒之门外。规则混乱不堪,红头文件高于法律。
  
  第六是民法上的基础就是私有制,尤其是农村的土地问题,下一步一定要推动私有化,土地真正的私有,而不是集体所有制这种不伦不类的方式,否则农民最受损害。
  
  第七,交易安全方面的保障问题,没有交易的安全,就不会有健全而发达的市场经济。这也涉及到司法独立,没有独立的司法,法院受制于地方权力,它们就不可能以统一的规则判断各种纠纷。当对于一个争议合同条文的解释必须考虑本地权势者的态度时,我们如何保证交易的安全?
  
  总而言之,经济改革越来越和法治方面的东西越来越密切地关联在一块,我们看到了这样的趋势,这样的会议,使得大家意识到携手共同做一些事情特别的必要性
 
乐叔,ddd
 
禁言少说?P马屁多做?

当今领导的作风?
 
相片中那个人就是乐叔啊?
 
鄙人有幸见过乐叔之真面目,幸会,幸会
 
[乐叔]有点亲热感.何况是[四中乐叔]更加亲近.送你一支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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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山会议,看了网上流传的会议纪要,争议性颇大。
 
犹如春袋被人抓住这个比喻真系一流。
 
QUOTE(四中乐叔 @ 2006年11月18日 Saturday, 11:59 PM)
“新西山会议”及相关论争专辑(1)
2006-04-12 马宾 韩西雅 老路 网络 点击: 9041

马宾:就“西山会议”给党中央的信
“新西山会议”及相关论争专辑(1)

马宾就“西山会议”给党中央的信

马宾






责任编辑: ec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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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搜了一下这个猪头写文章看了下,发觉此猪头如果不是装傻来继续忽悠广大群众,就是十足的花岗岩头脑。http://hi.baidu.com/w_y_s/blog/item/7605cefd360ed845d6887dbd.html
 
对于有核武器的国家,所有新增核武国家都是一种威胁,应尽量避免出现无核武器国家拥有核武器的情况,这符合大家的利益,制裁是必然的,虽然中国不一定想。
 
QUOTE(疯狂小子. @ 2006年11月19日 Sunday, 01:28 PM)
贺卫方在“中国宏观经济与改革走势”
  (所谓“新西山会议”)座谈会上的发言
  2006年3月4日
  
  贺卫方按:杏林山庄会议之后,会议的原始记录稿在一些网站上流传,并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尤其是我的发言更是引起了很大的反响,甚至被称之为“新西山会议事件”。从那些激烈的批评――更准确地说是大批判――文字来看,我的讲话所提出的问题在当下的中国还是很难进行理性讨论的。这种无从对于重大问题开展平实讨论的状况也未尝不可以说是影响中国前进的最大障碍之一。
  
  原始记录稿是由职业速录人员完成的,其中文字错误很多。另外,没有讲稿的口头发言也有一些字句需要斟酌,以便更准确地表意。我纠正了一些讹误,也修改了一些字句,形成了这个定稿。发言中所表达的基本观点没有任何改变。
  
  
  我来自高会长说的写了一封公开信,阻止物权法的那位教授所在的北大法学院,和那位是同事,而且我们俩是很独特的搭配,在过去法理学专业学生答辩的时候,我们俩坐座位,他经常是在最左边,我在最右边。两个人的观念非常不同,这给学生带来很大的麻烦,他们往往是左边看看、右边看看,不知道怎么回答一些问题,因为两个人的观点往往是极端对立的。
  
  刚才大家从宏观角度谈了很多不同的问题。包括李曙光教授刚才谈到的问题,我认为之所以改革遇到目前这样的困难,还有背景上的因素,我自己理解有两个背景,在这里稍微补充一下。一个是刚才李曙光教授也谈到的,经济体制改革单边突进带来的必然性结果。托克维尔分析法国大革命的时候说,许多国家的大革命发生崩盘,不是因为不改革,而是因为改革。不改革反而平静,改革反而会出现混乱和暴力化的东西。所以,改革过程中,如果不是立体交叉,多条腿同时推进的话,这样的改革会有非常大的问题。这正是我们今天需要反思的一点。第二方面的因素,我们可以看到,在涉及到对于改革大方向问题讨论中间――我们姑且用左右这样的分类法――左边的朋友他们旗帜鲜明,明火执仗,把一些理论亮出来,比如说社会主义,甚至说我们要坚持社会主义苏联所开创的立法传统,他们可以这么说,一点风险都没有,他们可以尖锐地批评改革偏离了社会主义道路,这样的批评对于高层而言是有些令人顾忌的,似乎打到了软肋,吓得要命。于是,在物权法的公开信发出后,马上就要派人专门听取意见。而站在右边的人,遮遮掩掩、躲躲闪闪,甚至个别的时候畏畏缩缩,因为有些话亮不出来。老话说“图穷匕首见”,我们的匕首包裹着一大堆地图,把匕首包起来我们没有力量,我们天机不可泄漏,不敢说。到底往哪方面走?我们都有目标,这个目标就是实际上现在说不得,将来一定要走这个道路,比如说多党制度,比如说新闻自由,比如说这个国家真正的民主,真正的个人自由,整个国家的权力建立在保障每个人自由的基础之上,比如说台湾现在的模式。我们现在想中国应该朝这个方向走,但是现在却说不得。这样一说不得,结果就是,当我们跟别人打架时,就是好人打不过坏人,好人一打一个死掉,都死在战场上。所以,左翼的东西在网上是多么猖獗,但是这边人没有办法说透,说清楚,局势上的确是一边倒。所以,我们现在尤其是体制改革这些年一直在推动,在座的前辈或者同辈都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是这个过程中都是甘苦自知的。
  
  所以,我赞成刚才维迎教授他们提出的意见,就是要有健全的理性的声音,我想我们能不能慢慢的形成小的群体,大家有所分工。在学者这方面,要把话说得更清楚和明确些。比如说我个人追求这样的目标,我要把话说透,不管喜不喜欢听,但是我明确地说。我的几篇演讲在网上传播的比较多,我明确的说希望××党形成两派,希望军队逐渐地走向国家化,希望解决这样的大是大非的问题,我是建设性的态度,希望新闻自由,包括十三个学者上书,我们提出自己的看法。我们因为有关部门侵犯了自由,践踏了法律,而且是一些在法律上没有任何资格的机构,不断的行使对媒体的生杀与夺之大权,这样的体制是什么样的体制?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宪政的原则和《宪法》的规则,任何组织政党都必须遵守宪法,在宪法的范围内活动。中宣部、团中央宣传部,甚至我们整个党没有注册登记。在法治国家里,一个最基本的要求是,行使权力的机构需要有法律上的一个人格,即必须是一个经过注册登记的法人,只有这样,才在法律上有被起诉和起诉的权利资格。可是,我们这个国家里却有这样的政党完全不符合这样的要求。我们参加了这个组织,我在这个组织20多年,但是它没有注册登记,这是很麻烦的事情。这样的政党所行使的是什么权力?是法外权力。这是严重的违法。依法治国怎么说?胡锦涛同志说,全国人大和各级人大都要严格的纠正各种违宪和违法的行为,但是如果一个组织本身行使的就是法律之外的权力,所谓违宪云云简直无从谈起。
  
  我们明确清晰地表达观点是否有助于一种合理的改革话语的形成?有些人偏向于说改革错了,当然这也不见得不正当,我同意立平所说的,批评改革的人们有其正当的起因。对于这些批评的话,不应该动辄上纲上线为反对改革,而是要认真地分析这些批评之所以出现原因何在。另外,也需要对于改革本身作出检讨,及时地纠正一些改革名义下的不当举措。在这个过程中特别需要有些人在体制忍辱负重的往前推进,别说错话,还有一些人,他们不是体制的敌人,但是在体制之外清晰地表达了自己,明确地提出不同的意见,这样就会形成更好的一种平衡。过去我们说的第三种人,往往变成敌对集团,现在有人还在强调敌我矛盾的存在,很多的人说海外的敌对势力和国内如何地结合起来,这种阶级斗争的思维是最可警惕的。所谓第三种力量,他们不是执政者的敌人,是朋友,我们热爱这个国家,忧虑社会中的一些弊病,才有话直说,不爱才不说呢。所以,我特别希望能够形成这样的良性对话和多元的机制。
  
  我接下来简要的讲一下法治方面的几个大问题,时间有限,点到为止。第一方面是权力架构方面的严重的混乱,这不是法治的、宪政的模式。比如说党和议会之间的关系,党和司法之间的关系,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这个问题到了必须要解决的时候了。刚才杨东平教授说教育最大的问题是什么?我认为就在这里。党和教育的问题,大学里面有没有必要成立党组织的问题。这是第一个问题,整个权力架构的反宪政,这是最为严重的问题。
  
  第二,人大本身的反议会性质。它不是一个议会,我们的人大是每年一度的全世界最大的 party,每年大家都来,来参政议政,实际上不过是“表决”一下会议前已经决定的一些事项而已。刚才我接到一个短信,说这次人大时间短了,就开九天半,我认为一天不开都好。仅仅看看我们人大是如何履行它的财政监督职能的,就会发现现在这种模式的人大根本不能说是一个议会。
  
  第三方面,严重的问题是宪法第35条规定的政治性权利普遍得不到实现,比如说结社自由,比如说游行示威自由,宗教信仰自由,这些基本的权利都实现不了,只是列在宪法中,或者缺乏实施的具体机制,或者用一些更具体同时也是更有效力的法律甚至文件将宪法规定的权利抽空。
  
  第四方面,没有独立的司法体系。近年来,我们的司法体系的地位可以说正在稳步的下降。不久前周永康到最高法院视察工作,媒体报道说肖扬向周永康同志汇报工作,全世界讲法治的国家没有一个国家敢叫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向公安部门的首长汇报工作!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这种安排来自“十六大”,“十六大”在政治架构上留下了很严重的结果,特别突出的就是司法越来越不独立,近年来党对司法的干预不断地强化,而不是弱化。
  
  第五方面,我们的规则政出多门,越来越混乱。最高法院说,涉及到拆迁的问题,法院一律不受理,法律受理不受理什么案件,是法律规定的,我们法院却把依法必须受理的案件拒之门外。规则混乱不堪,红头文件高于法律。
  
  第六是民法上的基础就是私有制,尤其是农村的土地问题,下一步一定要推动私有化,土地真正的私有,而不是集体所有制这种不伦不类的方式,否则农民最受损害。
  
  第七,交易安全方面的保障问题,没有交易的安全,就不会有健全而发达的市场经济。这也涉及到司法独立,没有独立的司法,法院受制于地方权力,它们就不可能以统一的规则判断各种纠纷。当对于一个争议合同条文的解释必须考虑本地权势者的态度时,我们如何保证交易的安全?
  
  总而言之,经济改革越来越和法治方面的东西越来越密切地关联在一块,我们看到了这样的趋势,这样的会议,使得大家意识到携手共同做一些事情特别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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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还是有不怕死的!看到一点透过针鼻射过来的阳光。不知道这样的东西在“电白论坛”有多少人能真正的理解。
 
QUOTE(kapokiss @ 2006年11月20日 Monday, 06:00 PM)
对于有核武器的国家,所有新增核武国家都是一种威胁,应尽量避免出现无核武器国家拥有核武器的情况,这符合大家的利益,制裁是必然的,虽然中国不一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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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朝鲜的有核,可能很多国人都以为可以看美国人的笑话了。但不要忘了老丘说的那句话“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谁感说朝鲜的核弹就绝对不会扔在我们的国土上?
 
QUOTE(化骨绵豆 @ 2006年11月20日 Monday, 06:01 PM)
顶!还是有不怕死的!看到一点透过针鼻射过来的阳光。不知道这样的东西在“电白论坛”有多少人能真正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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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广东省委书记任仲夷同志晚年最关心的就是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他认为政治体制改革是反腐败的迫切需求。目前这种体制,最大的弊端就是缺乏对权力的有效制约,是当前腐败蔓延的根本原因,这种体制下,清官很容易变成污吏,好人变成坏人。我们现在是自已监督自已,如同用自已的左手来监督右手,是远远不够的。同一身体、同一体制、同一利益,谈何监督?深圳特区第一任市委书记、市长吴南生说:这种体制,鬼都会腐败。


看到乐叔引用贺的文章,真正理解他的用意,中国的问题,包括论坛经常讨论的问题,深层次就是贺***提出要解决的问题所在。慢慢理解开卷有益。

贺***提出接下来简要的讲一下法治方面的几个大问题,时间有限,点到为止。
第一方面是权力架构方面的严重的混乱,这不是法治的、宪政的模式。比如说党和议会之间的关系,党和司法之间的关系,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这个问题到了必须要解决的时候了。刚才杨东平教授说教育最大的问题是什么?我认为就在这里。党和教育的问题,大学里面有没有必要成立党组织的问题。这是第一个问题,整个权力架构的反宪政,这是最为严重的问题。
  
  第二,人大本身的反议会性质。它不是一个议会,我们的人大是每年一度的全世界最大的 party,每年大家都来,来参政议政,实际上不过是“表决”一下会议前已经决定的一些事项而已。刚才我接到一个短信,说这次人大时间短了,就开九天半,我认为一天不开都好。仅仅看看我们人大是如何履行它的财政监督职能的,就会发现现在这种模式的人大根本不能说是一个议会。
  
  第三方面,严重的问题是宪法第35条规定的政治性权利普遍得不到实现,比如说结社自由,比如说游行示威自由,宗教信仰自由,这些基本的权利都实现不了,只是列在宪法中,或者缺乏实施的具体机制,或者用一些更具体同时也是更有效力的法律甚至文件将宪法规定的权利抽空。
  
  第四方面,没有独立的司法体系。近年来,我们的司法体系的地位可以说正在稳步的下降。不久前周永康到最高法院视察工作,媒体报道说肖扬向周永康同志汇报工作,全世界讲法治的国家没有一个国家敢叫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向公安部门的首长汇报工作!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这种安排来自“十六大”,“十六大”在政治架构上留下了很严重的结果,特别突出的就是司法越来越不独立,近年来党对司法的干预不断地强化,而不是弱化。
  
  第五方面,我们的规则政出多门,越来越混乱。最高法院说,涉及到拆迁的问题,法院一律不受理,法律受理不受理什么案件,是法律规定的,我们法院却把依法必须受理的案件拒之门外。规则混乱不堪,红头文件高于法律。
 
QUOTE(kapokiss @ 2006年11月20日 Monday, 03:11 PM)
新西山会议,看了网上流传的会议纪要,争议性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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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玩味,就可以体会当今的处境,为何有争议,谁是谁非,靠自己的理解判断能力。
贺***提出的问题不对吗?没道理吗?那就见仁见智。
但当今的政治环境,理解乐叔的处境。
 
乐叔可谓之为勇者!小弟只有敬佩景仰的份。
日暮途远风高浪急,乐叔珍重。
 
应该与之同行
 
QUOTE(我想腐败 @ 2006年11月19日 Sunday, 12:29 AM)
支持乐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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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他的网站他的电话号码都被人监测监听了,他所说的春袋和胸部,不是人的肌体部位。
 
胖子怯弱懒散,一心只想明窗净几安平喜乐,默默祝福了。
 
先行者,磨难多。
小辈也只能在心理默默祝福的同时,自己YY几下所谓的理想了。
 
QUOTE(dbmm0668 @ 2006年11月20日 Monday, 09:08 PM)
听说他的网站他的电话号码都被人监测监听了,他所说的春袋和胸部,不是人的肌体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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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势力对它不喜欢的事物的一贯态度是---扼杀于萌芽状态。只可惜它们只知道杀鸡敬猴,却不知。。。。真是燕雀处堂。。。
 
QUOTE(dbmm0668 @ 2006年11月20日 Monday, 09:03 PM)
慢慢玩味,就可以体会当今的处境,为何有争议,谁是谁非,靠自己的理解判断能力。
贺***提出的问题不对吗?没道理吗?那就见仁见智。
但当今的政治环境,理解乐叔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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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青:贺卫方的“司法独立”是要“抢夺”国家司法权力
“新西山会议”及相关论争专辑(18)



贺卫方的“司法独立”是要“抢夺”国家司法权力



杨晓青



乌有之乡2006-5-27





年5月12日下午全国经济规律研究会在北京东风宾馆举行“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研讨会”,老中青三代马克思主义学者与会。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程恩富教授回顾了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论述了马克思主义者是改革的首倡者和支持者。其他与会学者辨析并批驳了企图误导我国改革方向的新自由主义观点和政策,并反思了马克思主义被边缘化的自身原因。最后,大家形成共识,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学者要坚持追求真理的原则,本着为国家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使命感,努力提升发展面向中国当下实践的马克思主义学术水平,与社会公众和媒体建立起良好的互动关系。

下面是中国人民大学杨晓青教授的书面发言稿:



杨晓青:贺卫方的“司法独立”是要“抢夺”国家司法权力



贺卫方在“新西山会议”的发言提出,××党没有注册登记,是“违法”;党、人大、政府等整个权力架构违反宪政,是严重的“违法”;提出中国将来要走到多党制、军队国家化,实行真正的司法独立;整个国家权力建成台湾现在的模式,等观点,其矛头直指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全面否定××党的领导地位,妄图推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翻党对政府、军队和司法机关的领导。如果按照贺卫方提出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就必然彻底改变我国的国体和政体,用西方所谓的“法制的、宪政的模式”取而代之。这已经不是一般的学术问题、言论自由问题,而是直接违反了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四项基本原则。

历史事实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不是靠“登记”得来的,也不是“宪政”赋予的,而是在××党领导下无数革命先辈流血牺牲奋斗得来的,是先有的无产阶级领导人民取得政权,争得民主的事实,后由宪法加以确认。这个历史事实是不可否认的,这个民主与法制的关系也不可颠倒。

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社会主义法制与改革开放的关系,邓小平同志早就有精辟的论述:“我们社会主义的国家机器是强有力的。一旦发生偏离社会主义方向的情况,国家机器就会出面干预,把它纠正过来。开放政策是有风险的,会带来一些资本主义的腐朽东西。但是,我们的社会主义政策和国家机器有力量去克服这些东西,所以事情并不可怕。”[1] 也就是说,××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宪法是改革开放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的保证力量。即使出现一些矛盾,我们也可以把它纠正过来。改革向哪个方向走,邓小平理论是讲得十分清楚的:改革开放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而不是贺卫方所说的改变社会主义制度架构,“建成台湾现在的模式”。

贺卫方的发言决不是“没什么力量”的“书生之言”,他的这些观点是到处公开讲的,一贯的,上了高校的各种法学论坛,发表在各种法学期刊(包括一些核心期刊)等公开媒体上。法学界的很多学者也知道他背后有美国的背景,无人能把他怎样。他还被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多次请去演讲(贺卫方等人是“两高”聘请的顾问)。所以这些观点对法学专业的学生和国家的司法机关已经产生了广泛的、不可小视的、深刻的影响。

例如:1、查阅各高校法学专业的学生论文,大多数都正面引用贺卫方《司法的理念与制度》的观点来论证自己的论点。有的法学博士生公开讲“将来一定要进入立法机关,为民营企业家当立法代言人。”

2、司法机关的很多法院的院长、大法官、检察长纷纷写文章提出和论证“司法独立”的要求。

3、各高校正在使用的法的理论和部门法的教材大部分在主张、鼓吹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是“司法独立”,鼓吹资产阶级民主制的合理性,反对所谓“多数人的暴政”(这个概念实际是资产阶级法学者对无产阶级专政的专用代名词),反对提人民民主专政。全国统编教材《法理学》(张文显主编)竟然全书只字不提人民民主专政。

4、“司法独立”、司法机关应有“违宪审查权”等资产阶级法学理论观点在法学界已经“深入人心”,甚至大多数人已经认同贺卫方提出的“法学界已经形成了一个独立的法律人利益群体,要有共同的法律价值观”,并以自己是“法律人利益群体”的一员而自豪。

上述说明,以贺卫方为代表的主张用“司法独立”来反对党的领导,改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政治制度的思想已经成为主流法学思想(当然,对“司法独立”与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的理解有程度的不同),而人民民主专政的思想、理论反倒完全被边缘化。这样培养的法学专业的学生、司法干部怎么能够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

“司法独立”的提法是西方“三权分立”理论的一部分,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下资产阶级不同利益集团瓜分国家权力要求的理论反映。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中“三权分立”理论既没有政策依据,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我国《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13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同时《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他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各级法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法院的机构由人民代表大会确定,法院院长由人民代表大会任免,并定期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由此可见,我国“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司法权”与西方“三权分立”“司法独立”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司法权”决不是“司法独立”。

以贺卫方为代表的法学观点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的关键时刻,社会上各种矛盾有激化的趋势,各种利益要求日益分化的大背景的反映。他们提出的“宪政”中的“司法独立”,就是国际上反共势力和社会上的一部分私有化受益者要向××党和人民代表大会“抢夺”国家司法权,分割国家权力,搞三权分立。他们妄图以“独立的司法权”对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搞“违宪审查”;以“宪政”、“司法审查”来排除党的领导;以“登记”把××党由执政党降为普通的社会团体;以“大法官不可撤换、法官中立性”来对抗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权、撤换权;以“司法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向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发起“政治体制改革”的“战役”!

对于贺卫方这样的“司法体制改革”,我们必须坚决反对!

当然,他们的“图穷匕首见”是不会成功的。党中央目前已批准了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否定了“司法独立”、“三权分立”的要求。这是非常正确、及时的。

我们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在理论上厘清是非,理直气壮地宣传马克思主义法学观,即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社会主义民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司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是在党的领导下,完善司法机关的各项制度,公正司法,解决一部分社会矛盾(司法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社会矛盾,更不是所谓“社会公正的最后屏障”),与其他国家机关相配合,共同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

如果我们的上层建筑的司法机关不能及时地、坚决地反对贺卫方为代表的“司法体制改革”的西方价值观,××党在政治斗争的关键时刻就无法得到司法机关的支持。对于贺卫方鼓吹的所谓的“法官的独立性”,马克思早就说过:“法官已失去其表面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只是他们用来掩盖自己向历届政府卑鄙谄媚的假面具,而他们对于这些政府是依次宣誓尽忠,然后又依次背叛的。”[2] 马克思认为,(巴黎)“公社对于法官,也像对其他公务人员一样,今后准备由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并且可以撤换,”以保证法官忠实于人民。

贺卫方举着“××党员”招牌,自称“爱党才这样提意见。”但是,正如89年动乱时方励之向北大学生演讲中说的:同学们,你们要加入××党,才能改造××党,不入党,怎样改造××党?……。贺卫方的大量言行可以证明,他正是钻进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是为了改造××党而加入××党,更是为了改造我们的司法机关而加入××党的。在他的头脑中,根本不知“通过无产阶级专政,消灭私有制、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为何物!他的思想和行为与××党员的条件完全背离。这样的人在党内的作用只能是分裂党,搞乱党的思想;在法学界的作用只能是鼓吹资产阶级民主制和资产阶级法学理论,误导高校法学专业的学生和教师,误导司法机关的干部,动摇党对司法机关的领导,动摇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贺卫方这样的“××党员”比党外的类似人物更危险。法学界方方面面关注“新西山会议”的人们,都更加关注贺卫方本人和他的法学价值观的“命运”!还能让这样的人继续留在党内吗?还能让资产阶级民主观和资产阶级法学价值观继续泛滥吗?我们拭目以待。
 
贺卫方在“新西山会议”的发言提出,××党没有注册登记,是“违法”;党、人大、政府等整个权力架构违反宪政,是严重的“违法”;提出中国将来要走到多党制、军队国家化,实行真正的司法独立;整个国家权力建成台湾现在的模式,等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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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先生捅篓子了,他的言论已经威胁到某党的生存基础了。逼它吐出一点民脂民膏尚且难于登天,何况要它自废武功??书生意气,完全不懂政治啊,乐叔被这样的人连累了。。。
再者,道路可以继续摸索,但很明显台湾模式绝对是没有出路的,小小一个破岛都被“民主”得族群对立,裂痕处处,如果搬到大陆来中国就只有分裂的份了。。。
 
QUOTE(化骨绵豆 @ 2006年11月20日 Monday, 06:01 PM)
顶!还是有不怕死的!看到一点透过针鼻射过来的阳光。不知道这样的东西在“电白论坛”有多少人能真正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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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之后呢?枪杆子哪里来?哈哈..........................

QUOTE(化骨绵豆 @ 2006年11月20日 Monday, 06:06 PM)
对于朝鲜的有核,可能很多国人都以为可以看美国人的笑话了。但不要忘了老丘说的那句话“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谁感说朝鲜的核弹就绝对不会扔在我们的国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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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

QUOTE(肥哥 @ 2006年11月20日 Monday, 09:04 PM)
乐叔可谓之为勇者!小弟只有敬佩景仰的份。
日暮途远风高浪急,乐叔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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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的方法是多样化的,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不过,加个支架在下面紧固树干,顶多风也只能折枝伤叶而已。

乐叔,灵活点,如果你的心是好的。

QUOTE(肥哥 @ 2006年11月20日 Monday, 09:11 PM)
胖子怯弱懒散,一心只想明窗净几安平喜乐,默默祝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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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泊明志虽好,有德才而不用谓暴殄天赋也

QUOTE(肥哥 @ 2006年11月20日 Monday, 09:16 PM)
某势力对它不喜欢的事物的一贯态度是---扼杀于萌芽状态。只可惜它们只知道杀鸡敬猴,却不知。。。。真是燕雀处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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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雀处堂,扰之不醒方可怕!

QUOTE(肥哥 @ 2006年11月20日 Monday, 09:31 PM)
贺先生捅篓子了,他的言论已经威胁到某党的生存基础了。逼它吐出一点民脂民膏尚且难于登天,何况要它自废武功??书生意气,完全不懂政治啊,乐叔被这样的人连累了。。。

再者,道路可以继续摸索,但很明显台湾模式绝对是没有出路的,小小一个破岛都被“民主”得族群对立,裂痕处处,如果搬到大陆来中国就只有分裂的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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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虎谋皮不行,但要拿下一个病虎,最多就是费点劲拔掉它几颗牙。问题是:谁来接管这片林子呢?掌管林子后,会否比现在这个病虎还差呢?

能者上,不能者下!公司管治如此,国家管治亦然,只可惜,国家管治者有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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