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事情,人为的因素很多的,凭简单的推理很难判断当初是谁的错。你的这个说法(这家人当初应该是明知故犯想更接近靠海,恨不得把房子建在海堤路上观海景。)不对!
在那带建房子的人,如果没有向政府卖地,如果没有向城建部门申请建房并缴费,他是做不了这栋房子的!
人家也是合理合法的!
所以现在不应该讲人家“明知故犯”!
应该是当时的城市规划部门出了差错!把道路规划小了。
中国的事情,人为的因素很多的,凭简单的推理很难判断当初是谁的错。你的这个说法(这家人当初应该是明知故犯想更接近靠海,恨不得把房子建在海堤路上观海景。)不对!
在那带建房子的人,如果没有向政府卖地,如果没有向城建部门申请建房并缴费,他是做不了这栋房子的!
人家也是合理合法的!
所以现在不应该讲人家“明知故犯”!
应该是当时的城市规划部门出了差错!把道路规划小了。
呵呵,如是规划问题让百姓买单当然不好。这是息事宁人和大公无私的做法!我也赞成!
但是,由于政府考虑不周,导致问题出现,然后要求群众自己出钱来大公无私,息事宁人,这。。。
不太好吧!
呵呵
据我了解,主人家后来比较落魄,30万不是小数目,不一定拿得出,就算拿得出也不一定舍得。中国的事情,人为的因素很多的,凭简单的推理很难判断当初是谁的错。
我这么想建这个别墅的人,如果他有一点钱,他即使自己花那三十万把那房子移了,那么他舒服了,大家舒服,自己住得舒服,得到的收益绝不止于30万。
如果跟政府谈不来了,不如直接掏三十万出来把房子移了算了。
呵呵,如是规划问题让百姓买单当然不好。
但让政府掏30万,政府心也不甘。
而且当初的是非曲直,至今已多年,人事变幻,谁又说得清楚?主要处理得了?
从住宅主人的角度想,哪条路对你最有利就走哪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