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报寸 幼儿园 注册 2008-06-11 消息 2 反馈评分 0 点数 0 2008-06-11 #1 新开个(犯罪举报中心)版块。 大家共同来监督身边的犯罪份子。 好处:据消息说这个论坛有公安局的人也会上,政府人员也会上。所以如果他们看了的话应该会一起来打击犯罪吧。 方便:假如看到某地方有小偷经常出没,很少数人当时会报警,一,是怕事。二,是嫌麻烦。如果能开设个(犯罪举报中心)版块,而既又上电白论坛,可以方便形容犯罪者特征,做案工具,交通工具之类的,可让我们提防,更可方便让公安局们打击罪恶。 版块内容要求所有都是举报贴,才方便给公安部,政府,大众人看。 不知道我的建议好不好?
新开个(犯罪举报中心)版块。 大家共同来监督身边的犯罪份子。 好处:据消息说这个论坛有公安局的人也会上,政府人员也会上。所以如果他们看了的话应该会一起来打击犯罪吧。 方便:假如看到某地方有小偷经常出没,很少数人当时会报警,一,是怕事。二,是嫌麻烦。如果能开设个(犯罪举报中心)版块,而既又上电白论坛,可以方便形容犯罪者特征,做案工具,交通工具之类的,可让我们提防,更可方便让公安局们打击罪恶。 版块内容要求所有都是举报贴,才方便给公安部,政府,大众人看。 不知道我的建议好不好?
中国淫民 副教授 注册 2006-06-17 消息 2,047 反馈评分 0 点数 0 2008-06-11 #2 该同志出发点值得嘉奖,但是此方案没有任何操作的可能。首先,犯罪人员也有人权,他们的隐私权也同样得到保护。再有很多好事者会在这发表一些带有报复,陷害性的消息,必然引起更多系列问题,这些责任半个人同志不敢承担。然后如果某个被公布犯罪人员扬言要干掉半个人,半个人同志会每天晚上睡不着觉。
该同志出发点值得嘉奖,但是此方案没有任何操作的可能。首先,犯罪人员也有人权,他们的隐私权也同样得到保护。再有很多好事者会在这发表一些带有报复,陷害性的消息,必然引起更多系列问题,这些责任半个人同志不敢承担。然后如果某个被公布犯罪人员扬言要干掉半个人,半个人同志会每天晚上睡不着觉。
娃哈哈 大学三年级 注册 2006-04-11 消息 818 反馈评分 78 点数 11 2008-06-11 #3 QUOTE(中国淫民 @ 2008年06月11日 Wednesday, 07:42 PM) 该同志出发点值得嘉奖,但是此方案没有任何操作的可能。首先,犯罪人员也有人权,他们的隐私权也同样得到保护。再有很多好事者会在这发表一些带有报复,陷害性的消息,必然引起更多系列问题,这些责任半个人同志不敢承担。然后如果某个被公布犯罪人员扬言要干掉半个人,半个人同志会每天晚上睡不着觉。 [snapback]2278726[/snapback] 淫哥~~论坛不是半个人的了啊~!
QUOTE(中国淫民 @ 2008年06月11日 Wednesday, 07:42 PM) 该同志出发点值得嘉奖,但是此方案没有任何操作的可能。首先,犯罪人员也有人权,他们的隐私权也同样得到保护。再有很多好事者会在这发表一些带有报复,陷害性的消息,必然引起更多系列问题,这些责任半个人同志不敢承担。然后如果某个被公布犯罪人员扬言要干掉半个人,半个人同志会每天晚上睡不着觉。 [snapback]2278726[/snapback] 淫哥~~论坛不是半个人的了啊~!
水东普人 幼儿园 注册 2008-01-07 消息 28 反馈评分 0 点数 0 2008-06-11 #5 果然是有头脑的报寸~有前途~@我非常赞成该同志的非凡想法和建议! 希望今后(报寸)同志戒族努力~静亮发挥鲁的非凡思维能力!
报 报寸 幼儿园 注册 2008-06-11 消息 2 反馈评分 0 点数 0 2008-06-11 #8 QUOTE(中国淫民 @ 2008年06月11日 Wednesday, 07:42 PM) 该同志出发点值得嘉奖,但是此方案没有任何操作的可能。首先,犯罪人员也有人权,他们的隐私权也同样得到保护。再有很多好事者会在这发表一些带有报复,陷害性的消息,必然引起更多系列问题,这些责任半个人同志不敢承担。然后如果某个被公布犯罪人员扬言要干掉半个人,半个人同志会每天晚上睡不着觉。 [snapback]2278726[/snapback] 犯罪人员是有人权的,可是如果是在作案的情况下,让群众发现而举报了给公安局,犯了法,举报内容需要提供作案者的信息,所以这不算是侵犯吧,又不是无端端说他。 再有很多好事者会在这发表一些带有报复,陷害性的消息,必然引起更多系列问题 公安局做事一般都是隐蔽的时候进行,至于案件是否带有真实性质,陷害性质,公安部也会查访清楚群众,才会进行破案。 至于犯罪人员要干掉半个人,这个问题是有点。。。。。。。
QUOTE(中国淫民 @ 2008年06月11日 Wednesday, 07:42 PM) 该同志出发点值得嘉奖,但是此方案没有任何操作的可能。首先,犯罪人员也有人权,他们的隐私权也同样得到保护。再有很多好事者会在这发表一些带有报复,陷害性的消息,必然引起更多系列问题,这些责任半个人同志不敢承担。然后如果某个被公布犯罪人员扬言要干掉半个人,半个人同志会每天晚上睡不着觉。 [snapback]2278726[/snapback] 犯罪人员是有人权的,可是如果是在作案的情况下,让群众发现而举报了给公安局,犯了法,举报内容需要提供作案者的信息,所以这不算是侵犯吧,又不是无端端说他。 再有很多好事者会在这发表一些带有报复,陷害性的消息,必然引起更多系列问题 公安局做事一般都是隐蔽的时候进行,至于案件是否带有真实性质,陷害性质,公安部也会查访清楚群众,才会进行破案。 至于犯罪人员要干掉半个人,这个问题是有点。。。。。。。
白衣书生 .. 注册 2007-01-17 消息 6,374 反馈评分 0 点数 61 2008-06-11 #9 只想说一句, 如果当官的重视的话,你发在这版块里一样可以解决问题。 如果当官的不重视的话,你再多少个专门专业的版块都没用。
车头岗 荣誉会员 荣誉会员 注册 2007-05-15 消息 1,277 反馈评分 0 点数 0 2008-06-11 #11 现在不是不知道有犯罪事实,而是公安无能破案不力!你提供再多的事实也没有用.
赤子之心 小学一年级 注册 2008-05-06 消息 146 反馈评分 0 点数 1 2008-06-11 #12 QUOTE(白衣书生 @ 2008年06月11日 Wednesday, 11:02 PM) 只想说一句, 如果当官的重视的话,你发在这版块里一样可以解决问题。 如果当官的不重视的话,你再多少个专门专业的版块都没用。 [snapback]2279170[/snapback] 非常赞同.
QUOTE(白衣书生 @ 2008年06月11日 Wednesday, 11:02 PM) 只想说一句, 如果当官的重视的话,你发在这版块里一样可以解决问题。 如果当官的不重视的话,你再多少个专门专业的版块都没用。 [snapback]2279170[/snapback] 非常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