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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珠村书记遭县领导官商迫害被控涉黑 (1人在浏览)

byronr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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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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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ohu.com/20110426/n306444014.shtml

书记妻子网爆丈夫遭县领导官商迫害被控涉黑等
来源:南方农村报
[attachmentid=260135]
莫彬至今还保留着当时《电白新闻》把其作为涉黑涉恶的犯罪团伙头头来“宣传”的那份报纸。

[attachmentid=260136]
莫彬复职前一天,电白县信访局、观珠镇委和莫彬签订息访协议,要求其不能上访。

[attachmentid=260137]
莫彬被逮捕后,其妻子到省有关部门上访反映自己丈夫是被陷害的。

[attachmentid=260138]
厚厚的材料。

 书记妻子网爆丈夫遭县领导官商迫害被控涉黑等罪

  南方农村报讯 4月25日上午,广东省电白县观珠镇严坑村支书莫彬收到了电白县纪委下发的《关于莫彬同志违纪问题的立案决定》。这份电纪立字[2011]10号文件称“莫彬有违反党纪事实”,并将“对莫彬同志予以立案检查”。文件并没有提及莫彬违反党纪事实的细节。

  “肯定是关于复职村支书一事。”4月25日,莫彬就自己被立案调查一事对记者如此解释道。据莫彬介绍,县纪委曾于4月8日、4月20日两次派人调查他。调查内容包括他申请复职严坑村支书和洗脱故意毁坏财物罪等内容。莫彬猜测:县纪委能如此快速反应,缘于他4月2日在茂名市大接访时,向茂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何成华反映两年前被判“故意毁坏财物罪”经过,并得到了何成华“请市法院对申述人的诉求研究”的签字。

  据悉,莫彬于2007年1月30日起任严坑村党支部书记。2008年4月8日因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被拘留,5月13日,莫彬被观珠镇党委免去村党支部书记一职,5月16日被逮捕。2009年6月25日,被电白县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据了解,电白县法院认定莫彬的犯罪事实包括2003年、2004两年间三次毁坏村民黄维清家中的财物,造成黄维清经济损失5794元;以及2008年修理莲塘水库时毁坏严坑村禾塘屋、冲表村十多户村民价值27108元的果树、水井等。

  莫彬称,自己到黄维清家中是找黄维清的儿子黄德强,并没有毁坏他家的财物。此前,黄德强曾多次偷盗莫家财物,而公安并没有将其抓获。对于毁坏村民果树一说,莫彬则称修理莲塘水库是受县水利局委托进行协助,处理竹木前已召集过村干部开会。

  “这是有意为之的。”莫彬认为,电白法院提及被毁的客体并不存在,仅是检察院“大多罪名指控中的小部分”。记者调查后证实,电白县检察院2008年12月11日第一次起诉莫彬时,罪名包括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罪在内等五项,第二次变更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两项,第三次变更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项。

  “这肯定是有人指使的。”莫彬称自己被判刑完全是因为得罪了人。莫彬告诉记者,被拘留的五天前,他刚拒绝市人大代表魏某到他承包的林场开采钨矿的要求,他所承包的位于望夫镇的山林正是原大河钨矿所在地。被拘留后,莫彬的妻子张梅就将矛头对准了当地某官员,并实名在论坛等发表帖子《关于电白县主要负责人官商勾结阴谋迫害莫彬的情况反映》,帖子披露了莫彬被抓的经过,还提到了该官员和魏某的关系。

  南方农村报记者翻阅莫彬案的资料后发现,在电白县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中,市人大代表魏某曾作为证人出面作证。公安起诉意见书中的起诉罪名包括破坏望夫镇石英石矿场,造成128981元损失的破坏生产经营罪一项,在县检察院的最后公诉中,则只字未提。

  2009年9月8日,茂名市中院对此案审理后认为,莫彬故意实施毁坏黄维清家中财物的行为,是事出有因,原公诉机关提供黄维清和禾塘屋、冲表村村民被毁财物价值的相应证据不客观真实。据此,应对原判认定上诉人莫彬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予以纠正,并判莫彬“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免于刑事处罚”。

  2009年9月25日,观珠镇委就莫彬要求复职一事书面请示了电白县委组织部。请示的内容包括莫彬被免职、申请复职的经过和原因。

  2010年7月2日,莫彬再次被观珠镇党委任命为严坑村党支部书记。莫彬复职前一天,电白县信访局、观珠镇委和莫彬签订息访协议。协议内容包括,“镇党委7月5日前做出恢复莫彬为严坑村党支部书记的决定”,“莫彬不得再以此事为由越级到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上访”等内容。协议签名有观珠镇委书记、镇长和县信访局局长。

  莫彬复职后,观珠镇还补发了27个月工资和奖金。此前,莫彬一直在省、市两级上访,要求复职。

  “我是清白的,肯定要让我复职。”莫彬认为,他复职是理所当然的事,因为他根本就没有“故意毁坏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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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
 
哈哈。我前几天经历的事情。孔婆知道的。所谓的媒体~~~~~~~
 
听说台湾佬给了很多钱姓莫的上访. 包车包人上北京, 背后的利益集团据说很大........莫彬原来就是严坑的烂子好像.
 
据闻是某位县官与之争利。
 
电白就是这样白来的,县领导就是这样赚钱的,信访部门就是这样维护利益的。
 
QUOTE(552255 @ 2011年04月26日 Tuesday, 10:57 PM)
哈哈。我前几天经历的事情。孔婆知道的。所谓的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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啧啧,又私藏了
 
百度了一下《关于电白县主要负责人官商勾结阴谋迫害莫彬的情况反映》,好像有很多猛料。
转帖,莫追捕http://bbs.news.163.com/bbs/society/106305833.html

关于茂名市电白县主要负责人官商勾结阴谋迫害莫彬的情况反映

各位网络朋友:

您们好! 我是茂名市电白县观珠镇严坑村委会书记莫彬的妻子张梅,我先生莫彬除了担任村委书记之外,还是一名诚实守法的商人,他引进台资2000多万在家乡种植快速林,造林一片\造福一方.然而不法商人魏磊企图违法开发我先生承包山地下的钨矿,伙同茂名市电白县县委书记潘本动用公权,以莫须有的罪名将保护国家矿产资源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莫彬抓捕,现在以五项罪名准备起诉.面对官商勾结,欲置我先生于死地的困境,我们在司法上申无门的情况下,特将此案向网络媒体反映,乞盼有关部门看到能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还我先生一个清白.

一 官商勾结.企图违法开矿,对试图阻止违法行为的莫彬进行阴谋迫害.
2006年6年, 莫彬引进台商李双富,李皑承等人在茂名市电白县观珠镇严坑村承包山地近10000亩开发种植快速生林:2007年4月, 莫彬又同台商李双富,李皑承通过公开投标的方式取得了电白县马踏镇新开田医院属下的山地4550亩的承包权.成为茂名市最大的林业开发企业之一.在莫彬和台商合伙承包的新开田医院所属下的山地范围内,有三口七十年代已停产的大河钨矿矿区的旧矿井, 该矿区曾探明有国家限制开采的26种稀有金属之一钨矿.尽管该矿区已经停采,由于近年来国内外有色金属价格猛涨,潜在可能的巨额利润让不法商人魏磊等人垂涎三尺.为了达到非法获取国家矿产资源的目的, 魏磊以其买来的茂名市人大代表的名义四处活动,他一方面让李裕帮出面,在没有取得国家矿产管理部门人员批准和许可的情况下,也不征求矿区业主新开田医院和合法商人莫彬的同意,架设电线`开挖矿口,进行开采前的准备工作:另一方面,他找到了电白县县委书记潘本作他非法行为的保护伞,拉拢潘本的妻弟许诺给潘本的小舅子相当比例的干股,以此伙同,勾结潘本,为他非法的行为开道,撑腰.2008年2月底, 魏磊亲自找到莫彬,申言开矿的事是电白县领导的意思,要求莫彬不要多事,任其开挖.在对方一意孤行,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为了保护国家矿产资源,维护自身合法的山地承包权,2008年3月莫彬属下的工人出面制止了对方的非法行为,用勾土机填平了对方非法开挖的矿井水沟,此次冲突引发了魏磊勾结潘本迫害莫彬一序列阴谋的序幕.2008年3,4月份, 魏磊拉拢潘以忠等人,以群众告状的方式向电白县委反映莫彬”所谓”的问题, 县委书记潘本亲自批示,要求电白县公安局抓捕莫彬.2008年4月9日,电白县公安局以莫彬与潘以忠的沉香树被盗纠纷以及上叙阻止魏磊开矿为事由,以涉嫌”敲诈勒索”和”破坏生产经营”的名义将莫彬抓捕.在经过长达6个月的名为为侦察实为证据编造之后,2008年10月13日电白县公安局以莫彬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 ”破坏生产经营” “故意毁坏财物罪”, “放火罪”,将案件移交电白县检察院起诉.

二 滥用公权,电白县委领导亲自指挥构陷迫害莫彬的系列行动.

在莫彬表示不同意魏磊非法开矿之后, 电白县委书记潘本就亲自出面安排整治莫彬的行为.2008年3月底期间, 潘本在魏磊等人精心炮制的群众告状材料上批示,要求电白县公安局抓捕莫彬.2008年4月, 莫彬被抓后, 潘本还指示电白县纪委, 电白县林业局等单位成立专案组,专门负责统筹,协调莫彬一案各相关单位配合领导指示的问题. 潘本还多次指示电白县公安局领导,对莫彬一案的侦查审理进行事无巨细的指示.2008年4月18日, 电白县公安局以防止莫彬通风报信为由将莫彬从电白县第一看守所改押至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因为莫彬身患严重的糖尿病, 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一开始不愿意接收,但在潘本亲自致电干预下, 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才勉强接收.后因莫彬病情严重, 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拒绝继续收押,在潘本的干预下, 莫彬有于2008年4月25日转回电白县第一看守所收押,此后莫彬多次申请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均被无理拒绝.2008年4月底, 莫彬的生意伙伴台商李双富向电白县委反映莫彬被冤一事,在潘本授意下, 电白县公安局局长张爱国在协商会上威胁台商李双富,要李不要到处告终,不然也要抓捕立,就这样把在电白县投资林业最大的台商吓回台湾,至今还不敢回祖国大陆.当莫彬的案情逐步深入和明朗后, 魏磊等人感觉原来的两项指控不足以告倒莫彬,在潘本的影响和干预下,有以莫须有的加上 “故意毁坏”和 “放火烧山”两项不实指控,最后又加上一条混淆视听,掩人耳目的 “黑社会”指控,想编造证据,做实指控,通过司法公权,看似合法的渠道和方式彻底搞垮莫彬,以达到潘本魏磊等人官商勾结,滥用公权等不可告人的目的.最近, 潘本还安排电白县政法委就莫彬一案召开专门会议,想进一步协调指示电白县检察院,电白县法院从重处理莫彬.

三 请求专案调查

莫彬一案起因于不法商人想非法开采国家稀有矿产资源被阻,然而官商勾结,滥用公权,最后却对保护国家矿产资源,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人进行肆意的报复和陷害.由于此案在一张强大而严密的官僚保护网之下的黑箱操作, 莫彬及其家人的申诉均被打回电白县处理且被威胁不得告状,加上莫须有的五项指控在司法证据上使受害人莫彬有理无处说,有冤无法驳,在此情况下,本人只有投书网络,寄厚望与网络媒体公开此事,能让有关单位的专案调查此事,突破官商勾结的重重黑网,严惩贪官及不法人士,还莫彬一个公道和清白!

受害人莫彬的妻子:张梅
联系电话:15813021589
2008年11月14日
 
这年头凡手中有权有钱有势力的都在争夺资源,这些人为了争夺利益什么事情都干的出来。什么公检法都可被利用作为他们的争夺工具。只要他认准了你是挡他们财路的人,什么莫须有的罪名他们都可以想得出,用得上。
 
QUOTE(冲破一切 @ 2011年04月27日 Wednesday, 07:27 PM)
百度了一下《关于电白县主要负责人官商勾结阴谋迫害莫彬的情况反映》,好像有很多猛料。
转帖,莫追捕http://bbs.news.163.com/bbs/society/106305833.html

关于茂名市电白县主要负责人官商勾结阴谋迫害莫彬的情况反映

各位网络朋友:

您们好! 我是茂名市电白县观珠镇严坑村委会书记莫彬的妻子张梅,我先生莫彬除了担任村委书记之外,还是一名诚实守法的商人,他引进台资2000多万在家乡种植快速林,造林一片\造福一方.然而不法商人魏磊企图违法开发我先生承包山地下的钨矿,伙同茂名市电白县县委书记潘本动用公权,以莫须有的罪名将保护国家矿产资源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莫彬抓捕,现在以五项罪名准备起诉.面对官商勾结,欲置我先生于死地的困境,我们在司法上申无门的情况下,特将此案向网络媒体反映,乞盼有关部门看到能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还我先生一个清白.

一 官商勾结.企图违法开矿,对试图阻止违法行为的莫彬进行阴谋迫害.
2006年6年, 莫彬引进台商李双富,李皑承等人在茂名市电白县观珠镇严坑村承包山地近10000亩开发种植快速生林:2007年4月, 莫彬又同台商李双富,李皑承通过公开投标的方式取得了电白县马踏镇新开田医院属下的山地4550亩的承包权.成为茂名市最大的林业开发企业之一.在莫彬和台商合伙承包的新开田医院所属下的山地范围内,有三口七十年代已停产的大河钨矿矿区的旧矿井, 该矿区曾探明有国家限制开采的26种稀有金属之一钨矿.尽管该矿区已经停采,由于近年来国内外有色金属价格猛涨,潜在可能的巨额利润让不法商人魏磊等人垂涎三尺.为了达到非法获取国家矿产资源的目的, 魏磊以其买来的茂名市人大代表的名义四处活动,他一方面让李裕帮出面,在没有取得国家矿产管理部门人员批准和许可的情况下,也不征求矿区业主新开田医院和合法商人莫彬的同意,架设电线`开挖矿口,进行开采前的准备工作:另一方面,他找到了电白县县委书记潘本作他非法行为的保护伞,拉拢潘本的妻弟许诺给潘本的小舅子相当比例的干股,以此伙同,勾结潘本,为他非法的行为开道,撑腰.2008年2月底, 魏磊亲自找到莫彬,申言开矿的事是电白县领导的意思,要求莫彬不要多事,任其开挖.在对方一意孤行,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为了保护国家矿产资源,维护自身合法的山地承包权,2008年3月莫彬属下的工人出面制止了对方的非法行为,用勾土机填平了对方非法开挖的矿井水沟,此次冲突引发了魏磊勾结潘本迫害莫彬一序列阴谋的序幕.2008年3,4月份, 魏磊拉拢潘以忠等人,以群众告状的方式向电白县委反映莫彬”所谓”的问题, 县委书记潘本亲自批示,要求电白县公安局抓捕莫彬.2008年4月9日,电白县公安局以莫彬与潘以忠的沉香树被盗纠纷以及上叙阻止魏磊开矿为事由,以涉嫌”敲诈勒索”和”破坏生产经营”的名义将莫彬抓捕.在经过长达6个月的名为为侦察实为证据编造之后,2008年10月13日电白县公安局以莫彬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 ”破坏生产经营” “故意毁坏财物罪”, “放火罪”,将案件移交电白县检察院起诉.

二 滥用公权,电白县委领导亲自指挥构陷迫害莫彬的系列行动.

在莫彬表示不同意魏磊非法开矿之后, 电白县委书记潘本就亲自出面安排整治莫彬的行为.2008年3月底期间, 潘本在魏磊等人精心炮制的群众告状材料上批示,要求电白县公安局抓捕莫彬.2008年4月, 莫彬被抓后, 潘本还指示电白县纪委, 电白县林业局等单位成立专案组,专门负责统筹,协调莫彬一案各相关单位配合领导指示的问题. 潘本还多次指示电白县公安局领导,对莫彬一案的侦查审理进行事无巨细的指示.2008年4月18日, 电白县公安局以防止莫彬通风报信为由将莫彬从电白县第一看守所改押至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因为莫彬身患严重的糖尿病, 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一开始不愿意接收,但在潘本亲自致电干预下, 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才勉强接收.后因莫彬病情严重, 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拒绝继续收押,在潘本的干预下, 莫彬有于2008年4月25日转回电白县第一看守所收押,此后莫彬多次申请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均被无理拒绝.2008年4月底, 莫彬的生意伙伴台商李双富向电白县委反映莫彬被冤一事,在潘本授意下, 电白县公安局局长张爱国在协商会上威胁台商李双富,要李不要到处告终,不然也要抓捕立,就这样把在电白县投资林业最大的台商吓回台湾,至今还不敢回祖国大陆.当莫彬的案情逐步深入和明朗后, 魏磊等人感觉原来的两项指控不足以告倒莫彬,在潘本的影响和干预下,有以莫须有的加上 “故意毁坏”和 “放火烧山”两项不实指控,最后又加上一条混淆视听,掩人耳目的 “黑社会”指控,想编造证据,做实指控,通过司法公权,看似合法的渠道和方式彻底搞垮莫彬,以达到潘本魏磊等人官商勾结,滥用公权等不可告人的目的.最近, 潘本还安排电白县政法委就莫彬一案召开专门会议,想进一步协调指示电白县检察院,电白县法院从重处理莫彬.

三 请求专案调查

莫彬一案起因于不法商人想非法开采国家稀有矿产资源被阻,然而官商勾结,滥用公权,最后却对保护国家矿产资源,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人进行肆意的报复和陷害.由于此案在一张强大而严密的官僚保护网之下的黑箱操作, 莫彬及其家人的申诉均被打回电白县处理且被威胁不得告状,加上莫须有的五项指控在司法证据上使受害人莫彬有理无处说,有冤无法驳,在此情况下,本人只有投书网络,寄厚望与网络媒体公开此事,能让有关单位的专案调查此事,突破官商勾结的重重黑网,严惩贪官及不法人士,还莫彬一个公道和清白!

受害人莫彬的妻子:张梅
联系电话:15813021589
200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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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好像与上任县委书记,公安局长有关呀
 
台商李双富?原来是台商,在观珠农行见过此人,我还说怎么有点陌生呢~!
 
QUOTE(冲破一切 @ 2011年04月27日 Wednesday, 07: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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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莫追捕http://bbs.news.163.com/bbs/society/106305833.html

关于茂名市电白县主要负责人官商勾结阴谋迫害莫彬的情况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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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们好! 我是茂名市电白县观珠镇严坑村委会书记莫彬的妻子张梅,我先生莫彬除了担任村委书记之外,还是一名诚实守法的商人,他引进台资2000多万在家乡种植快速林,造林一片\造福一方.然而不法商人魏磊企图违法开发我先生承包山地下的钨矿,伙同茂名市电白县县委书记潘本动用公权,以莫须有的罪名将保护国家矿产资源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莫彬抓捕,现在以五项罪名准备起诉.面对官商勾结,欲置我先生于死地的困境,我们在司法上申无门的情况下,特将此案向网络媒体反映,乞盼有关部门看到能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还我先生一个清白.

一 官商勾结.企图违法开矿,对试图阻止违法行为的莫彬进行阴谋迫害.
2006年6年, 莫彬引进台商李双富,李皑承等人在茂名市电白县观珠镇严坑村承包山地近10000亩开发种植快速生林:2007年4月, 莫彬又同台商李双富,李皑承通过公开投标的方式取得了电白县马踏镇新开田医院属下的山地4550亩的承包权.成为茂名市最大的林业开发企业之一.在莫彬和台商合伙承包的新开田医院所属下的山地范围内,有三口七十年代已停产的大河钨矿矿区的旧矿井, 该矿区曾探明有国家限制开采的26种稀有金属之一钨矿.尽管该矿区已经停采,由于近年来国内外有色金属价格猛涨,潜在可能的巨额利润让不法商人魏磊等人垂涎三尺.为了达到非法获取国家矿产资源的目的, 魏磊以其买来的茂名市人大代表的名义四处活动,他一方面让李裕帮出面,在没有取得国家矿产管理部门人员批准和许可的情况下,也不征求矿区业主新开田医院和合法商人莫彬的同意,架设电线`开挖矿口,进行开采前的准备工作:另一方面,他找到了电白县县委书记潘本作他非法行为的保护伞,拉拢潘本的妻弟许诺给潘本的小舅子相当比例的干股,以此伙同,勾结潘本,为他非法的行为开道,撑腰.2008年2月底, 魏磊亲自找到莫彬,申言开矿的事是电白县领导的意思,要求莫彬不要多事,任其开挖.在对方一意孤行,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为了保护国家矿产资源,维护自身合法的山地承包权,2008年3月莫彬属下的工人出面制止了对方的非法行为,用勾土机填平了对方非法开挖的矿井水沟,此次冲突引发了魏磊勾结潘本迫害莫彬一序列阴谋的序幕.2008年3,4月份, 魏磊拉拢潘以忠等人,以群众告状的方式向电白县委反映莫彬”所谓”的问题, 县委书记潘本亲自批示,要求电白县公安局抓捕莫彬.2008年4月9日,电白县公安局以莫彬与潘以忠的沉香树被盗纠纷以及上叙阻止魏磊开矿为事由,以涉嫌”敲诈勒索”和”破坏生产经营”的名义将莫彬抓捕.在经过长达6个月的名为为侦察实为证据编造之后,2008年10月13日电白县公安局以莫彬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 ”破坏生产经营” “故意毁坏财物罪”, “放火罪”,将案件移交电白县检察院起诉.

二 滥用公权,电白县委领导亲自指挥构陷迫害莫彬的系列行动.

在莫彬表示不同意魏磊非法开矿之后, 电白县委书记潘本就亲自出面安排整治莫彬的行为.2008年3月底期间, 潘本在魏磊等人精心炮制的群众告状材料上批示,要求电白县公安局抓捕莫彬.2008年4月, 莫彬被抓后, 潘本还指示电白县纪委, 电白县林业局等单位成立专案组,专门负责统筹,协调莫彬一案各相关单位配合领导指示的问题. 潘本还多次指示电白县公安局领导,对莫彬一案的侦查审理进行事无巨细的指示.2008年4月18日, 电白县公安局以防止莫彬通风报信为由将莫彬从电白县第一看守所改押至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因为莫彬身患严重的糖尿病, 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一开始不愿意接收,但在潘本亲自致电干预下, 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才勉强接收.后因莫彬病情严重, 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拒绝继续收押,在潘本的干预下, 莫彬有于2008年4月25日转回电白县第一看守所收押,此后莫彬多次申请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均被无理拒绝.2008年4月底, 莫彬的生意伙伴台商李双富向电白县委反映莫彬被冤一事,在潘本授意下, 电白县公安局局长张爱国在协商会上威胁台商李双富,要李不要到处告终,不然也要抓捕立,就这样把在电白县投资林业最大的台商吓回台湾,至今还不敢回祖国大陆.当莫彬的案情逐步深入和明朗后, 魏磊等人感觉原来的两项指控不足以告倒莫彬,在潘本的影响和干预下,有以莫须有的加上 “故意毁坏”和 “放火烧山”两项不实指控,最后又加上一条混淆视听,掩人耳目的 “黑社会”指控,想编造证据,做实指控,通过司法公权,看似合法的渠道和方式彻底搞垮莫彬,以达到潘本魏磊等人官商勾结,滥用公权等不可告人的目的.最近, 潘本还安排电白县政法委就莫彬一案召开专门会议,想进一步协调指示电白县检察院,电白县法院从重处理莫彬.

三 请求专案调查

莫彬一案起因于不法商人想非法开采国家稀有矿产资源被阻,然而官商勾结,滥用公权,最后却对保护国家矿产资源,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人进行肆意的报复和陷害.由于此案在一张强大而严密的官僚保护网之下的黑箱操作, 莫彬及其家人的申诉均被打回电白县处理且被威胁不得告状,加上莫须有的五项指控在司法证据上使受害人莫彬有理无处说,有冤无法驳,在此情况下,本人只有投书网络,寄厚望与网络媒体公开此事,能让有关单位的专案调查此事,突破官商勾结的重重黑网,严惩贪官及不法人士,还莫彬一个公道和清白!

受害人莫彬的妻子:张梅
联系电话:15813021589
200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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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得罪了书记,怪不得…………

书记,你莫彬也敢得罪?吃了豹子胆了??
 
百度一下“电白 莫彬”

想不到有如此多的消息!!
 
QUOTE(郁闷123456 @ 2011年04月30日 Saturday, 09:57 AM)
百度一下“电白 莫彬”

想不到有如此多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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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的。只为多方提供信息,无它
http://www.mzyfz.com/news/times/g/20090504/145044.shtml

广东电白:村支书变身黑老大
发布:2009-05-04 14:50:44 浏览:1353次 【大 中 小】
广东省电白县观珠镇以及临近十几个镇的村民,现在议论最多的事情就是黑老大莫彬上了法庭,自从年初开庭之后,一直未宣判。

据检察机关指控,黑老大莫彬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放火罪。

引人关注的是,莫彬担任村支书多年,正是在这个职位上,他逐渐由村民带头人蜕变为村霸,又由村霸发展为黑老大。

放火烧林

莫彬担任电白县观珠镇严坑村支部书记后,纵横乡里,称霸电白县十多个镇,但屡次犯法都没有得到惩处。直到2008年4月,莫彬因涉嫌放火毁林被电白县公安局刑拘。之后,警方进一步侦查发现他的更多罪行,并引起广东省公安厅“打黑办”领导的批示督办。

2007年11月间, 莫彬为了扩大他的桉树种植面积,在望夫镇新开田医院附近放火烧山,烧毁了附近大片水源生态林。

据电白县检察院指控,2007年11月14日、12月12日、2008年1月13日,莫彬为了在马踏镇新开田医院违规承包的山岭上种植快速林(桉树),便带领被告人汪佰华、何耿标等人三次到电白县马踏镇新开田医院所属的豆腐岭、南雷岭、牛角岭等山岭放火,烧毁面积2254.1亩,导致被烧毁林木(湿地松)面积28.5亩,采伐林木蓄积16.5立方米。此外,2005年4月,莫彬带人霸占电白县望夫镇丰乐山口村的亚背岭120亩,后烧毁。2005年5月,放火烧毁电白县马踏镇黄羌村委会的三田垌山岭200多亩松林、咖啡茶等农作物,然后种植桉树从中谋取私利。

据当地村民告诉记者,至2008年1月, 莫先后多次放火烧林面积多达5000亩,烧毁松树和各种杂木价值达200多万元。

被烧掉的近5000亩山地,一直存在权属争议。在1960年之前,望夫镇花山村下辖的花山村、龙木岗村和禾枪头村的村民世代居住在此。1960年,政府在这里修建了新开田医院,村民也因此搬离。1962年医院建成后,村民与医院就医院周围近10000亩山地的归属权存在争议。

2007年上半年,当地政府为了妥善解决争议山地问题,将其规划为水源生态林,并规定不准买卖和承包经营。2007年10月间,任职严坑村支书的莫彬,却通过新开田医院方面“承包”了这片山地,并在山地上种上经济林。莫彬此举遭到花山村、龙木岗村和禾枪头村群众的反对。莫彬马上纠集一群“马仔”恐吓村民,村民只能忍气吞声。

村霸之路

2005年,莫彬开始担任观珠镇严坑村支书,这个职务为他垄断当地的一些经济项目带来了便利条件。之后,莫彬团伙曾多次殴打过当地村民,但每次事发后,莫彬都神奇地化险为夷。

据检察院指控,2008年3月10日11时许,莫彬驾驶一辆三菱吉普车带着马仔汪佰华、莫全标及同案人香某等七八名男青年,到电白县沙琅镇李洪山的汽车修理厂处,将潘某劫持到严坑村的一间工棚,理由是潘某一物二卖,将原本要卖给莫彬的沉香木又卖掉了,而莫彬支付过500元定金。为要这笔定金,莫彬一伙威胁潘某要其赔15000元,否则打断潘某的脚骨,并写好一张“潘某欠莫彬15000元”的欠条让潘签字。汪佰华等人接着又胁迫潘某写下一张5000元的欠据,并威胁如果三天内不还钱每天加收利息5000元才将潘某放走。2008年3月13日中午,莫彬又叫十多名男青年到潘某家将潘家的铁门打烂。

据村民向记者反映,莫彬毒打村民是家常便饭。2008年3月17日,莫彬以张某、谢某两家所建的猪舍侵占了其承包地为理由,指使汪佰华带领十多人破坏猪舍,并将养猪场工人打伤,造成经济损失15578多元。

2005年期间,莫彬纠集一帮人马,先后强行占有了马踏镇黄羌村180多亩水田。而山口村还被莫彬等人破坏了集资3万元修建的饮用水设施,致使全村800多人无水可用。

2003年10月至2004年1月间,莫彬先后三次纠集人马,借故到沙琅镇琅东村村民黄维清家中,对黄维清的鱼塘、养猪场进行打、砸、抢,三次都曾报警,但最后都未能立案。

难逃法网

2008年10月16日,电白县公安局以莫彬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经退回一次补充侦查后,2008年12月9日,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检察院指控,2007年间,莫彬为了谋取非法的经济利益,采取雇佣工人及招收社会闲散人员方式在电白县观珠镇、马踏镇、望夫镇等地区组建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莫彬涉黑团伙有明确的成员分工,主要成员9名,莫彬为该组织的头目,汪佰华是该组织的第二把手,莫彬不在由其指挥实施犯罪活动,莫全标和香某等人为该组织的主要骨干成员,何耿标为该组织的一般成员。何耿标生于1991年,参与多起犯罪活动时都不到18岁,因此检察院建议对他从轻处罚。

莫彬团伙甚至有着完善的“财务制度”。巫某是该组织的出纳,具体负责对团伙成员支付工资、伙食费用,管理工人。2007年8月25日,莫彬用台商李双富的山林权证抵押,以该组织成员巫某的名义在银行和那霍镇农村信用社各贷款200万元用于购买小车、摩托车、钩机、柴刀等,并支付组织成员的工资、伙食费。另外,莫彬购买成桶汽油放在工棚处,方便组织成员实施犯罪活动时能及时加取燃油。

据检方指控,莫彬团伙甚至持有枪支,以此威胁生意上的竞争对手。2007年3月13日,李某、黄某两人与望夫镇丰打木村签订了该村粪基岭、丰车角岭的开发合同,准备开发石英石。2008年3月9日,莫彬指使汪佰华带领十多名男青年持刀、枪及驾驶一辆黄色钩机,到李、黄所属的矿场处,对正在生产经营中的矿场进行破坏,致使矿场已经挖好的排水沟、电线杆洞、钻探口等设施全部毁坏,导致李、黄等人的矿场停工停产,造成经济损失12万元。

据检方查明,该组织为聚敛钱财,先后在电白县观珠镇严坑、马踏镇黄羌、新开田等村镇一带采取欺压、抢占、放火等非法手段霸占村民土地、山岭,开路种植快速林。

今年年初,电白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但截至发稿尚未宣判。
 
利益之争,都是有料人,但官大压S人。
 
QUOTE(zhx004 @ 2011年04月30日 Saturday, 02:08 PM)
利益之争,都是有料人,但官大压S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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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话。。。。。。。石大压蟹。。。。。。。。。
 
此案被广东粤鑫律师事务所的创办人 崔鑫(电白人) 为他平反!
 
还是公开了!耻辱!就是黑!什么都可以线下操作!靠!腐败的当局!只有上访才能解决问题的电白当局!
 
QUOTE(大亚湾电站 @ 2011年10月08日 Saturday, 09:02 AM)
太可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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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搞笑了,莫某的为人在当地无人不知,听说最后反告回来而获赔得到不少的各种费用,真是可怜可悲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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