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坛网址:https://dianbai.wiki(可微信分享)、https://0668.es、https://0668.cc(全加密访问)

分享 关于网民在电白论坛反映观珠镇葛山村换届选举有关情况的回复 (1人在浏览)

状态
不接受进一步回复。

lhb323238

学前班
注册
2007-04-10
帖子
79
反馈评分
3
点数
0
关于网民在电白论坛反映观珠镇葛山村换届选举有关情况的回复



1、关于葛山村两委换届情况:葛山村委会下辖11条自然村,有19个村民小组,人口有3501人,党员53人,换届前两委干部5人,后备干部1人。两委干部交叉任职率33﹪。此前该村因村组织建设薄弱,村两委干部不团结,相互猜疑,领导力不强,组织建设工作缓慢,对后备干部培养不足,多名干部涉案被查,宗族斗争激烈、社情民意复杂等原因被镇党委列为换届难点村。

2、文中所述“何书记派政府人员和黑社会人员跟投票箱,强行村民投票给钟天培”与事实不符。每个票箱由三名镇政府工作人员以及三名村民代表负责,符合相关规定,且政府工作人员在整个投票过程中只是负责监督,并未曾作出任何干预投票行为,全程并未出现社会人员跟随的情况。本次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完全依法依规,建议人选提名过程结合了群众意愿,换届选举规范有效。

3、文中所述关于钟天培“为黑社会背景”且“计生不合条件”,钟天培本人无犯罪记录,各方面条件也符合村委会主任条件规定。他本人近年来在观珠镇经商,不属于黑社会性质,而且该同志热心葛山村公益事业,在群众中拥有较高声望。

此次村委会人选中,原5名村干部均不提名,原因如下:原葛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谢某彬,原葛山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邓某金,原葛山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村委会文书李某成,原葛山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妇女主任何某华等四人因虚报田亩数套取种粮直补款、利用职权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成员申请并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违纪行为被镇纪委立案调查,目前4人的违纪案件仍在区纪委审理中,按规定不准提名。李彩颜是原5名村委干部之一,从大局出发,镇党委对5名干部均不再提名。


经核查, 李彩颜没有在电白论坛上实名发过《电白观珠有钱就能买官?》一帖。日前,其本人已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审请警方立案调查冒名发帖人。

在此,敬告电白论坛管理员:请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网络管理法律法规,审慎审核相关帖子,自觉过滤和删除反映不实情况的帖子或消息。不要传播不实消息,不能对不实消息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混肴公众的视听。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公安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故意编造、传播谣言、制造恐慌、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呼吁网民对于网站、论坛、微博、微信等社交软件流传的信息要仔细甄别,判明情况,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爱护健康的网络环境,维持良好社会秩序。



茂名市电白区观珠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1日
 
关于网民在电白论坛反映观珠镇葛山村换届选举有关情况的回复



1、关于葛山村两委换届情况:葛山村委会下辖11条自然村,有19个村民小组,人口有3501人,党员53人,换届前两委干部5人,后备干部1人。两委干部交叉任职率33﹪。此前该村因村组织建设薄弱,村两委干部不团结,相互猜疑,领导力不强,组织建设工作缓慢,对后备干部培养不足,多名干部涉案被查,宗族斗争激烈、社情民意复杂等原因被镇党委列为换届难点村。

2、文中所述“何书记派政府人员和黑社会人员跟投票箱,强行村民投票给钟天培”与事实不符。每个票箱由三名镇政府工作人员以及三名村民代表负责,符合相关规定,且政府工作人员在整个投票过程中只是负责监督,并未曾作出任何干预投票行为,全程并未出现社会人员跟随的情况。本次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完全依法依规,建议人选提名过程结合了群众意愿,换届选举规范有效。

3、文中所述关于钟天培“为黑社会背景”且“计生不合条件”,钟天培本人无犯罪记录,各方面条件也符合村委会主任条件规定。他本人近年来在观珠镇经商,不属于黑社会性质,而且该同志热心葛山村公益事业,在群众中拥有较高声望。

此次村委会人选中,原5名村干部均不提名,原因如下:原葛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谢某彬,原葛山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邓某金,原葛山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村委会文书李某成,原葛山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妇女主任何某华等四人因虚报田亩数套取种粮直补款、利用职权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成员申请并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违纪行为被镇纪委立案调查,目前4人的违纪案件仍在区纪委审理中,按规定不准提名。李彩颜是原5名村委干部之一,从大局出发,镇党委对5名干部均不再提名。


经核查, 李彩颜没有在电白论坛上实名发过《电白观珠有钱就能买官?》一帖。日前,其本人已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审请警方立案调查冒名发帖人。

在此,敬告电白论坛管理员:请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网络管理法律法规,审慎审核相关帖子,自觉过滤和删除反映不实情况的帖子或消息。不要传播不实消息,不能对不实消息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混肴公众的视听。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公安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故意编造、传播谣言、制造恐慌、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呼吁网民对于网站、论坛、微博、微信等社交软件流传的信息要仔细甄别,判明情况,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爱护健康的网络环境,维持良好社会秩序。



茂名市电白区观珠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1日
一,论坛服务器、域名辖地属香港特别行政区,本站遵守香港基本法是前提条件。
二,论坛管理员不是政治辅导员,论坛是言论平台,论坛上的言论只代表发帖网民的个人意见,论坛对任何言论无法鉴定真伪,也无义务鉴定,论坛自身有严格的道德束缚。
三,本论坛以中立的立场对任何会员,包括楼主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勿对网民发表恐吓性言论。
四,谣言自会止于评论。
 
一,论坛服务器、域名辖地属香港特别行政区,本站遵守香港基本法是前提条件。
二,论坛管理员不是政治辅导员,论坛是言论平台,论坛上的言论只代表发帖网民的个人意见,论坛对任何言论无法鉴定真伪,也无义务鉴定,论坛自身有严格的道德束缚。
三,本论坛以中立的立场对任何会员,包括楼主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勿对网民发表恐吓性言论。
四,谣言自会止于评论。


及时回复!赞一个!
 
该镇政府及时出面澄请,以正视听,不冤枉好人,也不放过坏人,点赞!但按管理员所说论坛不违反香港有关法规。
 
楼主都是2007年的老会员了,还加上那段官话不怕坛友笑话?
自觉过滤…自觉删除…哈哈!
 
搞一种声音不利于了解真相····相信网民有辩别真假的能力·······
 
最后编辑:
换句话说,香港就是NB。。。呵呵。。
 
香港特别行政区历来、永远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想此论坛既然名电白,也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吧。
 
自动过滤,自觉删除,哈哈哈,你的脑给门
夹了,智商为零了吧。论坛一直是中立的,
只照你说的来说,那换做你政府的论坛好啦。
观珠镇政府的人就这么点说话和思维水平?
 
各位草民请听着,官老爷要训话了。
你们没事别聚一起瞎BB,当官这事哪是你们草民能随便指点议论的,你们说的话老爷不爱听,以后收敛点,否则……
哎!那谁!你,就说你呢!村头这棵榕树是你家的吧?告诉你,既然是你家的树,就得看管好点,聚在这树底下的草民说的什么话你得负责!该让闭嘴的你不能给他说话的权利,那些看着像刁民的,你就不该让他们来!否则别怪老爷手下不留情!
 
政府部门还是老一套做事方式,摆个官腔吓唬谁?他们真的应该去翻翻当年铁腕扭乾坤的帖子!
 
一,论坛服务器、域名辖地属香港特别行政区,本站遵守香港基本法是前提条件。
二,论坛管理员不是政治辅导员,论坛是言论平台,论坛上的言论只代表发帖网民的个人意见,论坛对任何言论无法鉴定真伪,也无义务鉴定,论坛自身有严格的道德束缚。
三,本论坛以中立的立场对任何会员,包括楼主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勿对网民发表恐吓性言论。
四,谣言自会止于评论。
请管理者可以百度一下《侵权责任法》,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六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与楼主几点商榷:
1、说实在的,文中回复的语气咄咄逼人,既威胁发贴人,又威胁《电白论坛》的管理者。这个回复不是由第三方(区政府、区纪委或区公安局)作出的,仅是争议 的一方单方作出的,且不说事实的真相如何,但在读者面前至少是缺乏说服力的;
2、从这个《回复》中看到,葛山村原来5个村干部,因出现虚报田亩数或低保等违法违纪问题,被 上级纪委一网打尽,镇党委不再提名,是非常英明正确的。可 见,这个村并非一方净 土,人也不是那么干净的......你在文中用不容置否的口气“ **本人无犯罪记录,各方面条件符合村委会主任条件,.......不属黑社会性 质......."一口气说了那么多,我总算看明白了:以前这个村的干部是坏人,现在这个村的干部是好人;
3、楼主注册名"LHB323238"与下面“ **人民政府”不符,用个人网名代表人民政府回复网民不说不可以,但起码不够严肃,别人会联想;
4、见仁见智,不要上纲上线。
 
楼主澄清问题即可,用一些恐吓性语言警告坛管理员就有点那个了。论坛不是法外之地,这话说的很对,但凡政府官员首先做到洁身自好,廉洁奉公,还怕什么恶人和刁民先告状呢?
 
身正不怕影斜!!!!!!!!
 
镇政府出面澄清事实,做得好。
但文中好像有威胁的意思。
 
楼主澄清问题即可,用一些恐吓性语言警告坛管理员就有点那个了。论坛不是法外之地,这话说的很对,但凡政府官员首先做到洁身自好,廉洁奉公,还怕什么恶人和刁民先告状呢?
一针见血,楼主没把网民当人,况且恐吓威协管理员,同我们讲法律,首先你要守法。
 
状态
不接受进一步回复。

正在浏览此帖子的用户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