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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胜利,博贺人民吐气扬眉. (1人在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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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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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公司总经理已被停职
gzdaily.dayoo.com 2006年05月12日来源:广州日报作者:肖文峰、吴俊
  广东电白县博贺镇自来水公司为多收水费调快水表 并擅自设立多个收费项目 目前――

  改水表

  乱收费

  垄断经营

  违法罚款

  一家自来水公司,竟然调快用户的水表多收水费,有居民的水表甚至被调快了50%以上!这家位于广东省电白县博贺镇的自来水公司,凭借垄断的供水权力
,“自创”出一系列令人咋舌的敛财之道。

  博贺镇的居民由于难以负担五花八门的高额收费,至今仍有不少家庭和单位没用上自来水。

  为了用上自来水,这些年来,博贺镇居民除了支付高昂的水费外,还要忍气吞声地接受各种名目的收费项目,这些收费从来没有正规的发票。

  初装费:对新开户用水居民,收取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入户费;

  工本费:一本仅6页纸的《博贺镇自来水公司供水管理章程》加上入户申请表,需要交31元;

  每年一次的强制清洗检测水表费32元;

  此外还有水表编号费、拆装水表工料费、增容费、安装水管工料费、预收水费、代收税金等等。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肖文峰、吴俊

  怪 87户居民水表被私下调快

  长期以来,博贺镇不少居民觉得自家的用水量大得离谱。今年1月7日,居民冼来在镇新街十一路抽查了12户人家的水表,用称量的土办法检查,发现12只水表计量的每立方米水的重量差了300多公斤。冼来将其中3只水表送到省相关部门检测,发现3只水表都不合格。之后,更多的水表被居民们送检,前后共有89户。

  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近期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除两只新更换的水表外,其余87只送检水表全部检出问题。这些水表都缺失铅封印,读数也有误差,其中用户梁炳兴家水表的误差高达54.4%,所有送检水表的平均误差水平在30%左右。

  博贺镇自来水公司调快水表一事已得到当地质监部门证实。记者看到了电白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给张文祥等水表用户的《水表纠纷调解书》,其中要求博贺镇自来水公司为用户更换合格的水表,并赔偿用户损失。

  黑 敛财之道五花八门

  采访中,许多居民还拿出各种样式的收费单据,向记者痛陈自来水公司“抢”钱的其他招式。

  擅自设立多项收费名目 2001年底入户的居民肖碧玲说,开户时自来水公司来施工竟收了初装费等各类费用3603元。根据最近电白县审计部门对自来水公司2002年至2005年账目的审计,共查出包括“输水干管分摊费”等在内的7个乱收费项目,4年合计收取了近105万元。

  强买强卖,搭售商品 居民叶瑞光保存着1997年底、1998年初家里通水工程的全部单据,共16张。单据显示,从水管、弯头、胶水等材料到五金件、浴缸、面盆等,加上施工的费用,总计1.3万余元。

  居民们说,因为不得不买自来水公司门市部里远高于市场价的配件,不得不由自来水公司以远高于市场价的价格承接室内工程,在博贺镇盖个三四层的楼房,会在供水设施上花一两万元。

  严惩违法企业

  还百姓以公道

  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王仲兴认为:自来水公司调快水表多收费的行为有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人大代表、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认为:调快水表是单位犯罪行为,认为博贺镇自来水公司“以秘密方式窃取他人财产”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特征,其公司法人代表涉嫌盗窃罪。

  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林彬认为:调快水表是严重的违约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违反了国家对公用事业管制的相关规定,也违反了计量法和标准化法。同时,自来水公司的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多位法学专家表示:博贺镇自来水事件的查处应更多地通过司法途径完成,一定要严厉追究责任,通过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和刑事处分三管齐下,严惩违法企业,还百姓以公道。

  霸 不听话者,断水!罚款!

  在博贺镇,对自来水公司的任何要求都不能说“不”,否则就要被自来水公司“罚款”或强行停水。

  居民阮德因为私自改装了一条楼层间的水管,被自来水公司强行拆表停水,并罚款1550元。李水兰是博贺镇一家搬运公司的退休职工,自来水公司新装供水总管,要求李水兰交一段2米长的水管“分摊费”,费用是800元。而当时水管的市价每米才22元。一个月收入只有70元的李水兰,因为交不出钱,竟被停水10年。

  在博贺镇,至今仍有数百户居民没有用上自来水,不少居民家里虽然接通自来水多年,却仍在用带着铁锈和咸味的井水洗澡、洗菜,因为“水费太贵了”。因为交不起“初装费”,博贺镇最大的镇医院至今没有用上自来水,病人要喝热水只能自带或者烧地下水喝。

  博贺镇自来水公司是1989年由一间小水厂扩建成的镇办集体所有性质的企业。70多岁的居民邱光廷说,自来水公司是政府和群众出钱出力建起来的,但集体的资源竟然被自来水公司霸占,导致群众吃不上水、用不起水,实在说不过去。

  查 停职、转岗、代管、审计

  今年初,电白县政府组成工作组进驻博贺镇,开始对自来水公司进行清查。

  新到任不久的博贺镇党委书记罗金玉说,陈崧是镇自来水公司的总经理,他的弟弟担任副总经理,他的一个妹妹在企业从事财务工作。过去镇委、镇政府忽视了对自来水公司的监管,导致企业管理混乱、账目不清,并出现了改水表、乱收费、垄断经营、违法罚款等一系列问题。现在陈崧已被停职,他的弟弟、妹妹也已被转岗,企业由镇政府代管,正在配合县里进一步调查。

  参与审计工作的电白县审计局工作人员崔金生与县物价局副局长潘志光告诉记者,博贺镇自来水公司历史很长,政府工作组暂时只能根据自来水公司提供的账册进行审计。
 
真的??


好,又一个坏蛋被铲除了。
 
博贺镇自来水公司历史很长,政府工作组暂时只能根据自来水公司提供的账册进行审计。



哈哈。。。根据自来水公司提供的账册进行审计
 
关键问题是质监部门与水电公司串通一气,来坑害咱老百姓,如果没有质监部门的授权,水电公司哪来“调表”的权力,而一旦出了问题,他们又推卸责任,所以真正的问题还是出在政府的不作为和乱作为
 
此事带有广泛性。责成国家质监总局与各地居民代表,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全国展开打击供水领域坑蒙拐骗犯罪的专项整治活动。对查出的犯罪分子,以多收款项的三十倍对其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此款只能个人赔付,不得由单位出资。罚款返还群众。)同时按抢劫、偷盗追究其刑事责任。
 
质监部门并没有纵容博贺镇自来水公司,他们搞这些东西都是背地里做的。他们也从来没有送检过水表,水务部门都是自己检测。在电白。质监部门就是背黑锅的料,事前没有人想到还有这个部门,事后才想到。去年接到举报后就处理了几起,但是其它的单位拖延了处理进度,所以事情越来越大。
 
天理人心...人渣终于受到报应...
 
博贺人民应该庆贺吗?
博贺人民的损失有人承担了吗?
犯罪的人停职就是得到应有惩罚吗?
还是慢慢的看下去吧
希望不会是中国法律的悲哀~~~~~~~~~~~
 
各位看官:牵涉到千丝万缕,很快不了了之.
 
不信的可以到这网gzdaily.dayoo.com珠三角报这里看下.
这样的人改手你惩罚.
不把他送上斩头台不甘心.
 
停职有什么作用.
再讲停职是不正常的行为.枪弊可以还博贺人民一个公道.
 
QUOTE(昨天那个小鸟 @ 2006年05月12日 Friday, 04:56 PM)
质监部门并没有纵容博贺镇自来水公司,他们搞这些东西都是背地里做的。他们也从来没有送检过水表,水务部门都是自己检测。在电白。质监部门就是背黑锅的料,事前没有人想到还有这个部门,事后才想到。去年接到举报后就处理了几起,但是其它的单位拖延了处理进度,所以事情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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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部门算什么.干些不正常的行为.好象05年12月时候他的处理结果令人难以想象.竟是将不合格水表换.
我试问下他们把法律与正义放在眼吗?
 
哈哈!
坏人受报应了
 
拉个人渣去枪毙,为昧其他的还能转岗,通通他妈的去挖井,可敬的博贺人放鞭炮吗?
 
博贺人民不是模糊了20年.博贺人民曾多年来向有关部门投诉.都均不都陈某某在茂名的势力.资金问题得不到保证.人力得不到保证.不但无功而反.好象几年前某夫妻都是投诉.最后被陈某某叫了些边防官兵打了顿.而且还被捉去拘留15天........
 
不要太高兴了,这类人物是有一二下子的,怕过几天就万事大吉了。我们要冷静,睁大眼睛看着,关注事态发展,看有关领导对此是怎样处理的,结果如何。
 
我个人认为.停职是不正常行为.
 
副县长李得所言:陈某某无私贡献为博贺人民更换5000多个合格水表.建冰厂是为人民服务.
那我问下.陈某某怎么有这么多钱建一个几千万冰厂.不合格谁表是怎样得来的?
官呀.官.国家给你官是干什么.如果每个官都电白官一个的思想(贪).中国会怎么样了.
官们.我还是送你们一会话.回头是岸.
 
停职只是一种临时措施,并不等于将来一定受处罚!
现在说胜利了未免为期过早。
 
停职有什么值得去庆贺的,他敛那么多的财了就算他不干经理了,也可以够他荣华富贵的了,只有等他受到法律的制裁,充公他的不义之财,这才值得去庆贺。
 
陈伟光你这个罪大恶极的诈骗犯、盗窃犯你还不快快束手就擒!
 
现在博贺人民再不是以前哪么有钱啦~当中"六合彩"应该是重创!!!现在都是斤斤计较啦!!!
 
技监局做为水表等计量仪器的监督单位是否也应为这事负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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