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正部长级以上(含正部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副部长级干部一律不配备专车,其工作用车予以保证。厅、局级以下单位按单位人数比例配备相应数量的公车,以保证单位公务出行的便利。
然而,现实的情况是,中央的经到了地方,全部被念歪。一些单位,按规定为100来个公职人员的单位配备的5辆工作用车,大多被单位领导霸占,每人一辆,配备专人驾驶,上班用,下班也用,俨然成为领导的专车。而单位员工的正常公务出行,却得不到便利的保证,相反,上海有关部门却倡导普通公务员公务出行使用拼车和公交系统,以“节能减排”。。。
根据中央媒体消息,全国公车数量已达300万辆,每年公车非正常消费在3000亿元以上,年车均耗资10万元人民币。毫无疑问,这10万元全由国家承担,应属公款无疑。
《刑法》挪用公款罪条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实施非法行为。具备以下条件构成挪用公款罪:
1、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即明知是公款而挪用归个人使用。
3、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非法行为。
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比照一下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每年公车私用平均耗资10万的人你想一想,你是不是在犯罪?
然而,现实的情况是,中央的经到了地方,全部被念歪。一些单位,按规定为100来个公职人员的单位配备的5辆工作用车,大多被单位领导霸占,每人一辆,配备专人驾驶,上班用,下班也用,俨然成为领导的专车。而单位员工的正常公务出行,却得不到便利的保证,相反,上海有关部门却倡导普通公务员公务出行使用拼车和公交系统,以“节能减排”。。。
根据中央媒体消息,全国公车数量已达300万辆,每年公车非正常消费在3000亿元以上,年车均耗资10万元人民币。毫无疑问,这10万元全由国家承担,应属公款无疑。
《刑法》挪用公款罪条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实施非法行为。具备以下条件构成挪用公款罪:
1、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即明知是公款而挪用归个人使用。
3、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非法行为。
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比照一下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每年公车私用平均耗资10万的人你想一想,你是不是在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