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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女大学生偷面包被判盗窃罪 (1人在浏览)

脚踏雪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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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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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名21岁的女大学生,因一时贪念,在面包店偷走了一个8.5元的面包,“换”来了背负盗窃罪,被判12个月感化令。

  这名即将毕业的女大学生名叫谢咏琳,家住新界大埔,就读于香港理工大学医疗化验科学系,今年大三。昨日,香港粉岭裁判法院裁定她盗窃罪名成立,判12个月感化令。起诉书中写道,今年2月17日,谢咏琳在新界大埔安邦路10号大埔超级城B区二楼208号铺英王面包店偷走了一包核桃面包,价值8.5港元。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九条,被控盗窃罪。

  谢咏琳的律师称,被告性格内向。去年底,得知父亲有外遇,不知如何处理、怎么表达情绪,目前正接受精神科治疗。律师请求裁判官,等待感化官递交报告期间,让谢咏琳获准保释,能正常上学和复诊。

  暂委裁判官张君铭听到被告律师求情时,不住地叹息、摇头。他说,1月23日,被告才承认偷东西,被罚款300港元,短期内重蹈覆辙,毫无悔意。张君铭质问被告犯案时是否考虑到自身的前途、发展,“有刑事纪录,你点做政府工、点投身社会?”且行为让自己、母亲和所在大学蒙羞,谢咏琳不禁掉泪。

  张君铭直言,谢咏琳“半只脚已入监房”。原打算押被告14天,等候多份报告,但律师求情,愿意给予被告最后一次机会,让她保释外出,等候感化官报告,最后更叮嘱被告“医好自己的病,重投社会”。

  香港理工大学的新闻发言人告诉记者,学校暂未决定对女生进行惩罚。学校已经知道了这件事。不是在学校里犯案,学校必须把女生交给相关法庭判决。学校有学生纪律委员会,会一直关注此事,或者对女生发出警告信,最严重的处罚就是开除学籍。但这只是个别事件,不能代表理工大学2万多学子。
 
真他妈的不知道怎么说香港佬,法纪严明?得闲没事干?大陆杀人放火 打家劫舍 营私舞弊 贪赃枉法 都没人理 何况是偷面包这等小事
 
香港就是一病态社会,那么多黑社会组织杀人放火贩毒,就是抓几个喽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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