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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县委书记的一封信 (1人在浏览)

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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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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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日添书记,你好:
我受村民的委托,向你致信,如实反映电白县水东镇附城村委会主要领导,压制村民,勾结官商,变相转让出卖村民集体土地,向你陈述。
附城村委会办公争议地,是我们二条自然村(咸水田村,下陈屋村)祖辈耕种,该地7亩多是坡地,解放前后都是二村耕种,土地靠我们二条村边。在1953年土地改革划分村民个体使用,至1963三分四包合归生产集体所有,一直都是二条村耕种,水东镇原居民都可作证。
在文化大革命后期70年代。原属上级主管生产大队(即现水东镇附城村委会),以生产大队办村企业为由,骗取村民信任,在我们村使用地建100多平方米房屋,作大队建筑队办公用地。1975年前后生产大队抛弃原有办公点,搬迁到争议地建筑队办公,面积亦只有100平方米平屋,再而后有争议7亩多土地被大队和镇政府强权逐步占有,村民无得到青苗费和土地费等任何补偿,村民曾多年多次据理力争未果,迫于当时权势,有理无处诉,都得不到合理补偿,只有顺从,土地被上级主管乡政府和镇政府长期占有,直拖至现在。
2008年现村委会拆除办公房屋,大面积破土动工建商品楼,村民为保护土地权属交涉村委会而发生纠纷,村委会主要领导郑懂书记,不尊重土地历史使用事实和村民合理诉求,以上压下,见利忘义,以有上级领导作靠山出面撑腰,和房地产开发商老板作后台,无视村民继续开工,无奈为保护益村民集体干预阻止。但镇政府、村委会主要领导对村民争议诉求,不但不给予谅解认同和加以同情,反而主次不分,推托村民必须找茂名市俊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板王振光、潘芬协商(其兄是原电白县委书记潘本)才能解决问题。理由是村委会和镇政府做不了主,只能从中调解。否则难以解决问题。摆明了官商合作态度,损害村民集体权益于不顾,为了维护村民集体土地权属,我们把事实向县检察机关和省有关部门反映,得到重视,才被迫停工。
2009年村委会把土地权属告上县国土局调处办,在调解领导“合理尽责”调解下,4400平方米土地权属,由老板一次性补偿每村20万元为终点,不能过高,同意不同意就是一句话,主持人是县国土局的党组的成员。村民代表不服,结果判为荒地,村委会胜诉。天理昭昭。这块热土对二条自然村村民有着数百年养育之恩,分田到户的证件有名有主有感情的土地,本该归属村民小组的土地,一纸文字、一夜之间转变为荒地。最不值得村民信赖的由农民群众亲手推选出的村民干部为达其某种利益,彻底损害村民利益和感情,既可悲又荒唐!现附城村委会还有三处旧办公屋,且还长期霸占村集体土地多处,合谋镇政府,土地部分被转卖,严重损害村民应得的权益,对知情的有良知的敢讲真话的老干部打击报复,敢问党在哪里,法在哪里?
李日添书记,我们二条自然村的耕地,在70年代至80年代已被县、镇政府强行征收完毕,部分被村委会长期占有收益,现还在官司中。我们二村现人口壹千多都是没有耕地的城中村农民,但又是没有农民政策享受、没有组织依靠、没有领导关心的三无人员,根本得不到政府照顾,以打杂工为生。我们的主管村委会不顾天理,勾结官商,迫民于水火,欺村民有理没钱难胜诉,真是无良无知。希望我们的书记为我们村民主持公道,并给予帮助和关注。
咸水田全体村民下陈屋村全体村民
附:村民签名(此信原件已呈省委)

二0一0 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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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
 
希望书记看的到
 
有关的官员是能力,有水平,敢做敢为,应该提拔。
 
附城那些地升值空间巨大,是必争之地,要拿点棒子的霸气出来。
 
图中很多人那里是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门口吧?
 
对于不合理,我们还是要起来反!
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
弱势面对强权时,就要团结
 
呵呵官你们不够他大,钱你们不够他多,唯一生机就是告到省里,切记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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