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yuan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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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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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茂名市电白县旦场镇的普通农民。我们现向大家举报我们电白旦场镇党委委员、镇殡政办主管张啸违规收受钱财,大力敲诈逝者家属的恶劣行径,希望能引起上级领导的重视,对党干部队伍中的个别违规行为作出严肃适当的处理,坚决将害群之马清理出党的干部队伍。否则,党的威望、声誉将被这样一个小小的贪官败坏!
事情简介:
张啸自2007年分管“殡改”工作以来,垄断着“殡改”的一切权力、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敛财”出发,他的“财道”从何而来呢?
一、因为在我们乡下,延续了几千年的土葬观念一下子未能转变过来。故此他就从中入手大敛其财,他的手段极“高明”,一般靠“中介人”去实现。这“中介人”当中一部分是与张啸有过期作废交往的“老熟人”。每一桩事情当中,他的为人之道是“看山取柴”,少则八千、一万,多则一万五千或两万不等,还要另外加收“利是”。收取钱后即放行土葬。如没有交过钱给张啸的即使葬下几个月后还是情不可谅地实行惨无人道的挖起尸骨火化。害得很多人倾家荡产,借钱筹款送给张啸以求土葬让逝去的亲人安息!
二、他的“政策”之道是:他个人很“精明”凡是“中介人”来办事,他首先问清死者亲属当中是否有人民本地或外地当干部的没有。如有人当干部的他分文不敢收取一律火化,即第二个“包青天”在世。
据我们所知,旦河管区、旦场仔村陈宽父亲在农历2007年1月去世后即和张啸通话联系经一番讨价还价后,决定八千元才同意土葬。
旦河管区福寨村陈日龙母亲在2007年4月去世后委托其姐夫邓冠阳去办理。说明来意后张啸带邓到其荔枝场去交了八千九百八拾元后即放行土葬了事。
旦场居委会黄福星之妻在2007年4月去世,经中介人黄广庆接手付八千元给张啸后才放行了事。
王村管理区王村人,原王巷工区退休盐工邓道本在旦场铁业社发廊卒死,经县法医鉴定后又经讨价还价,付二万元给张啸即放行土葬。
红花管区红花村李茂棠母亲在2007年8月22日去世后通过“中介人”黄广庆付一万元给张啸即放行土葬。事主万万没想到的是张啸嫌钱太少,并且李茂棠本人又不在家,再次要不到钱,张啸即派人偷偷地挖墓盗走尸体,现在骨灰还不知道在哪里?按其亲属说:死者的随葬品很珍贵,几代人传下来的首饰、珠宝俱全,向谁要回来?
更为离奇的是旦河管理区吴官村邓广的父亲在2006年七月去世,当时因家庭经济困难,叫上邻舍几个青年合力将其抬出近处埋下了事。(连棺木邓都买不起)事隔一年,张啸上任后即派人找到邓广,说要交一万元给他,如不交上一万元即挖起残骨火化,害是他四处借钱,最后实际借不到一万,只好交上四千元了事。
旦河管区新河村陈昆父亲2007年8月去世
旦河管区新河村陈池母亲2007年10月去世
旦河管区沙水沟村志刚母亲2007年10去世
旦场供销社退休职工邓英隆2007年10月去世
以上几例事件多则二、三万元,少则一万八千元不等的钱交给张啸后了事。
我们党的宗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而党的干部历来都是提倡廉洁奉公,是人民的公仆。但张啸的所作所为是合理还是违背党的原则,滑到以权谋取私利的境地?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败坏了党的誉,玷污人民干部的形象,我们真情地恳请你们亲自过问关注此事,不要让这样的事情继续发生。如果任由他无法无天的搞下去,我们党的形象将被他严重破坏,人民群众也会对党的信誉倍感失望,由此一来,将更大程度地引起民愤以致于社会不和谐现象加剧,至于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何以和谐?
血泪控诉的旦场镇农民
2008.1.10
事情简介:
张啸自2007年分管“殡改”工作以来,垄断着“殡改”的一切权力、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敛财”出发,他的“财道”从何而来呢?
一、因为在我们乡下,延续了几千年的土葬观念一下子未能转变过来。故此他就从中入手大敛其财,他的手段极“高明”,一般靠“中介人”去实现。这“中介人”当中一部分是与张啸有过期作废交往的“老熟人”。每一桩事情当中,他的为人之道是“看山取柴”,少则八千、一万,多则一万五千或两万不等,还要另外加收“利是”。收取钱后即放行土葬。如没有交过钱给张啸的即使葬下几个月后还是情不可谅地实行惨无人道的挖起尸骨火化。害得很多人倾家荡产,借钱筹款送给张啸以求土葬让逝去的亲人安息!
二、他的“政策”之道是:他个人很“精明”凡是“中介人”来办事,他首先问清死者亲属当中是否有人民本地或外地当干部的没有。如有人当干部的他分文不敢收取一律火化,即第二个“包青天”在世。
据我们所知,旦河管区、旦场仔村陈宽父亲在农历2007年1月去世后即和张啸通话联系经一番讨价还价后,决定八千元才同意土葬。
旦河管区福寨村陈日龙母亲在2007年4月去世后委托其姐夫邓冠阳去办理。说明来意后张啸带邓到其荔枝场去交了八千九百八拾元后即放行土葬了事。
旦场居委会黄福星之妻在2007年4月去世,经中介人黄广庆接手付八千元给张啸后才放行了事。
王村管理区王村人,原王巷工区退休盐工邓道本在旦场铁业社发廊卒死,经县法医鉴定后又经讨价还价,付二万元给张啸即放行土葬。
红花管区红花村李茂棠母亲在2007年8月22日去世后通过“中介人”黄广庆付一万元给张啸即放行土葬。事主万万没想到的是张啸嫌钱太少,并且李茂棠本人又不在家,再次要不到钱,张啸即派人偷偷地挖墓盗走尸体,现在骨灰还不知道在哪里?按其亲属说:死者的随葬品很珍贵,几代人传下来的首饰、珠宝俱全,向谁要回来?
更为离奇的是旦河管理区吴官村邓广的父亲在2006年七月去世,当时因家庭经济困难,叫上邻舍几个青年合力将其抬出近处埋下了事。(连棺木邓都买不起)事隔一年,张啸上任后即派人找到邓广,说要交一万元给他,如不交上一万元即挖起残骨火化,害是他四处借钱,最后实际借不到一万,只好交上四千元了事。
旦河管区新河村陈昆父亲2007年8月去世
旦河管区新河村陈池母亲2007年10月去世
旦河管区沙水沟村志刚母亲2007年10去世
旦场供销社退休职工邓英隆2007年10月去世
以上几例事件多则二、三万元,少则一万八千元不等的钱交给张啸后了事。
我们党的宗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而党的干部历来都是提倡廉洁奉公,是人民的公仆。但张啸的所作所为是合理还是违背党的原则,滑到以权谋取私利的境地?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败坏了党的誉,玷污人民干部的形象,我们真情地恳请你们亲自过问关注此事,不要让这样的事情继续发生。如果任由他无法无天的搞下去,我们党的形象将被他严重破坏,人民群众也会对党的信誉倍感失望,由此一来,将更大程度地引起民愤以致于社会不和谐现象加剧,至于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何以和谐?
血泪控诉的旦场镇农民
200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