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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所长伙同地痞逼我吸毒后将我轮奸 (1人在浏览)

8996

小学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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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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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李洪娜。女。今年24岁。身份证:150430198801112141。是内蒙人。自幼因是超生的,出生几个月就被亲生父母遗弃,跟随在辽宁盘锦市的养父母生活,养父母对我视如己出,百般疼爱。因养母极劳成疾不幸于9年前去世。养父前年检查出肺癌和骨癌常年卧病在床,我因家庭特别困难,应聘在盘锦兴隆四百货公司打工,只想用辛勤的汗水换取微薄工薪用来给养父买药治病,以此来报答养父养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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噩梦的开始
可是就在2010年12月10日这一天我的人生悲惨遭遇发生了――这日傍晚7点左右同事及闺密王月打电话给我未婚夫说要我请她去辽河宾馆洗浴洗澡(我未婚夫有辽河宾馆的贵宾签单卡,我经常请王月去那玩,所以这次也像往常一样)没想到她却骗我来到一个我从不认识的男子家中(振兴小区51-2-501,后知道叫杨东,是本市油田医院的被开除的职工)这男子和另一男子(后知道叫何志同)却逼我,威胁我吸毒。

他一把拉住我不让我走,威胁我给我对象打电话拿钱才能走人。并说:你不放点血就想走吗?我没答应,这时王月也来了。他竟连打带骂把我摁住。王月也在旁拽我头发摁住我手杨东就把我强奸了。并抢去我给养父买药的500元钱。又逼我吃下几粒不知药名的药物。还逼我吸食冰毒,不吸就打我。到晚上9点多钟又来一个男子对我连打带骂,还说:你不是没结婚吗?我一月挣5000多元,我养你呗。我不理他,他又说:何志同已经带人去你家了,不同意就整死你和你对象。说完又对我进行强奸。完事后警告我说:你告到哪都告不倒我们。(后来知道这人是油田公安局某派出所所长外号叫二哥)他走以后又来了另一男子采取同样威胁.殴打的手段再次将我强奸,临走时还威胁我说:知道黑社会的厉害了吧,让你见识见识什么是真正的黑社会!王月已把你家的地址告诉我们了。不就是某某小区某某号楼吗?如果敢告我们就整死你。(这个人明显腿有点瘸)由于药物的作用下我已经麻木,还有另一个凶手在侵害我时门口有一女孩叫这个人一声龙哥:“出来一下”.这个叫龙哥的人在行凶中途还出去了一会,回来又对我进行侵害。而这个女孩我敢确定就是韩东斌和杨玉口中威胁我不让我说出的与并说与此案无关的杨东的所谓妹妹,是学生的两个女孩其中一个。昏沉地好像这之后还有其他人进屋将我强奸,但是后几人我没看清楚他们长相。前几人我记住了他们的长相。因为他们都威胁过我,打过我。直到13日早上8.点多钟,几个凶手不知去向,剩下一个睡着了,我这才偷偷摸摸穿上衣服逃出杨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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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根据监控视频显示所有凶手都聚集在同一单元的201室。视频清晰显示就在13日凌晨3点多和4点多钟凶手从201进出,其中一个就是何志同。2011年12月14日在姐姐,姐夫,未婚夫等人的带领下来到辽宁省盘锦市振兴派出所报案。在派出所门口有几个人竟威胁我们不让我们报案,其中一个是瘸子。还有一个就是何志同。为此我未婚夫还问一个值班警察袁庆,回应是:他们是个精神病。没事就来派出所闹的。后来这帮人被我未婚夫。姐夫等人推出了派出所才骂骂咧咧地走了。

办案人员不办案还侮辱我
1月9日被冒充律师的人打电话约在本市金百合保健中心骗去我们的自述材料(其中一人还自称认识分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王晓光并说能帮助我把材料交上去,后来却不承认有这事了,电话号也给别人了。后来才知道这人就是给其中也是凶手之一的油田公安局某派出所长开车,他的手机号是15668700003。询问人杨钰独自办案中途还接一个电话出去了40多分钟回来重新询问时就开始威胁我:你告的是杨东。别人与此案无关,别瞎说。瞎说马上关起你。查办你!等等话。还逼我跪着回答询问。为此我对象还质问过他。他回应是我自愿跪的。我对象为恳求他认真执法讨好地发一只烟给他抽,他竟然说我最差就抽苏烟。边说还掏出一盒苏烟拿出一支自顾点上。我多次对他诉说身上被打伤势他也不为我拍照,推脱无女民警(其实给我做尿检的就是女警)2月15日,因多名凶手在杨玉的威胁下没记录的原因和身上多处伤势未给拍又来到振兴所提供时,一名叫刘江的警察竟对我大声吼:你想说就说,把派出所当你家啊!说完尽然使劲摔门出去了。连话都不问了。连签名都是他不在的情况下我未婚夫让我签的。因多名凶手因刘江又是单独问话时途摔门走了的原因导致又没在材料中有叙述,第三次又来到派出所提供,这次终于是两人询问了,其中有个女的,当我叙述到案件中出现的何志同和他带来的两个女孩时,韩东斌马上就威胁我说:何志同是杨东的弟弟,那两女孩是杨东妹妹他们和此案无关,她们是学生。别瞎说,瞎说是要付法律责任的等等。(后来才知道何志同是市法院已定性的黑社会老大范思本外号叫范二的贴身打手兼司机,外号叫大象,百度上可搜索)后此案竟被派出所治安拘留几人结了案了。

2月15日一个自称是杨东朋友的人给我未婚夫打来电话:说让我们别告,给那我们拿点钱,被我们拒绝(此人的手机号是:13942771230)(2011年1月11日来到市公安局纪委宋主任举报杨钰,韩东斌等警察不作为。宋主任当我和未婚夫给所长张文慧打电话说:这轮奸,绑架,抢劫案你们没权限办的,为啥没往上报啊!在纪委和法控的监督下通过信访14日来到分局举报时专案组一警察威胁我和我对象:媳妇让人睡了还有脸来告啊!不闲丢人啊!是不是不想再盘锦混了?再瞎告就把你们当精神病人关起来。警号为:902008的也威胁说:外地人在这还能飞啊?告什么告?你们能告倒谁啊!想找死啊?等言语。2011年1月18日接振兴派出所韩东斌补充没有公章的立案通知书。21日专案组长告知凶手杨东被逮捕原因是容留他人吸毒。而绑架,强奸,抢劫等特重大刑事犯罪情节不予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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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图开悍马撞死我
21日险遭遇人为车祸在分局大门口(车号为辽L18V08)。29日在彩钢厂门口又险遭遇人为车祸(车号为辽L44443)。2011年2月2日第三次一台车牌蒙着件衣服的悍马车在天龙制药厂门口又欲撞我和未婚夫,再一次被我们躲过,这车司机从车里还伸出头骂我们 :"总有一天会整死你们的"为此我未婚夫还追他车让他下车,他开车加大油门开跑了,车牌号蒙的衣服掉下一点,让我们看出车牌尾号是44.这三台车都是停在人行道见我与未婚夫过来突然启动朝我们相撞,幸亏我们早有警觉才幸免遇难。为救我在第二辆车撞时我未婚夫还摔了一跤,膝盖破了一个大口子。凶手多次来电话威胁:再告就整死你们等等(有录音)2月16日交举报材料给市公安局信访董科长。同时又来到纪委宋主任处交举报材料。2月27日专案组崔晓军打电话给我们让我对象去分局一个领导找我对象说:开个价。你们告到哪还不是为了钱等等。被我未婚夫拒绝。2月25日去人大交举报材料。3月4日又去人大举报。3月9日交自己在振兴小区拍下不能正常提取的监控视频给分局盛勇等警察。同时递交振兴所未拍下身体多处伤势照片分局也不受理(而杨玉只在报案后第二天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只是让一个女的拍后腰部一处伤势)3月10日到市委组织部长举报,部长秘书带我们去到市政府信访局。3月19日在网上向市公安局局长姜伟华举报。3月21日市公安局信访询问并记录。4月12日向分局张泽多名警察在神舟电脑专卖店递交自己拍下的不能正常提取的小区监控视频。5月27日去检察院渎职侵权局史宝清局长交举报材料。并去市局纪委宋主任交举报材料。

父亲气病攻心吐血而死
6月1日我因此案没得到公正处理,唯一的亲人养父也因无数次和对象上访导致气病攻心吐血而死。未婚夫也极有可能即将离我而去,因为他的病情因此案不公正长期生气也加重了(他本来就身患多种疾病,最严重的就是重症肝炎。现已在医院申请等待可移植的健康肝体。如果没有匹配的可能也活不了几年了。我本人也因此案长期未得到合理解决,再加上凶手变态的性虐待,导致我失去了我和未婚夫已经3个多月的孩子和严重的妇科疾病,因此还患上了精神抑郁症,为此案申诉和治疗我们花光了近年的积蓄,卖掉了我们准备结婚的婚房,还欠下借贷)觉得委屈产生轻生念头在本市国美大厦8楼欲跳楼自杀被市局纪委张书记,和分局汤副局长及兴隆派出所长及时解救。

持枪毁灭证据
6月17日去市局信访上访。省电视台来采访并在几日后将我的遭遇在电视上播出了.后来记者告诉我们遭到警察威胁,被警察强制送回沈阳。2011年8月8日在正大酒店向分局张泽和崔警官递交检察院付凯处长交代写出对本案的30多个疑点。还交了一份给市检察院付凯。专案组一个不知姓名的警察说威胁我对象:别太过分了,否则都不知道怎么死的等话。2011年8月25日市公安局信访给出的信访答复:所有指控事实不存在。此日下午就被人在盘山正大酒店后面的小胡同被人蒙面持枪抢去(其中一个就像何志同),2012年1月19日分局一个领导说给我10万元钱让我签一份协议被我拒绝。

办案人却欺上瞒下
3月14日在我强烈要求下市局信访重新补从的信访答复却变成:所有指控是证据不足.为何堂堂国家严肃的执法机关说话可以朝令夕改(其实我们自己收集的证据足够可以立案,而向专案组提供却不受理,我和未婚夫及几多名好友多次向专案组和法控科反映51号监控视频在2011年3月底前都还没有丢失,请他们及时去提取,而他们却推三阻四无人去提取,无奈之下只有自己买台摄像机拍下不能正常提取的楼道监控视频,而韩冬斌等警官却说此视频无法正常提取是技术失误,为此我们有足够证据和证人证实此无法正常提取的视频是人为的。因为我们请来帮忙的是专业人员和律师的提醒)而辽河康乐宫监控视频因韩东斌等警察未能及时提取已导致丢失。3月22日去人大上访并交了不知道是第几封举报信了、23日去市委监察室交举报信也不知道是第几份了(这之前有市委孙书记和人大张主任及政协刘主席关心过此案并责成检察院刘铁英和付凯监督。而办案人却欺上瞒下,视国家法律为儿戏,完全违背中央倡导的依法治国的精神,可以想象凶手的势力何其之大,某些执法人员为包庇黑恶势力不惜以身试法!情愿充当其保护伞,道德泯灭,天良尽失)案发至今此案无任何结果。专案组推托证据丢失。对我们自己提供的DAN解释模糊不清,推说没有可比对的嫌疑人。办案双方对责任相互推脱。主管局长麻中庭不闻不问并威胁说:再上访就拘留我们,吓得我们现在都不敢再访。这期间我给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公安厅,公安部及中纪委和高检等部门主要领导写过无数次信,可此案至今还是悬而未决!现恳请天下好心人和正义人士及各位网友互相转发此文,希望引起全社会关注此案,强烈谴责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分局个别办案人包庇凶手!同时感谢大多数有正义感的好心警官!有证据,可是告不了他们,难道只有到省政府门前自焚才能引起引起关注吗?


联系电话:15242778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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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是真的,不知道姑娘又没有保留好证据.

希望能够沉冤得雪了
 
天理难容,这社会难道要以暴制暴?才能维持正义?
 
恶有恶报,恶者暂时不亡,是因为祖上有余德,德尽必亡!
 
共产党!
 
炸死每个有份的人渣、畜生。连同他们的家一齐炸平了。
 
在这个时期,出现这种事平常,再正常不过了。
 
在这个时期,出现这种事平常,再正常不过了。
 
在这个时期,出现这种事平常,再正常不过了。
 
楼上正解~~~~~~
 
对于现在社会状况以暴制暴是最好的方法
 
我不相信这是真的,现在不会乱成这个程度。
 
鱼都死了还在意网有没有破吗?反正你未婚夫也还剩几个月的命了,让他自己做法律执行者为民除害吧,我们会记住他的。我相信谁遇到这样的事情都没办法平静了,不管你做什么我都不觉得过。
 
辽宁盘锦称警察地痞轮奸女子系虚假信息

2012年08月14日22:59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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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盘锦8月14日电(记者 秦逸)辽宁省盘锦市委、市政府组成的联合调查组14日晚22时左右召开新闻发布会,对10日发表的一篇题为《派出所所长伙同地痞逼我吸毒后将我轮奸》的博文进行回应称,此事发生后,盘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政法委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博文情况进行核查。经详细调查认定,博文中所述情况完全失实,纯属虚假信息。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调查情况

  2010年12月14日19时50分,李洪娜(女,24岁,汉族,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现暂住盘锦市兴隆台区“百特”附近,无业。2010年以来,曾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处理)到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振兴派出所报案称:2010年12月10日13时至2010年12月13日8时期间,在杨东(男,37岁,汉族,中专文化,住盘锦市兴隆台区振兴小区51号楼2单元501室)家被抢劫、强奸、非法拘禁。公安机关在详细调查中,李洪娜本人多次更改陈述,又指控其被油田公安局某派出所外号叫“二哥”的所长等多人强迫吸毒、轮奸。

  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组成调查组,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询问相关的证人,调取了相关视频资料,搜集有关证据,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证明,李洪娜控告杨东等人强奸、轮奸、抢劫、强迫吸毒以及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完全不属实。之后李洪娜于2011年8月19日提出上访,经公安机关复议调查,答复如下:“你指控杨东等人涉嫌强奸、轮奸、抢劫、强迫吸毒、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等犯罪行为,事实不存在。”杨东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已被依法拘役五个月,李洪娜因与杨东等人吸食毒品,被批准依法行政拘留,但因其身体病情原因,故决定暂缓执行。

  二、李洪娜发表虚假博文的目的

  现经联合调查组调查,李洪娜本人称:这篇博文是她本人编造出来的。因其在杨东家连续三天吸食毒品和杨东多次发生性关系,怕事情暴露无法向未婚夫蒋德明解释。同时,因杨东向其借500元购买毒品,经多次索要未还,便向公安机关诬告、陷害杨东。因其目的未达到,控告公安机关不作为。为给公安机关施加压力,李洪娜在网上发表了《派出所所长伙同地痞逼我吸毒后将我轮奸》的博文。同时为扩大社会影响力,引起网民的关注和同情,虚构了辽河油田公安局某派出所外号叫“二哥”的所长对其侵害、威胁和被他人追杀的情节,其目的就是陷害杨东和警察。

  三、对李洪娜发表虚假博文的处理意见

  现经联合调查组查实,目前此案事实基本清楚,李洪娜及其未婚夫蒋德明对其发表虚假信息的事实供认不讳。按相关法律依据,依法处理。(完)
 
按政府说法,我们遇上了刁民,新时代人真大胆,敢冤枉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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