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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西湖边这家扰民K有请区环保局过来视察工作 (2人在浏览)

太力士

学前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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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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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晚上七八点,西湖边的这家扰民K便开始飙歌,声震十里。高分贝,时间长,每晚定要折腾到十一点左右,严重干扰了附近居民的生活作息。这家K歌点已经飙歌好长时间了,还请区环保局迅速作为,救我等于水火。地址在西湖边,耳测在西湖东路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反正只要在西湖边略站一会,便可判断出具体位置了。
 
投诉就大大方方把名字写出来
 
跟楼主的名片有点像,特声援来了。
 
最后编辑:
每天晚上七八点,西湖边的这家扰民K便开始飙歌,声震十里。高分贝,时间长,每晚定要折腾到十一点左右,严重干扰了附近居民的生活作息。这家K歌点已经飙歌好长时间了,还请区环保局迅速作为,救我等于水火。地址在西湖边,耳测在西湖东路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反正只要在西湖边略站一会,便可判断出具体位置了。
我这顺风,也吵!

支持楼主投诉!

东、西湖是公园,不是私园,不是某些人的经营场所,随意扰民是不应该的,有关部门应杜绝这种现象。
 
区环保分局要工作了,去测一下到底有多高的分贝。
 
唱得好听的就当听歌了,可是唱得像鬼叫杀猪
一样,还以为自己唱得很好的那些,就真是
八得衣买了。
 
唱得好听的就当听歌了,可是唱得像鬼叫杀猪
一样,还以为自己唱得很好的那些,就真是
八得衣买了。
一般唱得鬼哭狼嚎的,都不知道自己唱得难听。一般不懂事的人,声音都特别大!
 
每天晚上七八点,西湖边的这家扰民K便开始飙歌,声震十里。高分贝,时间长,每晚定要折腾到十一点左右,严重干扰了附近居民的生活作息。这家K歌点已经飙歌好长时间了,还请区环保局迅速作为,救我等于水火。地址在西湖边,耳测在西湖东路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反正只要在西湖边略站一会,便可判断出具体位置了。
区环保局到湖海山人家喝喜酒去了,没空。
 
Screenshot_2017-05-31-19-42-14.png


人家茂名市的有关部门都致了好几封信给广场舞大妈,怕影响广大学子的中考或高考。

请问电白区委区政府,电白的中考、高考成绩江河日下,难道你们没想过要做点什么吗,哪怕从治理噪音污染做起!
 
浏览附件291764

人家茂名市的有关部门都致了好几封信给广场舞大妈,怕影响广大学子的中考或高考。

请问电白区委区政府,电白的中考、高考成绩江河日下,难道你们没想过要做点什么吗,哪怕从治理噪音污染做起!
说得好,一级棒!
 
每天晚上七八点,西湖边的这家扰民K便开始飙歌,声震十里。高分贝,时间长,每晚定要折腾到十一点左右,严重干扰了附近居民的生活作息。这家K歌点已经飙歌好长时间了,还请区环保局迅速作为,救我等于水火。地址在西湖边,耳测在西湖东路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反正只要在西湖边略站一会,便可判断出具体位置了。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在城市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和疗养区以及在群众娱乐、集会等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和广播宣传车。
第三十二条第(十)项第二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建议向公安部门反映该问题。


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
2017年6月1日

 
最后编辑: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在城市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和疗养区以及在群众娱乐、集会等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和广播宣传车。
第三十二条第(十)项第二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建议向公安部门反映该问题。


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
2017年6月1日
说法律没有用的,有多少人个懂的这些法律细则,何况广场的的三姑六婆. 建议在公园内或者公共场所有明显的标语提醒,规定广场舞的时间,并且组织广场舞的需要经过批准,否则公园统统都成了免费舞蹈场了,别人想休闲都没有个空间可以走了!(平时带小孩去公园,都是因为广场里全部都是跳舞的,小孩想溜达一下都没空间....)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在城市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和疗养区以及在群众娱乐、集会等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和广播宣传车。
第三十二条第(十)项第二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建议向公安部门反映该问题。


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
2017年6月1日
我等很好奇,按你的说法,噪音污染即不属于贵局管辖了?环保局不处理污染问题,那你们到底处理什么问题?你们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说到这里,突然想起刘小涛飞升市委书记一事,心里很感慨,也希望陈小锋马上高升,不要再在这里碍着电白了,反正有他不多无他不少,什么都管不了,高考临近了,噪音污染如此厉害居然也没人管!

估计,就算报警,公安也一定会推给环保的!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在城市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和疗养区以及在群众娱乐、集会等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和广播宣传车。
第三十二条第(十)项第二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建议向公安部门反映该问题。


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
2017年6月1日
之前感觉,电白环保局在网络互动方面可圈可点,如今看来,看走眼了。

这次的回应,明显是推卸责任!看来,小锋哥哥御下不力,各部门都懒政不作为,他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傻瓜都知道,噪声污染百分之一百归环保局管,就算要知会公安局,也是环保局出面。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在城市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和疗养区以及在群众娱乐、集会等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和广播宣传车。
第三十二条第(十)项第二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建议向公安部门反映该问题。


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电白分局
2017年6月1日

我很难过。

这个回应颠覆了电白环保局一向以正面示人的网络形象。

我分析了一下,感觉这个回应有两大硬伤:

1、懒政渎职,推卸责任。治理噪声污染,乃环保局份所应为,却推来推去,跟以前的回应判若两人。

2偷换概念,糊弄网友。在噪声的分贝量化鉴定方面,公安局明显不是本行,环保局才是这方面的主角,警察们只在执行处理过程中起辅助作用,这就跟医生在交通事故中的角色一个样。

电白区环保分局,你们累了不想干了,就直说,何必七拐八绕地糊弄我们呢?要不要我们翻出一些旧帖来证明一下你以前真的不是这般模样?
 
干实事,升得快!

如涛哥,二级跳!

陈大哥,多瞄瞄!
 
回雷州种田也不是什么坏事
哈哈,最怕到时想种田也没机会了!
 
噪声污染的管理在法律法规上是有分工的,个人觉得环保局也很无奈,环保局也不能越权的哦。其实道理也很简单:如果你无证驾驶应该是交警查你而不是刑警,如果你开的是营运车,无营运证是交通局查你,而不是交警查你。
 
噪声污染的管理在法律法规上是有分工的,个人觉得环保局也很无奈,环保局也不能越权的哦。其实道理也很简单:如果你无证驾驶应该是交警查你而不是刑警,如果你开的是营运车,无营运证是交通局查你,而不是交警查你。

你参看环保局以前的回应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以前每遇到噪声污染投诉,环保局立马处理,这次有点奇怪。

网友其实也懂那么一点法,不要随便翻法条来推卸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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