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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 告知书 (2人在浏览)

xiongq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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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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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茂名系鑫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林公司)大股东,但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鑫林公司在其他股东管理下,经营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严重问题,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也为了敦促公司合法经营,作为鑫林公司的股东特郑重告知如下:
鑫林公司开发的“合富花园”第一期项目存在“以公司员工名义作为买房人办理按揭贷款,再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套取资金”、“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在房管部门办理预登记”等严重问题。导致部分买房人的合同将来无法履行,房屋产权证无法获得。
“合富花园”第一期项目至今未获得竣工验收,购房人的产权证无法办理。部分买房人在未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已擅自入住,所使用的水、电也均为临时的,缺乏安全保障。
鑫林公司《合富花园》第一期项目因欠银行贷款目前已被法院判决偿还。第一期项目的土地、房产均已抵押,如法院强制执行将会被拍卖。
“合富花园”第一期项目存在的上述问题,将可能涉嫌民事欺诈及涉嫌利用合同进行诈骗,一旦被确认,将会导致部分已购买房产之人,或准备购房之人所订立的合同无法履行。作为鑫林公司的股东,为防止消费者被误导,遭受经济损失,谨提醒准备或打算购买“合富花园”第一期房产的消费者慎重而为!!!
专此告知。
茂名鑫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股东:谢雄清
二O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呵,又一个问题楼盘出现了!
为什么会出现问题楼盘呢?哪个部门监管的,要不要有人负点责任?
 
建设局房产局应脱不了关系,因为他们平时的工作都是在吃屎
 
从没见过有官员负责的事,有做错就炒,电白也没这多不平之事
 
电白的楼盘问题多到吓死人
如果楼盘出问题,官员会负责,电白的执政者都不知道换了几百批了
 
大声读:房产局局长
 
‘房屋产权证无法获得’来这套路,都说城市套路深,原来乡镇的套路更深,水东只是个镇而已,只不过是换了个名字…
 
如果不能办证,算不算违约?可以不可以退货?
哪位大师可以教教我!
原价退业主又不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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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已经是违法犯罪的了,公司内部老板搞意见?害了购房者,不过讲时讲合富早两年就出事了只是没有说而已,拖了迟迟不交房。
 
路边社消息:余某明欠银行的钱,将房子抵押给银行,然后余某再低价售房,银行不知情,也委托第三方售房,搞得一套多卖,乱成一锅粥!现在银行不承认将余售出的房,业主只有找余某明算帐了。
 
1,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位余老板“将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在银行不知道情的情况下出售给他人”,这是否构成违法?是否构成商业诈骗?
银行不起诉他?哪位法律界的大师可以出来给我解解惑!
2,说到合伙做生意,如果合的不愉快,可以退股的嘛!按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来办咯,不是你退出就是我退出咯!
 
最后编辑:
路边社消息:余某明欠银行的钱,将房子抵押给银行,然后余某再低价售房,银行不知情,也委托第三方售房,搞得一套多卖,乱成一锅粥!现在银行不承认将余售出的房,业主只有找余某明算帐了。
这样说还没有办证的业主克狗了,银行肯定会收回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产,办了证的业主也凄凉,水电配套等不得完善,依老家支依搞欺诈,
 
1,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位余老板“将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在银行不知道情的情况下出售给他人”,这是否构成违法?是否构成商业诈骗?
银行不起诉他?哪位法律界的大师可以出来给我解解惑!
2,说到合伙做生意,如果合的不愉快,可以退股的嘛!按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来办咯,不是你退出就是我退出咯!
现在银行不承认余所售的房,所以其他业主只有找余某,找政府了
 
这样说还没有办证的业主克狗了,银行肯定会收回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产,办了证的业主也凄凉,水电配套等不得完善,依老家支依搞欺诈,
现在合富花园还没有配电房,已经入住的业主只能用商业用电,一块多一度听说
 
现在合富花园还没有配电房,已经入住的业主只能用商业用电,一块多一度听说
当年那边最后的房价的确是便宜,感觉不大对又问江湖人得知老板借了很多钱没有还怕有炸不敢接便宜货,躲过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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