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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红十字会归口所有捐赠款物 湖北做法违反国家法律 (4人在浏览)

山野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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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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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归口所有捐赠款物 湖北做法违反国家法律

新法
16小时前
1月29日,武汉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陈耘接受财新网采访时称:

“有志愿者跟在医院的朋友联系,我捐给你,”实际上这种承诺是无效的。陈耘表示,定向捐赠需要办理正式手续,事先告知红会,形成文字性的捐赠手续,“然后你把货直接发给受捐单位。”

财新网

陈会长对捐赠行为的理解,和现行法律相悖。捐赠本质上是一种赠与,捐赠人向医院做出的捐赠承诺是有效的,双方达成的合意是有效的,捐赠行为也是有效的。固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可以撤销(可撤销不是无效),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同时,1999年《公益事业捐赠法》和2006年《慈善法》都保障了捐赠人选择捐赠对象的权利。

《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九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选择符合其捐赠意愿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进行捐赠。第十条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依照本法接受捐赠。公立医院,原则上皆为公益性非营利事业单位。

《慈善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捐赠人可以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赠。

捐赠人向医院捐赠,不需要经过红会的手续而发生法律效力。至于经过红会的定向捐赠手续,主要作用应当是作为捐赠人减免税额的凭证,不影响捐赠行为的法律效力。陈会长将其视为“无效”,属于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误读。



此前1月27日,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马国强在发布会上说:

“我们强调所有捐赠物资一定要通过红十字会,目的就是要让我们捐赠者、捐赠的东西能够及时准确登记在案,捐赠的物资、资金的使用能够登记在案。这个过程中,可能有一些热心捐赠者说,我给你捐赠一些东西,你还要让我明确只有这一条通道,可能有些不方便。在此我也抱歉,这么做就是为了我们统一归口,避免在现在疫情防疫防治的过程中,由于混乱被某些人钻空子。所以省里是要通过省红十字会,武汉市是通过武汉市红十字会来接受捐赠”。

此后武汉红十字会进一步向媒体解释,红会负责接收、登记、存储,除定向捐赠外,由卫健委和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各大医院需求进行分配。

红十字会归口所有捐赠款物,没有法律依据,没有任何法律授权湖北省或者武汉市在当前情形下暂停执行《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慈善法》,统一到红十字会归口。

《慈善法》第三十条规定,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迅速开展救助时,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提供需求信息,及时有序引导开展募捐和救助活动。也就是说,湖北及武汉政府有义务是建立协调机制、提供需求信息,而非被赋予了统一接受、统一分配如计划经济一般的集中权力。

也没有任何法律授权民政部采取类似措施的权力。民政部第476号公告,即《民政部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指定湖北五家慈善组织接受其他慈善组织募捐款物,本身即于法无据。即便如此,476号公告也没有在任何意义上取消或者禁止非慈善组织之外的个人或者单位的自主捐赠行为。

因此,我们认为,绕开红十字会,直接将款物交付医院的捐赠行为,属于合法有效的法律行为,不应受到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任何法外限制。



合法性之外,多说一句合理性的问题。

马书记的意见是,统一归口仅仅是“可能有些不方便”。但是,事实已经表明,湖北及武汉红十字并无足够人手去登记管理物资;登记和分配系统既缺乏效力,也并不公正;红十字会成为这场抗疫战争中的堰塞湖,怨声载道。

究其根由,是领导不信任人民。在马书记眼里,如果不统一归口,就会“由于混乱被某些人钻空子”。虽然市场经济已经反复向我们证明了系统性优势,在重大事件面前,领导仍然自觉地采取了计划经济的方法,尽管这一方法一再证明了其缺乏效率、缺乏公正甚至缺乏合法性。

我相信这一定是出于本能。
 
红十字会又要一次成为“网红”
 
红十字会,呵呵。。。
 
统一归口,会不会就被红十字会某些人钻空子?
 
终于出手了:暂免武汉红十字会救灾物资管理

三一少年
大鱼号
原创
15小时前
关注

朗朗乾坤,岂容恶兽横行,自古道是:自作孽不可活。

针对武汉市红十字会近期所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及对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包括那些三不知的唐主任,贱卖的蔬菜以及乱发放的口罩还有巨额的捐款:

1月31日,国家有关部门召开视频会议,研究并决定暂停武汉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物资并管理发放的工作,要求对近日出现的物资分配不均等引发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予以深入调查。即日起到2月3日盘点库存物资并向社会公示。


事实证明,人民大众的力量是伟大的,我们一个人可能十分弱小,十个人也可能无法发声,但当所有人都站出来为正义发声时,这股力量就会变成一股洪流,一股将所有恶势力一网打尽的洪流。

武汉市红十字会就是一个反面典型,也希望所有心存侥幸的个人及组织,早日认清现实,千万不要等到东窗事发才追悔莫及。
 
近期,湖北省红十字会捐赠物资分配问题受到媒体和网民的高度关注和质疑,我们对物资分配中存在的问题深感痛心、自责和内疚,对媒体和网民的监督和批评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就媒体和网民关心的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分配给仁爱医院口罩的问题。2020年1月26日下午,我单位收到一家爱心企业捐赠KN95口罩3.6万只的意向。KN95口罩不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用品清单目录内,我单位根据1月26日上午仁爱医院等单位的紧急求助信息,协调捐赠方于1月27日下午由捐赠方捐赠给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1.8万只、仁爱医院1.8万只口罩。仁爱医院在1月24日以前,设有发热诊室和隔离观察室。

二、关于协和医院3000只口罩的问题。2020年1月26日,一位爱心人士定向捐赠协和医院3000只口罩。

三、关于省红十字会内部管理问题。我单位连夜召开党组会议,深刻查找捐赠物资接受分配中的管理问题,对存在的审核把关不严、执行程序不严格、工作不细致、作风不扎实等问题,会党组作出深刻检讨,并将对直接责任人依纪依规追责。

下一步,省红十字会将痛定思痛、举一反三、认真整改,进一步压实责任、转变作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接受广大媒体和网民的监督,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严格按职责、按规定、按程序接受和使用好社会各界捐赠的款物,竭尽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湖北省红十字会

2020年2月1日
 
红十字会,注定是要红的。
 
真TMD,每次总是要到问题糟全网曝光后才来个:深感痛心、自责和内疚。。。之类的鳄鱼泪,我从没见过如此无耻的官员主管

总是要等到名声烂嗅后才惺惺作态,恶心不恶心啊。。。


有时想想那些激进分子的批评讽刺不无没理由啊,这帮人真的死十次都不能洗其罪。
 
湖北红十字会借抗击新型肺炎各地的捐赠钱物胡作非为,大犮不义之财,违纪违法应从严查处。
 
国家应该从重打击这类无底线敛财的红花会!
 
应该把它灭了,不灭不能平民愤。他们心力交瘁,群众对于这样的组织岂不是更心力交瘁。
 
建议取缔这种借捐赠敛财的红十字会。
 
湖北省和武汉市相关领导对这次疫情的防控工作做得怎么样,大家心中都有数。武汉红十字会分配救灾物质不是根据医院需求而根据红会会长个人喜好去安排,所以凭什么外人捐赠的物质要经他们低能的大脑和低下的组织能力去处理。
 
中央调查组应进驻湖北省了,时红十字年民愤极大。
 
他们为何不自杀呀,不感到羞愧吗?人家日本人说两句就自杀了
 
建议中央政府解散中国红十字会。
 
建议中央政府解散中国红十字会。
中国很多部门都差不多,老百姓也搞不清那个那个,但老百姓很关心自己的爱心是不是喂了狗,也就是说,红十字会是商店的厨窗,既没有什么好东西摆出来,还是撤了罢。中国的官还没进步到大公无私的忘我境界,法律制度还没严密到不留死角,红十字会的确不宜在中国设立,设立了,只会破坏政府的形象。
 
那都是混日子混饭吃的,关键时刻都派不上用场,留着有何用。要是医生部队都成这样,那不可想象……
 
中国就是有你这样的奴才兼流氓才变成这样。
狗汉奸,竞敢在中国大陆煽风点火,你这个狗贼,狗汉奸,怎么,刚从青山医院跑出来,就到处乱吠乱咬人?看来真要关你一世在青山才行,你个狗汉奸,你当汉奸当叛徒注定你不得善终。
 
狗汉奸,竞敢在中国大陆煽风点火,你这个狗贼,狗汉奸,怎么,刚从青山医院跑出来,就到处乱吠乱咬人?看来真要关你一世在青山才行,你个狗汉奸,你当汉奸当叛徒注定你不得善终。
吃着人民的供捧又在到处造谣抹黑政府,你这头猪。
 
真TMD,每次总是要到问题糟全网曝光后才来个:深感痛心、自责和内疚。。。之类的鳄鱼泪,我从没见过如此无耻的官员主管

总是要等到名声烂嗅后才惺惺作态,恶心不恶心啊。。。


有时想想那些激进分子的批评讽刺不无没理由啊,这帮人真的死十次都不能洗其罪。

激进分子的批评讽刺有道理?这头猪彻底与党与政府为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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