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文人以常人看不懂为高深,殊不知之所以看不懂的本质就是违反语文的本意和常识,比如“堪典范”这写法放到语文考试里肯定就是错的。 文学要在词语用法和句子语法正确的基础上添色,并不是天马行空,那样的话应该改行去写歌词了。 您的回帖也没正面回应我所指出的错误是不是正确的,这不是以事论事的讨论态度。您所谓的“逊色”主观性也太强,我认为“堪”和“是”远比“称”“谓”逊色的多,对,主观认为。哈哈!那不用讨论了。 赞美来者不拒,批评到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