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电视台《法治报道》节目的报道,电白校园杀人案的事件经过现在存在两种不同的说法:一种是“神秘电话诱发血案”,另一种是因为受害者向嫌疑犯“索要保护费”所引发。
我们不妨来分析一下这两种说法的来源。此案首次被媒体披露时的说法是因为“索要保护费”所引发,这说法来自于“一名自称知情的村民”,而这种说法在中央电视台的报道中也是存在于“很多”的知情村民和该校的一些学生中,并且“索要保护费”情况在这所学校时有发生。
案发四天后的5月19日,《广州日报》刊发记者与通讯员(用笔名)联名的报道――“17岁中学生持刀狂捅6同学续神秘电话诱发血案 ”。这里有三个疑点,一是为什么有署名通讯员报道?这报道的初稿来源于谁?二是标题中的“狂捅”说法来源于哪?难道来源于“有关部门”?这样的字眼是否有失公允?三是所谓的“神秘”又有何神秘?这样的“神秘”空间又是为谁而保留?
再看“神秘电话诱发血案”的来源――“根据有关部门调查”,这样的套话如何能说服大众,所谓的“有关部门”又是哪个部门?为何不敢打开门说话?
再看这“神秘电话诱发血案”的故事:
疑凶所在初二⑹班姓廖的女同学,曾借吴健国手机发短信给之前在水东认识的某男。后来对方打电话回来,廖对该男说,这电话就是我的,啥时打电话来都行。到了午休时,该男又打电话来,这时接电话的是吴健国。该男听到电话一端传来的是男声后觉得奇怪,问:“怎么手机在你手上?你是谁?”吴回答说:“我是吴健国,这电话是我的。”对方于是用粗言烂语骂吴,吴于是也用粗言烂语与其对骂,之后关机。
到了下午3时15分下第一节课时,初二(11)班的王金龙(已死)即走到位于三楼的初二⑹班教室里,问:“谁是吴健国?”“戴帽子的就是。”当时在课室的同学回答说。“叫人打你(指吴)才行!”王金龙说完后就走了。据该班的多名同学说,由于他们并不认识王,且当时王说话时声音较小,因此,同学们听后也就没当回事。
到了晚上8时多,下第一节自修课时,王即与另几人到教室里把吴叫出走廊里。后据查证,这几人分别是初二(1)班的王×成、王×良、吴×练,初二(7)班王武(已死亡,与王×成是亲兄弟)、初二(4)班的吴×明。
期间,吴健国与这几名同学发生冲突,吴被追到教学楼第二、三层楼梯间时,被王等人围着拳打脚踢,吴遂抽出身藏的弹簧小刀刺向追赶的同学。当时,恰好被梁水舵老师(女)发现,梁老师欲上前制止,但被推倒在地上,制止不了。6名同学则被当场捅伤。
其实我很不情愿把以上原文全抄下来的,难道这样的文章可以进行概括吗?这样的文笔出自于一个大报记者之手?究竟出自于谁?以上所提的通讯员?通讯员代表的就是“有关部门”?据中央电视台《法治报道》报道,“对于这次事件的原因,采访中当地教育部门一直没有给我们一个明确的说法,只是建议我们参考5月19日发表于的《广州日报》上的一篇文章。”这文章是谁而作?为谁而作?我想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众所周知,如果是因为“索要保护费”所引发这案件,学校一定要负责任,因此“有关部门”的责任也难以逃避,“有关部门”的领导可能还会丢掉“乌纱帽”,甚至会锒铛入狱。如果是“神秘电话诱发血案”,那责任就只在疑犯一人身上,给他带来的将是最严重的刑罚。而“有关部门”只负责调查审理即可。因此,谁有责任?谁怕负责任?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因此,该案已演变为“有关部门”与疑犯的博弈。
附加追问几句?以上报道这个故事的记者良心何在?这样报道你调查了没有?只凭“有关部门”的调查你就折腰?
我们不妨来分析一下这两种说法的来源。此案首次被媒体披露时的说法是因为“索要保护费”所引发,这说法来自于“一名自称知情的村民”,而这种说法在中央电视台的报道中也是存在于“很多”的知情村民和该校的一些学生中,并且“索要保护费”情况在这所学校时有发生。
案发四天后的5月19日,《广州日报》刊发记者与通讯员(用笔名)联名的报道――“17岁中学生持刀狂捅6同学续神秘电话诱发血案 ”。这里有三个疑点,一是为什么有署名通讯员报道?这报道的初稿来源于谁?二是标题中的“狂捅”说法来源于哪?难道来源于“有关部门”?这样的字眼是否有失公允?三是所谓的“神秘”又有何神秘?这样的“神秘”空间又是为谁而保留?
再看“神秘电话诱发血案”的来源――“根据有关部门调查”,这样的套话如何能说服大众,所谓的“有关部门”又是哪个部门?为何不敢打开门说话?
再看这“神秘电话诱发血案”的故事:
疑凶所在初二⑹班姓廖的女同学,曾借吴健国手机发短信给之前在水东认识的某男。后来对方打电话回来,廖对该男说,这电话就是我的,啥时打电话来都行。到了午休时,该男又打电话来,这时接电话的是吴健国。该男听到电话一端传来的是男声后觉得奇怪,问:“怎么手机在你手上?你是谁?”吴回答说:“我是吴健国,这电话是我的。”对方于是用粗言烂语骂吴,吴于是也用粗言烂语与其对骂,之后关机。
到了下午3时15分下第一节课时,初二(11)班的王金龙(已死)即走到位于三楼的初二⑹班教室里,问:“谁是吴健国?”“戴帽子的就是。”当时在课室的同学回答说。“叫人打你(指吴)才行!”王金龙说完后就走了。据该班的多名同学说,由于他们并不认识王,且当时王说话时声音较小,因此,同学们听后也就没当回事。
到了晚上8时多,下第一节自修课时,王即与另几人到教室里把吴叫出走廊里。后据查证,这几人分别是初二(1)班的王×成、王×良、吴×练,初二(7)班王武(已死亡,与王×成是亲兄弟)、初二(4)班的吴×明。
期间,吴健国与这几名同学发生冲突,吴被追到教学楼第二、三层楼梯间时,被王等人围着拳打脚踢,吴遂抽出身藏的弹簧小刀刺向追赶的同学。当时,恰好被梁水舵老师(女)发现,梁老师欲上前制止,但被推倒在地上,制止不了。6名同学则被当场捅伤。
其实我很不情愿把以上原文全抄下来的,难道这样的文章可以进行概括吗?这样的文笔出自于一个大报记者之手?究竟出自于谁?以上所提的通讯员?通讯员代表的就是“有关部门”?据中央电视台《法治报道》报道,“对于这次事件的原因,采访中当地教育部门一直没有给我们一个明确的说法,只是建议我们参考5月19日发表于的《广州日报》上的一篇文章。”这文章是谁而作?为谁而作?我想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众所周知,如果是因为“索要保护费”所引发这案件,学校一定要负责任,因此“有关部门”的责任也难以逃避,“有关部门”的领导可能还会丢掉“乌纱帽”,甚至会锒铛入狱。如果是“神秘电话诱发血案”,那责任就只在疑犯一人身上,给他带来的将是最严重的刑罚。而“有关部门”只负责调查审理即可。因此,谁有责任?谁怕负责任?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因此,该案已演变为“有关部门”与疑犯的博弈。
附加追问几句?以上报道这个故事的记者良心何在?这样报道你调查了没有?只凭“有关部门”的调查你就折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