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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嘉和全体业主感谢陈小锋书记、房产局、发改局、物业管理所、地税局等领导对嘉和豪庭业主诉求的回应。 (1人在浏览)

嘉和事件到现在已经11天了,在这期间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尤其是小锋书记的支持,还有各房产局、发改局、物业管理所、地税等部门的积极回应,给了嘉和豪庭业主莫大的支持和信心,我们看到了政府部门的勤政,敢于回应群众的心声。在此,非常感谢!还有感谢论坛的包容以及各大网友的支持!论坛说了:您的声音就是一种力量!我还想说:您的关注同样也是一种力量!
电白这些年来,高楼一幢幢拔地而起,小区一个比一个漂亮。不管您是哪个小区的业主,都想着住得放心,能够安居乐业!但物业管理公司水平参差不齐,有的甚至是法盲,无法无天。这十天,论坛爆料物业的帖子非常的多,意味着电白的物业市场还需大力整顿!我想,这也是广大业主或者有意成为小区业主人的心声。希望政府能够对物业公司来一次大的整顿。
去年,信宜市政府发文,个别小区的物业管理已经威海到社会的稳定,进行了严肃的整顿;也是去年,高州市也有好多个小区爆发大规模的维权活动;还是去年,我们电白区也有几个小区拉横幅、到区政府请愿!今年这十天,又一大堆物业问题爆发出来。愿政府早整顿早规范,提高物业资质审核关,定期抽查物业管理质量。
电白房地产协会已经成立,各开发公司也已认定了会长、副会长等单位。开发商丢下了自己的责任和承诺,也丢掉了诚信!今后开发商再有什么楼盘出来,购房者必将会顾虑三分!
 
感谢陈书记的重视,感谢房产局局长,感谢发改局副局长,感谢物业管理所所长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嘉和豪庭问题!
 
感谢之情是必要的了,过了就是虚情假意了,海瑞、包拯亦不是为了锦旗而为民伸张正义的,你唤醒不了一个装睡的人。若三千佳丽长伴身边,你亦熟视无睹了。得掘地三尺挖出黑物业种种斑斑劣迹,把藏于冰山之下不可告人的卑劣行径或霸王条款公之于众,为电白之父母官为建设海滨美丽新电白作决策之参考,为电白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为重塑电白的房地产形象有质的飞跃作出不懈努力!就如另一个贴子说的,质疑这个公摊面积大小和实际使用面积的准确性,这些贴子就比较有建设性的贴子,亦请专业人士出来指教指教。当然像咱等不学无才的小市民每天出来签到一下,点赞一下,顶一下,不让贴子石沉大海,不了了之,亦算功勋章里有我的一滴汗啦。各位顶上
 
为什么后面没回复了。。这些民生问题什么时候能解决。
 
感谢之情是必要的了,过了就是虚情假意了,海瑞、包拯亦不是为了锦旗而为民伸张正义的,你唤醒不了一个装睡的人。若三千佳丽长伴身边,你亦熟视无睹了。得掘地三尺挖出黑物业种种斑斑劣迹,把藏于冰山之下不可告人的卑劣行径或霸王条款公之于众,为电白之父母官为建设海滨美丽新电白作决策之参考,为电白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为重塑电白的房地产形象有质的飞跃作出不懈努力!就如另一个贴子说的,质疑这个公摊面积大小和实际使用面积的准确性,这些贴子就比较有建设性的贴子,亦请专业人士出来指教指教。当然像咱等不学无才的小市民每天出来签到一下,点赞一下,顶一下,不让贴子石沉大海,不了了之,亦算功勋章里有我的一滴汗啦。各位亲亲,到你说了~
 
感谢陈书记的重视,感谢房产局局长,感谢发改局副局长,感谢物业管理所所长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嘉和豪庭问题!
 
希望电白的父母官们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精神治一治这无良的物业和开发商还我们嘉和豪庭一个舒适的居住环境,让业主们能过上安稳舒心的日子。
 
确实应该整顿,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感谢小峰书记关怀民生!感谢为这件事付出过努力的每个人!
 
打电话催交费时理由多多,业主打电话反应问题时借口一堆一堆。现在这个周经理更过份,经常不接业主的电话
 
没见过哪个小区一下雨就变水塘的,连搞卫生的阿姨说不穿水鞋都走不过去拿工具干活,天天就想业主交钱,小区的问题一拖再拖
 
无良的物业今天还威胁我家人说今天要叫人停我家的电,真是比黑社会还黑。
嘉和的业主们多发些物业的黑历史,把现存的问题提出来,一昧的感谢看起来确实没意思
 
装修押金2000大洋,装修完了,七扣八扣,退回200这就是嘉和物业
 
无良的物业今天还威胁我家人说今天要叫人停我家的电,真是比黑社会还黑。
如果真不给开卡就报警,凭什么不给我回自己家?凭什么你们在我家里指手画脚
5000多人稍微扭成一股绳,还怕小毛贼(如此黑心无良称之为小贼,恐怕别人还说我受贿了。)咱们若遇小毛贼(或遇或见一些生命危机之事)迫害,就尽量站出空圹地或阳台吹响哨子(急促的五短声)或在大群里发出寻求支援信息,所有人一听百应,同仇敌忾,胆小者务必围观打电话求助!这等方法或许很幼稚,仅提出供大家锤炼出更好应急(敌)策略而已。
 
转贴:(真或假有待有识之士裁断)2007年新的物权法,第六章:《业主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里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其它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所有;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这可以理解为应当优先对业主出租等需求!)。另外,地下停车场是否规划用地为业主公用设施分摊出去了,有待规划局核查!。如果是的话,业主有权支配地下车库使用权。开发商只是建设地下车库。咱们就可压低汽车(摩托车)管理费至2位数内(摩托车个位数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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