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坛网址:https://db2.mom(可微信分享)、https://0668.es、https://0668.cc(全加密访问)

投诉 正义可以迟到,但不能缺席, (1人在浏览)

是的,不要乱发谣言!以实际情况来处理问题!以专家坚定为主!你所说的不能为准!以良心作责!我相信人家不可能伤害别人的!你这样逆告是不合理的!
 
谣言止于智者,相信法律自有公断,公道自在人心。希望大家不要随意散发没有证实的消息,一切等专家的鉴定。
 
我建议你还是跟对方一起去调解!这样大家都可以通过问题去解决!而不是这里去造谣中伤别人!你可以好好想清楚!
 
这篇文章是律师事务所写的,如果我成了散播遥言,那么律师事务所又成了什么。我老婆快出来了,大不了再把我抓进去。
我的理解是,律师不是应该去收集证据,佐证你受到伤害的事实和找出事情的真相吗?随便写篇东西,要是事实,倒也不说,如若不是事实呢,你和律师所给他人造的伤害,难道可以过往不究,不负任何责任?请问世界上有这样的正义?你要这样的正义?不要滥用网络,网络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有利有弊。网络变成暴力机器,其恶劣性质,黑社会也是过犹不及!
 
因滥用网络的不实传播,造成的恶劣影响社会事件,想必大家近段时间以来,也见闻不少,请大家做个智者!如若人人皆如此不智,唇亡齿寒的道理,总有一天会在自己的身上发生!
 
这篇文章是律师事务所写的,如果我成了散播遥言,那么律师事务所又成了什么。我老婆快出来了,大不了再把我抓进去。
 
我的理解是,律师不是应该去收集证据,佐证你受到伤害的事实和找出事情的真相吗?随便写篇东西,要是事实,倒也不说,如若不是事实呢,你和律师所给他人造的伤害,难道可以过往不究,不负任何责任?请问世界上有这样的正义?你要这样的正义?不要滥用网络,网络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有利有弊。网络变成暴力机器,其恶劣性质,黑社会也是过犹不及!
你们不是有权有势吗?发一个被人威胁的朋友圈就能把人送进拘留所。我建议你们把律师一起告上派出所,把他拘留起来,这个是喜闻乐见的。
 
因滥用网络的不实传播,造成的恶劣影响社会事件,想必大家近段时间以来,也见闻不少,请大家做个智者!如若人人皆如此不智,唇亡齿寒的道理,总有一天会在自己的身上发生!
我们没权没势,去派出所不受理,去卫生局等通知,受人威胁发个朋友圈被人拘留,我转发个律师写的状纸,还要被灌上散播谣言,我想问你们权力通天,背景比孙小果还普通吗?
 
这篇文章回复我的都是今天注册的lD,上论坛的都不傻,别自做聪明了。
 
这篇文章回复我的都是今天注册的lD,上论坛的都不傻,别自做聪明了。
这个是最好的证明,他们心虚了,也怕了你啦,要不为啥了上论坛恐吓你。
 
看到那么多马甲出来恐吓楼主我就放心了,我相信楼主所说的是事实,也希望有关部门介入调查。要是我身体收到这种残害你还恐吓我的话,你出门小心就行。
 
楼主挺住,有好多新马甲正在赶来的路上。
 
这篇文章回复我的都是今天注册的lD,上论坛的都不傻,别自做聪明了。
建议拿穿山甲粉去化验,如果是假的告她卖假药,如果是真的就到森林公安局告她走私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对于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构成犯罪的,会被定罪处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论坛只有你一个人懂法吗?非法行医这条如果坐实,李神医不但赔钱赔人,估计饭碗也难保,对他人身体造成不可逆转永久性伤害的,刑事责任是跑不了的。
 
我只是路过一下!本人好心提醒楼主建议而已!你们为何说恐吓呢?感觉你们也是蛮不讲理……我只是实事求是说了句实话!再大的事情都可以解决的!何必要这样无理取闹!
 
论坛只有你一个人懂法吗?非法行医这条如果坐实,李神医不但赔钱赔人,估计饭碗也难保,对他人身体造成不可逆转永久性伤害的,刑事责任是跑不了的。
药房出来的只能是药剂师,不是医师没有处方权怎能给人家看病?这条是坐实的硬道理。
 
是的,不要乱发谣言!以实际情况来处理问题!以专家坚定为主!你所说的不能为准!以良心作责!我相信人家不可能伤害别人的!你这样逆告是不合理的!
你到底是想维护谁? 你这是在恐吓楼主喔? 你顺手发一下恐吓罪条例出来,看看要受什么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诽谤罪是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诽谤罪,予以立案追究。犯诽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你到底是想维护谁? 你这是在恐吓楼主喔? 你顺手发一下恐吓罪条例出来,看看要受什么罪。
 
别人也没有恐吓过谁!大家也只是评评理而已……你都不是讲公道话的!一直都是帮着楼主话!有什么事情就不能双方解决的呢?非要在这里闹……
 
1药剂师越权使用医师的处方权
2穿山甲粉或真或假
3公职人员去外私捞没人鉴管
4使用公权打击
5希望和平坐下来大事化小。
 

相似主题

正在浏览此帖子的用户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