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 水田种禾 小学五年级 注册 2011-11-17 消息 340 反馈评分 0 点数 0 2012-06-01 #26 QUOTE(onchao @ 2012年05月31日 Thursday, 09:32 AM) 应该不会直接打死吧?打死就是刑事案 [snapback]3366887[/snapback] 刑法对抢劫是有很严厉的刑罚的,不过应该由司法机关执行。 同时,法律的一条原则是“罪刑相适应”。 按楼主所说的情形,这个抢劫者还罪不致死,如果谁被证实将人打死了,可能会惹祸上身的。这很不值得。 正义也不能随意剥夺别人的生命。如果确实要泄正义之愤,其实可以重重教训他一下。真的不要打死人。为自己,也为法律。
QUOTE(onchao @ 2012年05月31日 Thursday, 09:32 AM) 应该不会直接打死吧?打死就是刑事案 [snapback]3366887[/snapback] 刑法对抢劫是有很严厉的刑罚的,不过应该由司法机关执行。 同时,法律的一条原则是“罪刑相适应”。 按楼主所说的情形,这个抢劫者还罪不致死,如果谁被证实将人打死了,可能会惹祸上身的。这很不值得。 正义也不能随意剥夺别人的生命。如果确实要泄正义之愤,其实可以重重教训他一下。真的不要打死人。为自己,也为法律。
山野闲人 荣誉主席 注册 2011-03-17 消息 6,216 反馈评分 920 点数 191 2012-06-01 #27 QUOTE(第六感 @ 2012年05月31日 Thursday, 03:29 PM) 时间实际上是上午十点左右,两个劫匪各持刀和枪开着125摩托在小路打劫两位准备外出七迳的两姐妹,持刀的劫匪抢了女子脖子的金链,可是跑出不远,发现手中只有半截,于是再回头去“复抢”刚才没到手的半截,结果惹怒了两姐妹,姐妹中大姐160多斤,二妹约140斤的,她们将劫匪抱住,刚好很多过路的群众正好发现,一起合力抓住改男子,而其中开摩托的男子见势不妙,跑之大吉,丢下他这个可怜的“兄弟”惨死在正义的そ畔隆 [snapback]3366998[/snapback] 哦,原来是“复抢”才被打死的,真是死日够头了。
QUOTE(第六感 @ 2012年05月31日 Thursday, 03:29 PM) 时间实际上是上午十点左右,两个劫匪各持刀和枪开着125摩托在小路打劫两位准备外出七迳的两姐妹,持刀的劫匪抢了女子脖子的金链,可是跑出不远,发现手中只有半截,于是再回头去“复抢”刚才没到手的半截,结果惹怒了两姐妹,姐妹中大姐160多斤,二妹约140斤的,她们将劫匪抱住,刚好很多过路的群众正好发现,一起合力抓住改男子,而其中开摩托的男子见势不妙,跑之大吉,丢下他这个可怜的“兄弟”惨死在正义的そ畔隆 [snapback]3366998[/snapback] 哦,原来是“复抢”才被打死的,真是死日够头了。
水东老牛 大学三年级 注册 2009-01-23 消息 842 反馈评分 1 点数 1 2012-06-01 #29 QUOTE(水田种禾 @ 2012年06月01日 Friday, 12:56 AM) 刑法对抢劫是有很严厉的刑罚的,不过应该由司法机关执行。 同时,法律的一条原则是“罪刑相适应”。 按楼主所说的情形,这个抢劫者还罪不致死,如果谁被证实将人打死了,可能会惹祸上身的。这很不值得。 正义也不能随意剥夺别人的生命。如果确实要泄正义之愤,其实可以重重教训他一下。真的不要打死人。为自己,也为法律。 [snapback]3367181[/snapback] 你无法确定哪一拳才是致命的那一拳。此外抢劫犯带刀带枪,并正在抢劫受害人(姐妹)的财物,面对正在受侵害的财产和收到威胁的生命安全,当事人及周围群众都有无限自卫的权利。群众在为保护自身的财产和生命安全而合法自卫时,无法量化自卫到哪一程度才算是适而可止(这也是法律制定无限自卫的原因),更何况歹徒携带刀枪等凶器,能对受害人和群众产生实实在在的生命威胁,这无疑给受害人和群众带来极大精神压力,受害人和群众有权对极有可能危及自身生命的违法行为进行合法自卫。 所以说,群众揍歹徒合情合法。 歹徒被揍毙咎由自取,活该!
QUOTE(水田种禾 @ 2012年06月01日 Friday, 12:56 AM) 刑法对抢劫是有很严厉的刑罚的,不过应该由司法机关执行。 同时,法律的一条原则是“罪刑相适应”。 按楼主所说的情形,这个抢劫者还罪不致死,如果谁被证实将人打死了,可能会惹祸上身的。这很不值得。 正义也不能随意剥夺别人的生命。如果确实要泄正义之愤,其实可以重重教训他一下。真的不要打死人。为自己,也为法律。 [snapback]3367181[/snapback] 你无法确定哪一拳才是致命的那一拳。此外抢劫犯带刀带枪,并正在抢劫受害人(姐妹)的财物,面对正在受侵害的财产和收到威胁的生命安全,当事人及周围群众都有无限自卫的权利。群众在为保护自身的财产和生命安全而合法自卫时,无法量化自卫到哪一程度才算是适而可止(这也是法律制定无限自卫的原因),更何况歹徒携带刀枪等凶器,能对受害人和群众产生实实在在的生命威胁,这无疑给受害人和群众带来极大精神压力,受害人和群众有权对极有可能危及自身生命的违法行为进行合法自卫。 所以说,群众揍歹徒合情合法。 歹徒被揍毙咎由自取,活该!
十年 小学二年级 注册 2005-07-27 消息 159 反馈评分 0 点数 1 2012-06-01 #30 抢劫原谅可以给次机会!杀了人,那不是杀我爹,也可以给改错自新!杀了很多人的爹,他应该承受到法律给他的制裁!杀了你爹,啊我X,我要你全家陪葬!
高 高山无流水 小学六年级 注册 2011-11-16 消息 350 反馈评分 0 点数 0 2012-06-02 #34 QUOTE(二马 @ 2012年05月31日 Thursday, 09:55 AM) 要做一个有志气的坏人,不要在打老百姓的注意了。 [snapback]3366902[/snapback] QUOTE(水东老牛 @ 2012年06月01日 Friday, 09:53 AM) 你无法确定哪一拳才是致命的那一拳。此外抢劫犯带刀带枪,并正在抢劫受害人(姐妹)的财物,面对正在受侵害的财产和收到威胁的生命安全,当事人及周围群众都有无限自卫的权利。群众在为保护自身的财产和生命安全而合法自卫时,无法量化自卫到哪一程度才算是适而可止(这也是法律制定无限自卫的原因),更何况歹徒携带刀枪等凶器,能对受害人和群众产生实实在在的生命威胁,这无疑给受害人和群众带来极大精神压力,受害人和群众有权对极有可能危及自身生命的违法行为进行合法自卫。 所以说,群众揍歹徒合情合法。 歹徒被揍毙咎由自取,活该! [snapback]3367259[/snapback] 老牛,你够法律,姐妹俩有事请你护法了
QUOTE(二马 @ 2012年05月31日 Thursday, 09:55 AM) 要做一个有志气的坏人,不要在打老百姓的注意了。 [snapback]3366902[/snapback] QUOTE(水东老牛 @ 2012年06月01日 Friday, 09:53 AM) 你无法确定哪一拳才是致命的那一拳。此外抢劫犯带刀带枪,并正在抢劫受害人(姐妹)的财物,面对正在受侵害的财产和收到威胁的生命安全,当事人及周围群众都有无限自卫的权利。群众在为保护自身的财产和生命安全而合法自卫时,无法量化自卫到哪一程度才算是适而可止(这也是法律制定无限自卫的原因),更何况歹徒携带刀枪等凶器,能对受害人和群众产生实实在在的生命威胁,这无疑给受害人和群众带来极大精神压力,受害人和群众有权对极有可能危及自身生命的违法行为进行合法自卫。 所以说,群众揍歹徒合情合法。 歹徒被揍毙咎由自取,活该! [snapback]3367259[/snapback] 老牛,你够法律,姐妹俩有事请你护法了
中国足球队希望收政府官员为队员 荣誉主席 注册 2009-03-09 消息 4,928 反馈评分 179 点数 101 2012-06-02 #35 贪污和抢劫,哪个对社会影响大? 贪污影响更大。抢劫是犯罪分子对一个获少数人的财产进行夺取,贪污是犯罪官员对一大群人的财产夺取。抢劫的受害者可以反抗,报警。贪污的受害者,知道途径都没有。--------因此对于贪污分子也应该受群众的五马分尸。
贪污和抢劫,哪个对社会影响大? 贪污影响更大。抢劫是犯罪分子对一个获少数人的财产进行夺取,贪污是犯罪官员对一大群人的财产夺取。抢劫的受害者可以反抗,报警。贪污的受害者,知道途径都没有。--------因此对于贪污分子也应该受群众的五马分尸。
老 老农夫 副教授 注册 2006-06-28 消息 2,134 反馈评分 22 点数 61 2012-06-02 #36 小崽子们为什么不敢向那些贪官污吏下手,专门向普通老百姓?他就是捉摸着普通老百姓怕惹事的心理。
花间梦 研究生 注册 2009-03-08 消息 1,049 反馈评分 1 点数 61 2012-06-03 #38 始终打死了人,法官不判你刑也有点难说得过去。某些法官会判你几年,不过是缓刑个三五七年。是电白的。
好好 教授 注册 2004-10-25 消息 2,602 反馈评分 4 点数 61 2012-06-04 #42 这些的最好全死了 那国家就太平 没什么值得可伶的 留着这些垃圾简直是对国家的危害 所以法律根本不用保护这些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