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感动于伯夷、叔齐的不食周粟;曾为“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流过泪;曾大加赞赏陶渊明的“不为五斗米折腰”;也曾感慨岳鹏举的傲岸人格和绝世才华・・・・・・!
曾经的曾经,中国的血性男儿,为了忠义、真理、气节、尊严.......,抛却名利,精忠报国,慷慨赴死义,义无反顾!
然而,在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流行的今天,曾经的慷慨赴死被认为是愚忠,曾经的不受嗟来之食被认为是愚昧和教条!曾经的抛名别利被看作虚伪!曾经的见义勇为被恶搞成多管闲事!
中国,难道真的要在“韬光养晦”中做宿头乌龟?
芸芸众生,难道仅仅是苟且偷安毫无血性的活物?
如是,那么鲁迅的匕首投枪冒死高骂;朱自清的不食美国救济之食,方志敏的一生《清贫》;彭德怀冒死写下的万言书;董存瑞手举的吱吱作响的炸药包・・・・・・,不知这一切的一切又该怎么解释?
我茫然。
改开以来,“策略”、“容忍”、“理智”等词语见诸报端的频率很高,我不知道所谓的“忍一时”“要理智”之类的策略是什么东东,只看到,在所谓“韬略”下面,中国男儿的血性在流失,面对欲壑难填的贪官种种倒行逆施忍声吐气,曲意逢迎;面对衙门的白眼和歧视,强扮欢颜,逆来顺受;面对凶残暴恐歹徒退避三舍,逃之夭夭,呜呼!这一切的一切,说明中国男人该有的血性荡然无存。
和这些没有血性的人相比,乡村农民倒称得上是勇士,他们虽然不免短浅,虽然有时候显得老土甚至鲁莽,但是,他们起码不会含诟而笑!因为他们也懂:为脸为义,应该活出真我,该骂就骂,当哭则哭,该出手时就出手!
我曾是一个道地农民,不敢说自己豪杰,但我敢说,面对强势,咱不畏惧;面对鬼魅,也曾挺身而出。
上世纪80年代初,尚在军中,一次,未经请假离开营区出街购物,一云浮籍老兵告密,被团后勤处一个李姓副处长找去谈话,此公不念老子也姓李,一开始就稀里哗啦一大套,吹胡子瞪眼的怪吓人,我分辩几句,可能冒犯了他的威严吧,竟拍桌子结结巴巴地对俺吼:我・・・我就处分你!见他拍桌子,俺也来气了,也拍着桌子学他的样子说:我・・・我就不当你这个兵了,怎么地?说完,老子立马走人,直接回宿舍睡觉,把他晾在那了。
后来,这事不了了之,说不上输和赢,反正他没处分我。
几年后,退出现役,仍然回乡当道地的农民。
那时候,生产队还没完全瓦解,队长分派我和另外三个社员去装供胡椒蔓延的石柱,那是重活,干累了,四个人凑钱去不远的一个小饭馆吃饭。小饭馆位于两个大队往圩镇的交叉路口,来来往往的客人不算少,那时还是计划经济时期,农副产品都有派购任务,就连农民自家养的猪,也硬性规定要出售给食品站,由食品站统一宰杀供应市场。
那时农民生活十分贫困,唯一的经济来源就是养大猪出售,而当时市场猪肉供应紧张,土共“购六留四”的霸王政策不仅让农户少赚不少钱,出售生猪时往往连好一点的肉也吃不上,所以,有些农户为了多卖几个钱,就将自养的生猪宰杀自行出售,这在当时可是违法的,给予的荒唐罪名是“逃避派购,私宰生猪”,轻者没收兼罚款,重则要坐班房。
记得那天是“圩日”,饭馆周围零零星星出现好几个售“私”肉农民,他们箩筐装猪肉,地上铺一块塑料布,加一刀一个砧板就开档。
我们四个吃完饭,在饭馆门口抽烟闲聊,未几,从圩镇方向来了一辆“罗马”汽车,开过饭馆门口不远停下,车厢里呼啦啦地一下子跳出五六个彪形大汉,分别向卖猪肉的农民跑去,这些家伙像强盗一样,一人扛起一筐猪肉就往车厢里装,那些善良的农民顿时目瞪口呆,无可奈何。
看着看着,觉得实在看不过眼了,就不慌不忙的走到汽车前,不卑不亢地问他们:你们凭什么抢人家的猪肉?中华人民共和国那一条法律允许你们这样做?这些人竟然无言以对。也许是看见我在质问他们,卖“私”肉的人也走过来,还引来上百赶圩农民围观,突然,我背后传来一声大吼:抢返!,不能让他们拿去喂狗!
随着这一吼,十几个人一起爬上车箱,将这伙人抢走的猪肉全部拿回来了!这下子,轮到坐着罗马车来的人目瞪口呆了!
这一次,我也说不上输赢,我什么也没得到,但心里面觉得特别的爽。
八十年代后期某年,山区某镇一个赶集日,我到菜市场买菜(市场旁边是供农民售卖狗崽猫崽的场地),看见一个四十来岁的壮汉和一个出售狗崽的六十多岁的老人在交易狗崽,也许价钱谈妥,壮汉摸出一张面额50元的大钞给老人,并嘱一声:你要找我四十六元五。老人接过钱,壮汉拿起装有狗崽的圆头笼,等待老人找他钱,一切显得好像很自然。
老人将大钞对着阳光看了又看,可能觉得不对劲,就将钱递给对方说不卖了,壮汉不肯接钱,拿狗笼的手也不肯松开,在他们的争吵声中,我隐约听出是壮汉使用假币蒙老人,双方扯来扯去僵持不下,最后壮汉来蛮的,说不卖也得卖,并用另一只手推了老人一下,我看不过眼了,就从旁边卖菜人的菜担子上跳过去,左手揪住壮汉衣领,右手一拳冲向他的腮帮子,夺回狗崽还给老人,接过老人手上那张假币,大声对壮汉说:丢那奶,用假钱蒙老人,总打人家,走,我同你去派出所!这家伙一下就蔫了,求我放过他,说以后再也不敢了,我看到老人也没受什么损失,这蒙人的壮汉,蒙的也不是我,于是就叫他走了。
一九九六年七月的一天,电城回水东的中巴上,我坐在最后一排,而且是我自己一个人坐,车到旦场过一点时,上来三个鼠目獐眼的非善良之辈,分别坐在我旁边,将俺围住,行至海门路段,其中一个开口问我要钱,我镇定地大声反问:为什么要给你钱?另一个说,我们还没吃饭,想你给点钱吃饭;我不亢不卑,断然拒绝,说:对不起,我没钱,要烟可以给你一支,但烟不好,我只吸“黄广州”,第三个接着说:看见你衣袋里有钱(当时我穿着短袖衬衣,衣兜里确实装着两张20元的钞票,钱包装在裤后兜),怎么说没钱呢?我掏出那40块钱,捏紧,对他们说:就这点钱,我也要吃饭,还要搭车,给了你们,我怎么办?
此时车已行至电海中学门口,他们也不敢胡来,就小声叫我别那么大声,没有就算了,说完悻悻地下车走了。
这事,也说不上输赢,但起码我没损失什么。
我不鼓励男人一定要逞强,更无意责怪人在本能状态下的保命之举,但是,即使是猛虎,如果一味沉默、消极逃避,人家也当病猫处理!所以,关键时刻,男人应该有个男人样,对非正义的歧视和欺侮,对鬼魅魍魉的肆无忌惮,忍无可忍则无需再忍!
但是,现实呢?
事件回放:
2014年3月1日21时,昆明火车站广场,蒙面暴徒公然砍人,造成29人死亡、143人受伤。这是新疆分裂势力一手策划组织的暴力恐怖事件,广场上行人成千上万,而施暴歹徒不过区区5人(其中1个还是女的),这伙人手持原始得不能再原始的长刀,残杀无辜,血染春城,平均一个歹徒要杀伤34.4人!是他们有高强的武功?很遗憾,还真与中国功夫无关,究其根本,是我们的民众们太怯弱!
2014年3月14日,成都市著名步行街春熙路一带,数百人在不明原因情况下狂奔。现场目击者称,此为有人造谣发生“暴力砍人事件”所致。春熙路及周边地区虽没有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也没有人员伤亡,但现场混乱的态势诠释的仍然是民众的惊慌、冷漠和懦弱!
3月14日上午10时,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沙湖桥菜市场内,两名摊贩因纠纷引发互殴,其中一人被对方砍死,行凶歹徒逃跑过程中砍伤四名无辜群众,其中两人当场死亡。
3月15日上午8时30分,广州沙河大街,某服装城的保安员抓获一名小偷,该小偷突然大喊一句:“有人砍人!”周边群众如惊弓之鸟,霎时四处逃散・・・・・・
我不否认,昆明恐怖事件中伤亡的172人中,有老人和孩子,但更多的是成年人吧?那些有幸逃脱戕害的人们,更多的还是成年人吧?在这种时候,就没有一种血性能激发人们站出来制服这伙本不强大的暴徒?哪怕有人手持一条板凳,大喝一声,也能震慑暴徒,众人也会附和,可惜欠缺的就是一个血性男人!
广州沙河人群逃散事件和成都春熙路群体散逃事件如出一辙,都是有人散布了砍人的谣言,造成民众恐慌。有人说,应当严惩造谣者,这自然是应该的。但除了严惩造谣者,我们是否该想想,这谣言,为何就能惑众?其实,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怕死鬼,都缺了那一点血性,都只想着明哲保身,都太“理智”了。
面对暴恐,国人们表现得如此的无能为力,只想着逃跑。可是面对相熟的人事,有点利益冲突,比如调资升职福利奖金等,保证个个都不怕死,非得争个你死我活,头破血流――
难道,我们的血液中,真的只剩下自私、奴性、冷漠和恐惧?
一个没有勇气的民族是可悲的!
曾经的曾经,中国的血性男儿,为了忠义、真理、气节、尊严.......,抛却名利,精忠报国,慷慨赴死义,义无反顾!
然而,在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流行的今天,曾经的慷慨赴死被认为是愚忠,曾经的不受嗟来之食被认为是愚昧和教条!曾经的抛名别利被看作虚伪!曾经的见义勇为被恶搞成多管闲事!
中国,难道真的要在“韬光养晦”中做宿头乌龟?
芸芸众生,难道仅仅是苟且偷安毫无血性的活物?
如是,那么鲁迅的匕首投枪冒死高骂;朱自清的不食美国救济之食,方志敏的一生《清贫》;彭德怀冒死写下的万言书;董存瑞手举的吱吱作响的炸药包・・・・・・,不知这一切的一切又该怎么解释?
我茫然。
改开以来,“策略”、“容忍”、“理智”等词语见诸报端的频率很高,我不知道所谓的“忍一时”“要理智”之类的策略是什么东东,只看到,在所谓“韬略”下面,中国男儿的血性在流失,面对欲壑难填的贪官种种倒行逆施忍声吐气,曲意逢迎;面对衙门的白眼和歧视,强扮欢颜,逆来顺受;面对凶残暴恐歹徒退避三舍,逃之夭夭,呜呼!这一切的一切,说明中国男人该有的血性荡然无存。
和这些没有血性的人相比,乡村农民倒称得上是勇士,他们虽然不免短浅,虽然有时候显得老土甚至鲁莽,但是,他们起码不会含诟而笑!因为他们也懂:为脸为义,应该活出真我,该骂就骂,当哭则哭,该出手时就出手!
我曾是一个道地农民,不敢说自己豪杰,但我敢说,面对强势,咱不畏惧;面对鬼魅,也曾挺身而出。
上世纪80年代初,尚在军中,一次,未经请假离开营区出街购物,一云浮籍老兵告密,被团后勤处一个李姓副处长找去谈话,此公不念老子也姓李,一开始就稀里哗啦一大套,吹胡子瞪眼的怪吓人,我分辩几句,可能冒犯了他的威严吧,竟拍桌子结结巴巴地对俺吼:我・・・我就处分你!见他拍桌子,俺也来气了,也拍着桌子学他的样子说:我・・・我就不当你这个兵了,怎么地?说完,老子立马走人,直接回宿舍睡觉,把他晾在那了。
后来,这事不了了之,说不上输和赢,反正他没处分我。
几年后,退出现役,仍然回乡当道地的农民。
那时候,生产队还没完全瓦解,队长分派我和另外三个社员去装供胡椒蔓延的石柱,那是重活,干累了,四个人凑钱去不远的一个小饭馆吃饭。小饭馆位于两个大队往圩镇的交叉路口,来来往往的客人不算少,那时还是计划经济时期,农副产品都有派购任务,就连农民自家养的猪,也硬性规定要出售给食品站,由食品站统一宰杀供应市场。
那时农民生活十分贫困,唯一的经济来源就是养大猪出售,而当时市场猪肉供应紧张,土共“购六留四”的霸王政策不仅让农户少赚不少钱,出售生猪时往往连好一点的肉也吃不上,所以,有些农户为了多卖几个钱,就将自养的生猪宰杀自行出售,这在当时可是违法的,给予的荒唐罪名是“逃避派购,私宰生猪”,轻者没收兼罚款,重则要坐班房。
记得那天是“圩日”,饭馆周围零零星星出现好几个售“私”肉农民,他们箩筐装猪肉,地上铺一块塑料布,加一刀一个砧板就开档。
我们四个吃完饭,在饭馆门口抽烟闲聊,未几,从圩镇方向来了一辆“罗马”汽车,开过饭馆门口不远停下,车厢里呼啦啦地一下子跳出五六个彪形大汉,分别向卖猪肉的农民跑去,这些家伙像强盗一样,一人扛起一筐猪肉就往车厢里装,那些善良的农民顿时目瞪口呆,无可奈何。
看着看着,觉得实在看不过眼了,就不慌不忙的走到汽车前,不卑不亢地问他们:你们凭什么抢人家的猪肉?中华人民共和国那一条法律允许你们这样做?这些人竟然无言以对。也许是看见我在质问他们,卖“私”肉的人也走过来,还引来上百赶圩农民围观,突然,我背后传来一声大吼:抢返!,不能让他们拿去喂狗!
随着这一吼,十几个人一起爬上车箱,将这伙人抢走的猪肉全部拿回来了!这下子,轮到坐着罗马车来的人目瞪口呆了!
这一次,我也说不上输赢,我什么也没得到,但心里面觉得特别的爽。
八十年代后期某年,山区某镇一个赶集日,我到菜市场买菜(市场旁边是供农民售卖狗崽猫崽的场地),看见一个四十来岁的壮汉和一个出售狗崽的六十多岁的老人在交易狗崽,也许价钱谈妥,壮汉摸出一张面额50元的大钞给老人,并嘱一声:你要找我四十六元五。老人接过钱,壮汉拿起装有狗崽的圆头笼,等待老人找他钱,一切显得好像很自然。
老人将大钞对着阳光看了又看,可能觉得不对劲,就将钱递给对方说不卖了,壮汉不肯接钱,拿狗笼的手也不肯松开,在他们的争吵声中,我隐约听出是壮汉使用假币蒙老人,双方扯来扯去僵持不下,最后壮汉来蛮的,说不卖也得卖,并用另一只手推了老人一下,我看不过眼了,就从旁边卖菜人的菜担子上跳过去,左手揪住壮汉衣领,右手一拳冲向他的腮帮子,夺回狗崽还给老人,接过老人手上那张假币,大声对壮汉说:丢那奶,用假钱蒙老人,总打人家,走,我同你去派出所!这家伙一下就蔫了,求我放过他,说以后再也不敢了,我看到老人也没受什么损失,这蒙人的壮汉,蒙的也不是我,于是就叫他走了。
一九九六年七月的一天,电城回水东的中巴上,我坐在最后一排,而且是我自己一个人坐,车到旦场过一点时,上来三个鼠目獐眼的非善良之辈,分别坐在我旁边,将俺围住,行至海门路段,其中一个开口问我要钱,我镇定地大声反问:为什么要给你钱?另一个说,我们还没吃饭,想你给点钱吃饭;我不亢不卑,断然拒绝,说:对不起,我没钱,要烟可以给你一支,但烟不好,我只吸“黄广州”,第三个接着说:看见你衣袋里有钱(当时我穿着短袖衬衣,衣兜里确实装着两张20元的钞票,钱包装在裤后兜),怎么说没钱呢?我掏出那40块钱,捏紧,对他们说:就这点钱,我也要吃饭,还要搭车,给了你们,我怎么办?
此时车已行至电海中学门口,他们也不敢胡来,就小声叫我别那么大声,没有就算了,说完悻悻地下车走了。
这事,也说不上输赢,但起码我没损失什么。
我不鼓励男人一定要逞强,更无意责怪人在本能状态下的保命之举,但是,即使是猛虎,如果一味沉默、消极逃避,人家也当病猫处理!所以,关键时刻,男人应该有个男人样,对非正义的歧视和欺侮,对鬼魅魍魉的肆无忌惮,忍无可忍则无需再忍!
但是,现实呢?
事件回放:
2014年3月1日21时,昆明火车站广场,蒙面暴徒公然砍人,造成29人死亡、143人受伤。这是新疆分裂势力一手策划组织的暴力恐怖事件,广场上行人成千上万,而施暴歹徒不过区区5人(其中1个还是女的),这伙人手持原始得不能再原始的长刀,残杀无辜,血染春城,平均一个歹徒要杀伤34.4人!是他们有高强的武功?很遗憾,还真与中国功夫无关,究其根本,是我们的民众们太怯弱!
2014年3月14日,成都市著名步行街春熙路一带,数百人在不明原因情况下狂奔。现场目击者称,此为有人造谣发生“暴力砍人事件”所致。春熙路及周边地区虽没有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也没有人员伤亡,但现场混乱的态势诠释的仍然是民众的惊慌、冷漠和懦弱!
3月14日上午10时,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沙湖桥菜市场内,两名摊贩因纠纷引发互殴,其中一人被对方砍死,行凶歹徒逃跑过程中砍伤四名无辜群众,其中两人当场死亡。
3月15日上午8时30分,广州沙河大街,某服装城的保安员抓获一名小偷,该小偷突然大喊一句:“有人砍人!”周边群众如惊弓之鸟,霎时四处逃散・・・・・・
我不否认,昆明恐怖事件中伤亡的172人中,有老人和孩子,但更多的是成年人吧?那些有幸逃脱戕害的人们,更多的还是成年人吧?在这种时候,就没有一种血性能激发人们站出来制服这伙本不强大的暴徒?哪怕有人手持一条板凳,大喝一声,也能震慑暴徒,众人也会附和,可惜欠缺的就是一个血性男人!
广州沙河人群逃散事件和成都春熙路群体散逃事件如出一辙,都是有人散布了砍人的谣言,造成民众恐慌。有人说,应当严惩造谣者,这自然是应该的。但除了严惩造谣者,我们是否该想想,这谣言,为何就能惑众?其实,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怕死鬼,都缺了那一点血性,都只想着明哲保身,都太“理智”了。
面对暴恐,国人们表现得如此的无能为力,只想着逃跑。可是面对相熟的人事,有点利益冲突,比如调资升职福利奖金等,保证个个都不怕死,非得争个你死我活,头破血流――
难道,我们的血液中,真的只剩下自私、奴性、冷漠和恐惧?
一个没有勇气的民族是可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