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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电白县那霍镇镇长官军汉连升三级的“神秘”面纱 (12人在浏览)

风卷残云后 小溪依旧潺
――写给颠簸于是非漩涡之中,理智坠于浓雾的年轻迷茫人

教育为本同志,你所发的这贴与去年的争论,我一直都在关注。我们的心情与你一样,能扳倒一个真正的贪官,内心会有一份胜利的感觉与欣慰!但是,上面“026683989”网友所说的“你老文中没有能一箭封喉的过硬材料”、“廉政骇客”网友所说的“这些东西算不上真凭实据”十分中肯!你的举报错漏百出,许多命题经不起推敲,无法成立!我想从专业的角度进行逻辑推理分析,谈谈我的不成熟的看法――
1、你的命题“官军汉采取极其恐怖手段,叫手下爪牙把林烈成抓到野外荒山,恐吓殴打林烈成,强迫林烈成调离沙琅镇,自己独霸沙琅镇国土所所长职位”。你要表达的是一个因果关系――官军汉任沙琅镇国土所所长,是因为赶走林烈成而得到的。任何正职的上任是纵错复杂的,有副职提上的,有外地调来的等等。纵然官军汉恐吓殴打林烈成是真的(此事是不是真实,林烈成敢不敢作证另当别论),也不能成为官军汉上任沙琅镇国土所所长的必然性原因,只能说,没有正职,副职提升有了机会而已。绝不能说,赶走林烈成,官军汉就可以独霸正职!正职可以独霸的吗?国家腐败,也还没有腐败到这个程度吧?在电白,尤其是国土战线,谁都知道,官军汉是在几百人之中,进行面试竞岗,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上任沙琅镇国土所所长的,这是铁证,是国际顶级律师也无法推翻的铁证!在这样的铁证面前,你的言论便显得极其空洞,隐含毁谤之意,无法令人信服。
2、你所说官军汉扬言并且密谋花钱请杀手暗杀潘本书记,官军汉还在众人面前说“那霍镇镇长是我官军汉的,谁也别想与我争!”任何人说某人暗杀某人,此事非同儿戏,没有真凭实据,你对你的所言是要负责任的。同时,官军汉在广庭大众说这些话是不符合常理的。众所周知,官军汉为官沉稳、干练,甚至不失几分圆滑。一个在官场上打滚多年升上如此职位的人,怎么会在众目睽睽之下如此狂言呢?一个初涉官场的人都知道,在人面前,哪怕是谈论别人的小小是非,都是大忌。“病从口入,祸从口出”是官场学中的初级课程,何况官军汉是官场老手呢!每说一句话,都应该经得起别人的推敲,正如戏剧家安排对白、小说家处理对话,都是依据人物性格、剧情推演进行的,不会是随意瞎编。官军汉真的有暗杀之心,当镇长之意,必会默默付诸行动,绝不会当众扬言,可见,你的“官军汉暗杀潘本”的“对白”安排,离戏剧家、小说家的水平相隔十万八千里,随意性很大,没有经过大脑的思考,全凭情绪说话,或许说,你的水平只是如此罢了。所以说,你的言论,可以瞒过众多的愚昧网民,但对于有深厚的社会阅历经验的人,是可笑的,甚至是愚蠢的。
3、你所提到的日产天籁高级轿车一辆,据沙琅的朋友透露,户名是他妹夫的名字。从法律的角度看,官军汉是借别人的车使用,借车使用是没有罪的。同样,你所言的重型运输队、非法采砂场、豪宅别墅等等,这些都是官军汉名字入户注册的吗?如果是他亲朋好友经营与建造的,你又如何说呢?还有,你说官军汉是砂霸,你唯有掌握他霸的录音、录像等真凭实据,才具说服力,全凭臆测,都是毁谤,臆测与法律不是孪生兄弟。
4、你的举报中,有一项是:“2012年,官军汉又精心策划,指使黑社会人员官锡伟、官锡武等人,勒索黄岭镇官屋村委原书记官福光20万元,官福光不从,官军汉便串通黄岭镇相关领导强迫官福光辞职”。我详细阅读你们的争论过程,一方说,由于官建华父子强行霸占土地、贪污扶贫款、多次殴打老百姓等等才引发广大群众公愤,集体上访,官福光才下台的,公愤上访难道不是事实吗?而你却说官军汉勒索官福光20万元不遂而致使官福光下台,到底哪一个说法是真理,哪一个说法是谬误呢?真理与谬误,并不难判断――如果官军汉真的勒索官福光,这样的证据,官福光不难找吧?官福光把证据一摊出来,事情不就完了吗?又何必在此高调叫板呢?你的对立面也曾述说你身上有许多犯罪问题(请恕我冒昧推测:你是官建华或者是官福光,至少也是他们的贴身代言人),我的推理是:从你在这里打响铜锣大声呐喊来看,你是没有证据的,你之所以把矛头指向官军汉,目的是损害官军汉声誉,转移目标,掩盖自身问题,是在迷惑众人,或者是泄怨而已。官军汉勒索官福光,根本不存在!这就是我的推理,你能在这里把官军汉勒索官福光的证据展示出来,让众多网民看到,那么,我的推理便宣告失败,否则,我的推理是成立的。
5、你的最后一项:2013年11月15日,官军汉利用官雄利组织当地黑恶势力对官屋村一间小店铺光天化日下进行打砸抢,连老人、妇女和小孩都不放过,可见其人性极度险恶。关于这个问题的引发,有两种说法:一是你所说的“官军汉指使说”,一是你的对立面所说的“水沟纠纷说”。我详细看了好几遍视频,确实是打(打人)、砸(砸东西)、抢(抢电脑主机),这是铁证!不管是“官军汉指使说”,还是“水沟纠纷说”,不管什么原因,进屋打砸抢,都是犯罪!这些人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我一百个拥护与支持!所以你的“光天化日下进行打砸抢,连老人、妇女和小孩都不放过”的说法一定成立!但是,你的整个说法露出了破绽,你偷换了论题,把打砸抢这个结果推给了官军汉,这样的说法令人质疑,质疑是由如下推理得出的――长期以来,你梦寐以求的事情,就是把官军汉拉下来,但直至现在,还是相安无事,说明你没有证据(证据当然是包括被抓凶手的供词以及官军汉利用官雄利组织当地黑恶势力的对话录音和指使录像等等),你若有证据,单这一件就足以定官军汉大罪,你又何必另外列出所谓的多项“罪行”在这里喧哗呢?你的这个说法难道不是瞎说吗?你怎么可以使众人信服呢?
……
你的言说的最大特点就是夹带毁谤性质的随意,歪曲了论坛言论自由的意义。其实,你的许多言说可以变着法儿说得更“好”,比如,你说官军汉暗杀潘本,还可以说官军汉暗杀罗荫国,当然也可以说官军汉暗杀张德江;你说官军汉勒索官福光20万,还可以说官军汉勒索官福光100万,当然也可以说官军汉勒索官福光1000万;你说官军汉在茂名包养情妇何某,还可以说官军汉在广州包养情妇陈某,当然也可以说官军汉在BJ包养情妇林某……“怕什么!反正我是匿名的,谁知道我是谁?一吐为快嘛!泄泻泄泻心中怨气啊!管他妈的有没有证据!”
纵观你的整篇举报,漏洞百出,无一命题经得起推敲,原因便是你没有任何真凭实据。如果官军汉那边的人说你是网络骗子,打响铜锣说瞎话,无中生有,恶意中伤,严重毁谤,像疯狗一样在乱叫狂吠,我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作为中立之人,我只能说,你的这些举报,在法律意义上说,是没有什么价值的。不过,你的言说,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那是迷惑了众多愚昧的网民,对官军汉的声誉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但是,随着网民们对你的文字进行解剖分析,真正了解本质后,他们对你和官军汉的印象和态度,将会发生变化,对你将会由原来好像是痛打贪官,一身正气的印象渐渐变为随意说话,极意毁谤的小人;而对官军汉,将会由原来好像是位贪官,后来渐渐解除贪官印象,或向较好的方面转变。你的没有证据的高调叫板越频繁、越积极,这种印象和态度的两极分化就越明显、越深刻。
“廉政骇客”网友说,你的举报,没有直接证据,纪委不会立案的。其实,纪委收到类似你这样没有直接证据的匿名举报,数不胜数,不立案是可能的。我并不排除官军汉是贪官的怀疑,但是你因该把精力与时间花在掌握绝对真凭实据上面,你若实名举报,纪委一定介入。在你没有掌握真凭实据,而对方又掌握你犯罪的证据的情况下,那么,最终的结果,就不仅仅定你毁谤罪了,还将会有更加严重的后果。
要结束了。本人特此声明,老夫从事社会人生研究多年,虽涉及政治、文化、经济、哲学、信仰等等,但不敢狂言专业!以上所言,是我采用逻辑推理方法,进行事物本质的探索,也可以说,是一篇不成熟的人性的哲学论文,是一篇垂暮之年聊以寂寞之作罢了。其绝没有对双方主人公有任何诋毁之意,只是就事论事,它代表的是本人的看法,不代表任何他人和团体的观点,更不能作为任何诉讼供词!由于在电白论坛,很多朋友认识我,为了不介入是非漩涡,决定注册新号,匿名发表,希望平时支持我的朋友多多理解。
春花秋月何时了,是非之缠绕,恩怨之纠纷,仇恨之争斗,是人类社会野蛮之体现!大海之波澜壮阔,全凭无数支流之向往;人类之和睦相处,尽赖芸芸众生爱之奉献!是啊!雨倾巢窝前,稚鸟快乐呢喃;风卷残云后 小溪依旧潺……


一江春水
2014年5月4日
 
贪不贪有待真相。

不过楼主举报内容中所涉要暗杀潘本、还有跟张爱国局长叫板的内容,个人肤浅的看法应该不太可能吧。
一个小小的镇级所长,敢暗杀潘老大(巴结还差不多),还敢叫板公安局长,而且还能继续高长,在电白这个地方,应该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吧。
 
QUOTE(一江春水12 @ 2014年05月04日 Sunday, 10:02 AM)
风卷残云后 小溪依旧潺
――写给颠簸于是非漩涡之中,理智坠于浓雾的年轻迷茫人

教育为本同志,你所发的这贴与去年的争论,我一直都在关注。我们的心情与你一样,能扳倒一个真正的贪官,内心会有一份胜利的感觉与欣慰!但是,上面“026683989”网友所说的“你老文中没有能一箭封喉的过硬材料”、“廉政骇客”网友所说的“这些东西算不上真凭实据”十分中肯!你的举报错漏百出,许多命题经不起推敲,无法成立!我想从专业的角度进行逻辑推理分析,谈谈我的不成熟的看法――
1、你的命题“官军汉采取极其恐怖手段,叫手下爪牙把林烈成抓到野外荒山,恐吓殴打林烈成,强迫林烈成调离沙琅镇,自己独霸沙琅镇国土所所长职位”。你要表达的是一个因果关系――官军汉任沙琅镇国土所所长,是因为赶走林烈成而得到的。任何正职的上任是纵错复杂的,有副职提上的,有外地调来的等等。纵然官军汉恐吓殴打林烈成是真的(此事是不是真实,林烈成敢不敢作证另当别论),也不能成为官军汉上任沙琅镇国土所所长的必然性原因,只能说,没有正职,副职提升有了机会而已。绝不能说,赶走林烈成,官军汉就可以独霸正职!正职可以独霸的吗?国家腐败,也还没有腐败到这个程度吧?在电白,尤其是国土战线,谁都知道,官军汉是在几百人之中,进行面试竞岗,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上任沙琅镇国土所所长的,这是铁证,是国际顶级律师也无法推翻的铁证!在这样的铁证面前,你的言论便显得极其空洞,隐含毁谤之意,无法令人信服。
2、你所说官军汉扬言并且密谋花钱请杀手暗杀潘本书记,官军汉还在众人面前说“那霍镇镇长是我官军汉的,谁也别想与我争!”任何人说某人暗杀某人,此事非同儿戏,没有真凭实据,你对你的所言是要负责任的。同时,官军汉在广庭大众说这些话是不符合常理的。众所周知,官军汉为官沉稳、干练,甚至不失几分圆滑。一个在官场上打滚多年升上如此职位的人,怎么会在众目睽睽之下如此狂言呢?一个初涉官场的人都知道,在人面前,哪怕是谈论别人的小小是非,都是大忌。“病从口入,祸从口出”是官场学中的初级课程,何况官军汉是官场老手呢!每说一句话,都应该经得起别人的推敲,正如戏剧家安排对白、小说家处理对话,都是依据人物性格、剧情推演进行的,不会是随意瞎编。官军汉真的有暗杀之心,当镇长之意,必会默默付诸行动,绝不会当众扬言,可见,你的“官军汉暗杀潘本”的“对白”安排,离戏剧家、小说家的水平相隔十万八千里,随意性很大,没有经过大脑的思考,全凭情绪说话,或许说,你的水平只是如此罢了。所以说,你的言论,可以瞒过众多的愚昧网民,但对于有深厚的社会阅历经验的人,是可笑的,甚至是愚蠢的。
3、你所提到的日产天籁高级轿车一辆,据沙琅的朋友透露,户名是他妹夫的名字。从法律的角度看,官军汉是借别人的车使用,借车使用是没有罪的。同样,你所言的重型运输队、非法采砂场、豪宅别墅等等,这些都是官军汉名字入户注册的吗?如果是他亲朋好友经营与建造的,你又如何说呢?还有,你说官军汉是砂霸,你唯有掌握他霸的录音、录像等真凭实据,才具说服力,全凭臆测,都是毁谤,臆测与法律不是孪生兄弟。
4、你的举报中,有一项是:“2012年,官军汉又精心策划,指使黑社会人员官锡伟、官锡武等人,勒索黄岭镇官屋村委原书记官福光20万元,官福光不从,官军汉便串通黄岭镇相关领导强迫官福光辞职”。我详细阅读你们的争论过程,一方说,由于官建华父子强行霸占土地、贪污扶贫款、多次殴打老百姓等等才引发广大群众公愤,集体上访,官福光才下台的,公愤上访难道不是事实吗?而你却说官军汉勒索官福光20万元不遂而致使官福光下台,到底哪一个说法是真理,哪一个说法是谬误呢?真理与谬误,并不难判断――如果官军汉真的勒索官福光,这样的证据,官福光不难找吧?官福光把证据一摊出来,事情不就完了吗?又何必在此高调叫板呢?你的对立面也曾述说你身上有许多犯罪问题(请恕我冒昧推测:你是官建华或者是官福光,至少也是他们的贴身代言人),我的推理是:从你在这里打响铜锣大声呐喊来看,你是没有证据的,你之所以把矛头指向官军汉,目的是损害官军汉声誉,转移目标,掩盖自身问题,是在迷惑众人,或者是泄怨而已。官军汉勒索官福光,根本不存在!这就是我的推理,你能在这里把官军汉勒索官福光的证据展示出来,让众多网民看到,那么,我的推理便宣告失败,否则,我的推理是成立的。
5、你的最后一项:2013年11月15日,官军汉利用官雄利组织当地黑恶势力对官屋村一间小店铺光天化日下进行打砸抢,连老人、妇女和小孩都不放过,可见其人性极度险恶。关于这个问题的引发,有两种说法:一是你所说的“官军汉指使说”,一是你的对立面所说的“水沟纠纷说”。我详细看了好几遍视频,确实是打(打人)、砸(砸东西)、抢(抢电脑主机),这是铁证!不管是“官军汉指使说”,还是“水沟纠纷说”,不管什么原因,进屋打砸抢,都是犯罪!这些人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我一百个拥护与支持!所以你的“光天化日下进行打砸抢,连老人、妇女和小孩都不放过”的说法一定成立!但是,你的整个说法露出了破绽,你偷换了论题,把打砸抢这个结果推给了官军汉,这样的说法令人质疑,质疑是由如下推理得出的――长期以来,你梦寐以求的事情,就是把官军汉拉下来,但直至现在,还是相安无事,说明你没有证据(证据当然是包括被抓凶手的供词以及官军汉利用官雄利组织当地黑恶势力的对话录音和指使录像等等),你若有证据,单这一件就足以定官军汉大罪,你又何必另外列出所谓的多项“罪行”在这里喧哗呢?你的这个说法难道不是瞎说吗?你怎么可以使众人信服呢?
……
你的言说的最大特点就是夹带毁谤性质的随意,歪曲了论坛言论自由的意义。其实,你的许多言说可以变着法儿说得更“好”,比如,你说官军汉暗杀潘本,还可以说官军汉暗杀罗荫国,当然也可以说官军汉暗杀张德江;你说官军汉勒索官福光20万,还可以说官军汉勒索官福光100万,当然也可以说官军汉勒索官福光1000万;你说官军汉在茂名包养情妇何某,还可以说官军汉在广州包养情妇陈某,当然也可以说官军汉在BJ包养情妇林某……“怕什么!反正我是匿名的,谁知道我是谁?一吐为快嘛!泄泻泄泻心中怨气啊!管他妈的有没有证据!”
纵观你的整篇举报,漏洞百出,无一命题经得起推敲,原因便是你没有任何真凭实据。如果官军汉那边的人说你是网络骗子,打响铜锣说瞎话,无中生有,恶意中伤,严重毁谤,像疯狗一样在乱叫狂吠,我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作为中立之人,我只能说,你的这些举报,在法律意义上说,是没有什么价值的。不过,你的言说,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那是迷惑了众多愚昧的网民,对官军汉的声誉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但是,随着网民们对你的文字进行解剖分析,真正了解本质后,他们对你和官军汉的印象和态度,将会发生变化,对你将会由原来好像是痛打贪官,一身正气的印象渐渐变为随意说话,极意毁谤的小人;而对官军汉,将会由原来好像是位贪官,后来渐渐解除贪官印象,或向较好的方面转变。你的没有证据的高调叫板越频繁、越积极,这种印象和态度的两极分化就越明显、越深刻。
“廉政骇客”网友说,你的举报,没有直接证据,纪委不会立案的。其实,纪委收到类似你这样没有直接证据的匿名举报,数不胜数,不立案是可能的。我并不排除官军汉是贪官的怀疑,但是你因该把精力与时间花在掌握绝对真凭实据上面,你若实名举报,纪委一定介入。在你没有掌握真凭实据,而对方又掌握你犯罪的证据的情况下,那么,最终的结果,就不仅仅定你毁谤罪了,还将会有更加严重的后果。
要结束了。本人特此声明,老夫从事社会人生研究多年,虽涉及政治、文化、经济、哲学、信仰等等,但不敢狂言专业!以上所言,是我采用逻辑推理方法,进行事物本质的探索,也可以说,是一篇不成熟的人性的哲学论文,是一篇垂暮之年聊以寂寞之作罢了。其绝没有对双方主人公有任何诋毁之意,只是就事论事,它代表的是本人的看法,不代表任何他人和团体的观点,更不能作为任何诉讼供词!由于在电白论坛,很多朋友认识我,为了不介入是非漩涡,决定注册新号,匿名发表,希望平时支持我的朋友多多理解。
春花秋月何时了,是非之缠绕,恩怨之纠纷,仇恨之争斗,是人类社会野蛮之体现!大海之波澜壮阔,全凭无数支流之向往;人类之和睦相处,尽赖芸芸众生爱之奉献!是啊!雨倾巢窝前,稚鸟快乐呢喃;风卷残云后 小溪依旧潺……
一江春水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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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读了,楼上分析得有条有理。确实,凡事要讲证据,像宋林就是包小三这事扳倒的,再带出其他问题。楼主既然说官军汉有情人或者计划外超生,怎么没有图片呢?证据只要有一个就行,没证据就是诽谤了,楼主可想好了
 
QUOTE(一江春水12 @ 2014年05月04日 Sunday, 11:02 AM)
风卷残云后 小溪依旧潺
――写给颠簸于是非漩涡之中,理智坠于浓雾的年轻迷茫人

教育为本同志,你所发的这贴与去年的争论,我一直都在关注。我们的心情与你一样,能扳倒一个真正的贪官,内心会有一份胜利的感觉与欣慰!但是,上面“026683989”网友所说的“你老文中没有能一箭封喉的过硬材料”、“廉政骇客”网友所说的“这些东西算不上真凭实据”十分中肯!你的举报错漏百出,许多命题经不起推敲,无法成立!我想从专业的角度进行逻辑推理分析,谈谈我的不成熟的看法――
1、你的命题“官军汉采取极其恐怖手段,叫手下爪牙把林烈成抓到野外荒山,恐吓殴打林烈成,强迫林烈成调离沙琅镇,自己独霸沙琅镇国土所所长职位”。你要表达的是一个因果关系――官军汉任沙琅镇国土所所长,是因为赶走林烈成而得到的。任何正职的上任是纵错复杂的,有副职提上的,有外地调来的等等。纵然官军汉恐吓殴打林烈成是真的(此事是不是真实,林烈成敢不敢作证另当别论),也不能成为官军汉上任沙琅镇国土所所长的必然性原因,只能说,没有正职,副职提升有了机会而已。绝不能说,赶走林烈成,官军汉就可以独霸正职!正职可以独霸的吗?国家腐败,也还没有腐败到这个程度吧?在电白,尤其是国土战线,谁都知道,官军汉是在几百人之中,进行面试竞岗,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上任沙琅镇国土所所长的,这是铁证,是国际顶级律师也无法推翻的铁证!在这样的铁证面前,你的言论便显得极其空洞,隐含毁谤之意,无法令人信服。
2、你所说官军汉扬言并且密谋花钱请杀手暗杀潘本书记,官军汉还在众人面前说“那霍镇镇长是我官军汉的,谁也别想与我争!”任何人说某人暗杀某人,此事非同儿戏,没有真凭实据,你对你的所言是要负责任的。同时,官军汉在广庭大众说这些话是不符合常理的。众所周知,官军汉为官沉稳、干练,甚至不失几分圆滑。一个在官场上打滚多年升上如此职位的人,怎么会在众目睽睽之下如此狂言呢?一个初涉官场的人都知道,在人面前,哪怕是谈论别人的小小是非,都是大忌。“病从口入,祸从口出”是官场学中的初级课程,何况官军汉是官场老手呢!每说一句话,都应该经得起别人的推敲,正如戏剧家安排对白、小说家处理对话,都是依据人物性格、剧情推演进行的,不会是随意瞎编。官军汉真的有暗杀之心,当镇长之意,必会默默付诸行动,绝不会当众扬言,可见,你的“官军汉暗杀潘本”的“对白”安排,离戏剧家、小说家的水平相隔十万八千里,随意性很大,没有经过大脑的思考,全凭情绪说话,或许说,你的水平只是如此罢了。所以说,你的言论,可以瞒过众多的愚昧网民,但对于有深厚的社会阅历经验的人,是可笑的,甚至是愚蠢的。
3、你所提到的日产天籁高级轿车一辆,据沙琅的朋友透露,户名是他妹夫的名字。从法律的角度看,官军汉是借别人的车使用,借车使用是没有罪的。同样,你所言的重型运输队、非法采砂场、豪宅别墅等等,这些都是官军汉名字入户注册的吗?如果是他亲朋好友经营与建造的,你又如何说呢?还有,你说官军汉是砂霸,你唯有掌握他霸的录音、录像等真凭实据,才具说服力,全凭臆测,都是毁谤,臆测与法律不是孪生兄弟。
4、你的举报中,有一项是:“2012年,官军汉又精心策划,指使黑社会人员官锡伟、官锡武等人,勒索黄岭镇官屋村委原书记官福光20万元,官福光不从,官军汉便串通黄岭镇相关领导强迫官福光辞职”。我详细阅读你们的争论过程,一方说,由于官建华父子强行霸占土地、贪污扶贫款、多次殴打老百姓等等才引发广大群众公愤,集体上访,官福光才下台的,公愤上访难道不是事实吗?而你却说官军汉勒索官福光20万元不遂而致使官福光下台,到底哪一个说法是真理,哪一个说法是谬误呢?真理与谬误,并不难判断――如果官军汉真的勒索官福光,这样的证据,官福光不难找吧?官福光把证据一摊出来,事情不就完了吗?又何必在此高调叫板呢?你的对立面也曾述说你身上有许多犯罪问题(请恕我冒昧推测:你是官建华或者是官福光,至少也是他们的贴身代言人),我的推理是:从你在这里打响铜锣大声呐喊来看,你是没有证据的,你之所以把矛头指向官军汉,目的是损害官军汉声誉,转移目标,掩盖自身问题,是在迷惑众人,或者是泄怨而已。官军汉勒索官福光,根本不存在!这就是我的推理,你能在这里把官军汉勒索官福光的证据展示出来,让众多网民看到,那么,我的推理便宣告失败,否则,我的推理是成立的。
5、你的最后一项:2013年11月15日,官军汉利用官雄利组织当地黑恶势力对官屋村一间小店铺光天化日下进行打砸抢,连老人、妇女和小孩都不放过,可见其人性极度险恶。关于这个问题的引发,有两种说法:一是你所说的“官军汉指使说”,一是你的对立面所说的“水沟纠纷说”。我详细看了好几遍视频,确实是打(打人)、砸(砸东西)、抢(抢电脑主机),这是铁证!不管是“官军汉指使说”,还是“水沟纠纷说”,不管什么原因,进屋打砸抢,都是犯罪!这些人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我一百个拥护与支持!所以你的“光天化日下进行打砸抢,连老人、妇女和小孩都不放过”的说法一定成立!但是,你的整个说法露出了破绽,你偷换了论题,把打砸抢这个结果推给了官军汉,这样的说法令人质疑,质疑是由如下推理得出的――长期以来,你梦寐以求的事情,就是把官军汉拉下来,但直至现在,还是相安无事,说明你没有证据(证据当然是包括被抓凶手的供词以及官军汉利用官雄利组织当地黑恶势力的对话录音和指使录像等等),你若有证据,单这一件就足以定官军汉大罪,你又何必另外列出所谓的多项“罪行”在这里喧哗呢?你的这个说法难道不是瞎说吗?你怎么可以使众人信服呢?
……
你的言说的最大特点就是夹带毁谤性质的随意,歪曲了论坛言论自由的意义。其实,你的许多言说可以变着法儿说得更“好”,比如,你说官军汉暗杀潘本,还可以说官军汉暗杀罗荫国,当然也可以说官军汉暗杀张德江;你说官军汉勒索官福光20万,还可以说官军汉勒索官福光100万,当然也可以说官军汉勒索官福光1000万;你说官军汉在茂名包养情妇何某,还可以说官军汉在广州包养情妇陈某,当然也可以说官军汉在BJ包养情妇林某……“怕什么!反正我是匿名的,谁知道我是谁?一吐为快嘛!泄泻泄泻心中怨气啊!管他妈的有没有证据!”
纵观你的整篇举报,漏洞百出,无一命题经得起推敲,原因便是你没有任何真凭实据。如果官军汉那边的人说你是网络骗子,打响铜锣说瞎话,无中生有,恶意中伤,严重毁谤,像疯狗一样在乱叫狂吠,我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作为中立之人,我只能说,你的这些举报,在法律意义上说,是没有什么价值的。不过,你的言说,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那是迷惑了众多愚昧的网民,对官军汉的声誉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但是,随着网民们对你的文字进行解剖分析,真正了解本质后,他们对你和官军汉的印象和态度,将会发生变化,对你将会由原来好像是痛打贪官,一身正气的印象渐渐变为随意说话,极意毁谤的小人;而对官军汉,将会由原来好像是位贪官,后来渐渐解除贪官印象,或向较好的方面转变。你的没有证据的高调叫板越频繁、越积极,这种印象和态度的两极分化就越明显、越深刻。
“廉政骇客”网友说,你的举报,没有直接证据,纪委不会立案的。其实,纪委收到类似你这样没有直接证据的匿名举报,数不胜数,不立案是可能的。我并不排除官军汉是贪官的怀疑,但是你因该把精力与时间花在掌握绝对真凭实据上面,你若实名举报,纪委一定介入。在你没有掌握真凭实据,而对方又掌握你犯罪的证据的情况下,那么,最终的结果,就不仅仅定你毁谤罪了,还将会有更加严重的后果。
要结束了。本人特此声明,老夫从事社会人生研究多年,虽涉及政治、文化、经济、哲学、信仰等等,但不敢狂言专业!以上所言,是我采用逻辑推理方法,进行事物本质的探索,也可以说,是一篇不成熟的人性的哲学论文,是一篇垂暮之年聊以寂寞之作罢了。其绝没有对双方主人公有任何诋毁之意,只是就事论事,它代表的是本人的看法,不代表任何他人和团体的观点,更不能作为任何诉讼供词!由于在电白论坛,很多朋友认识我,为了不介入是非漩涡,决定注册新号,匿名发表,希望平时支持我的朋友多多理解。
春花秋月何时了,是非之缠绕,恩怨之纠纷,仇恨之争斗,是人类社会野蛮之体现!大海之波澜壮阔,全凭无数支流之向往;人类之和睦相处,尽赖芸芸众生爱之奉献!是啊!雨倾巢窝前,稚鸟快乐呢喃;风卷残云后 小溪依旧潺……
一江春水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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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春水先生,看你写了那么多,应该很累吧?本人替官军汉对你说声“谢谢”!在他个人违法违纪被人举报的危机出现时,为他化解危机,立起挡风墙。且不说你助纣为虐之嫌,说实在话,你这是看到官军汉的表面假作,实际他内心是非常阴险,非常毒辣的,当年沙琅那单事他就是这么搞的。你说他没贪污,他在沙琅和林头当国土所长时办证收了人家多少钱?每户办证都收一万到两万块,这些多出的钱全部纳入个人口袋,这是贪污,官军汉心里最清楚。做官当然怕被人举报和调查,所以他采用移花接木法,把财产转到亲戚名下,这样可以名正言顺,掩人耳目了。他一路升迁,其实还是采用他老土却实用的法子――花钱。如果他当年没当上国土所长,他就没有后续一路升迁的把戏了,也没有他当年当上沙琅副镇长时那么嚣张了。电白县与茂港合并城区,原电白县所有人事都已经冻结,任何人都不许提拔的,人事提拔只是改区后的事情,但是官军汉凭什么能提拔,他有何德何能?单这项就已经严重违规了,其他的违法违纪等犯罪可想而知。
 
QUOTE(教育为本 @ 2014年05月04日 Sunday, 11:31 AM)
一江春水先生,看你写了那么多,应该很累吧?本人替官军汉对你说声“谢谢”!在他个人违法违纪被人举报的危机出现时,为他化解危机,立起挡风墙。且不说你助纣为虐之嫌,说实在话,你这是看到官军汉的表面假作,实际他内心是非常阴险,非常毒辣的,当年沙琅那单事他就是这么搞的。你说他没贪污,他在沙琅和林头当国土所长时办证收了人家多少钱?每户办证都收一万到两万块,这些多出的钱全部纳入个人口袋,这是贪污,官军汉心里最清楚。做官当然怕被人举报和调查,所以他采用移花接木法,把财产转到亲戚名下,这样可以名正言顺,掩人耳目了。他一路升迁,其实还是采用他老土却实用的法子――花钱。如果他当年没当上国土所长,他就没有后续一路升迁的把戏了,也没有他当年当上沙琅副镇长时那么嚣张了。电白县与茂港合并城区,原电白县所有人事都已经冻结,任何人都不许提拔的,人事提拔只是改区后的事情,但是官军汉凭什么能提拔,他有何德何能?单这项就已经严重违规了,其他的违法违纪等犯罪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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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在“人事冻结,任何人不准提拔”阶段,而官军汉却提拔了,如果是真的,这事违反了中组部《干部任用条例》,可向中组部举报电白县委违反规定任用干部。电话:010-12380.祝你早日成功!
 
QUOTE(缘来电白 @ 2014年05月04日 Sunday, 11:50 AM)
拜读了,楼上分析得有条有理。确实,凡事要讲证据,像宋林就是包小三这事扳倒的,再带出其他问题。楼主既然说官军汉有情人或者计划外超生,怎么没有图片呢?证据只要有一个就行,没证据就是诽谤了,楼主可想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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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官军汉有个人危机公关,但事实是不能更改的,也不会因某人出力帮忙说他好话就能掩盖抹掉。官军汉说这些是诽谤,那就让纪委成立专案组深入调查,答案恐怕吓你一跳。我想官军汉至今难眠常常流冷汗吧?
 
QUOTE(1026683989 @ 2014年05月04日 Sunday, 12:38 PM)
您说:在“人事冻结,任何人不准提拔”阶段,而官军汉却提拔了,如果是真的,这事违反了中组部《干部任用条例》,可向中组部举报电白县委违反规定任用干部。电话:010-12380.祝你早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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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支持!
 
QUOTE(china007 @ 2014年05月04日 Sunday, 11:44 AM)
贪不贪有待真相。

不过楼主举报内容中所涉要暗杀潘本、还有跟张爱国局长叫板的内容,个人肤浅的看法应该不太可能吧。
一个小小的镇级所长,敢暗杀潘老大(巴结还差不多),还敢叫板公安局长,而且还能继续高长,在电白这个地方,应该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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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没了解事情真象,当年他是对电白县政府给他家属不满,于是上访搞得原电白县县委书记和公安局张无法下台,一个政府官员带家属上访闹个鸡犬不宁,所以原电白县书记准备把他辞职,他怀恨在心,才有谋杀潘本的举动。
 
QUOTE(教育为本 @ 2014年05月04日 Sunday, 11:31 AM)
一江春水先生,看你写了那么多,应该很累吧?本人替官军汉对你说声“谢谢”!在他个人违法违纪被人举报的危机出现时,为他化解危机,立起挡风墙。且不说你助纣为虐之嫌,说实在话,你这是看到官军汉的表面假作,实际他内心是非常阴险,非常毒辣的,当年沙琅那单事他就是这么搞的。你说他没贪污,他在沙琅和林头当国土所长时办证收了人家多少钱?每户办证都收一万到两万块,这些多出的钱全部纳入个人口袋,这是贪污,官军汉心里最清楚。做官当然怕被人举报和调查,所以他采用移花接木法,把财产转到亲戚名下,这样可以名正言顺,掩人耳目了。他一路升迁,其实还是采用他老土却实用的法子――花钱。如果他当年没当上国土所长,他就没有后续一路升迁的把戏了,也没有他当年当上沙琅副镇长时那么嚣张了。电白县与茂港合并城区,原电白县所有人事都已经冻结,任何人都不许提拔的,人事提拔只是改区后的事情,但是官军汉凭什么能提拔,他有何德何能?单这项就已经严重违规了,其他的违法违纪等犯罪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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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为本同志,你曲解老夫意思了!我这篇论文的旨意是:没有证据的举报,是没有法律意义的!你难道读不懂么?你说老夫只看到官军汉的表面,可能是对的,因为我没有了解他,但这不是我论述的内容。我不会为谁化解危机,更不会助纣为虐,如果官军汉是真贪官,把他拉下,我拍手称快!
 
QUOTE(一江春水12 @ 2014年05月04日 Sunday, 11:55 AM)
教育为本同志,你曲解老夫意思了!我这篇论文的旨意是:没有证据的举报,是没有法律意义的!你难道读不懂么?你说老夫只看到官军汉的表面,可能是对的,因为我没有了解他,但这不是我论述的内容。我不会为谁化解危机,更不会助纣为虐,如果官军汉是真贪官,把他拉下,我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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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为本同志:我赞成一江春水先生的意见。您好能否好好想想,找出官先生超生的证据或贪污的证据,最好是有录像和录音,这样他就跑不掉了。您现在在网上放这么多官先生的“料”,我很祥细地看了,里面没有什么能置他死地的东西,您是在隔靴搔痒,无济于事啊!如有兴趣,我们可私聊。加我QQ,谢谢!
 
不评论,只回帖,为了做教授。
 
QUOTE(1026683989 @ 2014年05月04日 Sunday, 01:42 AM)
我更喜欢您能拨出萝卜带出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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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又贪又黑的恶官最好远离,现在纪委严打这类人。
 
QUOTE(1026683989 @ 2014年05月04日 Sunday, 12:22 PM)
教育为本同志:我赞成一江春水先生的意见。您好能否好好想想,找出官先生超生的证据或贪污的证据,最好是有录像和录音,这样他就跑不掉了。您现在在网上放这么多官先生的“料”,我很祥细地看了,里面没有什么能置他死地的东西,您是在隔靴搔痒,无济于事啊!如有兴趣,我们可私聊。加我QQ,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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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先生。其实,老夫文章不是针对教育为本同志本人,而是痛恨和抨击这样的一种现象:言论再自由,也不能蔓延至肆意毁谤啊!当然,我不管教育为本同志文章中的主人是官军汉,还是别的其他人,老夫的文章还是要这样写。即使他是贪官,日后被处理了,也丝毫没有影响我文章的价值。说真的,教育为本同志这种做法是很愚蠢的,没有证据就花精力找嘛,找到证据不就完了吗?干吗要高调叫板而落得被人有毁谤的评议呢?可惜他还很年轻(老夫说的是社会阅历,并非指年龄),无法感悟老夫文章的深厚内涵,特别后面一段,尤其最后一骈句之意,可能要五年,甚至十年后,等经历了人生重大变故的苦难体验后,他才可以领会。
 
QUOTE(一江春水12 @ 2014年05月05日 Monday, 11:45 AM)
谢谢先生。其实,老夫文章不是针对教育为本同志本人,而是痛恨和抨击这样的一种现象:言论再自由,也不能蔓延至肆意毁谤啊!当然,我不管教育为本同志文章中的主人是官军汉,还是别的其他人,老夫的文章还是要这样写。即使他是贪官,日后被处理了,也丝毫没有影响我文章的价值。说真的,教育为本同志这种做法是很愚蠢的,没有证据就花精力找嘛,找到证据不就完了吗?干吗要高调叫板而落得被人有毁谤的评议呢?可惜他还很年轻(老夫说的是社会阅历,并非指年龄),无法感悟老夫文章的深厚内涵,特别后面一段,尤其最后一骈句之意,可能要五年,甚至十年后,等经历了人生重大变故的苦难体验后,他才可以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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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春水先生好像很有高见,其实你已经陷入了思想误区:能写一手好文章,自己的是非观就是正确的,非也。其实文人可以做很多积极有意义推动社会进步的事情。本人在这论坛发言,就是要暴露贪官官军汉本人的贪污和黑恶罪行,其实你如果真的站在客观的角度来说话,就应该深入去调查研究再发言不迟,但是你却没有这样做就积极发言?不要摆出自己是文人思想就是高雅的、正确的,其实往往就南辕北撤了,其实身在迷茫中的人正是你了。
 
QUOTE(教育为本 @ 2014年05月05日 Monday, 11:38 PM)
一江春水先生好像很有高见,其实你已经陷入了思想误区:能写一手好文章,自己的是非观就是正确的,非也。其实文人可以做很多积极有意义推动社会进步的事情。本人在这论坛发言,就是要暴露贪官官军汉本人的贪污和黑恶罪行,其实你如果真的站在客观的角度来说话,就应该深入去调查研究再发言不迟,但是你却没有这样做就积极发言?不要摆出自己是文人思想就是高雅的、正确的,其实往往就南辕北撤了,其实身在迷茫中的人正是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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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春水先生,做又贪又黑的官军汉的代言人真的不值,又失文人风雅,真的。
 
QUOTE(教育为本 @ 2014年05月05日 Monday, 10:38 PM)
一江春水先生好像很有高见,其实你已经陷入了思想误区:能写一手好文章,自己的是非观就是正确的,非也。其实文人可以做很多积极有意义推动社会进步的事情。本人在这论坛发言,就是要暴露贪官官军汉本人的贪污和黑恶罪行,其实你如果真的站在客观的角度来说话,就应该深入去调查研究再发言不迟,但是你却没有这样做就积极发言?不要摆出自己是文人思想就是高雅的、正确的,其实往往就南辕北撤了,其实身在迷茫中的人正是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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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为本同志,你还真的误会了我的文章是针对你本人,而不是针对那现象,真可惜。我针对那现象所作的推理判断是否正确,你心里是明白的。你所说的“如果真的站在客观的角度来说话,就应该深入去调查研究再发言不迟”,是正确的,但是,官军汉是不是贪官,真的不是老夫那篇文章要讨论的问题,我支持你暴露贪官的黑恶罪行,但一定要用证据。你说我是官军汉的代言人,如果真是,我将会在这里与你无休无止地缠绕下去,这样一来,老夫真的卷入是非漩涡中去了,但我不是,老夫将永远退出,从此一言不发。如果老夫的那篇文章能使你对自身缺点引发沉思与感悟,老夫很欣慰;但如果它给你带来了困惑,老夫却很惶恐!你就当那篇文章昙花一现吧,不必挂怀。教育为本同志,再见!
 
我觉得这是一种质询(在网络发帖就是网络问政了),在民主国家,公民怀疑官员有问题是可以向官员提出质询的,就算楼主所有陈述是建立在怀疑的基础上,作为被质询的一方官员,都可现身逐一进行辨述,还原事实真相。
 
QUOTE(顺溜 @ 2014年05月06日 Tuesday, 07:16 AM)
我觉得这是一种质询(在网络发帖就是网络问政了),在民主国家,公民怀疑官员有问题是可以向官员提出质询的,就算楼主所有陈述是建立在怀疑的基础上,作为被质询的一方官员,都可现身逐一进行辨述,还原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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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和诽谤还是有本质区别的。打个比方,张三怀疑李四偷了张三的钱包,于是公开宣扬:李四偷了张三的钱包。结果被证实张三的钱包是被王五偷了。张三行为显然构成了诽谤,关键在于张三没有证据就凭主观妄下定论造成的。
 
QUOTE(南海之光 @ 2014年05月06日 Tuesday, 09:50 AM)
质疑和诽谤还是有本质区别的。打个比方,张三怀疑李四偷了张三的钱包,于是公开宣扬:李四偷了张三的钱包。结果被证实张三的钱包是被王五偷了。张三行为显然构成了诽谤,关键在于张三没有证据就凭主观妄下定论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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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很有道理!楼主的行为类似张三行为!强烈支持一江春水先生意见!请楼主公布证据!不是的话请闭嘴!不要把《电白论坛》搞得乌烟瘴气!一上来就看到这贴,看到就烦!
 
QUOTE(顺溜 @ 2014年05月06日 Tuesday, 08:16 AM)
我觉得这是一种质询(在网络发帖就是网络问政了),在民主国家,公民怀疑官员有问题是可以向官员提出质询的,就算楼主所有陈述是建立在怀疑的基础上,作为被质询的一方官员,都可现身逐一进行辨述,还原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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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支持,打到黑恶贪官是无数网名义不容辞的责任!
 
QUOTE(真正青年 @ 2014年05月06日 Tuesday, 12:01 PM)
说得很有道理!楼主的行为类似张三行为!强烈支持一江春水先生意见!请楼主公布证据!不是的话请闭嘴!不要把《电白论坛》搞得乌烟瘴气!一上来就看到这贴,看到就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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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你不止是烦,更多的是怕。官军汉贪污和干了多少黑恶的事情,他心里最清楚,当年他当上了沙琅副镇长不是很得意忘形吗?帮我问问他,为什么要那么邪恶?
 
QUOTE(一江春水12 @ 2014年05月06日 Tuesday, 07:32 AM)
教育为本同志,你还真的误会了我的文章是针对你本人,而不是针对那现象,真可惜。我针对那现象所作的推理判断是否正确,你心里是明白的。你所说的“如果真的站在客观的角度来说话,就应该深入去调查研究再发言不迟”,是正确的,但是,官军汉是不是贪官,真的不是老夫那篇文章要讨论的问题,我支持你暴露贪官的黑恶罪行,但一定要用证据。你说我是官军汉的代言人,如果真是,我将会在这里与你无休无止地缠绕下去,这样一来,老夫真的卷入是非漩涡中去了,但我不是,老夫将永远退出,从此一言不发。如果老夫的那篇文章能使你对自身缺点引发沉思与感悟,老夫很欣慰;但如果它给你带来了困惑,老夫却很惶恐!你就当那篇文章昙花一现吧,不必挂怀。教育为本同志,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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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春水先生,本人痛恨虚伪、痛恨贪污受贿、痛恨哪种闷着良心干尽黑恶事情的豺狼。我知道你是官军汉朋友,我也并非针对你。大家都知道官军汉为人狡猾,在沙琅,我几个朋友当年叫他办证就每人收了一万多,其实这根本不用那么多钱,这些钱你问问他算不算贪污?还有当年对我亲戚那单事,问问他就最清楚了。最近电白和茂港区合并,按照规定全县的人事都得冻结,提拔只是电白区合并后再作安排,而他却被顶风违规提拔,让所有电白人大跌眼镜,愤愤不平,我想你也应该明白的。
 
如果是事实应实名举报,如果不是事实,请小心言行!建议实名举报,纪委一定会受理的。
 
QUOTE(一江春水12 @ 2014年05月04日 Sunday, 10:02 AM)
风卷残云后 小溪依旧潺
――写给颠簸于是非漩涡之中,理智坠于浓雾的年轻迷茫人

教育为本同志,你所发的这贴与去年的争论,我一直都在关注。我们的心情与你一样,能扳倒一个真正的贪官,内心会有一份胜利的感觉与欣慰!但是,上面“026683989”网友所说的“你老文中没有能一箭封喉的过硬材料”、“廉政骇客”网友所说的“这些东西算不上真凭实据”十分中肯!你的举报错漏百出,许多命题经不起推敲,无法成立!我想从专业的角度进行逻辑推理分析,谈谈我的不成熟的看法――
1、你的命题“官军汉采取极其恐怖手段,叫手下爪牙把林烈成抓到野外荒山,恐吓殴打林烈成,强迫林烈成调离沙琅镇,自己独霸沙琅镇国土所所长职位”。你要表达的是一个因果关系――官军汉任沙琅镇国土所所长,是因为赶走林烈成而得到的。任何正职的上任是纵错复杂的,有副职提上的,有外地调来的等等。纵然官军汉恐吓殴打林烈成是真的(此事是不是真实,林烈成敢不敢作证另当别论),也不能成为官军汉上任沙琅镇国土所所长的必然性原因,只能说,没有正职,副职提升有了机会而已。绝不能说,赶走林烈成,官军汉就可以独霸正职!正职可以独霸的吗?国家腐败,也还没有腐败到这个程度吧?在电白,尤其是国土战线,谁都知道,官军汉是在几百人之中,进行面试竞岗,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上任沙琅镇国土所所长的,这是铁证,是国际顶级律师也无法推翻的铁证!在这样的铁证面前,你的言论便显得极其空洞,隐含毁谤之意,无法令人信服。
2、你所说官军汉扬言并且密谋花钱请杀手暗杀潘本书记,官军汉还在众人面前说“那霍镇镇长是我官军汉的,谁也别想与我争!”任何人说某人暗杀某人,此事非同儿戏,没有真凭实据,你对你的所言是要负责任的。同时,官军汉在广庭大众说这些话是不符合常理的。众所周知,官军汉为官沉稳、干练,甚至不失几分圆滑。一个在官场上打滚多年升上如此职位的人,怎么会在众目睽睽之下如此狂言呢?一个初涉官场的人都知道,在人面前,哪怕是谈论别人的小小是非,都是大忌。“病从口入,祸从口出”是官场学中的初级课程,何况官军汉是官场老手呢!每说一句话,都应该经得起别人的推敲,正如戏剧家安排对白、小说家处理对话,都是依据人物性格、剧情推演进行的,不会是随意瞎编。官军汉真的有暗杀之心,当镇长之意,必会默默付诸行动,绝不会当众扬言,可见,你的“官军汉暗杀潘本”的“对白”安排,离戏剧家、小说家的水平相隔十万八千里,随意性很大,没有经过大脑的思考,全凭情绪说话,或许说,你的水平只是如此罢了。所以说,你的言论,可以瞒过众多的愚昧网民,但对于有深厚的社会阅历经验的人,是可笑的,甚至是愚蠢的。
3、你所提到的日产天籁高级轿车一辆,据沙琅的朋友透露,户名是他妹夫的名字。从法律的角度看,官军汉是借别人的车使用,借车使用是没有罪的。同样,你所言的重型运输队、非法采砂场、豪宅别墅等等,这些都是官军汉名字入户注册的吗?如果是他亲朋好友经营与建造的,你又如何说呢?还有,你说官军汉是砂霸,你唯有掌握他霸的录音、录像等真凭实据,才具说服力,全凭臆测,都是毁谤,臆测与法律不是孪生兄弟。
4、你的举报中,有一项是:“2012年,官军汉又精心策划,指使黑社会人员官锡伟、官锡武等人,勒索黄岭镇官屋村委原书记官福光20万元,官福光不从,官军汉便串通黄岭镇相关领导强迫官福光辞职”。我详细阅读你们的争论过程,一方说,由于官建华父子强行霸占土地、贪污扶贫款、多次殴打老百姓等等才引发广大群众公愤,集体上访,官福光才下台的,公愤上访难道不是事实吗?而你却说官军汉勒索官福光20万元不遂而致使官福光下台,到底哪一个说法是真理,哪一个说法是谬误呢?真理与谬误,并不难判断――如果官军汉真的勒索官福光,这样的证据,官福光不难找吧?官福光把证据一摊出来,事情不就完了吗?又何必在此高调叫板呢?你的对立面也曾述说你身上有许多犯罪问题(请恕我冒昧推测:你是官建华或者是官福光,至少也是他们的贴身代言人),我的推理是:从你在这里打响铜锣大声呐喊来看,你是没有证据的,你之所以把矛头指向官军汉,目的是损害官军汉声誉,转移目标,掩盖自身问题,是在迷惑众人,或者是泄怨而已。官军汉勒索官福光,根本不存在!这就是我的推理,你能在这里把官军汉勒索官福光的证据展示出来,让众多网民看到,那么,我的推理便宣告失败,否则,我的推理是成立的。
5、你的最后一项:2013年11月15日,官军汉利用官雄利组织当地黑恶势力对官屋村一间小店铺光天化日下进行打砸抢,连老人、妇女和小孩都不放过,可见其人性极度险恶。关于这个问题的引发,有两种说法:一是你所说的“官军汉指使说”,一是你的对立面所说的“水沟纠纷说”。我详细看了好几遍视频,确实是打(打人)、砸(砸东西)、抢(抢电脑主机),这是铁证!不管是“官军汉指使说”,还是“水沟纠纷说”,不管什么原因,进屋打砸抢,都是犯罪!这些人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我一百个拥护与支持!所以你的“光天化日下进行打砸抢,连老人、妇女和小孩都不放过”的说法一定成立!但是,你的整个说法露出了破绽,你偷换了论题,把打砸抢这个结果推给了官军汉,这样的说法令人质疑,质疑是由如下推理得出的――长期以来,你梦寐以求的事情,就是把官军汉拉下来,但直至现在,还是相安无事,说明你没有证据(证据当然是包括被抓凶手的供词以及官军汉利用官雄利组织当地黑恶势力的对话录音和指使录像等等),你若有证据,单这一件就足以定官军汉大罪,你又何必另外列出所谓的多项“罪行”在这里喧哗呢?你的这个说法难道不是瞎说吗?你怎么可以使众人信服呢?
……
你的言说的最大特点就是夹带毁谤性质的随意,歪曲了论坛言论自由的意义。其实,你的许多言说可以变着法儿说得更“好”,比如,你说官军汉暗杀潘本,还可以说官军汉暗杀罗荫国,当然也可以说官军汉暗杀张德江;你说官军汉勒索官福光20万,还可以说官军汉勒索官福光100万,当然也可以说官军汉勒索官福光1000万;你说官军汉在茂名包养情妇何某,还可以说官军汉在广州包养情妇陈某,当然也可以说官军汉在BJ包养情妇林某……“怕什么!反正我是匿名的,谁知道我是谁?一吐为快嘛!泄泻泄泻心中怨气啊!管他妈的有没有证据!”
纵观你的整篇举报,漏洞百出,无一命题经得起推敲,原因便是你没有任何真凭实据。如果官军汉那边的人说你是网络骗子,打响铜锣说瞎话,无中生有,恶意中伤,严重毁谤,像疯狗一样在乱叫狂吠,我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作为中立之人,我只能说,你的这些举报,在法律意义上说,是没有什么价值的。不过,你的言说,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那是迷惑了众多愚昧的网民,对官军汉的声誉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但是,随着网民们对你的文字进行解剖分析,真正了解本质后,他们对你和官军汉的印象和态度,将会发生变化,对你将会由原来好像是痛打贪官,一身正气的印象渐渐变为随意说话,极意毁谤的小人;而对官军汉,将会由原来好像是位贪官,后来渐渐解除贪官印象,或向较好的方面转变。你的没有证据的高调叫板越频繁、越积极,这种印象和态度的两极分化就越明显、越深刻。
“廉政骇客”网友说,你的举报,没有直接证据,纪委不会立案的。其实,纪委收到类似你这样没有直接证据的匿名举报,数不胜数,不立案是可能的。我并不排除官军汉是贪官的怀疑,但是你因该把精力与时间花在掌握绝对真凭实据上面,你若实名举报,纪委一定介入。在你没有掌握真凭实据,而对方又掌握你犯罪的证据的情况下,那么,最终的结果,就不仅仅定你毁谤罪了,还将会有更加严重的后果。
要结束了。本人特此声明,老夫从事社会人生研究多年,虽涉及政治、文化、经济、哲学、信仰等等,但不敢狂言专业!以上所言,是我采用逻辑推理方法,进行事物本质的探索,也可以说,是一篇不成熟的人性的哲学论文,是一篇垂暮之年聊以寂寞之作罢了。其绝没有对双方主人公有任何诋毁之意,只是就事论事,它代表的是本人的看法,不代表任何他人和团体的观点,更不能作为任何诉讼供词!由于在电白论坛,很多朋友认识我,为了不介入是非漩涡,决定注册新号,匿名发表,希望平时支持我的朋友多多理解。
春花秋月何时了,是非之缠绕,恩怨之纠纷,仇恨之争斗,是人类社会野蛮之体现!大海之波澜壮阔,全凭无数支流之向往;人类之和睦相处,尽赖芸芸众生爱之奉献!是啊!雨倾巢窝前,稚鸟快乐呢喃;风卷残云后 小溪依旧潺……
一江春水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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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么多回复有点真累!有水军军师嫌疑?从某些论点看“老夫”与官镇长有点交情,局外人不会如此长篇大论条条辩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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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事不清楚,官员为其治安员妹夫勇斗偷牛贼牺牲、政府补偿过低而上访这件事很多人知道,政府和公安局以其妹夫不是编制人员为由冷漠以对,引起很多沙琅人愤慨,表示要自发捐款给官员告倒他们,这事我觉得官员要求并不过份,张爱国后来被查,证明这个公安局长也不是什么好鸟,潘本好像安全着陆,但刮地三尺,人去政声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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