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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征收车辆通行费被央视暴光叫停 (4人在浏览)

电白人们代表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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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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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车辆通行费年(次)制的法律依据不仅不合理而且违法!
违法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己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由此可见,强制本地车主统一购买年票属于强制消费,是违法的,难道政府要带头违法乱纪吗?难道一定要让老百姓联想起政府是否和公路企业存在某种不正常的联系(即使没有)?一旦以政府的文件形式规定全市的车主必须全部购买年票,以政府的意志强迫老百姓消费,以国家机器来保障就算不消费也要交费,不能不说是依法治国的今天的一大悲哀!
违法2:同时若以购买年票为车辆年审的前提条件也是违法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违法3:国务院办公厅在2002年发布的《关于治理向机动车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第三条明确规定“严禁将车辆通行费平摊到所有车辆并强制收取……”另外,温总理亲自签发的国务院417号令、于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不得强行收取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按车辆收取某一期间的车辆通行费”。从上述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规定可以看出,年票制度确实违反了其中“严禁将车辆通行费平摊到所有车辆并强制收取”“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不得强行收取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按车辆收取某一期间的车辆通行费”等条款,虽有《广东省公路条例》“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在一定区域内实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条款强作支撑,但参考“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等相关规定可知,年票制度的“强制收取、平摊费用”的特点说明此项制度违法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通行费”为何能通行?》
央视《新闻1+1》2009年1月13日播出《“通行费”为何能通行?》,以下为完成台本:

天津市贷款修建道路,费用却要全体车主买单,如此做法是否合规合理?收费五年,数额巨大,收费去向为何讳莫如深?

这个我就说不清了。

上海、武汉、哈尔滨、兰州,全国很多城市收取通行费,为何通行费能够通行?是制度缺憾还是利益冲动?《新闻1+1》为您解析。

演播室主持人(董倩):

欢迎收看《新闻1+1》。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本来是明文的规定,但是如果说这条路到底是不是贷款修的,那么修这条路的贷款到底多长时间能够还清,而且我用不用这条路,是不是统一收钱,这些问题都没有人跟你做解释的时候,你又会如何作想。岩松,我不知道你会想些什么?

白岩松(新闻观察员):

我得问你想什么,比如说我去吃了一顿饭,吃完了之后你没去,但是收钱的时候AA制,你也得交上一份,而且还是强制的,不交要罚你,你心情如何?
主持人:

那谁让我长了一张嘴呢,我没办法呀!

好,《新闻1+1》,不一样的解析,首先我们还是来了解一下天津的收费情况。

(播放短片)

解说:

从今年1月1日起,天津已经取消了养路费的征收,但奇怪的是,在公路养路费征集所里,却仍然有许多人排着长队在交费。

天津车主1:

我中午吃了饭别人给我打电话,他说你快去交,你不交明儿就滞纳。

记者:

今天交的到底是一笔什么钱呢?

天津车主1:

叫做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通行费是什么的,弄不懂。

解说:

原来,天津市的车主正在交纳的是一种名叫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的费用。听车主介绍,小车每车每月55元,大车每车每月110元。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本是正常的事,但这样让所有的车主都来交贷款修路的钱,车主们可有不小的抱怨。

天津车主2:

平常这是不合理的,我们并不是说不喜欢交,如果确实我走这条路,我应该交,我不走,我为什么还要交呢?
天津车主3:

它交滞纳金很厉害,你想退很困难。

解说:

那么天津市为什么要用这样的方式来收费还贷呢?

周先进(天津市公路养路费征稽处党委副书记):

我们只能说是应该交,我们是应该交,因为《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管理办法》,也就是2003年的《听证法53号文件》当中明确规定,它是作为一种规定,就是应该交这个费用。

记者:

就是把这些通行费平摊到每个车辆上。

周先进:

对了,对了,是这样的。

记者:

这笔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以这种方式收取,算起来已经有五年半的时间了,天津市政府认为,这样的做法合理并且有效,但天津市第十一届政协委员王继民律师却不这么认为,他已经连续五年提交提案,对这项费用的征收提出质疑。

王继民(天津市第十一届政协委员):

它这个收取的性质就是平摊到每一个车辆的所有人,而且是强行收费,你又强制性收费,又收取了滞纳金,这就属于强制性征收,所以说我觉得这样收费它不但是不合理,而且是更不合法。
解说:

根据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里明确要求,严禁将车辆通行费平摊到所有车辆并强制收取。2004年公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不得强行收取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按车辆收取某一期间的车辆通行费。

这样看来,天津市的这种做法显然不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更令人担心的是这些钱收上来之后,是否真的都用来还贷,整个收费需要收取多少年,天津市政府并没有给市民一个明确的交代。

记者:

像这笔费用每年能收多少?

周先进:

这个具体的,现在就是说我们每年应该是在14亿左右。

记者:

像这个通行费收取了之后,每年用在哪些地方?

刘博(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规费处副处长):

这个通行费用途不变,仍然是偿还债务和养护维修,以及管理经费。

记者:

现在管理经费每年多少钱?

刘博:

这个我就说不清。

记者:

作为天津市来说,每年要偿还的公路建设的贷款量有多大?

刘博:

这个偿还,因为它这个事我就不好再说的太细。

王继民:

你一共收了多少钱,是十几亿还是几十个亿,用在什么地方去了,还贷还了多少,哪条路是贷款道路,这个贷款道路的成本是多少,像这些主要信息从来没有跟我们披露过,作为委员我都找他们得不到这个信息,你普通老百姓更得不到。

有些事得说得细

主持人:

我觉得今天咱们的节目在说它是不是合理收费之前,先得解决一个这个问题,就是国家从1月1号开始规定成品油的税费改革了,但是您这个城市有一项费用还在收,那您是不是得给我们打声招呼,收的是什么钱,结果黑不提,白不提,就一直这么收下去,这不合适。

白岩松:

其实如果今年要没实行费改税,可能这笔50多块钱的费用就藏在养路费里头,就是前头养路费掩护,然后它来继续收,但是现在掩护它的费用一闪,它就暴露出来了。因此全国很多的城市之所以在这段时间比较集中地在反映这样的问题,就跟保护伞,掩护它的兄弟撤了,而且是政府从国务院国家明令撤掉,它就暴露出来了,成了新的问题,我觉得接下来我们就要面对它。

主持人:

掩护伞撤了的时候,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你更应该出来说,我这是什么性质的收费,否则我作为普通老百姓说了,国家的收费没了,怎么我现在还要交钱。

白岩松:

但是这事儿不能说太细,我分析了一下,可能三种原因不能说太细,第一个,不知道,就是他作为主管的干部,再往下细说,他自己就不清楚,这就有点问题了,你是主管的负责人。第二个,上级领导不让说,所以这事就不能往细了说了。第三个,要真说细了,刚才我说着还有点对的事,错的那一面就露出来了,所以这事不能说太细。所以这么一想,也许说细了,或者我们就是要了解细节,了解了细节之后恐怕就更错了。

主持人:

接下来咱们就该说这笔钱该不该收了,因为我们看昨天播的《焦点访谈》里面,天津市的相关领导,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说,他们收费的依据是2003年的时候,天津市建委说,从20世纪90年代起,我市通过合资合作,以及利用商业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建设资金,计划以此收费进行偿还。

但是你看,我们查了一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19条,说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对利用贷款或者集资建设的大型桥梁,还有隧道等等,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过往的车辆,除了军车,收取通行费,然后不得挪作他用,一对比的话就出来了。

白岩松:

从某种角度来说,这应该是这样的一个答案,也许可以收,但是不能这么收。因为在这次改革的时候,相关六个费用比如说取消掉,另外也有这样的措词,有一些公路的收费是逐步取消,这一逐步取消其实就留了一个被很多地方政府要去解读的漏洞,你发现其实现在不管是从天津,或者到很多方面,都在利用这句话去进行解读。的确,他说他有他合理性的一面,因为他从1990年天津市就开始贷款,然后修很多的路,然后也设置了42处收费站,结果发现容易造成拥堵,然后相关收费的人员有3000,这样一改革之后变成了1000。但是乍一看有道理,仔细一想没道理,为什么呢?不公平啊,费改税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多用路多交钱,这样的话是一种公开的准则,你跑的路多了,你耗的油就多,所以都含在你的费改税里头了,在油钱里头了,你这是公平的。

可是在天津,所有的天津有车一族全要交这笔钱,就像我刚才说的,我吃饭,你没去,但是你也要交一份饭钱,这事能公平吗?所以当然是不公平的,第一个是不公平。2002年、2004年的法规都规定,第一,不能平摊,第二,不能强制,所以首先它违反了不能平摊这个准则,不公平,接着是不是强制。

刚才一个被采访者挺含蓄的,他用了一个词,我不知道注意到了没有,应该收,应该是很微妙的,应该带有某种道德劝戒,或者说是建议,但实质上绝不是应该,而是演变成了必须,为什么?你不交要罚滞纳金的,路上有稽查队的,你如果要不交,你这车都很难开下去,请问这是应该还是必须,显然是必须。因为它既违反了不能平摊的原则,又违反了不能强制的原则。

主持人:

你刚才说你觉得它是也许可以收,但是我刚才念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我们注意到,它是大型桥梁和隧道。

白岩松:

没有,它有另外的一个条例,其实在解读费改税的时候也明确地谈到了,有一些公路是要逐步取消的一个过程。

主持人:

你说到逐步,天津市具体的情况,25年这算不算?

白岩松:

从2003年开始往后算25年,这里还有几个漏洞蛮好玩的,第一个漏洞,其实他说了,相关的负责人接受采访的时候说,从1990年的时候开始贷款修路,因此设了42个收费站,你就知道至少从1990年开始就有很多的路开始收钱了,已经收了10几年了。好,现在又规定从2003年开始集中收这笔钱就变成统一平摊,这问题就来了,一下子要收25年,2003年要一下子知道2029年,20年中国得发生多大变化,咱往前倒20年,1988年的时候,连市场经济还没人敢说呢,1988年你给我说市场经济试试,你说中国变化多大。这第一个漏洞,20年、25年,中国会发生多少变化。

第二个,你2003年收的时候,计算这25年的标准是当时天津有80万辆机动车,到2008年就变成120万辆机动车了,过两年还会变成150万辆,可能180万辆,请问,你拿什么去支撑你当初算出这25年的数字,你是在多少万辆机动车保有量的情况下计算的25年?所以这里面漏洞太多了,所以有些事不能说细。

主持人:

再有一个,刚才你说到刚才那位接受采访的人说应该收,但实际上现实生活中他是必须收。反过头来,也就是说政府用一种强制性的手段,再去确保一个经营性的收费,那是什么性质呢?

白岩松:

我觉得首先这两年从改革的角度、费改税的角度,从国务院等等,都非常明确地在强调公平的准则,而且逐步取消可能之后应该有相关的细则,逐步取消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有的时候你会去想,从天津出来的温家宝总理会不会有的时候也听到天津的老朋友跟他念叨念叨这种事情。因为的确不仅天津,首先不能说板子只打在天津上,因为在全国很多的地方,城市里都有类似的事情,巧立名目,各有各的聪明脑袋,但是背后反映的是一种太过于简单化的政府行政的方法,一刀切,一刀切所有人都收钱,简单,我不用再去考虑怎么又设置收费站,让用这个路的人交钱,同时又不拥堵,这是要动脑子的事儿,干脆咱不动脑子了,一刀切,就这么办了,所以这也是这件事情暴露出来的另外一个问题。

主持人:

你说这种平摊收费是简单思路的话,我们不妨借鉴一下西方发达国家,人家按一个仪器,就是你用了我记下来了,不是收费的时候同样也是很简单的吗?

白岩松:

所以这是要动脑子,然后要想出很多更细的方法。虽然开玩笑说有些事不能说细,但是有些事必须做细,只有细节才能够使很多的公平和各方面真正的得以保障,所以我觉得现在对于我们很多的政府,新的挑战就是在细节上你是否可以做的更精致,更无懈可击。

主持人:

那位官员说不能说的太细,但是我们有相关的条例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必须得做细,必须得说细,你这又怎么解释。

白岩松:

其实在采访当中,有的时候看到那样的字眼,你是觉得很难过,不知道,如果连主管部门都不知道当初贷了多少钱,要还多少钱才能够还完,然后这笔费用用作什么,都不清楚的话,普通的老百姓又怎么知道呢?

同时在2008年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明确地规定,如果有相关的公民提出这样的要求,你是必须要提供的,否则你变成违法了。所以天津也许会有律师,也许会有相关的百姓,也许会有相关的专家,也会针对这一点有他下一步的动作。但是不管怎么说,首先你政府面对这样一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你就应该考虑到,有很多的事情真的不能不说细。

主持人:

这一点上,天津市政府就得向成都市政府学学,因为前一段时间,1月5号的时候,也是我们《新闻1+1》节目做,有几位律师就说,成都市政府相关部门你应该给我们公布这笔明细帐,帐虽然公布出来了,虽然说不能在很多地方服众,但是它毕竟公布出来了。

白岩松:

这是第一步,它这里也许漏洞百出,但是漏洞百出的透明是透明的开始,没有无懈可击的不透明依然是不透明,所以这个性质是不一样的,更何况是有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它应该已经成为一种推动的力量。

主持人:

今天我们节目关注的是燃油费税费改革之后,各个城市正在渐渐暴露出来的一个道路通行费的问题,我们的节目稍候继续。

主持人:

说到收取通行费的问题,今天我们前半部分的节目关注的是天津,但是收取通行费的却绝不仅仅是天津一个城市,我们不妨再关注一下。

(播放短片)

解说:

从今年元旦起实施燃油税改革后,在中国实行多年的公路养路费就算正式走入了历史。然而,很多地方的贷款道路建设通行费并未随之取消。

2008年年末,上海市贷款道路建设通行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宣布,2009年继续征收此项费用,对于拖欠、逃缴、拒缴、抗缴通行费的车辆将按规定收取滞纳金,并处以罚款。

据报道,上海市自1993年开征车辆通行费以来,经过两次调整,现在的收费标准是一般家用车每月150元,其他类别车辆另有标准。

然而随着养路费的取消,很多人的目光由此聚焦到了这个以前并不太引人注意的贷款道路建设费用上,甚至有人认为这是新设立的收费项目。

同样在兰州市,也有不少车主反映,贷款道路建设路桥通行费征收点在征收路桥费时,还要一次缴纳两个年度的路桥通行费,既2009年度和2010年度年票,如果车主只缴2009年一个年度,征收点则不予办理。很多兰州车主认为,征收点的这种做法严重违背了路桥费征收意愿,还有些车主则质疑路桥费的征收没有法律依据。

兰州车主:

我走的城市也多了,包括像宁夏、内蒙,包括西安这面,它都没有这样的路桥费之说,包括现在不是经济不景气嘛,国家说要刺激内需,拉动内需,让人们买车,但是汽车消费上不去的话,肯定是不行的。

解说:

此外,引起争议的还有哈尔滨的二环费。哈尔滨的二环路于2001年建成收费,当初修建时花费资金27亿元。而根据哈尔滨市城市贷款建设路桥收费管理所的测算,目前哈尔滨市机动车为32万辆,这笔贷款可能要在2016年左右才能够还清。随着哈尔滨市车辆保有量的不断变化,具体哪一年停止征收可能也会变化。

不过,也并非所有质疑者都主张取消贷款道路通行费,有网友就说,如果贷款还没有还完,我强烈反对取消贷款道路通行费,因为如果取消,就意味着要从政府财政收入中拿出一笔钱还贷,那么凭什么让所有人,包括不开车的人为那些路上的车买单呢?公平吗?而更多的疑问则是指向信息的公开,比如贷款还了多少了,如果还没还完,还差多少,究竟哪些路是贷款修的,到底收了多少钱,钱是如何花的,应该公开帐目的去向,那么争议中的贷款道路路桥费将会何去何从呢?.............
 
古代:"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钱"

现代:"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不从此路过,也要买路钱"

可见现代比古代更黑暗!

心爱的小汽车,我要和你拜拜了.......
 
不知道叫央视的焦点访谈来爆光茂名的年票有没有用
 
直辖市 和 省不同,广东省和地方政府都立了法允许实行年票,国务院的法规吹它不涨。
 
这方面来说,参考外国的做法并结合国情做决策会更好。
 
有的车主天天开车,有的车主六七天才开一次,“强制收取、平摊费用”显然是不合理的。
茂名市的官就是敢于做不合理的事。
 
生活水平是美国的五分之一,油价却比人家高出一截,而且还要收什么年票费,顾客坐车又要收取燃油附加费.靠,什么世道?什么国度?
 
我们这一代,既没享受到社会主义的温暖,也没有享受到资本主义的福利。

真是无语。
 
QUOTE(飞鱼锣丝 @ 2009年07月05日 Sunday, 11:52 AM)
这方面来说,参考外国的做法并结合国情做决策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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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人话,好吗?
不会打字,就当游客。
 
电白交通局现在专车辆查营运税,司机大老都怕怕!
 


QUOTE(书生一个 @ 2009年07月05日 Sunday, 11:35 PM)
我们这一代,既没享受到社会主义的温暖,也没有享受到资本主义的福利。

真是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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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我赞同
 
他奶奶的,油价里面包含了路费,取消了路费,现在每个市就通过征收车辆通行费来敛财,GCD看什么时候倒台吧。
陈胜,吴广们应该站起来,人民到了最危险的时刻了
 
老实说,这对七那线的车主很不公平!
 
QUOTE(Q198003211 @ 2009年07月06日 Monday, 12:48 AM)
他奶奶的,油价里面包含了路费,取消了路费,现在每个市就通过征收车辆通行费来敛财,GCD看什么时候倒台吧。
陈胜,吴广们应该站起来,人民到了最危险的时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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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上没炮,没用的
 
再看看茂名的XP项目就知道这个收费算不了什么了
 
我们茂名地区真的要有陈胜、吴广才有希望的了
 
QUOTE(leetf @ 2009年07月06日 Monday, 01:07 PM)
老实说,这对七那线的车主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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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高速公路都要叫停.
 
今天在某处看到一张街贴,是呼吁茂名地区车主某天集会抵制车辆通行年票制的,不过没细看
 
年票好像1100元,奶奶的
 
原来都有同感呀,我以为就我自己被压迫了呢!!!看来还是把心爱的机动四轮卖了(没人买就砸了),再买机动二轮的坐了,少了机动四轮就会被轮到机动二轮实行收年费了,我再砸了机动二轮,再买单车坐,到单车也实行收年费了,我再也不要以车代步了,都有一双脚嘛,步行,看到时候还收什么“狗屁通行费年票制”,要是多数有车人都有我那种想法和做法,我看咱们市的那些专门负责“吹水”的某机关部门人员还怎么吹我们市的经济增长?把收费站撒了再来个收年票,不如收费站重新收费吧,我仍愿过一次收费站交一次钱也不要交年票。

一个字“超黑”……
(为什么说一个字却打加一个“超”字上去?完全照足茂名市相关部门有关收费站撒站但又实行收年票通行费的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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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绝对认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一名句。
中央有撒省道收费站的政策,地方为保腰袋和顶上花翎就有应付的对策。
哈哈哈……年票制,真他妈滑稽!!!
有人已准备将此事向中央曝光(准确点说应该是上访,查实地方有没有必要或规定撒站后为保证地方财政收入而设立收通行费年票制)、向全社会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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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不只我一人)只要求了解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的要求是怎样要求的?要求中有没有撒站收年票制的?省政府对撒站后半年才开始收年费的批复是怎样批的?希望这些公诸于世,当然不要在茂名市那两个狗屁电视台公开,很多人不爱看这种只播“天下没有任何病难得倒茂名的医院、教授和专家”的烂电视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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