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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岁男子猥亵11岁女童 自称“北京派来的高官” (2人在浏览)

当今何止一个林嘉祥,现在官场那个不是贪污腐化,以强欺弱,受贿行贿,买官卖官,瞒上欺下,吃光拿光,明索暗抢。
 
深圳官员涉嫌猥亵女童续:林嘉祥接受警方调查
2008/11/02 14:58:26 来源:新京报 作者: 网友评论0条[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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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嘉祥叫嚣:“我就是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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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气会现场



林嘉祥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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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家长(左)接受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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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男子拖女童进男厕未遂 自称交通部高官

新京报11月2日报道 深圳市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嘉祥,涉嫌酒后拖女童进厕所。昨日,此前以刑事案件立案处理的说法,遭到深圳警方否认。受害小女孩暂停了学业,受害人家属拒绝和解。

目前,当事人之一林嘉祥已回到深圳接受警方调查。

女童发誓不去酒楼用餐

昨日下午,受害女孩小陈的母亲谢女士告诉记者,女儿听到(此事),她便会发火,以前都是很善良、很温顺的性格,现在却暴躁了许多。

谢女士说,自从女儿从酒楼回到家后,一刻也不愿意离开自己,还不时地说“妈妈,我很害怕!”并多次发誓再也不会去酒楼吃饭。

更让谢女士吃惊的是,当她让女儿去上学时,小陈却表现出极度的排斥,并称除非妈妈送她去学校并一直坐在她身边,否则不会去学校,无奈只能暂停学业。

昨日,谢女士还专门咨询了心理医师。心理医师告诉她,事情刚刚发生,影响避免不了,建议将孩子接到自己身边安抚。

初次谈判未果 家长望严处

谢女士告诉记者,前日下午3点钟,深圳市海事局的领导及派出所的代表约见了他们,就该事件与他们进行了初步交涉。

谢女士说,在谈判中,他们一再强调的是“孩子的心理受伤是永远都补偿不来的,希望恶人能得到相应的惩罚”,而谢女士认为这种惩罚既要有行政上的惩罚,也要有刑事上的惩罚。

此外,因为林某在事发当晚曾说“你们以后等着瞧,整死你们”之类的话语,所以在当天的谈判过程中,如何避免家属和孩子被打击报复,也成为一个焦点。

对此,深圳市海事局领导让家长放心,称他们会留意孩子和家长的安全。

事发酒楼电话被打爆

自事件曝光后,事发地深圳新梅园大酒楼,贴上了当地辖区派出所的一纸通告,希望事发时现场目击者协助调查。

酒楼的一位女负责人表示,现在酒楼的生意几乎瘫痪,全部电话都被打爆,电话所问的都是此事。

10月29日,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嘉祥,在新梅园大酒楼用餐时,询问一名11岁女孩厕所位置,对方告知后,并未其带路,至男厕门口时,林被指卡住女孩脖子,试图拖其如厕,后被对方挣脱。目前,林被停职。

警方称一定会公正处理

昨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公安分局负责人表示,目前南山警方已经抽调了法制科、治安科的精干警力,联合高新派出所组成专案组,全力调查此事。专案组民警称,已经走访了当晚多位目击证人,但结果尚不明朗。因此,此事尚未定性为刑事案件。

南山警方表态,一定会继续深入调查,公正、慎重处理此事。 综合《深圳商报》 《广州日报》报道 (本文来源:新京报 )


  编辑: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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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在成了一大批太子党横行霸道的地方了,希望这些太子党快点灭绝,这样世界才会越来越太平,越来越公平....
 
http://reportweek.idoican.com.cn/blog/ce4f...dafb76c6fb.html
圳市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嘉祥牛!牛!牛!
[2008-11-3 9:14:42 | 分类:时事点评]
圳市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嘉祥,涉嫌酒后拖女童进厕所猥亵女童。后被发现,还叫嚣“我和你们的市长一个级别的……,就是我干的,你要多少钱,开个价吧……你等着,我弄死你……”这种事情不能不让然义愤填膺,它必然也已经激起了很多网友的愤慨。现在,林嘉祥已被停职,此事件被定性为形式案件。
是我干的――爷们儿 。敢作敢当,本英雄本色,但是做了这样的事情,居然在食客众多酒楼 大声说出来 不能不说是“爷们儿”但是我觉得用“流氓”更合适。像林嘉祥这样的人这样的事情我看举不胜举了。令人惊诧的是他们这样的人居然一步步升到高官,我不禁要问官员考核提升体系究竟是怎么了!

开个价吧――有钱啊。能说出这样的话的人,肯定有钱。你要是在帮助他人时这么说该多豪爽,那样我肯定说你仗义,但对于这件事来你说出这样的话,我只能也必须说你假仗义即便你是海事局党组书记,你的工资多少呢?有美女陪伴去那酒楼吃饭,出现问题了还豪言自己有钱。你的钱是怎么来的啊?

弄死你们――牛逼呀。这话要对歹徒或者率惹事端的日本人说,我绝对说你真侠客啊!但是做了对不起别人的事还敢这样说,我只能说你牛逼!他敢说这样的话靠的是什么呢?不言而喻――他的级别和深圳市市长的级别一样高!看来做官就是好啊,欺负了别人,别人还不能说什么。否则“你等着,我能死你……”怪不得很多有权势的人犯了法,还那么多有钱有脸的人为之“斡旋”。

比较来说像林嘉祥这样的人,我是最佩服的了。因为这样的事情发生了,他的手下还感到“震惊”、“不可可能”,还说他平时很“和善”啊。这样的人平时伪装的那么好,你说你能不佩服吗?我还佩服林嘉祥这类人胆子大,有的官员,像贪污的,受贿的,生活作风特殊的等等吧,人家都是偷偷干的,即便干了也死活不承认,除非铁证如山逼不得已才招出来。看人家林嘉祥敢做敢当,就敢接受调查。

这件事情已经被定性为刑事案件,警方已经介入调查了。我看林嘉祥这官还能不能做了。但不管怎么说,他出名了啊,全国至少一两个亿人都认识他了吧?!

即便做不了官,也成了名人!不错的,即便不能流芳百世,也要来个遗朽万年。

壮哉!壮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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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维他奶 @ 2008年11月03日 Monday, 07: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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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磊)“林嘉祥已经接受了派出所的再次调查”昨日,南山警方有关人士向记者证实,事发后一直未曾谋面的当事人林嘉祥,已于1日晚上10点前往高新派出所接受调查,整个过程持续超过5个小时,直到第二日凌晨3点结束。而昨日下午4点半左右,警方也再次传唤涉嫌遭受猥亵的女童父亲陈先生。据警方相关人士透露,目前,涉事双方对案件情况的说明存在较大分歧,案件依旧未能定性。

据了解,事发后,南山警方已在涉事酒楼张贴通告,希望有事发时现场目击者协助警方调查。但截至目前,目击者只看到双方吵架的情况,发生在厕所里的真相依旧是个谜团。为找到侦破案件的有效信息,警方近日再次调集民警,前往事发酒楼进行了现场模拟和技术勘查,目前,相关调查取证工作依旧在进行中。

据悉,林嘉祥已于1日晚上10点前往高新派出所接受超过5个小时的闻讯调查,警方未透露林嘉祥说法,但表示双方对情况的说明存在较大分歧。据悉,今明两天,警方将召开发布会公布调查情况。

昨日,记者致电女童父亲陈先生获悉,下午4点,警方再次传唤其接受调查,并对事发当晚情况作了第二次笔录。陈先生说,警方希望能够找到女童身上被勒的痕迹,但其在事发第二天就将女儿送往亲戚家,身上是否伤痕尚不得而知,他也不希望女儿再次出面。

此外,警方提出从保护女童的角度出发,利用心理医生对其辅导的机会,再次问询女童当晚的遭遇,但陈先生表示要和家人商量后做出决定。陈先生称,他隐约感到林嘉祥对此事另有说法,而且理由和当日喝酒过多有关,但他坚决认为这种说法不具有合理性,因为通过视频看,林嘉祥去厕所的路上还是清醒的。

陈先生介绍说,林嘉祥截至目前也没有直接与其接触,也没有通过警方寻求和解的想法。他坚持认为对方应该接受相应的惩处,并希望有律师给其法律专业知识的咨询。



编辑:刘琴琴
 
这件事情已经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了。
 
[社论]林嘉祥案:民愤起于凌辱,民意亦可除暴


日期:[2008年11月4日] 版次:[AA02] 版名:[社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43 条



  相关话题: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涉嫌猥亵11岁女童

  交通运输部昨日决定,免除涉嫌猥亵女童的林嘉祥党内外职务。据11岁的受害女童复述:上月29日晚间,这名原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以问路为由,采取卡脖子的暴力手段,意欲将她挟持进男厕所。女童挣脱后,家人斥责林嘉祥。有录像为证,当时的林某蛮横嚣张,不讳言侵犯行为,更自恃高官身份威胁对方。在最近的警方问讯中,58岁的林嘉祥为自己作无罪辩护。而事发至今,公众反应强烈,曾发出对林某的网络“通缉令”,全程推动事件的公开处理。

  事态演进至今,警方已将其列为刑事案件侦办,并承诺收集和扩充证据链条,以决断最终的案情。显然,还原事件的全部真相,是执法机构的职责所在,也是能否定罪的关键。核查事件本身是应有之义,必要经得起司法正义的衡量。除此而外,民意对事件的解读是另一层含义。民愤汹涌难平,此事的社会影响超越了单纯的丑闻定性,即便未来会有明确的法律释疑,也绝不代表全部答案。

  就事论事被当作一种理性之举,可在谈论林嘉祥案时,它可能会忽略掉某些重要的警示或启示。回到那个夜晚,回到那个令民众为之激愤的地方,抄录林嘉祥的言行举止,可当理解其中的况味。“我就是干了,怎么样?”“我是交通部派下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要多少钱你们开个价,我给钱嘛!”“你们算个屁!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语录昭昭,隐寓难堪的实情,也显示未点明的秘密。

  自身的劣行暴露于大庭广众之下,林嘉祥出言阻吓。这被看成强权者的乖张言辞,也被理解成某种终于成文的宣告,于青萍之末激起民意大反弹。如此,狰狞之语带来了两层意义上的凌辱:其一加之于受害者及其父母,其二是指向更广泛的民众。因而,公众既痛心于一个未成年人所遭受的飞来之灾,更愤懑于随之而来的权势挑衅。是可忍孰不可忍!舆论迅速汇聚成讨伐之势。

  民意并非毫无力量,它有着一整套高效的程序,能够展开具体行动。人肉搜索引擎在第一时间被启动,林嘉祥被快速确认而无所遁形,大众传媒与受众互动,其身份及丑闻在警方公布前就被充分传播。与丑闻同时传播的还有公众情绪,后者包含了对权力的日常感知,公众更借此增强了对事件性质的认同。于是,林嘉祥成了权力形象的最新代言人,对事件的态度暴露了公众的不满。

  林嘉祥案体现了典型的民意表达,它真实、充沛、有根有据,既有集体想象的成分,也是感同身受的结果。因而,要摒弃一种傲慢的观点,那就是把这桩丑闻及其社会反应概括为激愤之语所引发的激愤之举。如果这样,那就是将林嘉祥案简单化了,或贬低了围绕案件久久不退的舆情。值得追问的是,假如每一个读者都能从林嘉祥语录中感到威胁,并酝酿出相似的怒火,那问题在哪?

  退一步说,这是一起偶发事件,却暴露了一直以来存在我们周边的社会背景。这是一次民意的爆发和宣泄,折射出民众的苦闷。对林嘉祥案,也有论者担心对它的过度阐释。某一次丑闻当然不能代表全部的罪恶,但过度阐释与拒绝反省是一个问题的正反两面。因而,公众还需要事件本身的完整真相,以便调整评论的精确度,并更准确地理解自身将来的命运走势。

  民愤起于凌辱,而民意亦可除暴。假如民意有用,林嘉祥丢掉党内外职务只能是一个开端,系统的整体净化或可由此吸取最新的借鉴。这种要求不该被当作妄言,而理应受到尊重,就像民意理应受到尊重一样。同时,假如民意有用,但愿那个女孩的噩梦从未发生过,希望一切邪恶都远离她。就在此案将明未明之时,我们诚心祝福她的康复,就像我们狠狠诅咒黑暗一样。
 
小女儿快走,书记来拉
 
深圳好地方,今年频发大官儿的大事儿
 
深圳是副省级市,深圳海事局的书记能和市长同级别,喝醉了。
 
怎样才能心服呢?――――中国!!!!!!!!!!!!!!!!!!!!
 
深圳警方认定林嘉祥行为不属猥亵
2008/11/05 16:53:54 来源:南方网 作者: 网友评论1049条[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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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陈株校摄

南方报业/奥一网17:22分独家消息:深圳市警方在新闻通稿中公布了今次案件事发经过,详情如下:

经查,2008年10月29日晚,陈某某与妻子谢某、女儿陈小朋友(11岁)、朋友汪某等功8人在新梅园酒楼科技园店865房吃饭。对这865包房门口约10米处围大堂1011餐台,另一方当事人林嘉祥与朋友肖某(女,48岁,辽宁人,在大连海事学院驻深圳某单位工作)在此桌吃饭。林嘉祥餐中喝了52度白酒约400毫升。事发当晚警方抽血检测,林嘉祥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123.7毫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每百毫升血约含量超过80毫克即属醉酒。

20时50分左右,陈小朋友走出包房,在酒楼大堂遇到林嘉祥,林问陈小朋友去洗手间的路,陈小朋友向林指了洗手间的方向,林跟随其后,一同向洗手间方向走去。两人前行约15米后,林将右手搭在陈小朋友的右肩靠脖颈处,两人继续前行至拐角处,林又将左手搭上陈小朋友的左肩靠脖颈处,因用力较大,使陈某小朋友有被掐的感觉。两人继续前行了约10米,此时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洗手间的指示牌,陈小朋友说“前面就是洗手间”,而林此时仍未松开双手,嘴里继续问“洗手间在哪里”。陈小朋友这时感到惊恐,便扭身体挣脱林的双手,快步跑回865包房,哭着向父母讲述了发生的情况。其父母带着她一起离开包房寻找林嘉祥,在大堂见到并质问林嘉祥,后双方发生激烈争吵。

南方报业/奥一网17:21分独家消息:警方说,事发当晚,警方对林嘉祥抽血测试酒精,证明其醉酒。(丰雷)

南方报业/奥一网17:10独家消息:深圳市警方在新闻发布通稿中对调查结论作出解释,详情如下:

经大量调查取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警方认为:林嘉祥在事件中的所作所为已经查清,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根据当事双方陈小朋友和林嘉祥的陈述,林确实与陈有肢体接触,但接触部位仅限于肩膀靠脖颈的位置。

二是陈小朋友摆脱林嘉祥的地点距离洗手间约有8米远,但只能看到洗手间的指示牌,还看不到洗手间的门口。

三是林嘉祥身高1.79米,体重103公斤,陈小朋友能够摆脱林的双手,表明林当时在陈小朋友肩膀靠脖颈处施加的力量有限。

四是现场监控探头摄录到的内容中未发现林嘉祥有猥亵的举动,这与当事人双方对有关肢体接触情况的陈述能够吻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猥亵儿童是指以寻求刺激或满足自己的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式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林嘉祥当晚的举动不属于淫秽行为。

五是经现场勘查及模拟事发经过,证实林嘉祥、陈小朋友途径转往洗手间方向的转角处的时间极为短暂。陈小朋友在此处挣脱林的双手后即转身跑步离去。

综上所述,林嘉祥在此次事件中的所作所为尚不构成猥亵儿童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是,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醉酒后对未成年女童做出双手搭肩膀靠脖颈处的不当动作,使陈小朋友有被“掐”的感觉,受到惊吓,心灵受到伤害,属于在公共场所举止失当、行为不检,且在被陈小朋友父母质问过程中态度恶劣、出言不逊,社会影响很坏,建议由有关部门作出处理。



南方报业/奥一网16:41独家消息:深圳市警方今天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深圳海事局书记林嘉祥涉嫌猥亵女童一案的调查情况。目前发布会尚未开始,但警方发布的新闻通稿说,认定林嘉祥的行为不属于猥亵,仅为酒后行为不当。

奥一网将对发布会情况进行直播,敬请留意。

警方发布的新闻通稿










奥一网独家图片,转载请注明出处。



奥一网(记者 丰雷)今日下午,林嘉祥涉嫌猥亵女童案终将真相大白,是否有猥亵情节?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深圳警方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调查结果,未被监控镜头记录的关键50秒将被重现。据透露,事发当晚,警方对林嘉祥抽血测试酒精,证明其醉酒。

原计划于前、昨两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调查结果,还是被推迟到今日发布,足以显示深圳警方对林嘉祥涉嫌猥亵女童案的重视。据悉,为获得事实真相,警方先后出动数百警力,寻找涉事者、目击者及相关人员作了数百份调查笔录。

猥亵情节是否会被认定,林嘉祥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事件的核心就是未被监控镜头记录的关键50秒,这50秒内发生了什么,备受社会强烈关注。据悉,为突破此悬念,警方全力搜寻监控镜头资料,多方寻找目击证人,甚至请心理专家介入,让女童重返现场还原事实真相。

今日事件将真相大白,对此,女童家属表示,期待客观公正的调查结果,毕竟,为得出真相,孩子曾再次前往事发现场心理再受伤害。

女童父亲陈先生表示,前晚,警方心理专家连夜赶到家中,本想为孩子做心理辅导,但看到孩子情绪反常,为避免再次刺激孩子,专家仅和家长沟通,向家长传授改善孩子心理的经验。直到昨日凌晨,心理专家才离去,对此,家长对警方的关心表示肯定。
 
深圳警方认定林嘉祥行为不属猥亵
2008/11/05 16:53:54 来源:南方网 作者: 网友评论1049条[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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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陈株校摄

南方报业/奥一网17:22分独家消息:深圳市警方在新闻通稿中公布了今次案件事发经过,详情如下:

经查,2008年10月29日晚,陈某某与妻子谢某、女儿陈小朋友(11岁)、朋友汪某等功8人在新梅园酒楼科技园店865房吃饭。对这865包房门口约10米处围大堂1011餐台,另一方当事人林嘉祥与朋友肖某(女,48岁,辽宁人,在大连海事学院驻深圳某单位工作)在此桌吃饭。林嘉祥餐中喝了52度白酒约400毫升。事发当晚警方抽血检测,林嘉祥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123.7毫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每百毫升血约含量超过80毫克即属醉酒。

20时50分左右,陈小朋友走出包房,在酒楼大堂遇到林嘉祥,林问陈小朋友去洗手间的路,陈小朋友向林指了洗手间的方向,林跟随其后,一同向洗手间方向走去。两人前行约15米后,林将右手搭在陈小朋友的右肩靠脖颈处,两人继续前行至拐角处,林又将左手搭上陈小朋友的左肩靠脖颈处,因用力较大,使陈某小朋友有被掐的感觉。两人继续前行了约10米,此时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洗手间的指示牌,陈小朋友说“前面就是洗手间”,而林此时仍未松开双手,嘴里继续问“洗手间在哪里”。陈小朋友这时感到惊恐,便扭身体挣脱林的双手,快步跑回865包房,哭着向父母讲述了发生的情况。其父母带着她一起离开包房寻找林嘉祥,在大堂见到并质问林嘉祥,后双方发生激烈争吵。

南方报业/奥一网17:21分独家消息:警方说,事发当晚,警方对林嘉祥抽血测试酒精,证明其醉酒。(丰雷)

南方报业/奥一网17:10独家消息:深圳市警方在新闻发布通稿中对调查结论作出解释,详情如下:

经大量调查取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警方认为:林嘉祥在事件中的所作所为已经查清,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根据当事双方陈小朋友和林嘉祥的陈述,林确实与陈有肢体接触,但接触部位仅限于肩膀靠脖颈的位置。

二是陈小朋友摆脱林嘉祥的地点距离洗手间约有8米远,但只能看到洗手间的指示牌,还看不到洗手间的门口。

三是林嘉祥身高1.79米,体重103公斤,陈小朋友能够摆脱林的双手,表明林当时在陈小朋友肩膀靠脖颈处施加的力量有限。

四是现场监控探头摄录到的内容中未发现林嘉祥有猥亵的举动,这与当事人双方对有关肢体接触情况的陈述能够吻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猥亵儿童是指以寻求刺激或满足自己的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式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林嘉祥当晚的举动不属于淫秽行为。

五是经现场勘查及模拟事发经过,证实林嘉祥、陈小朋友途径转往洗手间方向的转角处的时间极为短暂。陈小朋友在此处挣脱林的双手后即转身跑步离去。

综上所述,林嘉祥在此次事件中的所作所为尚不构成猥亵儿童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是,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醉酒后对未成年女童做出双手搭肩膀靠脖颈处的不当动作,使陈小朋友有被“掐”的感觉,受到惊吓,心灵受到伤害,属于在公共场所举止失当、行为不检,且在被陈小朋友父母质问过程中态度恶劣、出言不逊,社会影响很坏,建议由有关部门作出处理。



南方报业/奥一网16:41独家消息:深圳市警方今天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深圳海事局书记林嘉祥涉嫌猥亵女童一案的调查情况。目前发布会尚未开始,但警方发布的新闻通稿说,认定林嘉祥的行为不属于猥亵,仅为酒后行为不当。

奥一网将对发布会情况进行直播,敬请留意。

警方发布的新闻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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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一网(记者 丰雷)今日下午,林嘉祥涉嫌猥亵女童案终将真相大白,是否有猥亵情节?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深圳警方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调查结果,未被监控镜头记录的关键50秒将被重现。据透露,事发当晚,警方对林嘉祥抽血测试酒精,证明其醉酒。

原计划于前、昨两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调查结果,还是被推迟到今日发布,足以显示深圳警方对林嘉祥涉嫌猥亵女童案的重视。据悉,为获得事实真相,警方先后出动数百警力,寻找涉事者、目击者及相关人员作了数百份调查笔录。

猥亵情节是否会被认定,林嘉祥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事件的核心就是未被监控镜头记录的关键50秒,这50秒内发生了什么,备受社会强烈关注。据悉,为突破此悬念,警方全力搜寻监控镜头资料,多方寻找目击证人,甚至请心理专家介入,让女童重返现场还原事实真相。

今日事件将真相大白,对此,女童家属表示,期待客观公正的调查结果,毕竟,为得出真相,孩子曾再次前往事发现场心理再受伤害。

女童父亲陈先生表示,前晚,警方心理专家连夜赶到家中,本想为孩子做心理辅导,但看到孩子情绪反常,为避免再次刺激孩子,专家仅和家长沟通,向家长传授改善孩子心理的经验。直到昨日凌晨,心理专家才离去,对此,家长对警方的关心表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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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5 16:53:54 来源:南方网 作者: 网友评论1049条[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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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08年10月29日晚,陈某某与妻子谢某、女儿陈小朋友(11岁)、朋友汪某等功8人在新梅园酒楼科技园店865房吃饭。对这865包房门口约10米处围大堂1011餐台,另一方当事人林嘉祥与朋友肖某(女,48岁,辽宁人,在大连海事学院驻深圳某单位工作)在此桌吃饭。林嘉祥餐中喝了52度白酒约400毫升。事发当晚警方抽血检测,林嘉祥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123.7毫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每百毫升血约含量超过80毫克即属醉酒。

20时50分左右,陈小朋友走出包房,在酒楼大堂遇到林嘉祥,林问陈小朋友去洗手间的路,陈小朋友向林指了洗手间的方向,林跟随其后,一同向洗手间方向走去。两人前行约15米后,林将右手搭在陈小朋友的右肩靠脖颈处,两人继续前行至拐角处,林又将左手搭上陈小朋友的左肩靠脖颈处,因用力较大,使陈某小朋友有被掐的感觉。两人继续前行了约10米,此时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洗手间的指示牌,陈小朋友说“前面就是洗手间”,而林此时仍未松开双手,嘴里继续问“洗手间在哪里”。陈小朋友这时感到惊恐,便扭身体挣脱林的双手,快步跑回865包房,哭着向父母讲述了发生的情况。其父母带着她一起离开包房寻找林嘉祥,在大堂见到并质问林嘉祥,后双方发生激烈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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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大量调查取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警方认为:林嘉祥在事件中的所作所为已经查清,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根据当事双方陈小朋友和林嘉祥的陈述,林确实与陈有肢体接触,但接触部位仅限于肩膀靠脖颈的位置。

二是陈小朋友摆脱林嘉祥的地点距离洗手间约有8米远,但只能看到洗手间的指示牌,还看不到洗手间的门口。

三是林嘉祥身高1.79米,体重103公斤,陈小朋友能够摆脱林的双手,表明林当时在陈小朋友肩膀靠脖颈处施加的力量有限。

四是现场监控探头摄录到的内容中未发现林嘉祥有猥亵的举动,这与当事人双方对有关肢体接触情况的陈述能够吻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猥亵儿童是指以寻求刺激或满足自己的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式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林嘉祥当晚的举动不属于淫秽行为。

五是经现场勘查及模拟事发经过,证实林嘉祥、陈小朋友途径转往洗手间方向的转角处的时间极为短暂。陈小朋友在此处挣脱林的双手后即转身跑步离去。

综上所述,林嘉祥在此次事件中的所作所为尚不构成猥亵儿童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是,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醉酒后对未成年女童做出双手搭肩膀靠脖颈处的不当动作,使陈小朋友有被“掐”的感觉,受到惊吓,心灵受到伤害,属于在公共场所举止失当、行为不检,且在被陈小朋友父母质问过程中态度恶劣、出言不逊,社会影响很坏,建议由有关部门作出处理。



南方报业/奥一网16:41独家消息:深圳市警方今天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深圳海事局书记林嘉祥涉嫌猥亵女童一案的调查情况。目前发布会尚未开始,但警方发布的新闻通稿说,认定林嘉祥的行为不属于猥亵,仅为酒后行为不当。

奥一网将对发布会情况进行直播,敬请留意。

警方发布的新闻通稿










奥一网独家图片,转载请注明出处。



奥一网(记者 丰雷)今日下午,林嘉祥涉嫌猥亵女童案终将真相大白,是否有猥亵情节?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深圳警方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调查结果,未被监控镜头记录的关键50秒将被重现。据透露,事发当晚,警方对林嘉祥抽血测试酒精,证明其醉酒。

原计划于前、昨两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调查结果,还是被推迟到今日发布,足以显示深圳警方对林嘉祥涉嫌猥亵女童案的重视。据悉,为获得事实真相,警方先后出动数百警力,寻找涉事者、目击者及相关人员作了数百份调查笔录。

猥亵情节是否会被认定,林嘉祥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事件的核心就是未被监控镜头记录的关键50秒,这50秒内发生了什么,备受社会强烈关注。据悉,为突破此悬念,警方全力搜寻监控镜头资料,多方寻找目击证人,甚至请心理专家介入,让女童重返现场还原事实真相。

今日事件将真相大白,对此,女童家属表示,期待客观公正的调查结果,毕竟,为得出真相,孩子曾再次前往事发现场心理再受伤害。

女童父亲陈先生表示,前晚,警方心理专家连夜赶到家中,本想为孩子做心理辅导,但看到孩子情绪反常,为避免再次刺激孩子,专家仅和家长沟通,向家长传授改善孩子心理的经验。直到昨日凌晨,心理专家才离去,对此,家长对警方的关心表示肯定。
 
深圳警方认定林嘉祥行为不属猥亵
2008/11/05 16:53:54 来源:南方网 作者: 网友评论1049条[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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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陈株校摄

南方报业/奥一网17:22分独家消息:深圳市警方在新闻通稿中公布了今次案件事发经过,详情如下:

经查,2008年10月29日晚,陈某某与妻子谢某、女儿陈小朋友(11岁)、朋友汪某等功8人在新梅园酒楼科技园店865房吃饭。对这865包房门口约10米处围大堂1011餐台,另一方当事人林嘉祥与朋友肖某(女,48岁,辽宁人,在大连海事学院驻深圳某单位工作)在此桌吃饭。林嘉祥餐中喝了52度白酒约400毫升。事发当晚警方抽血检测,林嘉祥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123.7毫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每百毫升血约含量超过80毫克即属醉酒。

20时50分左右,陈小朋友走出包房,在酒楼大堂遇到林嘉祥,林问陈小朋友去洗手间的路,陈小朋友向林指了洗手间的方向,林跟随其后,一同向洗手间方向走去。两人前行约15米后,林将右手搭在陈小朋友的右肩靠脖颈处,两人继续前行至拐角处,林又将左手搭上陈小朋友的左肩靠脖颈处,因用力较大,使陈某小朋友有被掐的感觉。两人继续前行了约10米,此时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洗手间的指示牌,陈小朋友说“前面就是洗手间”,而林此时仍未松开双手,嘴里继续问“洗手间在哪里”。陈小朋友这时感到惊恐,便扭身体挣脱林的双手,快步跑回865包房,哭着向父母讲述了发生的情况。其父母带着她一起离开包房寻找林嘉祥,在大堂见到并质问林嘉祥,后双方发生激烈争吵。

南方报业/奥一网17:21分独家消息:警方说,事发当晚,警方对林嘉祥抽血测试酒精,证明其醉酒。(丰雷)

南方报业/奥一网17:10独家消息:深圳市警方在新闻发布通稿中对调查结论作出解释,详情如下:

经大量调查取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警方认为:林嘉祥在事件中的所作所为已经查清,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根据当事双方陈小朋友和林嘉祥的陈述,林确实与陈有肢体接触,但接触部位仅限于肩膀靠脖颈的位置。

二是陈小朋友摆脱林嘉祥的地点距离洗手间约有8米远,但只能看到洗手间的指示牌,还看不到洗手间的门口。

三是林嘉祥身高1.79米,体重103公斤,陈小朋友能够摆脱林的双手,表明林当时在陈小朋友肩膀靠脖颈处施加的力量有限。

四是现场监控探头摄录到的内容中未发现林嘉祥有猥亵的举动,这与当事人双方对有关肢体接触情况的陈述能够吻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猥亵儿童是指以寻求刺激或满足自己的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式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林嘉祥当晚的举动不属于淫秽行为。

五是经现场勘查及模拟事发经过,证实林嘉祥、陈小朋友途径转往洗手间方向的转角处的时间极为短暂。陈小朋友在此处挣脱林的双手后即转身跑步离去。

综上所述,林嘉祥在此次事件中的所作所为尚不构成猥亵儿童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是,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醉酒后对未成年女童做出双手搭肩膀靠脖颈处的不当动作,使陈小朋友有被“掐”的感觉,受到惊吓,心灵受到伤害,属于在公共场所举止失当、行为不检,且在被陈小朋友父母质问过程中态度恶劣、出言不逊,社会影响很坏,建议由有关部门作出处理。



南方报业/奥一网16:41独家消息:深圳市警方今天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深圳海事局书记林嘉祥涉嫌猥亵女童一案的调查情况。目前发布会尚未开始,但警方发布的新闻通稿说,认定林嘉祥的行为不属于猥亵,仅为酒后行为不当。

奥一网将对发布会情况进行直播,敬请留意。

警方发布的新闻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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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一网(记者 丰雷)今日下午,林嘉祥涉嫌猥亵女童案终将真相大白,是否有猥亵情节?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深圳警方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调查结果,未被监控镜头记录的关键50秒将被重现。据透露,事发当晚,警方对林嘉祥抽血测试酒精,证明其醉酒。

原计划于前、昨两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调查结果,还是被推迟到今日发布,足以显示深圳警方对林嘉祥涉嫌猥亵女童案的重视。据悉,为获得事实真相,警方先后出动数百警力,寻找涉事者、目击者及相关人员作了数百份调查笔录。

猥亵情节是否会被认定,林嘉祥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事件的核心就是未被监控镜头记录的关键50秒,这50秒内发生了什么,备受社会强烈关注。据悉,为突破此悬念,警方全力搜寻监控镜头资料,多方寻找目击证人,甚至请心理专家介入,让女童重返现场还原事实真相。

今日事件将真相大白,对此,女童家属表示,期待客观公正的调查结果,毕竟,为得出真相,孩子曾再次前往事发现场心理再受伤害。

女童父亲陈先生表示,前晚,警方心理专家连夜赶到家中,本想为孩子做心理辅导,但看到孩子情绪反常,为避免再次刺激孩子,专家仅和家长沟通,向家长传授改善孩子心理的经验。直到昨日凌晨,心理专家才离去,对此,家长对警方的关心表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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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警方认定林嘉祥行为不属猥亵
2008/11/05 16:53:54 来源:南方网 作者: 网友评论1049条[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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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陈株校摄

南方报业/奥一网17:22分独家消息:深圳市警方在新闻通稿中公布了今次案件事发经过,详情如下:

经查,2008年10月29日晚,陈某某与妻子谢某、女儿陈小朋友(11岁)、朋友汪某等功8人在新梅园酒楼科技园店865房吃饭。对这865包房门口约10米处围大堂1011餐台,另一方当事人林嘉祥与朋友肖某(女,48岁,辽宁人,在大连海事学院驻深圳某单位工作)在此桌吃饭。林嘉祥餐中喝了52度白酒约400毫升。事发当晚警方抽血检测,林嘉祥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123.7毫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每百毫升血约含量超过80毫克即属醉酒。

20时50分左右,陈小朋友走出包房,在酒楼大堂遇到林嘉祥,林问陈小朋友去洗手间的路,陈小朋友向林指了洗手间的方向,林跟随其后,一同向洗手间方向走去。两人前行约15米后,林将右手搭在陈小朋友的右肩靠脖颈处,两人继续前行至拐角处,林又将左手搭上陈小朋友的左肩靠脖颈处,因用力较大,使陈某小朋友有被掐的感觉。两人继续前行了约10米,此时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洗手间的指示牌,陈小朋友说“前面就是洗手间”,而林此时仍未松开双手,嘴里继续问“洗手间在哪里”。陈小朋友这时感到惊恐,便扭身体挣脱林的双手,快步跑回865包房,哭着向父母讲述了发生的情况。其父母带着她一起离开包房寻找林嘉祥,在大堂见到并质问林嘉祥,后双方发生激烈争吵。

南方报业/奥一网17:21分独家消息:警方说,事发当晚,警方对林嘉祥抽血测试酒精,证明其醉酒。(丰雷)

南方报业/奥一网17:10独家消息:深圳市警方在新闻发布通稿中对调查结论作出解释,详情如下:

经大量调查取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警方认为:林嘉祥在事件中的所作所为已经查清,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根据当事双方陈小朋友和林嘉祥的陈述,林确实与陈有肢体接触,但接触部位仅限于肩膀靠脖颈的位置。

二是陈小朋友摆脱林嘉祥的地点距离洗手间约有8米远,但只能看到洗手间的指示牌,还看不到洗手间的门口。

三是林嘉祥身高1.79米,体重103公斤,陈小朋友能够摆脱林的双手,表明林当时在陈小朋友肩膀靠脖颈处施加的力量有限。

四是现场监控探头摄录到的内容中未发现林嘉祥有猥亵的举动,这与当事人双方对有关肢体接触情况的陈述能够吻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猥亵儿童是指以寻求刺激或满足自己的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式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林嘉祥当晚的举动不属于淫秽行为。

五是经现场勘查及模拟事发经过,证实林嘉祥、陈小朋友途径转往洗手间方向的转角处的时间极为短暂。陈小朋友在此处挣脱林的双手后即转身跑步离去。

综上所述,林嘉祥在此次事件中的所作所为尚不构成猥亵儿童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是,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醉酒后对未成年女童做出双手搭肩膀靠脖颈处的不当动作,使陈小朋友有被“掐”的感觉,受到惊吓,心灵受到伤害,属于在公共场所举止失当、行为不检,且在被陈小朋友父母质问过程中态度恶劣、出言不逊,社会影响很坏,建议由有关部门作出处理。



南方报业/奥一网16:41独家消息:深圳市警方今天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深圳海事局书记林嘉祥涉嫌猥亵女童一案的调查情况。目前发布会尚未开始,但警方发布的新闻通稿说,认定林嘉祥的行为不属于猥亵,仅为酒后行为不当。

奥一网将对发布会情况进行直播,敬请留意。

警方发布的新闻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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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一网(记者 丰雷)今日下午,林嘉祥涉嫌猥亵女童案终将真相大白,是否有猥亵情节?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深圳警方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调查结果,未被监控镜头记录的关键50秒将被重现。据透露,事发当晚,警方对林嘉祥抽血测试酒精,证明其醉酒。

原计划于前、昨两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调查结果,还是被推迟到今日发布,足以显示深圳警方对林嘉祥涉嫌猥亵女童案的重视。据悉,为获得事实真相,警方先后出动数百警力,寻找涉事者、目击者及相关人员作了数百份调查笔录。

猥亵情节是否会被认定,林嘉祥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事件的核心就是未被监控镜头记录的关键50秒,这50秒内发生了什么,备受社会强烈关注。据悉,为突破此悬念,警方全力搜寻监控镜头资料,多方寻找目击证人,甚至请心理专家介入,让女童重返现场还原事实真相。

今日事件将真相大白,对此,女童家属表示,期待客观公正的调查结果,毕竟,为得出真相,孩子曾再次前往事发现场心理再受伤害。

女童父亲陈先生表示,前晚,警方心理专家连夜赶到家中,本想为孩子做心理辅导,但看到孩子情绪反常,为避免再次刺激孩子,专家仅和家长沟通,向家长传授改善孩子心理的经验。直到昨日凌晨,心理专家才离去,对此,家长对警方的关心表示肯定。
 
大家都可以料的解脱,有钱能使鬼推磨,培养一个财爷不容易啊!
 
QUOTE(流韵 @ 2008年11月01日 Saturday, 12:21 PM)
你们公车招摇,我们忍了;      
      你们三妻四妾,我们忍了;      
      你们别墅成群,我们忍了;      
      你们现在居然连我们的孩子也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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