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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 水东最牛逼的房子 (2人在浏览)

发动全电白人民一人捐两毛钱,凑够这30万差额吧,这家主人也怪可怜的,大家要给这家有钱人献下爱心
 
发动全电白人民一人捐两毛钱,凑够这30万差额吧,这家主人也怪可怜的,大家要给这家有钱人献下爱心


我捐5毛,谁来收Laugh@2x
 
快点搬吧!经常被路人指指点点的,估计他心里也不是滋味!
 
海堤路那房子建好时附近一带几乎还是黄泥地。
 
是否所指的是这里?
IMG_20170527_154733.jpg

下面好办貌似没啥人住了?IMG_20170527_233822.jpg
 
犯天条也不犯众人怒,相信房东也明白这个道理,看政府怎么做而已
 
电白政府现在贫穷到三十万都拿不出来了吗?三十万连十米长的路都建不了啦
 
电白政府现在贫穷到三十万都拿不出来了吗?三十万连十米长的路都建不了啦
貌似县市与区分别是这样的了,什么都要上面支持吧,貌似现电白还有什么大的税收?
 
貌似县市与区分别是这样的了,什么都要上面支持吧,貌似现电白还有什么大的税收?
电白除了房地产税和宰猪税,没其他的税了吧?龟收税吗?
 
Blush@2x
 
那栋别墅是海堤路扩大之前就建好的,政府后来在后面给他留好空地,可以无损平移到后面,屋主怎么也不肯。不过每天都被路人指指点点,有点佩服屋主的心理承受能力。
左冲右冲前割脚(以路比水,公路比水更险),住得很舒服吗?
无损后移,皆大欢喜,何乐而不为?
 
最后编辑:
逆大势,犯众恶,能趋吉吗?
现在是因赔偿费用未谈妥吧?
 
对于东湖那栋路边“突出”房子,我的看法是:
过错并不在这栋房子的主人,过错在城市规划部门。
就算将来妥善处理好了,不妨碍通路了,还应该在路边立一方碑石,(电白县志也应该记录此事)
详细记载此事“某任城市规划部门规划此路不合理,导致此路的建设滞后20余年,导致群众要拆移房屋,导致财政要付出额外资金”,
警告后来为政者,民生无小事,眼光宜长远!
 
楼上:
谁的过错是一回事,你自己的房子住得舒服与否是另一回事。
 
楼上:
谁的过错是一回事,你自己的房子住得舒服与否是另一回事。

将心比心的想一下,本来你花了钱建了栋房子,应该是一件很开心的事,但是现在搞得你住也不是,不住也不是,你会怎样做怎么想?
问题应该还是在政府一方吧?!
多花点钱,也要把政府的、城市规划部门的脸面买回来吧!
 
最后编辑:
电白除了房地产税和宰猪税,没其他的税了吧?龟收税吗?
电白大部分生产都是靠捉鱼和养殖种植业为主的,可是国家已经免除农业税了…所以电白民富政府贫穷。弱弱问一句乙烯厂和农批市场水东港放鸡岛浪漫海岸珠宝园这些税收是落入茂名政府手里的还是电白区政府的?
 
将心比心的想一下,本来你花了钱建了栋房子,应该是一件很开心的事,但是现在搞得你住也不是,不住也不是,你会这样做怎么想?
问题应该还是在政府一方吧?!
多花点钱,也要把政府的、城市规划部门的脸面买回来吧!
双方各让一步就海阔天空了。
 
将心比心的想一下,本来你花了钱建了栋房子,应该是一件很开心的事,但是现在搞得你住也不是,不住也不是,你会这样做怎么想?
问题应该还是在政府一方吧?!
多花点钱,也要把政府的、城市规划部门的脸面买回来吧!
这家人当初应该是明知故犯想更接近靠海,恨不得把房子建在海堤路上观海景。自作孽不可活,讲真它现在爱搬不搬,门口每天车来车往杂音灰尘不说,哪天迟早给大货车泥头车撞上去的。每天那条路都有搅拌车和货柜车走来走去,只要一超速两车会车来不及躲闪或或着失控这房子随时家破人亡。
 
这家人当初应该是明知故犯想更接近靠海,恨不得把房子建在海堤路上观海景。自作孽不可活,讲真它现在爱搬不搬,门口每天车来车往杂音灰尘不说,哪天迟早给大货车泥头车撞上去的。每天那条路都有搅拌车和货柜车走来走去,只要一超速两车会车来不及躲闪或或着失控这房子随时家破人亡。

你的这个说法(这家人当初应该是明知故犯想更接近靠海,恨不得把房子建在海堤路上观海景。)不对!
在那带建房子的人,如果没有向政府卖地,如果没有向城建部门申请建房并缴费,他是做不了这栋房子的!
人家也是合理合法的!
所以现在不应该讲人家“明知故犯”!
应该是当时的城市规划部门出了差错!把道路规划小了。
 
你的这个说法(这家人当初应该是明知故犯想更接近靠海,恨不得把房子建在海堤路上观海景。)不对!
在那带建房子的人,如果没有向政府卖地,如果没有向城建部门申请建房并缴费,他是做不了这栋房子的!
人家也是合理合法的!
所以现在不应该讲人家“明知故犯”!
应该是当时的城市规划部门出了差错!把道路规划小了。
中国的事情,人为的因素很多的,凭简单的推理很难判断当初是谁的错。
这个别墅的主人,如果他有一点钱,即使自己花那三十万把那房子移了,那么大家舒服,他家人自己住得舒服了,得到的收益也绝不止于30万。
如果跟政府谈不来了,不如自己直接掏三十万出来把房子移了算了。拖的时间越长,对自己越不好。拖久了枉自伤。
 
中国的事情,人为的因素很多的,凭简单的推理很难判断当初是谁的错。
这个别墅的人,如果他有一点钱,即使自己花那三十万把那房子移了,那么大家舒服,他家人自己住得舒服了,得到的收益绝不止于30万。
如果跟政府谈不来了,不如自己直接掏三十万出来把房子移了算了。拖的时间越长,对自己越不好。拖久了枉自伤。

这是息事宁人和大公无私的做法!我也赞成!

但是,由于政府考虑不周,导致问题出现,然后要求群众自己出钱来大公无私,息事宁人,这。。。
不太好吧!
呵呵
 
你的这个说法(这家人当初应该是明知故犯想更接近靠海,恨不得把房子建在海堤路上观海景。)不对!
在那带建房子的人,如果没有向政府卖地,如果没有向城建部门申请建房并缴费,他是做不了这栋房子的!
人家也是合理合法的!
所以现在不应该讲人家“明知故犯”!
应该是当时的城市规划部门出了差错!把道路规划小了。
中国的事情,人为的因素很多的,凭简单的推理很难判断当初是谁的错。
我这么想建这个别墅的人,如果他有一点钱,他即使自己花那三十万把那房子移了,那么他舒服了,大家舒服,自己住得舒服,得到的收益绝不止于30万。
如果跟政府谈不来了,不如直接掏三十万出来把房子移了算了。
这是息事宁人和大公无私的做法!我也赞成!

但是,由于政府考虑不周,导致问题出现,然后要求群众自己出钱来大公无私,息事宁人,这。。。
不太好吧!
呵呵
呵呵,如是规划问题让百姓买单当然不好。
但让政府掏30万,政府心也不甘。
而且当初的是非曲直,至今已多年,人事变幻,谁又说得清楚?主要处理得了?
从住宅主人的角度想,哪条路对你最有利就走哪条。
 
中国的事情,人为的因素很多的,凭简单的推理很难判断当初是谁的错。
我这么想建这个别墅的人,如果他有一点钱,他即使自己花那三十万把那房子移了,那么他舒服了,大家舒服,自己住得舒服,得到的收益绝不止于30万。
如果跟政府谈不来了,不如直接掏三十万出来把房子移了算了。

呵呵,如是规划问题让百姓买单当然不好。
但让政府掏30万,政府心也不甘。
而且当初的是非曲直,至今已多年,人事变幻,谁又说得清楚?主要处理得了?
从住宅主人的角度想,哪条路对你最有利就走哪条。
据我了解,主人家后来比较落魄,30万不是小数目,不一定拿得出,就算拿得出也不一定舍得。
错误是政府方,人家是在你改变规划前建好的房子,政府要人家移,得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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