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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今天头版 禁采区内建石场 损祖坟遭围堵 (4人在浏览)

好与不好,谁有定论。有发展和谐就好。但很难做得到公平处理,
 
一千个铁腕都无法改变电白的本质。
你一个新闻发言人(这个时候时),不过是奉命行事,你不需要了解内情,什么是非曲直,完全没有必要了解,只要奉命说话就是了。
 
一有打架,必然要拉双方的人来了解,人说现在只拉群众,可见是拉偏架。
连市委常委廖锋说的禁采地,竟然也有完备的手续,真是非夷所思。
 
建议:铁腕先去了解内情,再来发言。
一场作秀,辛辛苦苦,不要因牛岭石场一案,毁了你的英名。
 
QUOTE(叁0如狼 @ 2012年03月07日 Wednesday, 10:24 PM)
一有打架,必然要拉双方的人来了解,人说现在只拉群众,可见是拉偏架。
连市委常委廖锋说的禁采地,竟然也有完备的手续,真是非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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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坟被破坏是否可起诉?
文章来源:中顾网 作者:佚名 点击数:3490 评论:0条 更新时间:2010-1-28 14:49:43
坟墓作为一种特殊的建筑物,作为一种特殊财产,死者近亲属对其享有限的财产所有权,在坟墓被毁坏时,我们可以参照法律有关普通财产权的规定,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作为案由立案。
推荐阅读: 坟墓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祖坟被破坏是否可起诉?

  我家的祖坟被人破坏了!并且在没通知的情况下的!还有一共有五个坟墓!有些都已经过百年了!破坏人是政府的人员说按法律最多就赔我1000元!难道真的是这样赔的吗?我可以起诉吗?

  中顾网律师解答:

  人民法院可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作为案由立案。坟墓作为一种特殊的建筑物,作为一种特殊财产,死者近亲属对其享有限的财产所有权,在坟墓被毁坏时,我们可以参照法律有关普通财产权的规定,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作为案由立案。

  相关法律知识:

  (1)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和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的规定,责令侵害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死者近亲属因修复被毁坏坟墓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2)2007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实施后,也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六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和第三十七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的规定。责令侵害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死者近亲属因修复被毁坏坟墓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3)死者近亲属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的规定处理。虽然侵犯坟墓不是直接侵犯遗体、遗骨,但是坟墓是埋葬死者遗体或者骨灰的地方,侵犯坟墓的行为,我们可以认为也是对遗体、遗骨的侵犯,至少也是对遗体、遗骨的间接侵犯,所以可以参照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判处赔偿精神抚慰金。


中顾网刑事辩护律师简介:
蒋勇伟律师 江苏苏州 电话:1350620569 蒋律师执业十余年来办理过数百件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在民事、商事、合同纠纷案件的代理过程中,能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和办案经验,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无论是调解结案,还是诉讼仲裁、强制执行,均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利益,取得了让委托人满意的效果
刘风光律师 湖南长沙 电话:13574879088 刘风光律师 法学本科学历,曾在省级媒体担任活动策划工作,现任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目前为红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旗下五家子公司、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长沙电视政法频道法律顾问团顾问律师。
邢芳华律师 辽宁锦州 电话:13941644638 邢芳华律师 辽宁锦州 电话:13941644638 辽宁大学法律本科毕业,后在中国政法大学进修一年,1996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现任辽宁古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工会副主席,锦州市政协委员,锦州市特约民主执法监督员,锦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锦州市青联委员,锦州市律师协会理事,律协纪律委员会、房地产委员会委员,锦州市12355青少年法律服务台特聘律师,辽宁省青少年法律研究会理事。
卓文彬律师 福建厦门 电话:13696866065 卓文彬律师从1998年起从业至今,先后担任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海峡消费报、建设厅法律顾问团、福建医药网等十余家政府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并多次在海峡都市报、东南快报、福州日报、海峡消费报、新华网、福建热线上接受咨询,发表专业的法律意见。在经济纠纷的诉讼和刑事案件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有效的经验,特别在房地产、知识产权、刑事辩护及涉外法律事务上经验丰富,并为广大客户所认同。所提供的法律服务
 
只要舍得花钱,什么“合法”的手续都可以买到。
官商勾结,干尽一切掩耳盗铃的丑事,妄图将老百姓当猴子来耍,一而再再而三的透支着自己的公信力,惹得天怒人怨,将来某一天,老百姓不要命了,看谁还能苟活?!
 
我舍不得我的小命啊,我要看党国的把戏
 
有留意本事件发展的童鞋有没有注意到,铁S正在一步步地扇自己(公安部门)的耳光。请看:


铁腕扭乾坤 @2012年02月26日 Sunday, 08:35 PM
2月17日中午11时许,电白县公安局110接报:电白县旦场镇有部份不法之徒到旦场镇金牛石场(开采手续完备:营业执照由电白县工商局发、采矿许可证由茂名国士局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广东省安全监督局发、污染排污许可证由电白县环保局发、土地使用许可证由广东省林业局发)阻碍开采。旦场派出所接到县局110的指令后迅速到达现场处置。经调查:旦场镇花园村委会及红花村委会的村民以金牛石场的开采影响旦场镇的生态环境及风水为由实施敲诈勒索。17日中午有二十多至三十名花园村委会花园村、东头山村及红花村委会红花村的不法之徒到金牛石场进行暴力打砸抢,破坏石场的机器设备及房屋,殴打伤多名工人,并妨碍执行公务,对前来处警的民警实施暴力。现场围观的群众有一百多人。


这里是义正言辞的说石场的开采手续完备哦!还列举了各部门发的各式各样的许可证哦!亲!可是我们到现在都不知道那些证长啥样哦!其实扫描出来嘛,大家都省事了哦!


铁腕扭乾坤 @2012年03月07日 Wednesday, 08:09 PM
………
对于该石场问题,我们能看到的是这个石场已获取了齐备的合法手续。对于石场是怎样取得合法手续,这不是我们公安机关的业务范围。我在网上回应的只针对公安机关执法问题。


这里已经说了,公安部门能看到的是这个石场已经获取了齐备的法律手续哦!也就是说,他们都见到这些证照了哦!

……
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公安机关的职责。2月15日,花园村等数十人到石场进行打砸,打伤多名石场工人;2月17日,再有数十人到石场打砸,并公然围攻接到报警前来处置的旦场派出所民警。更多骇人听闻的言语就不多说了!


这里我想请问一下,受重伤的村民们到底是谁打的??
重伤的村民们到底是谁打的??。。。
到底谁打的??。。。。
谁打的??。。。。
打的。。。。。
打。。。。


我想问,是不是公安机关对石场工人报警求助置之不理,或者帮助你们去打砸石场、殴打其工人这才叫有作为呢?
……


为啥村民们说这个石场不合法,你们都不信呢?村民的财产被侵占,祖墓被肆意摧毁,你们就不管了呢?“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公安机关的职责。”这里的人民难道是有特指的么??


铁腕扭乾坤 @2012年03月07日 Wednesday, 10:00 PM
对于石场的开采经营审批等均不是公安的业务,我们不可能随时掌握到那个企业什么手续是否齐备,石场是否开在禁采区。村民若有这样的法律依据,其实大可通过合法途径逐级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我就不信全国的有关职能部门都去帮一个小小石场老板!



咦?!这里又说“我们不可能随时掌握到那个企业什么手续是否齐备,石场是否开在禁采区”了哦!也就是说,公安部门压根就没见过石场的有关证照哦!!这就出警把村民们抓了哦!之前还振振有词的说人家所有手续都合法哦!这下怎么就改口啦?!

以我们平时的理解,即便是两个人在街上打架,公安也会把双方都带回警局了解清楚情况吧?可这次怎么就不分青红皂白仅仅抓了一方??

按我的理解,如果谁敢冲进我家抢劫,我一刀砍死他,不仅不用负责任,大概还会颁个英勇抗敌奖吧!村民们共同的山岭被非法侵占,石场房屋设备等也是非法建成,村民们去维权,照我看来,把石场的建筑设备等全毁了也不为过!!但是我们可爱的人民警察,把村民们从家里直接抓走,还告诉村民们:这不是尔等的家!是人家的家!!

可笑!!!
 
只能说那些屁民该打,用武力跟有权有势斗,自认倒霉,应该清楚自己是个屁,人家放个屁都把你比下去,你怎么跟又臭又响的屁斗呢。
 
QUOTE(咕哩佬 @ 2012年03月05日 Monday, 04:52 PM)
铁s读的是通稿,他自己也不知道这件事真正的来龙去脉,他的身份也不能像大城市那些记者那样到处钻去深挖材料,人家糊弄领导,领导拿点东南西北的东西来糊弄铁S,铁S按照领导说的东西告诉大家,大家又不信,又不能乱说话,只好沉默是金。

以上是我个人的猜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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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得有理!铁S也被人愚弄了!!!!
 
希望不要演变成“陆丰乌坎事件”!!维护百姓权益,也是政府的一项工作!!

要不怎么叫人民政府?如果只维护官老爷的利益,不如叫“……政府”算了!!!??
 
我的网络唯独上不了电白论坛,不知何故?想继续关注都不行了。
 
维护村民的利益啊!怎么不经过村民的同意就把岭头卖给别人了??这算是贪污吗??
 
QUOTE(咕哩佬 @ 2012年03月05日 Monday, 04:52 PM)
铁s读的是通稿,他自己也不知道这件事真正的来龙去脉,他的身份也不能像大城市那些记者那样到处钻去深挖材料,人家糊弄领导,领导拿点东南西北的东西来糊弄铁S,铁S按照领导说的东西告诉大家,大家又不信,又不能乱说话,只好沉默是金。

以上是我个人的猜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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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不由己,人在此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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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铁S是官方发言人么?挺想看到他的回复的


QUOTE(honghua @ 2012年03月10日 Saturday, 12:41 AM)
有留意本事件发展的童鞋有没有注意到,铁S正在一步步地扇自己(公安部门)的耳光。请看:
铁腕扭乾坤 @2012年02月26日 Sunday, 08:35 PM
2月17日中午11时许,电白县公安局110接报:电白县旦场镇有部份不法之徒到旦场镇金牛石场(开采手续完备:营业执照由电白县工商局发、采矿许可证由茂名国士局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广东省安全监督局发、污染排污许可证由电白县环保局发、土地使用许可证由广东省林业局发)阻碍开采。旦场派出所接到县局110的指令后迅速到达现场处置。经调查:旦场镇花园村委会及红花村委会的村民以金牛石场的开采影响旦场镇的生态环境及风水为由实施敲诈勒索。17日中午有二十多至三十名花园村委会花园村、东头山村及红花村委会红花村的不法之徒到金牛石场进行暴力打砸抢,破坏石场的机器设备及房屋,殴打伤多名工人,并妨碍执行公务,对前来处警的民警实施暴力。现场围观的群众有一百多人。
这里是义正言辞的说石场的开采手续完备哦!还列举了各部门发的各式各样的许可证哦!亲!可是我们到现在都不知道那些证长啥样哦!其实扫描出来嘛,大家都省事了哦!
铁腕扭乾坤 @2012年03月07日 Wednesday, 08:09 PM
………
对于该石场问题,我们能看到的是这个石场已获取了齐备的合法手续。对于石场是怎样取得合法手续,这不是我们公安机关的业务范围。我在网上回应的只针对公安机关执法问题。
这里已经说了,公安部门能看到的是这个石场已经获取了齐备的法律手续哦!也就是说,他们都见到这些证照了哦!

……
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公安机关的职责。2月15日,花园村等数十人到石场进行打砸,打伤多名石场工人;2月17日,再有数十人到石场打砸,并公然围攻接到报警前来处置的旦场派出所民警。更多骇人听闻的言语就不多说了!
这里我想请问一下,受重伤的村民们到底是谁打的??
重伤的村民们到底是谁打的??。。。
到底谁打的??。。。。
谁打的??。。。。
打的。。。。。
打。。。。
我想问,是不是公安机关对石场工人报警求助置之不理,或者帮助你们去打砸石场、殴打其工人这才叫有作为呢?
……
为啥村民们说这个石场不合法,你们都不信呢?村民的财产被侵占,祖墓被肆意摧毁,你们就不管了呢?“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公安机关的职责。”这里的人民难道是有特指的么??
铁腕扭乾坤 @2012年03月07日 Wednesday, 10:00 PM
对于石场的开采经营审批等均不是公安的业务,我们不可能随时掌握到那个企业什么手续是否齐备,石场是否开在禁采区。村民若有这样的法律依据,其实大可通过合法途径逐级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我就不信全国的有关职能部门都去帮一个小小石场老板!
咦?!这里又说“我们不可能随时掌握到那个企业什么手续是否齐备,石场是否开在禁采区”了哦!也就是说,公安部门压根就没见过石场的有关证照哦!!这就出警把村民们抓了哦!之前还振振有词的说人家所有手续都合法哦!这下怎么就改口啦?!

以我们平时的理解,即便是两个人在街上打架,公安也会把双方都带回警局了解清楚情况吧?可这次怎么就不分青红皂白仅仅抓了一方??

按我的理解,如果谁敢冲进我家抢劫,我一刀砍死他,不仅不用负责任,大概还会颁个英勇抗敌奖吧!村民们共同的山岭被非法侵占,石场房屋设备等也是非法建成,村民们去维权,照我看来,把石场的建筑设备等全毁了也不为过!!但是我们可爱的人民警察,把村民们从家里直接抓走,还告诉村民们:这不是尔等的家!是人家的家!!

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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