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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等开始集中查处违反土地法规案件 (1人在浏览)

放鸡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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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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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0月20日电 10月18日,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案件,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此前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被冠以近十年来最严厉的土地“新政”。

  业内人士分析,国家用土地来调控过热经济的意图已十分明显。有专家向《中国经
济时报》记者疾呼:“不能拿子孙的环境、资源和土地来换我们的高经济增长速度。”

  中国社科院徐逢贤教授表示,“十五”初期我们所设定的各项指标只完成了GDP一项,而我们在完成这个指标的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有数据表明,我国有2/3的城市人口生活在中度和严重的大气污染中,3/5的河流水质处于中度和严重污染的状态,1/2以上的城市地下水不符合生活用水的标准,很多地区的自然环境需要上百年的时间才能恢复到可供人居住的状态。

  “我们不只是对能耗进行疯狂透支,我们还对环境进行了毁灭式的破坏。”国家行政学院张孝德教授也表示了自己的担忧。资料显示,中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没有明显进展,依靠高能耗的低加工产品比重依然很大。有专家认为,这显示出我国产业结构出现较大“偏差”,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出现阶段中国经济增长驱动力过于依赖固定资产投资。

  中央对地方政府的这种发展思路早有察觉,早在2004年“国发28号文”就曾放出对土地严控的信号,但该文件因种种原因未能实现预期的调控效果。国土资源部数据显示,2005年通过卫星监测16个城市发现,违法用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面积近50%,全国今年土地违法案件仅前五个月就高达25153件,涉及18.36万亩土地,同比上升20%。

  “土地是对地方政府‘实力’的一种最有力的支持。”张孝德针对各地方政府对经济增长的高预期表示,过热投资和过高增长的最大危害是地方政府通过土地资产作为抵押物来获得银行贷款,一旦开始调控,地方政府的资金链将会出现断裂。在这样一个循环中,银行扮演取款机的角色,现任政府可以在完成经济增长目标的同时获得很好的政绩资本,而且风险可以得到有效地规避。

举报网站:
国土资源部举报网
http://www.mlr.gov.cn/GuotuPortal/appmanag...=jdjb_jbxx_page

监察部举报中心
http://www.jubao.gov.cn/xf/index.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地址:北京市阜内大街64号

邮编:100812

电话:010-66558001
 
博贺镇翠湖新开发区是违法土地
请潘书记李县长严惩腐败官员陈锡财!救救博美吧!!!
尊敬的潘书记、李县长:
您们好!请你们快快救救博贺镇博美村村民吧!赶快派员下来查处博贺镇博美村民委员会党支部书记陈锡财(此人就是论坛上议论的做电白县学校工程的包工头陈锡财)等人的腐败行为,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陈锡财在一九九六年任博贺镇博美村民委员会党支部书记,他上任后,不是带领村民致富,而是:千方百计结私拉帮,想方设法掠取村民的耕地,侵犯村民的合法权益;挪用村民的征地款;利用村民的耕地行骗,骗取一些单位的钱;巧立名目,挥霍集体经济;与开发商勾结、不按照征地协议办理领取征地款。
一、掠取村民的耕地,侵犯村民的合法权益。(1)一九九四年,原管理区利用扣除村民征地款的积累,在翠湖开发区西买了村民二十亩耕地,共220万元,扣除积累33万元,实际应付村民187万,但当时管理区只付给村民120万元,还欠村民67万元。一九九六年陈锡财上任书记后,不管村民的死活,叫上几个相好的村民和社长(不是村民选的),签了一张不合理的协议,在二十亩留一亩左右水塘,就当结了拖欠村民的67万元。现在陈锡财又勾结村委会干部,猖狂出卖二十亩耕地,掠夺暴利一百多万元,但却分文不支付村民的67万元征地款。(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未经国土部门批谁,只经上述几个人签名,就强迫村民每户要上缴耕地给原管理区做路,名曰建新村大道,实际是为了搞房地产开发。他不但强占村民耕地做路,而且连大路两侧耕地也霸占去出卖,总共侵占了约二十亩耕地,二百多万元。强行侵占村民耕地搞开发赚钱,又拒付征地款,看来在全国仅陈锡财一人。陈锡财这种横行霸道行为,严重侵犯了博美村村民的合法权益。
二、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九年十月,陈锡财勾结原管理区干部,先后在华阳公司取了村民征地款64万元,不支付给村民,扣除去积累,挪用村民54.4万元。据了解,今年初,村委会又在华阳公司领取了翠湖征地款30万元,村民多次追取无果,这同样是挪用村民的征地款。现在到底还挪用了多少征地款。村民不得而知。
三、利用村民的耕地骗取一些单位的钱。在没有经村民同意出卖,又未经国土部门审批,陈锡财就利用广安冷冻厂东面一遍耕地,骗取了博贺国税所38万元,至今都未有土地给国税所,并拖欠了近十年。造成国家的损失。
四、巧立名目,挥霍集体经济。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原管理区撤区,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到一九九九年五月成立村委会,这半年时间,原管理区办公不正常。但陈锡财与原管理区主任合谋,乱挥霍集体资金达一十多万元:(1)一九九九年四月的一天,就报销了“粤K1968”号小车十一个月份的汽油费2万多元。更奇怪的是购汽油的十一条白纸单凭据编号是相连的,就是说那家油站全年就只卖给陈锡财一人了,此君敛财手段之十分恶厉。另外小车修理费、保险费等又二万多元。(2)餐费、送礼费惊人。半年时间餐费49720元;送礼费15806元,两项达六6万多元。这半年时间原管理区没有正常办公,那用那么多餐费、送礼费呢?而且单据只是陈锡财与那位主任两人签名,没经第三者,不符合财经制度,这不是合谋私分是什么?
(5)与开发商勾结、不按照征地协议办理领取翠湖征地款。一九九四年,华阳公司征用翠湖搞开发区,只付了六成征地款,还欠四成。当时协议是一年之内要全部还清所欠的四成钱,否则,村民将没收回土地,领取的六成征地款也不退还。一年后,开发商违约,没有支付征地款。村民通过多次上访,省人大已批复复耕。可是陈锡财一九九六上任后,只管自己的腰包,不顾村民的利益,就同开发商更改协议,把所欠的一千多万元征地款改为一年内交清,若超期则按1.5%计息。协议完全改变了性质,但得益的是陈锡财等人。更改协议已经近十年,但他也不按照协议执行取钱,致使开发商现在还欠村民几百万元。村民说翠湖是陈某的钱袋子,欠钱用就到华阳公司去取。
现在,博美村村民农无田耕,商无资金,生活十分困苦,很多家庭孩子因无钱上学而辍学。而原管理区(村委会)却霸占、拖欠村民的征地款二百多万(一九九一、九二年,原管理区征用第一、二、三、五小组在博贺镇电厂西的耕地搞房地产开发,至今还拖欠村民40多万元)不支付。
上面所说只是沧海一粟,博美原管理区(村委会)问题相当严重,一九九八年茂名市审计事务所审计出的数目和二00二年村民组成的清算小组清出的经济问题,以及拖欠征地款问题,村民曾多次向上级上访、投诉均无效。陈锡财也四处大放狂言,说他有的是钱,那级官都是保护他,谁都告不倒他。
博美管理区(村委会)十几年来,出卖土地、扣除村民征地款积累等收入达一千多万元,是个富得冒油的单位,但他们不利用资金兴办企业,带领村民致富。像陈锡财这些腐败官员还要榨村民的油,喝村民的血,侵犯村民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三个代表”的今天,在“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新时代,怎能让这样腐败分子在继续践踏法律,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呢?请潘书记李县长迅速派员调查核实,严惩陈锡财这类腐败分子,还村民一个公道!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村民的合法要益!!!(引用“zhou”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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