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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老师实在是忍无可忍 (18人在浏览)

QUOTE(刘军 @ 2012年06月15日 Friday, 03:34 PM)
我忍住按捺不住的心情,在这里,我要投诉一个叫邓小玲的老师,她以前在杨梅小学教师,我儿子当时在杨梅小学的时候,才15岁,就被她奸污了。很气愤,这个女人真的很不知羞耻,不知道她是否结婚了,还是没有人干她,这么小的孩子竟然都下得了手。我现在上初二了,我也是昨晚才知道这回事。请杨梅学校校长介入。如果不查清这件事情,我将与杨梅小学校长没完!我儿子的当时在6(2)班,长得比较帅,当时15岁就已经170了,我现在心情很激动,所以说得有点乱。那个邓小玲是陈村人,一个垃圾女人,我儿子这么小都不放过,害得我儿子现在无心读书,一个月就问我要2000多,我现在才知道这死仔现在春华都还跟这个女老师有联系,礼拜天的时候也不回来。我要跟她没完。另外,我儿子叫刘凯亮。请帮我人肉这个无耻的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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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楼主的表达能力上可以看出,你应该是智商有问题的人!否则就是在进行人身攻击。你儿子读小学就已经15岁了,也说明他是弱智人士!
 
楼主从此人间蒸发!
 
QUOTE(这个号没人注册 @ 2012年06月20日 Wednesday, 02:38 AM)
楼主从此人间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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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他吧,看看他是何方神圣。
做任何伤害别人的事的人,理应承担后果。
有请了解杨梅小学的网友跟帖,客观公正说说该老师的情况,大家就了解真相了。
 
QUOTE(四中乐叔 @ 2012年06月20日 Wednesday, 09:19 AM)
人肉他吧,看看他是何方神圣。
做任何伤害别人的事的人,理应承担后果。
有请了解杨梅小学的网友跟帖,客观公正说说该老师的情况,大家就了解真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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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尤其老师是敏感人物,已经伤害到了,叫这位老师如果面对家长、学生、同事和亲戚朋友呢?做这种缺德事的一定要承担后果!
 
QUOTE(刘军 @ 2012年06月15日 Friday, 11:22 PM)
各位网友,小儿今晚回来了,经过询问我儿子,他说之前存在误解,事件并不是我理解的一样,由于一时气急,今天发了一些对邓老师充满误解的帖子,给邓老师带来了严重的声誉损坏,在此郑重向邓老师道歉,对不起!我误会你了。事情并不是我说的一样,再一次郑重向你道歉,对不起!此外,也向各位网友道歉!
我教儿子无方,因为爱儿心切,一时冲动,才有今天不经考证就发帖的错误举动。本人现在已经后悔不已。以后做时一定慎重而行,不再犯这样的错误。
再一次向邓老师郑重道歉,向各位网友道歉!
另外,恳求版主将此贴删除。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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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道歉,诚意何在?算是道歉吗?还在为自己辩解?还在谎话连天?当全论坛的人都是傻子?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你不是刘凯亮的父亲,不是爱儿心切,而是捏造事实,故意有预谋的毁人清白。要知道,毁一个人的清白,比杀了一个人更难受!
道歉要让人接受的话,首先要诚意,说出自己的身份、目的,然后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QUOTE(刘军 @ 2012年06月15日 Friday, 03:34 PM)
我忍住按捺不住的心情,在这里,我要投诉一个叫邓小玲的老师,她以前在杨梅小学教师,我儿子当时在杨梅小学的时候,才15岁,就被她奸污了。很气愤,这个女人真的很不知羞耻,不知道她是否结婚了,还是没有人干她,这么小的孩子竟然都下得了手。我现在上初二了,我也是昨晚才知道这回事。请杨梅学校校长介入。如果不查清这件事情,我将与杨梅小学校长没完!我儿子的当时在6(2)班,长得比较帅,当时15岁就已经170了,我现在心情很激动,所以说得有点乱。那个邓小玲是陈村人,一个垃圾女人,我儿子这么小都不放过,害得我儿子现在无心读书,一个月就问我要2000多,我现在才知道这死仔现在春华都还跟这个女老师有联系,礼拜天的时候也不回来。我要跟她没完。另外,我儿子叫刘凯亮。请帮我人肉这个无耻的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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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你是在读初二的。看他后面的发言,脏话连篇,符合身份!
 
QUOTE(蓝夜+小星星 @ 2012年06月15日 Friday, 07:26 PM)
刚刚接到学校领导的电话,因为这事情,学校领导立刻打开电脑调查往届的学生资料,查无此人(刘凯亮)。同时,学校领导也拨打了这个13580056788电话号码,不是“刘军”本人,机主也被陷害了。我们将就此事向公安局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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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已经造成影响,关注处理结果!
 
QUOTE(qtlau @ 2012年06月20日 Wednesday, 09:38 AM)
对的,尤其老师是敏感人物,已经伤害到了,叫这位老师如果面对家长、学生、同事和亲戚朋友呢?做这种缺德事的一定要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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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经查实该校没有该学生,或者没有发生此事情。将伤害到老师和学校的声誉。
这样的发帖者,必须承担后果。
如果此事没有澄清,对老师对学生的伤害是永远的。
只有澄清了真相,将挽回老师和学生的声誉。
 
QUOTE(水东老牛 @ 2012年06月16日 Saturday, 09:21 AM)
由于本事件中,当事人所留下的电话为虚假电话,学校迅速调查并公布真相,且当事人也在24小时内迅速澄清道歉,因此此事未造成恶劣影响,尚未达到入刑标准。不过由于已对另一当事人名誉造成了损失,因此追究起来,如果散布这一不实信息的当事方能如实认识错误,认错态度诚恳的话,则被责成公开道歉,接受教育,并签下保证书,还有可能罚款500元;如果拒不承认错误,不承认为不实信息的散布者,在充分确凿证据之下,将有可能被拘留5-15天,罚款500-3000,并被责成公开道歉。(若被告不肯公开道歉,法院将自主选择某一媒体进行公开登报澄清,所有费用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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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道歉有用?都是谎话连篇的道歉,有何诚意?如实认识错误了吗?讲出自己的身份了吗?还在以刘凯亮父亲的身份道歉,笑死了!
要道歉的话,首先要以自己的身份公开道歉,不然,相信广大坛友和受害人本人也不会接受这样的道歉!
 
QUOTE(水东老牛 @ 2012年06月16日 Saturday, 12:01 PM)
我想诸位还是不必喊打喊杀,要考虑到当事人邓老师的意愿。把这事搞大,甚至会产生越描越黑的后果,把这帖子不断的翻出来,只会让更多人产生误解,因为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很有耐心的地看完后面的回帖。
让这帖子沉了,或者封了,才是对当事人邓老师最好的保护。至于对这事邓老师准备怎么处理,让她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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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邓老师不要当沉默的羔羊。发这样的贴,不单毁一个老师的清白,也玩弄了广大坛友,连LZ的身份都没清楚的话,不能草草了事。
就算这帖子沉了,封了,对邓老师来说,永远是一个刺!
 
QUOTE(四中乐叔 @ 2012年06月20日 Wednesday, 09:59 AM)
如果经查实该校没有该学生,或者没有发生此事情。将伤害到老师和学校的声誉。
这样的发帖者,必须承担后果。
如果此事没有澄清,对老师对学生的伤害是永远的。
只有澄清了真相,将挽回老师和学生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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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叔,你在论坛里说话很有分量,但按照你的思路,你是希望怎样澄清呢?澄清的结果又作如何处置?把他揪出来,教训一顿,把他打残了,还是送他去坐牢?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是制裁不了他的,因为他转了空子。大家都猜测他是一个未成年人,好吧,就按未成年人来说,竟然是未成年人,他犯了超级不可原谅的罪都好,毕竟别人已经害怕了,意识到错了,已经认错的情况下,你还以什么名誉去告他?所谓影响,我觉得是一群人吃饱了撑的天天上论坛把这个帖子给顶起来,事实上,给这个女老师是最大的伤害,如果我们能够做到不去关注或者怎样,反而把伤害降到最低。不过,如果是成年人,那么邓老师本人是最清楚,我们外人无法怎样评论。
 
QUOTE(qtlau @ 2012年06月20日 Wednesday, 10:22 AM)
建议邓老师不要当沉默的羔羊。发这样的贴,不单毁一个老师的清白,也玩弄了广大坛友,连LZ的身份都没清楚的话,不能草草了事。
就算这帖子沉了,封了,对邓老师来说,永远是一个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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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不客气的话,表面上你是同情了邓老师,而本质上,你是害了她!别人邓老师追不追究,别人心里自有定夺,完全不需要你在这里添油加醋!也许别人的问题已经处理好了,又或者别人心里有其他的顾虑,你一次次把帖子搞上来,有些没有耐心的就看前面,你不是害了别人么?收口吧,那么有空,去论坛里多顶顶几个需要帮助的小女孩还好。唉!
 
QUOTE(qtlau @ 2012年06月19日 Tuesday, 10:55 PM)
道歉有用的话,还要警察来干什么?
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这样的行为必须严惩。不然每个人都这样做,对自己的仇人、对手进行诽谤,达到自己的目的了,再道个歉,就什么事都没的话,是否太儿戏了?
公安机关不介入处理的话,对当事人不公,对所有论坛人员都是一个打击。
要不要我把你打一顿,再说声对不起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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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这里说这么多,需要考虑多面性,因为事件中的受害者并不是你本人,所以你当然不会想那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别人邓老师本人的感受,也许邓老师已经妥善处理,你就一个劲的在这里抓住别人不放有意思吗?你一个劲的说要公安介入,具体解释,你可以参照那个水东老牛的说法。不过,我个人觉得,根本没用,告不了的,还有,就算你把他找出来,你又如何,你处理得了吗,这样,大家都会非常累,如果是小孩子,你就是扼杀了他!如果是成年人,大家就慢慢告了,有得告啊,我非常不理解的是,为什么你们要这样间接的伤害别人邓老师?
 
QUOTE(俺是海仔 @ 2012年06月20日 Wednesday, 11:34 AM)
说句不客气的话,表面上你是同情了邓老师,而本质上,你是害了她!别人邓老师追不追究,别人心里自有定夺,完全不需要你在这里添油加醋!也许别人的问题已经处理好了,又或者别人心里有其他的顾虑,你一次次把帖子搞上来,有些没有耐心的就看前面,你不是害了别人么?收口吧,那么有空,去论坛里多顶顶几个需要帮助的小女孩还好。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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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则鸣,沉默等于纵容!

如果我这也是帮凶,你同样也是!你不也一样把帖子顶了上来?

假如别人诽谤的是你呢?连诽谤你的人都不知道是谁,就不做下文了?


不管是谁,都应该教会他一件事,就是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这件事我觉得至少要公开有诚意的道歉!你认为是害他,说不定还是救了他,教会他做事要负责,出到社会才不会那么容易惹事犯罪。

帖子不是我个人一次次顶上来的,本来帖子就在前面,不要说我挖坟。
 
QUOTE(qtlau @ 2012年06月20日 Wednesday, 12:14 PM)
不平则鸣,沉默等于纵容!

如果我这也是帮凶,你同样也是!你不也一样把帖子顶了上来?

假如别人诽谤的是你呢?

帖子不是我个人一次次顶上来的,本来帖子就在前面,不要说我挖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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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啊,我就告诉你了啊,我只有通过这个方式告诉你,不然,你怎么会知道呢?我没有说你是帮凶,我只是说,你这样子,很不好,要为别人着想一下,懂么?也许别人邓老师早已经解决这件事,但你们就天天在这里说。
 
QUOTE(qtlau @ 2012年06月20日 Wednesday, 12:14 PM)
不平则鸣,沉默等于纵容!

如果我这也是帮凶,你同样也是!你不也一样把帖子顶了上来?

假如别人诽谤的是你呢?

帖子不是我个人一次次顶上来的,本来帖子就在前面,不要说我挖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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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受害人是我,我会叫你们,好啦,好啦,我的事情我自己处理,你们就不要一次次把帖子搞出来啦,这样对我的伤害更大,懂波!
 
要这么多钱干嘛呀,难道是消费类的交易?????这事情要有证据不能凭空乱说,法律是讲证据的,要生要死是没用的・・・建议正确辅导好儿子,查明真相,可以直接到学校了解情况!!如果属实这罪可真不小・・・・・
 
QUOTE(ywh830204 @ 2012年06月20日 Wednesday, 12:28 PM)
要这么多钱干嘛呀,难道是消费类的交易?????这事情要有证据不能凭空乱说,法律是讲证据的,要生要死是没用的・・・建议正确辅导好儿子,查明真相,可以直接到学校了解情况!!如果属实这罪可真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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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丫当前面的人是透明滴!
 
此帖必火,求真相
 
QUOTE(LED @ 2012年06月20日 Wednesday, 04:25 PM)
此帖必火,求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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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丫吃饱了撑的,都牛马时候了,还必火,你很想看热闹是不是?
 
QUOTE(今晚打老虎QQ @ 2012年06月19日 Tuesday, 11:55 AM)
唉!当今社会,当老师,还不如“做妓女”。做妓女还可以受到男人的“怜爱”。当教师,处处找骂。处处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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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么多感慨,那就叫老师辞职呗,大把人想做!
 
QUOTE(不倒东方 @ 2012年06月15日 Friday, 11:24 PM)
该铁S以及他的战友们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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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SIR是你家亲戚,说出手就出手?法盲!回去从初二开始读起吧,关注一下什么事诽谤罪,判决程序之类的、、、
 
QUOTE(qtlau @ 2012年06月20日 Wednesday, 09:46 AM)
这样的道歉,诚意何在?算是道歉吗?还在为自己辩解?还在谎话连天?当全论坛的人都是傻子?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你不是刘凯亮的父亲,不是爱儿心切,而是捏造事实,故意有预谋的毁人清白。要知道,毁一个人的清白,比杀了一个人更难受!
道歉要让人接受的话,首先要诚意,说出自己的身份、目的,然后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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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你还为人师表,就你这胸怀,你去死吧!另外,没人就那么容易对号入座去骂一个教师,估计你跟这个邓老师都不是什么好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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