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在2005年教师节表彰大会上,潘本书记在会上讲话时,脱稿说话时亲自承认:新参加工作的小学教师试用期3年,工资300,是政府侵占了教师的合法权益,亏待了教师。既然承认政府有错,为何3年过去了还不整改。纵有千万种理由,现如今的物价条件下,300元一个月能拿得出手吗?如果普通人家要雇用一个保姆,只给300元,也会被人说是无良雇主,何况聘用一个教师?政府怎么能做这样的事?300元钱在10年前可能能解决温饱,现在能吗?如果能,请教该怎样解决?请县委县政府或局领导在此署名回贴!要是同一类人待遇相同,工资再少也就算了?今年转正的580元(茂名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且及时办理,去年(按文件准确说应该是2006年9月开始转正)的300元,且延迟了5个月才办理(2007年2月才出工资)。请领导自查自纠,及时纠错,以避免让事态向外扩大,进一步损害电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