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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元悬赏寻找林头重大交通事故目击证人 (2人在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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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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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元悬赏寻找林头重大交通事故目击证人
我蔡亚润是广东省电白县林头镇下寮管区人。2011年11月4日23点45分,我的儿子蔡俊峰(18岁,在校学生),亲戚何国义(18岁)和他的同学蔡启仲(19岁)3人乘坐一辆摩托车,在电白七那线林头圩路段被一辆拖头车撞倒。蔡俊峰、何国义当场死亡,其惨景让人惨不忍睹,而拖头车司机则驾车现场逃逸。
案发后,宿车中队、电白交警大队、茂名刑警都到现场,设卡查车。宿车中队从林头高速路口提取案发时段经过车辆的摄像录影。在案发后4天时,电白交警大队说车辆已锁定(林头梁开车队的4辆车和坡心某老板的车),看司机是否配合,同时说车辆是异地车牌,已换老板,但未过户,要花点时间才能找到车主。我们天天过去追问案情,而当过了16天时,电白交警大队说没线索了。这样的说法,我们难以接受,明明说锁定了车辆,怎么一下子就没线索了呢?我们高度怀疑这是车主花钱收买了交警,交警为其开脱罪行的行为。据业内人士透露,拉白土的拖头车每一辆每年都要上缴交警部门几万元,交警才让超载拖头车上路。
其次,在案发4天后,我们同摩托车司机的父亲一起来到交警部门,交管中队队长潘响对摩托车司机父亲说:“你儿子酒后驾车,你要拿些钱来处理死者后事。”而过了1天后,摩托车司机父亲说他有亲戚在电白交警大队的侦查组中,让我找到案发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3位死者的同学到侦察组反映情况,而不让我一起去。这明显案件存在某种人为因素。摩托车司机在扣留15天后放出,从此避我不见。再次找到交管中队队长潘响时,他反而让我们受害者自己交钱处理后事。同时说交通事故死亡两人很正常,有的人死亡可以赔上几百万,有的人死得连猪都不如。作为领导,竟能说出这样离谱的话,我们感到很心痛。潘响的两次不同态度,让我们受害者产生严重的怀疑。对于此事,我们向电白交警大队办案人员提过多次。里面有一官员说:“摩托车司机属于酒后驾车,应有责任。法律规定要付一个死者处理费2万多元。我在会议上强调,如果要放摩托车司机,就要他父亲交6万多元的押金,但会议上没人反应,最后放人不了了之。”可见,此案件存在很多人为因素。
摩托车司机是现存的目击者,对肇事车辆的车型和颜色都记得很清楚,且确定是拖白土的拖头车。在茂名市有白土的地方有:羊角、金塘、新墟、露天矿等地方。在案发经过路段,很多地方有监控,如:高水路口、羊角爱群路口、羊角铁路、牛屎岭加油站、林头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和林头高速出口,容易查出此车。
事发50天后,我们在侦查组中无意看到指导员黄仁实的办案记录,其中报案记录中死亡人数为0人。明明死亡人数为2人,为何写成0人。我要求他解释,他急忙拿回,说自己还没有看过案件资料。作为侦查组领导,是负责此案侦查的主要人物,在案发那么久竟然说没有看过案件。可见,侦查组根本就没有侦查过此案。
在我们的追问下,电白交警说有一辆套牌车,但没线索难追回。我们让他提供监控录像和套牌车辆号码,电白交警不让我们看监控,只是提供一个车牌号桂M70675。在黄晓局长上任过问此事后,电白交警才在2011年12月30号把一辆拖头车扣回,车牌号湘M70675。这与提供给我们的车牌号只是省份不同,数字完全相同。我们再次追问扣回的车辆是否套牌,大队长潘江说不是套牌,而侦查组人员又说是套牌车。到底谁说的正确,我们无从知道。如果不是套牌车,为什么不在案发后立即追回?而摩托更严重的是,在扣押此车回来几天后,湘M70675此车再次从电白交警大队开出,变换了一个后车厢后再开回电白交警侦查组。车司机说拖头车发生碰撞的就是后车厢,此次变换后车厢行为,是毁灭肇事证据的铁证。送检物就是从变换车厢那提取的,这样的检验结果又有何意义。作为执法部门的交警大队,能让嫌疑车辆开出变换车厢,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为肇事车辆销毁了犯罪证据。司机和交警是串通的,是车主的钱力,使此案再次得不到侦破。希望市纪委、市政法委、市政公安局严查此变换后车厢之事。
在2012年1月6日后,交警大队长潘江说茂名刑警何队长,茂名交警蒋队长过来提取此车的痕迹去省化验了。30多天后,我们过去追问案情时,大队长潘江总是以还没有检验出结果来应付我们,而副大队却说,茂名办案人员来提取资料后几天就化验了,没有送省检验。他们的说法都不一致,可见存在着严重的人为因素。电白交警部门故意拖长时间,让我们错过最佳的侦查时间。
清明时节雨纷纷,而死者还在冰库里冰着,不能入土为安,生者又岂能心安?现在我们为此事奔跑快5个月了,但一直没有进展。可怜我们白头人送黑头人,可怜天下父母心。对电白交警的办案我们存在着很大的怀疑,因此我们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为我们主持公道,严查此事,全力侦查,早日侦破此案,还死者一个公道。
在此,我们衷心感谢!



家属姓名父:蔡 亚 润 母: 叶 艳 兰 15976500069 13413305870 2012 年 4 月 3日
 
上市纪委、去省纪委。支持!
 
发到天涯去
 
向省公安督查举报该案程序不正义。
 
听在林头工作的同学说起过车祸发生时的情况,身首分离,,那个情景,真的惨不忍睹!!

摩托车司机是蔡启仲,还是其它人??
 
关注!
同时期待见证论坛力量!
铁S这次应该不会很快回应了。
 
QUOTE(老和尚 @ 2012年04月03日 Tuesday, 05:24 PM)
听在林头工作的同学说起过车祸发生时的情况,身首分离,,那个情景,真的惨不忍睹!!

摩托车司机是蔡启仲,还是其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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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同学还有其他线索吗?帮一下忙!!!
 
QUOTE(老和尚 @ 2012年04月03日 Tuesday, 05:24 PM)
听在林头工作的同学说起过车祸发生时的情况,身首分离,,那个情景,真的惨不忍睹!!

摩托车司机是蔡启仲,还是其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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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司机就是蔡启仲。现在不知跑哪去了。。。。
 
真得很惨。。但是天收的电白交警大队胡乱来,建议直接去省委。很明显的是人为的包庇。请律师。。。
 
按理说这案不难破才对,为引起关注顶起!
 
楼主节哀!我经常跑车, 经常见到一些后生子骑摩托(一般2-3人)飞快的在道路上绕S型急驰,看到都起鸡疙瘩。家长、学校应该加强教育! 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QUOTE(宇宙细胞 @ 2012年04月03日 Tuesday, 09:51 PM)
按理说这案不难破才对,为引起关注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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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案子不告下去。当官的还真以为平民百姓的命贱。。死了人还不当一回事。而且又无赔偿等~反而还要掏钱理会后事。。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赔了命都跟他们搞下去。~
 
楼主,交通事故中,实现无过错原则,无论是谁有错,司机必须承当责任的,退一万步来说,就算你们孩子有过错,司机的逃逸行为已经违反刑法,属于加重刑罚的行为!理应检察院介入才对!
 
作为与百姓亲密接触最多的警种就是交警,里面猫腻多着,操作空间也大。


劝声那些领导,赚钱的机会有的是,太黑心的钱就不要吃了
 
学校一再强调学生不准骑摩托车,家长怎么就不当一回事呢?
 
开车的过错应没有你那孩子开飞车过错多吧.酒后驾车本来就是犯法.假如你儿子的车撞的不是泥头车而是别人的话.你又怎么说?现在的后生仔开起来的车.看见都害怕的.
 
有血性的网友,支持顶起。楼主应大力的去找律师。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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