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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白县林头镇黄国周学习省政法委书记朱明国文章有感 (2人在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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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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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社会各界人士:
大家好,我是林头镇黄国周,首先感谢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家事件的关注和支持。本来我不想多说了,但今天我突然看到9月23日南方日报刊登省政法委书记朱明国同志的一篇文章,题目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的讲话精神,循法治之路,促公平正义》,增强了我的信心和决心。
文章要求全省政法机关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真正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的重任。要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作为价值追求;要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作为基本要求;要把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律权威作为重要目标。说得非常中肯,来得非常及时,对指出当前存在问题,一针见血,敢于揭短亮丑,提出整改思路,切实可行,也非常迫切需要。是站在政治高度上,对中央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确确实实值得我们学习对照的一面镜子。
可这篇文章所指出的问题,正是我家这三年来所遇到的真实情况,那是林头镇黄阳村委8.20用生命维权事件和农民有苦无处申,只能用鲜血、生命来维权(有关情况可点击查看)。从依法维权,到用鲜血、生命维权,再到被迫下跪维权,这三年来渡头村不法之徒,共六次走上门来打砸、砍树、伤人、毁坏生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9.68万元,因受伤失产失业的损失还未计。如果案情一开始发生时,司法、公安部门有所作为的话,也许不会导致一个正常平静生活家庭的如此浩劫。现在已无法生活,人被打伤干不了重活,生产又遭到严重破坏,道路交通又毁坏,经报警多次,又向有关领导反映,都没办法处理,制止。正是由于公安的不作为,乱作为,姑息养奸,纵容犯罪,才导致案情的不断恶化升级,几乎已闹出人命来。在文明法治建设的今天,原本是我家的合法权益,又有县、市政府的处理决定、市中院的裁决,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人身安全也受威胁,而且是受到了严重的人道主义危机。难道这是我们建设的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幸福社会结果吗?可能公安部门也有压力,才没有依法处理,但有谁权力大得过中央总书记、省政法委书记呢?他们已频频发话指示领导干部要做到心中尊法,对法律有敬畏之心,自觉地维护法律尊严和法律权威,坚决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情扰法。现实生活上出现这种法律被架空的情况,要么是中央和省委领导说一套做一套,忽悠民众,根本落不到实处;要么是下级把上级指示精神当耳边风,根本不当一回事;还有就是地方恶霸已大过中央,根本不把法律、政府放在眼里。
从视频、图片大家可看到,这些令人发指的暴行,打砸了一次又一次,而且步步升级,竟还未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难道我们的有关领导已麻木到如此地步吗?也难怪省政法委书记朱明国还时刻保持清醒,一针见血指出:当前,一些人仍然存在“信权不信法”,“信关系不信法”,“信金钱不信法”、“信访不信法”,凡此种种,是“唯权力论”,“唯金钱论”,和传统“人治”思想作祟,是法治信念淡薄、法治信仰缺失的体现。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换位思考中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要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下功夫。政法权关和广大政法干警必须时刻牢记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恪守法律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杜绝枉法裁判,执法不公,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可看得出从中央总书记到省政法委书记都把法治推到至高无上的高度,表明了党中央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我读这篇文章感觉最大的亮点是“换位思考”这个说法,我也是第一次看到在如此高层的讲话中出现,很明显表明,任何人都没享有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是换句话说,当政者,掌权者,如果受伤受害的是你亲人,或你自己,你会怎么做,这是最简单的道理。要知道如果法律没有权威,风气不正,人人都可能是受害者。
 
视频地址1:http://v.youku.com/v_show/id_XNjA0MDEyMTQ0.html
视频地址2:http://v.youku.com/v_show/id_XNTM3MjU5ODI4.html
 
有道理。
 
希望能引起重视,政府能更加关注民生,加快法律、廉政、作风建设,严惩渎职分子、腐败分子,解民之忧。
 
支持LZ非常时期用非常手段,将来做跳梁小丑亦是名人一头!
 
QUOTE(zhx004 @ 2013年09月27日 Friday, 10:15 PM)
支持LZ非常时期用非常手段,将来做跳梁小丑亦是名人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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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是楼主跟你有仇,还是国家跟你有仇啊?如此损人,小心折寿。
 
你跟他们讲法律,他们却和你拼蛮力!
 
QUOTE(iben @ 2013年09月27日 Friday, 11:00 PM)
楼上的,是楼主跟你有仇,还是国家跟你有仇啊?如此损人,小心折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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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你跟他有亲,这么激动!
 
QUOTE(zhx004 @ 2013年09月28日 Saturday, 07:23 AM)
难道你跟他有亲,这么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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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头土匪村谣言将又出现了,大家来围观下这个不知廉耻,目无国法的家伙是否长个三头六臂。
 
QUOTE(黄阳村委 @ 2013年09月28日 Saturday, 08:24 AM)
渡头土匪村谣言将又出现了,大家来围观下这个不知廉耻,目无国法的家伙是否长个三头六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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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帮你增加点击率和回贴率啊!都不知你大脑是不是长在胶吹里!
 
林头镇黄阳渡头村暴徒六次来我家打砸财物损失情况:
第一次是2011年9月7日,造成我家两人受伤。经法医鉴定,一个轻伤,一个轻微伤,财物损失一大批。包括水泵、井圈、水泥等,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住院医药费)5.3万元。
第二次来破坏是在2012年2月份,毁坏农作物番薯0.5亩、木莳0.5亩,还在烧香烧纸,放鞭炮,有意闹事,经验损失1千元。
第三次是2012年7月份,毁坏番薯0.4亩,花生0.5亩,水泥井圈打烂8个,砍荔枝5株,菠萝树2株,经济损失4.8千元。
第四次是2013年3月27日,毁坏番薯0.5亩,玉米0.4亩,毁坏菠萝200多个,木瓜100多个,砍荔枝树6株,木瓜树5株,菠萝树2株,经济损失8千多元。
第五次来是2013年3月29日,砍掉荔枝31株,菠萝11株,木瓜6株,黄皮树3株,花生0.5亩,当时刚好挂荔枝果,经济损失2万多元。
第六次是2013年8月20日,就是忍无可忍,被迫用鲜血生命来维权,我家受伤三人,两个属于轻微伤。砍掉荔枝树35标,菠萝10株,木瓜、黄皮等5株,花生0.5亩,破坏道路交通一段,经济损失1万多元。
以上合计9.68万元
以上都是渡头村不法之徒在这三年来血淋淋罪证,林头镇派出所也有备案记录可以查,但派出所无法制止他们的暴行,我不知道是公安不作为导致的,还是有何方神圣为他们撑腰,就算有争议,都可请有关政府执法部门来处理,何必这样凭人多势众采取极端、蛮横不讲理手段来打砸、砍树、伤人呢?这本身就非理至极,非法至极,还有什么好说呢?到底谁霸道?谁野蛮?谁仗权势?大家看了心中有数。
 
楼主学足黑猫白猫论在来说吧。
 
村民因土地纠纷碾死同乡 警方在场拍照未能制止
南都讯 记者罗煜明 28日中午12时许,惠东县大岭镇大洲村沙湖村小组发生一起恶性殴斗致死案,36岁的村民林建业被同村一村民驾车反复碾压致死。惨剧发生时有两名出警的警员在场,但他们的处置并未能阻止惨剧的发生。惠东警方称,出警警员为新警,尚未配枪导致无法鸣枪示警。
  在此次冲突中,右手的小指被砍断的林建旺回忆称,这起殴斗事件缘于一宗土地纠纷。其称,他们所居住的大岭镇大洲村沙湖村小组,有一块一亩多的地,近期因同村50多岁的林玉辉在上面建房,导致70多岁的林顺省等数人不满,双方因此发生纠纷。26日,林顺省一方找林玉辉谈判并试图阻止他建房。27日,林玉辉率亲友前往林顺省家进行威胁恐吓,当时林顺省一家男丁外出,林玉辉只好打道回府。28日上午11时许,林玉辉再次纠集了近10名亲友开车前往林顺省家寻衅,林顺省随后呼叫5名家族男丁前来助阵。
  林建旺称,接到大伯林玉辉的电话后,他和另外4名堂兄弟很快赶到。中午12时许,林玉辉一方率先从车内拿出大砍刀向林顺省一方猛砍。在阻挡过程中,林建旺右手的小指被大砍刀削断掉落在地,另外一名堂弟林建通的右胳膊被刀砍伤。林玉辉一方并未罢手,其20多岁的小儿子驾驶一辆本田小轿车,从背后猛烈撞击林建业,并从他身上碾过。首次碾压过后,丧失理智的林玉辉小儿子又调转车头,再次从林建业的身上碾压过去,林建业当场吐血,随后送医不治身亡。
  惨剧发生时警方在场,躺在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的林建旺至今心情难平,他说如果警方控制得力的话,这场惨剧本可以避免。
林建旺称,28日上午11时许,冲突暴发后,他立即致电110,大岭镇派出所的教导员以及另外一名警员赶到了现场。眼见冲突升级,林建旺等人不断催促大岭镇派出所派员增援,防止事态恶化。不过这两名警员除了拍照,并无其他更有力的劝阻措施。林玉辉小儿子驾车碾压林建业后,从警察眼皮底下迅速驾车逃离现场。林建旺表示十分不满,他认为如果警方迅速增援,或者鸣枪示警的话,事态就不会恶化,惨剧有可能不会发生。
  [警方回应]
  新警未配枪致疑犯逃跑
  针对死者亲属的各项质疑,昨日惠东警方回复称,在该起警情处置中,的确发生了意外。警方表示,警情发生后,大岭镇派出所最先赶到现场的是一名新警和一名协警,由于新警还没有持枪证无法配枪,所以没有办法鸣枪示警,还导致了犯罪嫌疑人当场逃跑。
  警方表示,大岭镇派出所教导员并未在第一时间到场处置,他随后赶到现场时碾压行为已经发生,他只好快速将伤者送医,警方对林建业不治身亡感到遗憾。警方表示,目前警方已经控制了两名嫌疑人,正在全力追捕其他犯罪嫌疑人。
 
现实生活出现这些法律架空的情况,要么是中央不把法律放在眼里。
 
QUOTE(huangyang @ 2013年10月01日 Tuesday, 12:29 AM)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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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下级把上级指示精神当耳边风,根本不当一回事。
 
当前,还有一些人仍然存在信权不信法,信关系不信法,信金钱不信法。

凡此种种,是唯金权论和传统人治思想作崇。
 
QUOTE(iben @ 2013年09月30日 Monday, 12:37 PM)
村民因土地纠纷碾死同乡 警方在场拍照未能制止
南都讯 记者罗煜明 28日中午12时许,惠东县大岭镇大洲村沙湖村小组发生一起恶性殴斗致死案,36岁的村民林建业被同村一村民驾车反复碾压致死。惨剧发生时有两名出警的警员在场,但他们的处置并未能阻止惨剧的发生。惠东警方称,出警警员为新警,尚未配枪导致无法鸣枪示警。
  在此次冲突中,右手的小指被砍断的林建旺回忆称,这起殴斗事件缘于一宗土地纠纷。其称,他们所居住的大岭镇大洲村沙湖村小组,有一块一亩多的地,近期因同村50多岁的林玉辉在上面建房,导致70多岁的林顺省等数人不满,双方因此发生纠纷。26日,林顺省一方找林玉辉谈判并试图阻止他建房。27日,林玉辉率亲友前往林顺省家进行威胁恐吓,当时林顺省一家男丁外出,林玉辉只好打道回府。28日上午11时许,林玉辉再次纠集了近10名亲友开车前往林顺省家寻衅,林顺省随后呼叫5名家族男丁前来助阵。
  林建旺称,接到大伯林玉辉的电话后,他和另外4名堂兄弟很快赶到。中午12时许,林玉辉一方率先从车内拿出大砍刀向林顺省一方猛砍。在阻挡过程中,林建旺右手的小指被大砍刀削断掉落在地,另外一名堂弟林建通的右胳膊被刀砍伤。林玉辉一方并未罢手,其20多岁的小儿子驾驶一辆本田小轿车,从背后猛烈撞击林建业,并从他身上碾过。首次碾压过后,丧失理智的林玉辉小儿子又调转车头,再次从林建业的身上碾压过去,林建业当场吐血,随后送医不治身亡。
  惨剧发生时警方在场,躺在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的林建旺至今心情难平,他说如果警方控制得力的话,这场惨剧本可以避免。
林建旺称,28日上午11时许,冲突暴发后,他立即致电110,大岭镇派出所的教导员以及另外一名警员赶到了现场。眼见冲突升级,林建旺等人不断催促大岭镇派出所派员增援,防止事态恶化。不过这两名警员除了拍照,并无其他更有力的劝阻措施。林玉辉小儿子驾车碾压林建业后,从警察眼皮底下迅速驾车逃离现场。林建旺表示十分不满,他认为如果警方迅速增援,或者鸣枪示警的话,事态就不会恶化,惨剧有可能不会发生。
  [警方回应]
  新警未配枪致疑犯逃跑
  针对死者亲属的各项质疑,昨日惠东警方回复称,在该起警情处置中,的确发生了意外。警方表示,警情发生后,大岭镇派出所最先赶到现场的是一名新警和一名协警,由于新警还没有持枪证无法配枪,所以没有办法鸣枪示警,还导致了犯罪嫌疑人当场逃跑。
  警方表示,大岭镇派出所教导员并未在第一时间到场处置,他随后赶到现场时碾压行为已经发生,他只好快速将伤者送医,警方对林建业不治身亡感到遗憾。警方表示,目前警方已经控制了两名嫌疑人,正在全力追捕其他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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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两件事中都看到了警察的身影,但悲剧照样发生,作为公共安全维护者,为什么没挺身而出?难道现在的公安不是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是利用权势追求“金钱”?我们改革了几十年,我们得到了什么?丢失的比得到的更多!因为我们丢失了人性,回到了原始!!!
 
如果没有法律权威,风气不正,人人都可能是受害者。
 
【政法委将不再介入个案?】为维稳考,地方政法委一度是干扰个案审判的重要因素,记者从权威人士得知,除涉及外交国防等特殊领域外,“政法委今后将不会介入个案”。防范冤案意见也规定,法院不得参与公安检察联合办案。如果是真,是重大进步。进而,地方政法委有保留必要吗?
 
电白啊。。治安什么时候才能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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