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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被跨省”让“穷骨头”彻底坏死? (1人在浏览)

正义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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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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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被跨省”让“穷骨头”彻底坏死?



作者:姬鹏



当我还在手捧手机,看着凤凰手机端的新闻时,或许我看到的只是新闻,可是新快报的记者陈永洲已经走在了跨省的路上,《新快报》头版悲情之时,或许你我都明白,清水衙门的报业集团,唯独骨头还有几根,可惜当跨省的手掌伸向他们的时候,穷骨头或许早已坏死,因为求助出于无奈,更出于话语权的更迭。



记得三年前,河南某媒体曝光一家公司的负面新闻,该公司一名负责人通过微博对记者说:别高兴得太早了,等着省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的诫勉谈话吧!对于记者报道,不一定准确,媒体并非就代表着正义,但这种以权压人的威胁口吻让人反感。记者采访中时常遭遇种种呵斥,会被指责“媒体尽给我们惹麻烦”,会被嘲讽“不就是为了挣两个稿费”,会被威胁“再采访就拘了你”。当然,不只是话语上的威胁,还不乏殴打记者和“跨省追捕”。





这是什么情况,穷骨头还是贱骨头,还是狗咬穷骨头。



以前年陕西曝光天价烟的记者在隐秘的官方压力下被停职为代表,近来一系列记者受打压的事件,让媒体人隔段时间就会出现的受辱感、受挫感和无力感再次爆发。重重压力下履行舆论监督之职,曝光腐败鞭挞丑恶,却不料背后中枪,噤若寒蝉之余,更让人无比寒心。有人在微博上发了记者被打压的信息后,引来无数转发、评论和声援,一个政府官员跟我感慨说:你们记者真惹不起,惹了一个就群情激愤了。其实,“记者被打压”的信息之所以在微博上引起极大关注,透出的信号不是“记者惹不起”,而恰恰是“记者很好惹”。其一,这种群情激愤,说明了记者受打压不是偶然个案,而是普遍现象,所以激起了从业者共有的焦虑和公众普遍的共鸣;其二,说明了记者骨子里有一种弱者意识,强者总是独来独往不可一世的,弱者才会惺惺相惜抱成一团。



令媒体人感动的是,在此类事件中,民众总是毫无保留地表达了支持。公众对媒体人的声援,表现出了一种可贵的公众理性,他们明白,记者面对公权力时的贫弱,是公民权利贫弱的一个缩影。监督公权力,曝光丑恶,是记者的天职――如果说这是一种权利,它蕴含于“权力源于人民赋予,所以每个公民有权批评和监督政府”的公民权利,与公民权利共生同源。很多人喜欢将媒体称为社会的“第四种权力”――如果媒体和记者手中掌握的真是一种权力,这种权力也是源于民众授予,为了让民众知情,为了代表民众监督公权力,为了民众的利益而站在社会的船头作一个了望者。所以,记者权利是一个社会中民众权利的晴雨表,记者权利常受侵犯,记者权利缺乏保障,很难寄望民众的权利会有保障、民众的权利不受侵犯。桀熬不驯的公权力面前,记者没有尊严,其他公众更没有尊严。



相比普通公民,记者并没有特权,记者与公民无法分离。所以,并不存在“连记者权利都不受保护,更何况普通公民”的现象。记者权利是公民权利的一部分,记者就是公民,记者不受保护,就是公民不受保护。如果一个社会,担负着满足公众知情权的记者的权利得不到保护,报道真相的人被打压,真相被公然地遮掩,信息被操纵和垄断,民众不知情,民意就无法得到表达,民权就得不到伸张。



所以,有公共责任感的公民,一个告别一盘散沙的公民社会,会从记者的无力中,感受到公民的无力、社会的无力。――实际上,记者无力,不仅是国民无力,这个国家都会无力。一个强大的国家,应该有强大的国民,而国民的强大,应以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为前提。



记者有力,贪官污吏才会无力,腐败官员才会慑服于舆论监督的力量,而不会嚣张地反击记者“拿这点钱怎么了,你怎么不去曝光那些贪更多钱的官员”;记者有力,公权力才会被驯服,被规训于严格将权力用于为公众谋福利,而不是以权谋私;记者有力,社会的丑恶现象才会被揭露,而不是被一些人捂着捂着,捂成了危害社会的大矛盾、大麻烦;记者有力,民众才能知情,这个国家才会安全,诚如哲人所言,让人民知道的真相越多,这个国家就越安全;记者有力,记者身后的民众才会有力,国家的强大并不是表现在强大的官员、强势的权力上,而是表现在每个公民的强势上,不会有被“跨省追捕”的恐惧,不会担心警察破门而入,不会担心因言获罪。



高层一再强调“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创造条件让人民讲真话”、“不要轻易把不同意见说成杂音噪音”。能树立一个国家形象的,不是花天文数字般的钱去国外做形象广告,而是实实在在的公民形象、公民权利。



另附:《新快报》求助信



各位读者,我们的记者陈永洲报道了中联重科财务问题,然后他就被长沙警方跨省抓走了,罪名是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对此,我们要呐喊!



  请放人



  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



  本报评论员



  假如,你是个记者,写了些批评某公司的报道。有一天,警察叔叔把你抓了。



  请你不要激动。人家是有理由的――“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关你几天、几十天,查查总可以吧?



  现在,我们新快报的记者陈永洲,不幸成为了那个倒霉的家伙。



  我们很想抽自己两耳光。



  因为我们一直以为,只要负责任地去做报道,就不会有问题;万一出现问题,我们登报更正,致歉;实在严重,对簿公堂,输了官司,该怎么赔就怎么赔,该关门就关门,那也是活该。



  但事实证明,我们太天真了。



  陈永洲在熬过三天三夜,终于见到律师时说,他可以熬个三十天,多了,就不敢说了。



  欲哭无泪。



  应该说,我们对这个突如其来的打击保持了极大的克制――上周五上午,人被带走了,我们没有吭声;上周六,我们没有吭声;星期天,我们没有吭声;星期一,我们没有吭声;昨天,我们还是没有吭声。



  因为,我们总是想,人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如果台底下的隐忍和努力能换回来一个活泼泼的同事,是值得的――请读者诸君尤其是同行们原谅,我们这样做,没有顾及公义,没有为革命而牺牲而献身的勇气,真的很懦弱,真的很自私,真的很可耻。



  但是,我们不后悔。



  因为警察叔叔虽然别着枪,很威武,中联重科虽然给长沙交了很多税,很强大,但毕竟都还是阶级弟兄,有矛盾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嘛。



  如果上天再给我们一次机会,我们还是会说:警察叔叔,中联大哥,求求你,放了陈永洲吧!



  如果上天只给我们一个说话的机会,我们会说:



  我们认真核查过陈永洲对中联重科的所有的15篇批评报道中,仅有的谬误在于将“广告费及招待费5.13亿”错写成了“广告费5.13亿”。如果警察叔叔发现了敝报虽力尽而不能发掘之证据,敬请公示,我们一定脱帽致敬。因为我们仍然相信――至少会有那么几天吧――你们和我们一样,对法律具有完整之尊重。



  我们要谢谢长沙来的四个警察叔叔,是你们闭起一只眼,昨天夜里陈永洲瑟瑟发抖的幼妻才能从自己家里平安出走了。



  我们还要谢谢你们,没有动用高端大气上档次的秘密武器,把你们认定的可疑分子、经济中心主任一举抓获。顺便说一句,他真的不在家里,早几天就不敢回家了。真的。



  哦,还有高辉,敬爱的中联重科董事长助理,我们几个月前已经起诉你侵权了,希望你给点面子,应个诉啥的,我们不会突然把你拿下的――我们每年交的税很少的,营业额也远远没有几百亿。



  你们的老乡,湖南人曾国藩写过一个对联,“养活一团春意思,撑起二根穷骨头”。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
 
问:21世纪什么最贵?
答:是良心和真相。
 
QUOTE(123 @ 2013年10月24日 Thursday, 11:58 AM)
问:21世纪什么最贵?
答:是良心和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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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以稀为贵。
 
这个案件具体细节还没披露,不敢评论。
不过,现在普遍的现象是:记者仗着手中掌握着宣传工具,敲诈勒索,选择性报道,偏帮一方,自以为是法官;警察不顾法纪,老子天下第一,胡乱抓人。如果刚好这两个人碰上了~~
 
该事件看起来警方好象有点过份,但一些妓者的所作所为也不敢恭维.看下面:

黑龙江晨报 (微博)致歉

黑龙江晨报24日7版刊发的《老汉旅店见网友,一开门傻了――“跟我开房的咋是儿媳妇”》,经本报进一步多方核实系假新闻。穆棱市公安局证实,此案件是穆棱电视台记者韦洪基杜撰的一则假消息。记者虽要求韦洪基协助拍摄案件当事人照片,但没有能够深入当地详细采访,为此,我们诚恳地向广大读者致歉。(本报编辑部)
http://news.qq.com/a/20131025/012851.htm?p...012&ptlang=2052
 
长沙警方己沦为企业的家丁。

新快报记者陈永州在报上公开发表文章批评中联重工,属职务行为,中联重工理应通过法院起诉新快报,直接指使长沙警方捉人,是违反有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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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个人的了解,新*报等一些报刊,喜欢为所欲为!我的一些广州朋友碰到过新**的捉弄。人家国企也不是傻瓜,在这个风头做这种事,绝对是有真凭实据的!事情还没有清楚,千万不要太武断!
 
QUOTE(123 @ 2013年10月24日 Thursday, 11:58 AM)
问:21世纪什么最贵?
答:是良心和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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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啦,习老总会认真地告诉你,权利最贵!像他的位置,没有100亿应该很困难!
 
QUOTE(水东学生 @ 2013年10月25日 Friday, 03:28 PM)
该事件看起来警方好象有点过份,但一些妓者的所作所为也不敢恭维.看下面:

黑龙江晨报 (微博)致歉

黑龙江晨报24日7版刊发的《老汉旅店见网友,一开门傻了――“跟我开房的咋是儿媳妇”》,经本报进一步多方核实系假新闻。穆棱市公安局证实,此案件是穆棱电视台记者韦洪基杜撰的一则假消息。记者虽要求韦洪基协助拍摄案件当事人照片,但没有能够深入当地详细采访,为此,我们诚恳地向广大读者致歉。(本报编辑部)
http://news.qq.com/a/20131025/012851.htm?p...012&ptlang=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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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坚持认为:那是真实的谣言!只不过那记者真的不应该举报国企老总啊,他们什么都不多就是钱太多,拿个100亿出来要你的命,也是人民埋单,怕什么!!结果会是全国有良知的人民会为他惋惜――英雄短命啊!
 
小报好欺,到人民日报捉个试试?
 
新快报一直以来都是哗众取宠,我从来不买这个报纸,因为我的朋友曾经受过这个报纸的伤害!恶有恶报!希望他们从此关门大吉!!
 
记者们总是说得自己那么清高,绝无害群之马吗?就没有一个看到钱财而选择黑手的记者吗?发表“穷骨头”的编辑或总编,或者你正被你那个下属欺骗了呢
 
QUOTE(dodo @ 2013年10月26日 Saturday, 11:06 AM)
记者们总是说得自己那么清高,绝无害群之马吗?就没有一个看到钱财而选择黑手的记者吗?发表“穷骨头”的编辑或总编,或者你正被你那个下属欺骗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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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受下属骗,而是上下连成一起,一荣俱荣!施压!怕事情暴露,暴露了这一大集体!
 
记者就是和公务员,执法人员一样在人们心目中形象早已破产了。
 
QUOTE(尼格 @ 2013年10月26日 Saturday, 11:21 AM)
记者就是和公务员,执法人员一样在人们心目中形象早已破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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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是记者、公务员、执法人员,还有强奸儿童的老师,还有.......凡事有国字沾边,国家赋予权力的。都有害群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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