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理解那段历史,我认为有必要把此事发生时电白大环境交代一下, 为避免主观,还是把县志80页上一段文字照录如下:"是年(1968),全县社会治安混乱,出现打\砸\抢等恶性事件456宗,其中冲击军事机关\抢夺解放军武器装备\杀伤解放军指战员等事件共52宗;组织专业武斗队\制造杀人凶器\进行武斗51宗;抢劫事件101宗;敲诈勒索民财57宗;私设关卡,破坏交通秩序\设施21宗;炸毁建筑物\破坏生产15宗;冲击邮电局\所,中断电讯5宗;抢劫烧毁公安\人事档案4宗;其他146宗;被乱打乱杀而死亡837人;自杀死亡77人;参加专业武斗队约3000人,有108人在武斗中被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