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茂名市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的复函
2009年12月30日 12:18:20
索取号:0406-02-2009-000354 文号:粤价函〔2009〕1109号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茂名市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的复函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粤价函〔2009〕1109号
茂名市人民政府: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你市继续试行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同意茂名市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试行期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二、同意茂名市结合年票制实施情况,对年票收费标准关于二类车的表述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年票收费标准见附件。次票收费标准及高速公路代收次票标准仍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9〕380号执行。
三、从2010年1月1日起,茂湛高速公路浅水(化州)收费站不再代收非茂名籍车辆通行费次票。
四、茂名市要认真做好年票收费标准部分车型表述调整后,以及浅水收费站不再代收非茂名籍车辆通行费次票的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做好道路运输疏导和安全监管,确保2010年春运交通安全畅顺。
附件:茂名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标准表
2009年12月30日 12:18:20
索取号:0406-02-2009-000354 文号:粤价函〔2009〕1109号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茂名市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的复函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粤价函〔2009〕1109号
茂名市人民政府: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你市继续试行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同意茂名市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试行期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二、同意茂名市结合年票制实施情况,对年票收费标准关于二类车的表述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年票收费标准见附件。次票收费标准及高速公路代收次票标准仍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9〕380号执行。
三、从2010年1月1日起,茂湛高速公路浅水(化州)收费站不再代收非茂名籍车辆通行费次票。
四、茂名市要认真做好年票收费标准部分车型表述调整后,以及浅水收费站不再代收非茂名籍车辆通行费次票的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做好道路运输疏导和安全监管,确保2010年春运交通安全畅顺。
附件:茂名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标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