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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我离了婚,我咋不知道?! (1人在浏览)

DBL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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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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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我离了婚,我咋不知道?!

深圳特区报

张小平:我们还没离婚,他怎能公然再结婚

1月22日,在这个寻常的日子,32岁的张小平知道了一个不寻常的消息,一个朋友拿着一张大红请柬告诉她,她的丈夫谢某,竟将于两天后要在深圳五洲宾馆举行婚礼!而“新娘”则是以前的同事兼好友刘某。张小平如五雷轰顶,不敢相信:“他虽在和我闹离婚,但我们还没离婚,他怎能公然再结婚?!”

张小平与谢某结婚近9年,两个孩子分别有9岁和3岁。她深感屈辱,还是决定“出席”丈夫的“婚宴”。1月24日晚,她怀着极其复杂的心情,在两名同事的陪伴下,走进五洲宾馆的大门。这时,盛装的“新郎”和“新娘”正站在紫荆阁前迎宾,前来祝贺的人虽不是太多,却也有一种热闹的气氛。张小平3岁的儿子则被爷爷拉着四处看热闹。目睹此情此景,张小平心潮难平,几次流下眼泪,对当时也在现场的本报记者说:“我心里好难受!”

张小平走进紫荆阁,想在婚宴上向谢某当面问个明白,但是谢某却没有露面,而“新娘”刘某则声称自己结婚有合法证件,什么都不怕!后来张小平多次想进紫荆阁找谢某,每次都被众多保安拦在门外。

张小平无奈之下,在清冷的夜风中向110报警,称与自己尚未离婚的丈夫正在宾馆和他人举行婚礼,希望110派人来调查重婚一案。警方来人后,张小平向他们出示了自己的结婚证,警方随即进入紫荆阁,出来后告诉张小平:“刘某说,谢某已经与你离婚了,是广东电白县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他们出示了电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张小平大惊:“电白是我老公的家乡,可是什么时候我在电白县法院离过婚?我怎么不知道?!”

警方人士说,这你要到电白法院去了解。

张小平全身都在发抖:按理,离婚是两个人的事情,而现在自己竟莫名其妙地离了婚,是在什么时候、在哪里离的婚,谁作的离婚判决、判决的结果如何,自己竟全蒙在鼓里!天下怎会有这样离奇的事情?!

张小平明白自己是被人害了,她的心情非常激动,春节长假,天天以泪洗面,痛哭数日后,她决定去电白法院问个明白,想知道自己并不知情的那场官司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2月10日,张小平告诉记者,她已通过电话从电白法院了解到,去年8月12日电白县霞洞人民法庭正式立案审理谢某的离婚纠纷,电白法院方面说,审前审后都有过公示;因一直找不到她,故作出缺席审理。

张小平不解:谢某明明知道我的手机号码,法庭怎会找不到我?她同时告诉记者,谢某在深圳就离婚一事起诉过,前年11月8日他向宝安区人民法院递交的起诉状上,就提供了她的手机号码,去年3月4日,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谢某的离婚诉讼请求,谢某不服,上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却又于去年8月6日申请自愿撤回上诉,于是市中院在去年8月7日作出裁定,准许他撤回上诉。张小平说,她已咨询法律界人士得知,法律规定,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撤诉后半年内不准再起诉,而谢某自撤诉到在电白法院重新起诉并立案,仅仅隔了几天。

张小平要去电白。她希望根据法律,电白法院能撤销所作的离婚判决。记者决定一同前往调查。

电白法院:我们对谢某曾撤诉一事不知情

2月12日,天有点灰蒙蒙的,一夜没睡的张小平没心思吃早饭,早早走进电白县霞洞人民法庭的大门,她丝毫不知情的离婚判决就是从这里作出的。在来电白的路上,容颜憔悴的张小平心事重重地告诉记者,虽然自己有法律武器,但对这次电白之行,并没有多少能撤销判决的把握,毕竟电白是谢某的家乡。

霞洞法庭里显得冷清,只有庭长和一名书记员在。听张小平说来拿判决书,书记员说廖审判员外出,让她稍等。

过了一会,个子不高的廖审判员来了,边在桌上和抽屉里翻找判决书边淡淡地说:“春节前怎么不来?现在已经过了上诉期,已经定案,不能再上诉了。”张小平说自己在电白无亲无友,完全不知道这件事。廖审判员将判决书递给张小平说,判决结果不是已经在《茂名晚报》上公示过了吗?你不来怪不到别人,只能怪你自己。

张小平双手颤抖地接过这份判决书,目前她还不知道,这场对自己缺席审理的官司,在3个多月前到底是怎样判决的。

看着看着,张小平突然迸发出伤心欲绝的哭声,打破了屋子里的静寂。她瘫坐在椅子上号啕大哭:“全是骗人的!没有一句是真话!”大家都愣住了,廖审判员转身朝外走:“我有事要走了。”张小平哭着追过去语无伦次地说话,记者无法听清她在说什么,就听到廖审判员说:“有事就跟王庭长说。”

记者拿过沾着泪痕的判决书看到:准予原告谢某与被告张小平离婚;儿子归谢某,女儿归张小平,他们的抚养费由原、被告各自负担。而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们夫妻共同生活了这么多年,共同财产竟只有彩电1台、睡床1张及床上用品,而这些均归原告谢某所有。

绝望的张小平泣不成声地走进庭长办公室,解释自己对这起诉讼丝毫不知情,王庭长表示已成定局爱莫能助。张小平哭着拿出深圳市中级法院的裁定书,说出谢某自愿撤诉后仅几天就在电白法院起诉的重要事实。王庭长拿过深圳中院的裁定书细看后,立刻叫张小平别哭,坐下慢慢说。

过了好久,张小平才慢慢恢复平静,一五一十地向庭长讲述自己的离婚纠纷在深圳两级法院审理的始末。王庭长听后,当即对张小平说:“我们完全不知道这些情况,谢某也没有向我们说过,看来谢某隐瞒了这些事。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这类案件自愿撤诉后半年内是不可以再起诉的。所以,我们作出的判决是无效的,可以撤销。”他叫张小平写一份撤销申请书。

事情出现转机,张小平稍稍平静下来。记者问王庭长,类似这样的情况是否常见?庭长看着窗外说:“这样的情况非常少见,我当了20多年法官,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他再次向记者证实,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案件的上诉方撤诉后半年内不准起诉,电白法院即使作出了离婚判决,也是无效的。

张小平写好申请,将深圳宝安法院的判决书和深圳中院的裁决书一并附上,交给王庭长后问:这是否说明谢某在钻空子,向法庭隐瞒实情?王庭长没有回答,但是告诉她,下周打电话来可以问到申请结果。

婆婆:阿龙已经不是你儿子了,我不让你见他

10点多,张小平走出霞洞法庭的大门,接下来,她要去看年仅3岁的儿子,儿子一直住在丈夫的老家电白县观珠镇。她拎着两大袋食品,还有一把玩具冲锋枪:“我已经一年没见到儿子了,我好想他!”

一条碎石小路的尽头就是谢家,一栋贴着瓷砖的两层楼房,离家越来越近了,看得出,张小平的内心越来越激动,她告诉记者,女儿和儿子都是在这里出生的,家原来只是几间泥土房,这小楼是婚后自己和谢某辛辛苦苦共同建造的。

院门口的大铁门紧闭,从里面落了一把大铁锁,里面小楼的大门也紧闭着,看来,主人已经得知张小平到电白的消息。院子里静寂无人,晾着几件孩子的小衣服,卧在院中打盹的一条黄狗见到张小平,站起来向她摇摇尾巴。

张小平在大铁门外叫着儿子的名字:“阿龙,阿龙,我是阿妈,阿妈来看你了。”用的是当地土话。喊了二十多遍,也没人理睬。过了十几分钟,小楼里传出“吱呀”的一声,几分钟后,记者看到楼房关着的铁门后站着一个清瘦的妇人,背上背着一个小孩。张小平隔着院子和两道铁门叫她“妈”,请她开门让她看看孩子。老妇人口气很硬:“你不是带着你的女儿去嫁人了吗?你把她带回来,我才让你见你的儿子。你和我儿子离婚了,阿龙不是你的了!”

张小平流着泪苦苦哀求道:“我就看阿龙一眼就走,妈您就让我看一眼他吧,我还给他买了东西。”老妇人打断她:“东西你放在门口,你走吧!你不要再来了!我不让你见他!”

张小平苦苦哀求了半个多小时,老妇人就是不让她见孩子,看着日日思念的儿子就近在咫尺,却无法亲手抱一抱亲一亲,张小平支撑不住了,几乎要瘫倒在地,她死命而又徒劳地摇晃着大铁门,号啕大哭:“阿龙啊,阿妈来看你,阿妈带着你爱吃的东西来看你,还给你买了冲锋枪,阿妈好想你啊。”

一些人很快围上来,听着张小平的哀泣,几名妇女眼圈红了,其中一名中年妇女走到张小平身边对里面的老妇人喊道:“你就让阿平看一眼吧,她毕竟是阿龙的亲妈。”但老妇人就是无动于衷。张小平滑倒在地,失声痛哭。记者看到,孩子从老妇人的背后伸出脑袋向外张望,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在这冷冰冰的大铁门前,张小平哀求、哭泣了一个小时,终于没能见到自己的儿子。她只好把东西放在铁门前,身心俱疲,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

在返回深圳的路上,张小平失神地坐着,许久才喃喃地说:“我好想儿子呀,好想抱抱他!”她告诉记者,她要运用法律武器,为自己、为孩子,讨回公道。
 
《说我离了婚,我咋不知道?!》有续闻 电白法院撤销离婚判决各当事人命运扑朔迷离

深圳特区报

32岁的张小平在丈夫谢某与他人(刘某)举行婚宴的当晚,才知道有一场自己根本不知道的缺席审判已经判决自己与丈夫离了婚,然而,这个审判又在程序上违法,于是张小平要用法律为自己讨回公道。

这个离奇的离婚案于2月19日以《说我离了婚,我咋不知道?!》为题,在本版发表后,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记者接到大量的读者来电,对张小平的境遇表示同情,并对事件的进展、双方当事人的命运表示关注。

3月21日,作出离婚判决的广东电白县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4月21日,此案在该法院重新开庭审理;6月13日,张小平和谢某均拿到该院“撤销原判决”的民事裁定书。事件所涉的3位当事人―――张小平、谢某、刘某,他们的命运也显得扑朔迷离。

2月底,张小平向电白法院递交上诉状,希望撤销离婚判决

2月13日,张小平在电白霞洞法庭拿到自己的离婚判决书,此时,离婚判决已经生效。

但是,根据国家法律,离婚案在撤诉后半年内,没有新情况新问题时,上诉应不予受理,所以,当她告知霞洞法庭的王庭长,其丈夫谢某在电白法院起诉离婚前几天,已经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撤(离婚)诉、并提交相关文件后,王庭长当即表示应撤销原判决。

回到深圳后,按照电白法院方面的要求,张小平委托广东鹏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红彬向电白法院递交了一份正式的申诉状。

申诉状里写道:“……,被诉人向电白法院故意隐瞒曾于2002年3月向深圳宝安区法院提出同一诉讼请求并被判决驳回,被诉人上诉后又撤诉的事实,为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被起诉人在起诉状中将申诉人实际长期居住的地址换成根本无法送达的地址,谎称申诉人下落不明,无法联络,造成申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法出庭,更不可能向法庭陈述事实真相,导致案件在程序违法的情况下得到判决,严重损害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由于被诉人采用欺诈的方式,使(2002)电民初字第679号判决(记者注:即离婚判决)出笼,在此前提下,本人要求贵院依法撤销第679号判决。”

胡红彬对记者说,电白法院的离婚判决,是在对一些事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笼的,问题的关键出在谢某,是他向电白法院隐瞒了一些重要事实;因为判决已生效,已不能上诉,现在递交申诉状,是希望能够通过司法诉讼程序,撤销离婚判决。

2月底,张小平和胡红彬来到电白县人民法院,将申诉状与相关材料交给立案组。审判监督庭的吴庭长表示,将会按法律程序处理。

今年6月,电白法院撤销了对谢、张的离婚判决

3月21日,电白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原审原告谢某诉原审被告张小平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02年10月29日作出(2002)电民初字第679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原审被告张小平不服,于2003年2月25日向本院提出申诉,案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原审程序违法,影响案件的公正裁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4项、第183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3月31日,张小平在电白法院收到此裁定书,同时还有电白法院的传票,通知她4月21日开庭审理该离婚案,必须准时到达。

谢某也在同一天在电白法院拿到同样的裁定书和开庭传票。

经过历时两个多月的再审,6月3日,电白法院作出撤销原离婚判决的裁定,并于6月13日分别送达双方当事人。

从这份裁定书中可以看出,作出撤销原判决的理由主要有两个。

理由之一:关于法律程序

由于国家法律规定,离婚案中原告上诉后又撤诉、在半年之内又以同一理由提请诉讼的,应不予受理。而谢某在深圳撤诉3天后,就向电白法院起诉离婚,对此,电白法院在3月21日裁定认为,原审程序违法。

电白法院6月3日的裁定书中认为:

原审原告谢某与原审被告张小平于1994年4月13日登记结婚,双方长期生活居住在深圳宝安区。2001年11月谢某在深圳市宝安区法院诉请离婚,经审理后,该院于2002年3月4日作出判决,驳回谢某的离婚请求。谢某不服提出上诉,后又申请撤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8月6日裁定同意撤诉。

但是,原审原告谢某为了达到离婚目的,故意避开原审原、被告双方经常居住地法院,隐瞒其在深圳宝安区法院起诉离婚被驳回诉讼请求及上诉后又撤诉、且未满6个月的事实,在2002年8月12日以同一起诉事实和理由,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骗取本院受理了该案。

理由之二:关于张小平“下落不明”

谢某一直对电白法院和记者强调,他无法找到张小平,才导致缺席审判的。对此,电白法院在裁定书中认为:

谢某在深圳市两级法院诉请离婚时,均能清楚、准确地提供原审被告张小平的住址、电话、联系人及其电话,深圳市两级法院在审理该案时,均能通知原审被告到庭应诉、参加诉讼等。

而谢某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撤诉后的第三天,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却故意把原审被告张小平的住址写为“电白县观珠镇五一村委会新名塘村”,并称张小平自2001年春节后离家出走,完全与其断绝信息,经多处查找,无法找到,已下落不明。因此,致使本院在该案的审理中,对原审被告均采用公告送达,从而导致原审被告未能应诉、参加诉讼等,严重剥夺了原审被告的诉讼权利,影响了案件的公开性和公正性,损害了原审被告的合法权益。

鉴于以上理由,依照国家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1款第7项、第184条规定,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电白法院裁定:“撤销本院(2002)电民初字第679号民事判决,驳回原审原告起诉。”如不服此裁定,谢某可在10日之内上诉。

再审期间,当事双方同意调解,但谢某没有履行其赔偿承诺

4月21日上午,电白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再审。应谢某要求,此案作不公开审理,只有张小平和谢某以及各自的律师参加了。

法庭上,谢某称,跟刘某的婚姻未作登记,打算在几个月后补此手续。他的律师认为,尽管如此,但已是事实婚姻。

法庭建议调解,希望此事在现有状况下,能有一个较为圆满的解决方案。几乎用了一天的时间,合议庭做了大量工作,最后双方达成一个协议:谢某承诺,以一个月为期限,赔偿张小平精神损失费。

6月9日,张小平接到电白法院的电话,通知她13日到法院取判决结果。同时,谢某也接到同样的通知。

6月13日上午,张小平和谢某同在电白法院拿到撤销原判决的裁定书。由于谢某没有履行其赔偿的承诺,调解没有成功。

撤销离婚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反应不一,而谢某的两次婚姻的走向,也变得引人注目

撤销判决,意味着张小平与谢某之间仍然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而谢某与刘某公开举行的婚宴,又是在电白法院的离婚判决生效后举行的。那么,在撤销原离婚判决后,这些婚姻的走向会如何?

6月19日,记者与事件的各方当事人分别联系,他们谈了各自对判决结果的态度。

张小平告诉记者,这件事情严重影响到我的正常工作与生活,我的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一日夫妻百日恩,我们结婚也近10年了,谢某这么做,可曾想到过我的人格与尊严?在他与别人的婚宴上,我感到受到莫大的屈辱。他这么做,不给我一个交待,于道义、于法律上都是说不过去的。

她接着说,我拿到撤销判决的裁定书后,顿时感到轻松许多,一件折磨心灵的事情终于可以告一段落,接下来,我要回到正常的工作与生活轨道。当然,我还要用法律,继续为自己、为孩子讨回公道。

谢某则在电话中对记者说,我不发表任何意见,你爱怎么登(报)就怎么登。ta是不懂法的。记者追问,“ta”指的是谁?张小平还是电白法院?谢某对此避而不谈。

接着,电话被刘某接过,她说,张小平现在该满意了。我们要告电白法院,它没能按正规的法律程序执法。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已生效的离婚案件,不可以进行再审的,除非是对财产、孩子的抚养权等判决有异议,可以重新起诉,我要告电白法院的“行政执法的不负责任行为”。

她告诉记者,调解时我在法庭外,一个法院的人跟我说话时要我做好思想准备。我当时没回答。后来我才知道她是法院院长。所以我觉得,审理还没结束,撤销判决的结果就已经出来了。我是看到电白法院的判决书才结婚的,因为离过婚,所以我是很认真看待这次婚姻的。结果却出了这些事。这口气我咽不下。我已受了很大委屈,还要承受这么大压力。调解期间,谢还多次向我借钱,我没借。这件事对我影响很大,我想过放弃和谢某的婚姻,但是我儿子很喜欢他。说实话,我已没有退路。

记者问,谢某向你借钱,你不借是为什么?她说,这口气我咽不下去,我是看了离婚判决才结婚的,另外,我也没有这么多余力,公司要还债发展,孩子还要就读贵族学校。现在的结果,谁也不是赢家,谢某和张小平都筋疲力尽,我夹在中间,算是什么呢?我要告。

谢某不服撤销离婚的判决,已经上诉

20日,记者采访了张小平的律师胡红彬。她认为,虽然国家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对于判决已经生效的离婚案件,不应再审,但那有个前提:这个离婚判决必须是通过合法、正常的途径取得的。而在这个案件中,谢某是通过非法途径、用骗取的方式,获得了离婚判决,这样的情况不适用于该条规定。因为电白法院的离婚判决,是在“信息不对称”、对一些事情不知情的情况下才作出的,按照法律,这样程序违法的判决,应予撤销。所以,这个撤销裁定的判决是正确的。

21日,记者从谢某处得知:对于电白法院“撤销原判决”的裁定,谢某不服,已于20日正式向法院提起上诉。

此案从撤销上诉到撤销离婚判决,几经波折,暴露了一个法律盲点

2月底,谢某接受记者采访时,完全否认了张小平关于他俩曾经感情深厚的说法。

他说,此案在宝安法院庭审过程中,张先是同意离婚,可后来宝安法院却作出不同意离婚的判决,令他非常不解,也很不服。

为此,记者从当时宝安法院的庭审记录看到,在法庭辩论过程中,被告张小平同意与原告(谢)离婚,双方在共同财产与孩子的抚养权上存在分歧,并且均不同意法庭调解。不过此后,张小平于去年春节后向宝安法院写了一份书面说明,说自己虽同意离婚,但她还是爱丈夫,爱自己的家,可以原谅丈夫的过错。2002年3月4日,宝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驳回原告谢某的诉讼请求”。

由于当事法官已经调离宝安区法院,记者为此采访了深圳某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他认为,一般情况下,法庭对于离婚案件会采取比较慎重的态度,目的在于尽量挽回夫妻双方的感情,维持家庭的稳定,避免双方因一时草率作出决定,所以,在张小平作出希望挽回家庭的表态后,法庭方面驳回原告的离婚起诉是可以理解的。

张小平的代理律师胡红彬认为,这个案子显示了法律上的一个盲点,说明有关部门的法律文书或程序在形式上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她说,由于电白法院方面不知晓谢某在深圳有关法院的撤诉仅数天,对他的起诉立案并作出判决,致使谢某钻了法律的空子,用不太正当的手段,取得了准予离婚的判决。不管谢某这样做是否存在主观上的故意,但是这表明,法院目前使用的文书或程序,在告知形式上存在盲点。

她认为,因为在离婚案件中,法律对原告撤诉后有一个“半年内,没有出现新情况新理由时,以同一理由再起诉,法院不予受理”的行为限制,如果法院在作相关的裁定或判决时,能以一定的形式,告知原告方义务,加上一个限制行为条款,就可以解决这个盲点。它或者清楚地写在撤诉的裁定书上,或者在宣读裁定时进行告知,这样,原告就不可能采取像谢某那样的方式达到自己的目的,而有关法院也不会轻易对再起诉进行立案、并作出不合法律程序的判决。

▲今年2月,张小平(右一)向电白霞洞法庭提交深圳各级法院的相关材料。
 
贱人一个.
 
把男人的脸都丢光了.
 
 一个字  "贱"
 
为什么离婚?没有交代,不知怎说好.......
 
看来执法过程有点“儿嬉(儿戏)”,搞得这件事十分棘手。
不过,走到这种地步,要谢某和张小平不离婚也是不现实的,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她去吧!
 
什么法院?财产是这样判的吗。这么贱的男人!送给日本人解剖解剖。
 
有钱走后门,在中国是无往不利的,那怕是国家宪法那些猪锣都可以帮你改,何况是离婚这样的小儿科.
 
老婆找不到,还有老婆的娘家人.
这个案子明显有问题.
 
这个案子一搞清楚了,霞洞法院就够呛了!认真起来,非丢官不可!
现任电白县检察长听说是个好官,可以请他们帮忙!
 
丢官啊?这还不至于的,后台硬了谁都不怕。
再说,有红包送,什么都给你办了。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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