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坛网址:https://db2.mom(可微信分享)、https://0668.es、https://0668.cc(全加密访问)

新闻 关于检举揭发田业海、田业飞、梁位、吴小明、潘仪涉黑犯罪组织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6人在浏览)

白月亮在抓台哈几天后也入去了,在当今的共产共党领导下要抓的走了和尚走不了庙,只有自首才是出路啊!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哎呀!看清楚了到目前为止抓了数十名组织份子,人数太多不敢公布还是还有很多逃亡了等到时候抓回来再统一人数公布呢?哈哥有钱麻麻居然有抢劫罪...难道有个人特别嗜好?
抢劫了电白人几十年
 
拜龟亮其实也沒料,只是一个接一个的垃圾老板养成这模样。
 
最后一个应该是还没抓到的吧
 
刑拘在逃,应该是抓了才跑掉。
刑拘在逃,也可以是:警方掌握了其准确的犯罪资料,达到刑拘条件,但还没有抓到的,称为刑拘在逃的!
 
刑拘在逃,也可以是:警方掌握了其准确的犯罪资料,达到刑拘条件,但还没有抓到的,称为刑拘在逃的!
刑拘在逃是指公安机关经查证针对犯罪嫌疑人所犯有的罪行已经下达《刑事拘留证》,但犯罪嫌疑人为逃避刑事责任而潜逃,公安机对于这种人员通常会进行网上追逃。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拘在逃是指公安机关经查证针对犯罪嫌疑人所犯有的罪行已经下达《刑事拘留证》,但犯罪嫌疑人为逃避刑事责任而潜逃,公安机对于这种人员通常会进行网上追逃。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你一定是法律工作者,分析得很全面,点赞
 
九十年代开始吸毒,坐监不计其数,高地乡下佬,心狼手辣,无恶不做,一生充当打手
就是最烂的烂仔,单单那些年在两广和外省的打劫案,都够他坐一辈子了。
 
关于检举揭发田业海、田业飞、梁位、吴小 明、潘仪涉黑犯罪组织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茂公通字〔2019〕111号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大局和谐 稳定,近日,在广东省公安厅的直接指挥下,茂名市公安局、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联袂打掉了一个以田业海、 田业飞为首的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至今已抓捕犯罪组织成员数十名。
经侦查,以田业海、田业飞等人为首的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纠集吴小明、梁位、潘仪等一批成员,盘踞在 茂名市电白城区二十余年,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垄断电白 城区猪肉市场,侵吞国有资产,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扰乱了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为进一步 查明该犯罪组织相关犯罪事实,对该犯罪组织依法进行严厉打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公安机关呼吁曾经受到田业海、田业飞、梁位、吴小明、潘仪犯罪组织侵害的受害人前来公安机关报案, 鼓励知情人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该犯罪组织违法犯罪线索,提供相关证据,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
二、凡田业海、田业飞、梁位、吴小明、潘仪犯罪组织成员以及包庇、纵容该犯罪组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员, 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本人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 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到案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拒不投案 自首或继续实施违法犯罪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田业海、田业飞、梁位、吴小明、潘仪犯罪组织在逃成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 劝、陪同投案自首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嫌疑人送去投案的,视为投案自首,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对窝藏、包庇该犯罪组织成员或者帮助洗钱、会见、伪造证据、资助藏匿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 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安机关将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群众予以严格保密,并保护其人身安全。对举报有功人员,查证属 实的,将按照《广东省公安厅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特此通告。
举报联系警官:陈警官:17702691370 刘警官:17880701681

茂名市公安局
2019年10月24日
 
2 (1).png
 

正在浏览此帖子的用户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