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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白区政府或物价局应该控制、禁止区内所有民办学校乱涨学费!!! (2人在浏览)

QUOTE(用事实说话 @ 2014年06月16日 Monday, 01:01 AM)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2月25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3月5日国务院令第399号公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第六章 扶持与奖励 第四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建立、完善有关制度,保证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的合理流动。
这是我们的法律依据。

谢谢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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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叫合理流动?当大家法盲?
春华学校的老师全是公办老师吧?有多少不是公办老师?
怎么叫流动?有春华的非公办老师流出来到公办学校?借到春华学校的老师有流出来吗?
还有电海附中也是私立学校?但全都是公办教师!
教育局在钻法律的漏洞?好榜样!叫其他人怎么遵纪守法?
一句合理流动,电白的私立学校全都是用公办老师,在收高昂的学费,为私人谋利!
 
按照我的理解这个2004年的法律说的合理流动,一是交换教师学习交流,这个应该是一对一流动的。二是公办学校的老师可以放弃公办老师的职位,应聘到私立学校,或者私立学校的老师可以通过考试到公办学校任职。
不知道对否?反正不是你若说的流动是私立学校全用公办老师,长期为私人谋利!
 
再问,如电海附中是民办学校,到里面的老师全都属于电海附中的,是公办老师,不是从其他公办学校的老师流动过来的。请问怎么叫合理流动?还说的过去吗?有什么法律依据?
 
QUOTE(用事实说话 @ 2014年06月16日 Monday, 12:46 AM)
先财政统发,然后学校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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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公办老师想下海打工,或去珠三角的民办学校任教,能否采取这种方法,自己领财政工资后,再上缴财政,可以保留编制。请问可以吗?
 
春华一学期5800元,一年就11600元,比B本还贵。想当初大学也就这半价一年。
 
条例说的“保证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的合理流动”并不是说公办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的合理流动,这是偷换概念。
 
QUOTE(byronroy @ 2014年06月16日 Monday, 08:46 AM)
不能既享受了民办的高工资和好福利,又霸占公立教师的名额。

我至少目前是这么认为。请指教。

不公,不能老说某些人眼红,因为那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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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既然是民办学校,应该让民办学校自主招老师和自主招生。教育局应该想办法办好自己的公立学校才对,这才是自己的亲儿子!
 
QUOTE(小生有礼 @ 2014年06月16日 Monday, 11:00 AM)
条例说的“保证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的合理流动”并不是说公办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的合理流动,这是偷换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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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的理解这个2004年的法律说的合理流动,一是交换教师学习交流,这个应该是一对一流动的,而且学习完要各自回到自己的学校。二是公办学校的老师可以放弃公办老师的职位,应聘到私立学校,或者私立学校的老师可以通过考试到公办学校任职。
不知道对否?反正不是你若说的流动是私立学校全用公办老师,长期为私人谋利!
 
QUOTE(小生有礼 @ 2014年06月16日 Monday, 11:00 AM)
条例说的“保证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的合理流动”并不是说公办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的合理流动,这是偷换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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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是合理流动? 在公办学校拔最尖的教师到这所学校来,造成公办学校师资力量不平衡,对教育质量影响之大,直接起到负面的作用。
 
事实哥,很抱歉,早上在开会,晚点再找您
 
QUOTE(byronroy @ 2014年06月16日 Monday, 08:46 AM)
不能既享受了民办的高工资和好福利,又霸占公立教师的名额。

我至少目前是这么认为。请指教。

不公,不能老说某些人眼红,因为那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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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两点:1、有没有人强迫你子女去春华读书!2、春华很多教师也差得很。可能是10年前招的一批好外,其他也有很多关系户
 
现在不是去不去读的问题,是否合理和合法才是关键。
 
找过春华领导办事,但一幅高高在上的嘴脸,讨厌
 
该在哪读就在哪读,就没春华什么事了
 
你不懂,不代表别人不懂
 
按自己了解情况说说,以事论事,不喜回避。
1、条例说的“保证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的合理流动”是指老师可以按照自己意愿进行流动,有关部门不能阻、卡。就如两夫妻如果没感情,或者一方爱上别人可以离婚,再与意中人结婚。但如果又不离婚,又不别人同居就是重婚吧。
2、据了解,现在民办学校确实是由财政先发工资,再自己出资把工资补交政府。
3、这样情况以前是为了发展教育采取的措施,对错已无法改变,何况现在这几个民办学校已经壮大并超过公办学校了。所以觉得重要的是现在要如何处理历史遗留,如何解决教育中县城与镇的不均,民办学校占用公办资源才是重要。可以由老师自由选择,留或回公办学校。
 
QUOTE(H根 @ 2014年06月16日 Monday, 12:57 AM)
支持取消民办学校中那些公办教师的财政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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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编制好像他们也没有了。学校不敢公布是否还有编制啊,据说在省教委里是没有春华学校老师的名字的,但是在电白就有,因为,当初在上报的时候,没有征询过这些老师的意见的。电白县它干了件大好事,断绝了这些老师的后路了。所以只能保留现状吧。
 
QUOTE(路见不平一声雷 @ 2014年06月16日 Monday, 10:57 AM)
假如公办老师想下海打工,或去珠三角的民办学校任教,能否采取这种方法,自己领财政工资后,再上缴财政,可以保留编制。请问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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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得好,请事实哥回答。
 
QUOTE(阿玲2005 @ 2014年06月16日 Monday, 07:08 PM)
这个编制好像他们也没有了。学校不敢公布是否还有编制啊,据说在省教委里是没有春华学校老师的名字的,但是在电白就有,因为,当初在上报的时候,没有征询过这些老师的意见的。电白县它干了件大好事,断绝了这些老师的后路了。所以只能保留现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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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i说,不许乱说,你知道这事多严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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