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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里有人跳楼有人知道是什么情况吗? (12人在浏览)

QUOTE(水手 @ 2008年09月05日 Friday, 12:01 PM)
如果这个小孩是他亲生的,就阴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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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步海宽天空!

何必迫进死胡同里呢?

这样的人不值得同情,对生命太轻率了!
 
QUOTE(马甲的马甲 @ 2008年09月05日 Friday, 01:45 AM)
人间最悲惨的莫过于此,为什么一定要走这条死亡之路才能解脱痛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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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傻了``仇都没报就去死了 。太可惜了
 
SB
杀一个是杀,杀一百个也是杀的.
为什么不多杀一个或几个?

跑到单位去跳,是不是认为孩子是单位谁的?
其实看着和谁象就差不多八九不离十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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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幔吭趺催@?影。
 
QUOTE(byronroy @ 2008年09月05日 Friday, 11:19 AM)
http://www.oeeee.com/a/20080905/637296.html



有同事透露,陈儒光原定昨日与儿子上广州进行DNA检验,但最后却惨剧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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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他老婆早晨交代了孩子确实不是他的,
但死也不说那个男的是谁,
所以就不用DNA检验了.所以就……………………
 
QUOTE(ID110 @ 2008年09月05日 Friday, 01:03 PM)
应该是他老婆早晨交代了孩子确实不是他的,
但死也不说那个男的是谁,
所以就不用DNA检验了.所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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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QUOTE(语无言 @ 2008年09月05日 Friday, 01:56 AM)
做人厚道点....别再落井下石
ku2.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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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样人,我是绝不会“厚道”的,鲁迅先生说:“一定要打落水狗。”,他是一个杀人犯,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这个石下得好啊!
 
上帝,你把天堂和地狱联婚了吧?弄出纷绕的人间!
 
QUOTE(e88948 @ 2008年09月04日 Thursday, 12:51 PM)
什么时候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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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夫还没知道是谁却把无辜的小孩拖下水.....所谓死不眼闭啊..

<<回魂夜>>
 
  这样的人不值得同情,是个极端的神经质者。既然怀疑老婆和儿子。可以选择放弃呀。老婆都提出要和他离婚了,他却不肯。非到最后忍无可忍采取同归于尽。连无辜的小孩子也不放过。简直令人发指!
 
帮人养了7年的便宜的儿子~~男人最惨重的打击莫过于此!!
 
QUOTE(byronroy @ 2008年09月05日 Friday, 11:19 AM)
http://www.oeeee.com/a/20080905/637296.html

疑儿非亲生 杀儿伤妻再自杀

本报讯 (记者 涂峰)47岁的茂名市电白县财政局公务员陈儒光于昨晨6时许,在家中杀死6岁的儿子,击伤妻子头部后,独自来到财政局大楼顶跳楼身亡。据了解,惨案源于夫妻纠纷。

昨日,茂名市电白县水东镇新湖二路一栋不起眼的三层自建房,已被警方拉起封锁线,这就是发生血案的陈儒光的房子,他与妻儿、母亲一家四口住在此处。据知情者透露,昨天清晨6时许,陈儒光起床后,打晕自己的妻子小华(化名),接着用刀砍死自己6岁的儿子,随后独自离开家中。据说他母亲也在家中,但不知情。

据电白县财政局保安表示,昨晨6时50分许,陈儒光神情平静地回到单位。保安说,几分钟后他就听到院子外行人喊叫“有人死了”!这时,保安发现陈儒光已从楼上跳下,趴在血泊之中。急救医生到场后宣布陈儒光已身亡。

据陈的同事回忆,1961年出生的陈儒光在财政局负责收发文件,工作踏实细致,为人老实。妻子小他7岁,两人育有一子一女。女儿因病夭折,陈儒光经常向外人提起,他怀疑儿子非他本人所生。

有同事透露,陈儒光原定昨日与儿子上广州进行DNA检验,但最后却惨剧收场。

昨晚9时许,在电白县人民医院,陈儒光妻子小华(化名)仍躺在抢救室内,由于脑挫伤严重,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编辑: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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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可怜的还是他母亲,白发人送黑发人,一夜之间家非家!
 
QUOTE(ID110 @ 2008年09月05日 Friday, 12:54 PM)
SB



跑到单位去跳,是不是认为孩子是单位谁的?
其实看着和谁象就差不多八九不离十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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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ID110 @ 2008年09月05日 Friday, 01:03 PM)
应该是他老婆早晨交代了孩子确实不是他的,
但死也不说那个男的是谁,
所以就不用DNA检验了.所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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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了,和小孩相似的人有好几个,确定不了是谁。老婆最后明确摊牌,孩子是别人的种,他一时气愤,杀了小孩。
其实,小孩是没有过错的,有过错的应该是那女人。
唉,一个家庭就这么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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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谁,死者为大,前生有何过错,莫论是非。
 
QUOTE(大胶吹 @ 2008年09月05日 Friday, 05: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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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妻子明知道儿子不是丈夫的种,当初就不应该留,应早早打掉。死者既已经知道妻子不忠,又何必再抓住不放呢?离婚是最好选择。唉,玩婚外情,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但愿天下家庭自重自爱、和谐美满。
 
QUOTE(UNCLE @ 2008年09月05日 Friday, 01:45 AM)
本人向来对徐兄言论甚敬重,但此言确实差矣,说直接难听点,易地而处,换了是您自己能容忍不?能装糊涂不?能把这绿帽戴一辈子不?可不是暂时哦,是一辈子哦?扪心自问几人能做到如此"宽宏大量"?如果对方是这样的一个女人还值得你去爱及包容?
本人思想传统,恕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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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gif

同意!!
血性男儿绝对不可容忍.
 
怎么感觉像是 <咒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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