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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样的事,可以去医院讨回公道吗? (1人在浏览)

水东鱼霸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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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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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母住院到现在,钱,一切该交的钱,没欠医院半分。但是人,却看不到希望。其中也很多细节问题值得我们去怀疑,可惜,连粤西整个地区,都是2个教授有能力做这样的手术,何况我们,值得怀疑也只能是吃哑巴亏了。

可,我们请来的教授,三千块去请回来的,我们没见过半点面,手术的过程,也没跟我们商量半点。只是说手术风险很小,签字就行了。还说是必须的。手术完了,也没说手术失败,只是说,看她恢复程度。

可能去医院门口拉横幅,写上“想倾家荡产,家破人亡,请到人民医院”

可行吗?

没办法的,走到这样的地步,亲家连吃饭的问题都难解决了。小舅子们又不争气。事实上也是医生的责任方面有问题。比喻如果是大官的住院了,肯定进高级病房,专家开会研究手术最佳方案。而请来的教授,当晚没机会见到他,第二天早上动手术前,也没见到他,手术后也没机会见到他。也怪我老婆胰子老实,人家叫去做什么,都照办了。
 
不知道是否真的请了教授,建议渔霸专门咨询一下法律工作者,个人认为,如果觉得医院有玩忽职守或者草菅人命的地方,应该去闹一下;我怀疑根本就不是教授做的手术,也许一颗介子都没打进去,应该鉴定一下手术过程是否违反了相关规程。
 
QUOTE(二马先生 @ 2011年02月08日 Tuesday, 10:24 PM)
不知道是否真的请了教授,建议渔霸专门咨询一下法律工作者,个人认为,如果觉得医院有玩忽职守或者草菅人命的地方,应该去闹一下;我怀疑根本就不是教授做的手术,也许一颗介子都没打进去,应该鉴定一下手术过程是否违反了相关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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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一定要注意个人安全。相机之类绝对不能少。说话要文明。
如果真的去。马上要复印病历。如果不能,就拍下来吧。改病历的事情多着你。


向渔霸问好。近来忙。过一排再联系。
 
你应该首先了解清楚医院是否确有医疗上的过错行为,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有无过错不能靠无端猜测,要有真凭实据。医疗本身是有风险的。有疑问可以直接向医生提出并要求解释,也可以要求查阅自己的病历,认为属医疗事故还可以申请鉴定。总之不能仅凭自己觉得有问题便去闹,闹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医闹违法,对自己也绝无好处。另外,外请的专家教授没有与患者家属见面,不能认为是医疗过错,不能成为医闹的理由。
 
简而言之,有失公道才能讨回公道,无失公道则讨的不是公道。
 
重复发了。
 
同意。一定要注意个人安全。相机之类绝对不能少。说话要文明。
如果真的去。马上要复印病历。如果不能,就拍下来吧。改病历的事情多着你。
 
正道上是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没看明白。楼主是不是想表达,一个基本上没有风险的手术,因为专家乱来,导致患者家属花费大量不必要花的金钱并造成死亡?
从表达方式上猜,楼主是不是老师?
 
QUOTE(byronroy @ 2011年02月09日 Wednesday, 09:39 AM)
正道上是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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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哥,请问在哪里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是否正规呢?
 
QUOTE(水东鱼霸 @ 2011年02月09日 Wednesday, 10:30 AM)
B哥,请问在哪里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是否正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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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google来的:


医疗事故鉴定如何申请
时间:2004年02月27日

去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成为解决医患纠纷的关键环节。日前,中华医学会天津分会秘书长李淑静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材料搜集等相关事宜接受了记者采访。

  事故鉴定如何申请
  首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报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交由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

  鉴定材料包括哪些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住院患者的病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例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做出的检验报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此外,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六种情况属于例外
  李淑静还特别强调患者及其家属注意6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例如,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在现有医学科学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风险小,不等于没有风险,这正是手术总要家属签字的原因所在。
如果和医院打这场官司,楼主胜算的可能性比较少,医院的工作人员告诉我:医院可以人为地随便修改病历!
人治社会最重“关系”,除非你有很好的后台,不然这官司最好别玩。
 
所以,一开始就要制造机会复制病历等..
 
无论什么时候,保存好有力证据都是非常重要的。
另外,医闹违法,但管用~~~
 
QUOTE(Easy @ 2011年02月09日 Wednesday, 01:05 PM)
无论什么时候,保存好有力证据都是非常重要的。
另外,医闹违法,但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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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这就是国情!
 
不是什么病都能医治好的。
 
QUOTE(无用户名 @ 2011年02月09日 Wednesday, 01:56 PM)
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这就是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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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得十分恰当的一个词
 
同感,你让我想起当年我爸的事,我爸也是在做手术时出事的,手术当中搞到脑中风,前前后后花了一百多万也搞不好,顷家荡产也救不回来,现在对医生在也没有好感,所以说医院是救人的地方同时也是害人的地方,小心呀,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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