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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佬强暴五十岁大叔 这算不算犯法? (1人在浏览)

东澳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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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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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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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夜闯果园性侵5旬大爷

  近日,庐山区海会镇年丰果园经常有一名男子不分白天和夜晚的在外围转悠,这引起了果园老板的注意,本以为对方是来偷葡萄的,在加强守夜时,自己的一名守园的大爷被其脱光衣服,遭到强暴。原来,对方是一名同性恋,看到果园地处偏僻,便踩点实施了犯罪行为。目前,当地警方已经立案调查。

  有人老在果园转悠

  7月31日上午,记者接到报料后,来到庐山区海会镇年丰果园。这是一家位于园艺场的私人承包果园,面积几千亩,种植着葡萄、梨子等作物。

  据果园经理俞先生介绍,近段时间葡萄成熟,总有周边的人过来偷,为此,果园也加强了人手进行看护。就在前几天,一名30多岁的男子骑着摩托车在果园内到处转悠,看护的人就问是不是要买水果,对方说不是。

  让俞先生担心的是,这名男子每天老骑着摩托车来他的果园,有时深更半夜的跑过来,吓得果园守护工都在园子看护住棚内放着棍子,以防万一。

  大爷守夜,竟遭绑架和强暴

  然而,“剧情”却并没有按着果园经理俞先生所想的一样。7月29日19时,这名男子再次来到果园,并与受害人陈大爷进行了简单的交谈,对方说不是来偷东西的,只是过来转转。

  当晚23时,该名男子骑着摩托车再次来到果园,直接奔向受害人陈大爷的看护住棚。

  看到对方一天来果园数次,陈大爷觉得好奇,便上前询问对方这么晚跑过来干嘛。可是这名男子却不理会陈大爷,不停地在边上抽烟。

  作为一名果园请来看护的员工,陈大爷今年也已经53岁了,看到对方没偷果子,就回到自己的住棚休息。可是,让陈大爷没想到的是,一场厄运即将降临他的头上。

  当时钟指向零点时,这名男子已经抽了几根烟,突然跑到陈大爷的住棚里,一把就将其脖子掐住,并用衣带将其捆绑起来。“当时我就懵了,以为对方要杀人,吓得我直发抖。”说起当晚,陈大爷说话仍有点发颤。

  该中年男子在这果园里,既不要葡萄也不要梨子,而是将守园的陈大爷五花大绑了起来。事情远不止这些,当陈大爷被捆绑后,这名男子竟脱起他的衣服,然后就扑上来。此时的陈大爷已经被扒光衣服,全身赤裸,“对方好像跟同性恋一样就趴在我身上,用嘴在我身乱亲。”此时,陈大爷已经意识到对方在侵犯他。

  不肯离开,大爷躲进树林逃走

  当这名男子在陈大爷身上蹂躏时,陈大爷也不断地在反抗。听到陈大爷在叫喊,男子立即用布将大爷的嘴堵上。近一个小时后,男子发泄完便道出了心声。

  “我说你怎么不去找女的,他说不喜欢,只喜欢男的,之前在外打工有男伴侣,现在回来没了,已经好久没有人跟他好了,所以说看中了我。”陈大爷说,这名男子其实盯上他已经好久了,只不过这次看到没人,便动手侵犯了他。

  了解到这名男子是个同性恋后,陈大爷心想这次算是毁了。看到对方发泄完后并不离开,陈大爷心里害怕起来,因为这名男子说了等下还要来一次。“我说今天捉了一只兔子,就在另外一边的沟里,让他去取回家吃,没想到他真的去取兔子。”趁着这名男子去取兔子,陈大爷拼尽力气将衣服解开,立即躲到一片梨树边上的灌木丛中。

  几十分钟后,这名男子又骑摩托过来,但是没有看到陈大爷,便在周围寻找起来。看到这名男子打着手电筒,陈大爷趴在灌木丛中不敢动。“当时没有穿鞋子,光着身子趴在地上,直到四点半,他才罢手离开。”

  第二天,陈大爷想到那晚发生的事情仍然心有余悸,便将事情告诉果园老板,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庐山区公安局海会派出所已经立案调查。
 
想起一个笑话

某人入室盗窃,刚进屋,女主人回来了,他躲到床下,还是被发现,遂暴力抗拒抓捕出逃,被抓。该情形依法应定入室抢劫,至少判十年。
后来找到一个学法律的,分别给他讲了盗窃罪、抢劫罪、强奸罪的定罪及量刑,结果他改了口供,称当时入室是想强奸,最后以强奸未遂,初审判了三年,因为强奸罪与入不入室无关。
再后来这小子又找到某刑法博士,博士告诉他,你应该这样讲,当你想强奸时,发现该女奇丑无比,便逃跑,最后就可以被认定强奸中止,因无损害后果,就可能免于刑事处罚。
再后来他找了一个刑法学博士后,博士后教他这样说:他看上了这家男主人,想强暴他,没想到女主人先回来了。因为刑法没有规定强奸男人属于犯罪,这小子二审被无罪释放了。
 
绑架罪,故意伤害罪
 
强奸是强奸了,但在大陆强奸男人不犯强奸罪,犯的是故意伤害罪
 
如果检查不到伤害结果,伤害罪不是很轻?
 
屁民53岁叫大爷,官员53岁叫年轻有为,明星53岁叫哥哥,富人53岁叫叔叔。
 
按伤害罪论的话,这大叔轻伤都论不上啊
 
男人奸男人,目前按强制猥亵他人罪论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向公安报案。
(2014年刑法修正案9)
 
新刑法未更新强奸有关的内容?
 
QUOTE(架桥铺路 @ 2015年08月03日 Monday, 01:28 PM)
男对女,女对男,都是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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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对男强奸,不犯强奸罪
 
女对男强奸,不犯强奸罪!

尼玛,太不公平了!
 
女对男强奸,不犯强奸罪!

太不公平了!
 
中国的法律尚待完善,女强奸男竟然不算强奸罪。
 
在美国应该算是犯法的,可惜这是中国。
 
还真是头一回听说这种事情,长见识了!
 
这样的事也太奇葩了!真的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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