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坛网址:https://dianbai.wiki(可微信分享)、https://0668.es、https://0668.cc(全加密访问)

牛!!!电白计生局副局长酒后驾驶,肇事后用“黑社会”方式处理 (1人在浏览)

其实是伤者知道车主是当官的就想榨一笔,此种人该撞该死,
 
现在的民风已不再像以前那么纯朴了,根本没事的也想敲你一笔,知道车主是副局(如果是正的也许就不敢了)就更不用说了。
 
QUOTE(cyb28 @ 2010年07月14日 Wednesday, 10:30 AM)
其实是伤者知道车主是当官的就想榨一笔,此种人该撞该死,
[snapback]2998783[/snapback]​


明显好坏。准备下毒。

70几岁老人撞折大腿骨安装笔秀痛哭住院3,4月觉得好可怜。
 
QUOTE(cyb28 @ 2010年07月14日 Wednesday, 10:30 AM)
其实是伤者知道车主是当官的就想榨一笔,此种人该撞该死,
[snapback]2998783[/snapback]​


什么鸟官?一个县的计生局副局长算个鸟官。我看你是那个鸟局长生的,才说这没人性的话。听说双方在交警支队协商过,但过后该局长又不兑现,该死的是开车撞人的局长
 
QUOTE(fycngc @ 2010年07月15日 Thursday, 12:53 AM)
什么鸟官?一个县的计生局副局长算个鸟官。我看你是那个鸟局长生的,才说这没人性的话。听说双方在交警支队协商过,但过后该局长又不兑现,该死的是开车撞人的局长
[snapback]2999160[/snapback]​


肯定是局长的问题啦,不然也不会有这样的帖子出现。
 
QUOTE(农夫 @ 2010年07月14日 Wednesday, 03:13 PM)
现在的民风已不再像以前那么纯朴了,根本没事的也想敲你一笔,知道车主是副局(如果是正的也许就不敢了)就更不用说了。
[snapback]2998883[/snapback]​


这位何方神圣?说这样的话。明显人家老人家的骨头都断啦,想不给护理费营养费依情依法都说不过去。副局长、局长又怎么样,现在是法治年代,就是皇帝老子犯法都与庶民同罪。
 
QUOTE(农夫 @ 2010年07月13日 Tuesday, 07:04 PM)
放心吧,以为拿这个来吓人会得到多点好处吗?共产党的官也不会那么容易撤的!
[snapback]2998323[/snapback]​


想提个官有点难,要想拉个官下来太容易了!
 
QUOTE(cyb28 @ 2010年07月14日 Wednesday, 10:30 AM)
其实是伤者知道车主是当官的就想榨一笔,此种人该撞该死,
[snapback]2998783[/snapback]​


看来这位不是人性!撞死人家就没事吗
 
QUOTE(笑向人生 @ 2010年07月12日 Monday, 12:03 AM)
今晚关注..................
[snapback]2997471[/snapback]​


找:郑达《今日关注》
 
纵观全篇只见除了是7月12日后注册的马甲在论战之外
难见其他坛友发表见解
现为肇事方枪手略胜伤方枪手一筹
请双方继续注册马甲,继续囗水
 
QUOTE(关公战秦琼 @ 2010年07月15日 Thursday, 10:09 AM)
纵观全篇只见除了是7月12日后注册的马甲在论战之外
难见其他坛友发表见解
现为肇事方枪手略胜伤方枪手一筹
请双方继续注册马甲,继续囗水
[snapback]2999304[/snapback]​


据说肇事局长已走路。
 
2101年3月7日晚上7点左右,
 
QUOTE(水龙头 @ 2010年07月15日 Thursday, 11:44 AM)
据说肇事局长已走路。
[snapback]2999355[/snapback]​


他不走路,难道飞天?
 
无可厚非,开车撞伤人就要赔钱,严重者要坐牢。至于该负多大的责任,应当是交警说了算,如果伤者不服就起诉!
 
网络力量大,此文如果属实,该局长必须要负起一切责任,并接受社会的批评,认真反思检讨!如果不完全属实,该局长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应对不利局面。既然曝光了,总而言之都不是什么好事,看看结果是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QUOTE(cyb28 @ 2010年07月14日 Wednesday, 10:30 AM)
其实是伤者知道车主是当官的就想榨一笔,此种人该撞该死,
[snapback]2998783[/snapback]​


有失偏颇,放眼电白,有那个农民榨了官员的钱?
以你意思,我也付测一下:
当官以为自已是割螺城(计生局副局),我想赔你就赔你,不想赔你奈我何?
伤者再胡闹,就把他们全家六族抓去割螺.
看看谁历害.
 
QUOTE(以事论事 @ 2010年07月15日 Thursday, 03:21 PM)
无可厚非,开车撞伤人就要赔钱,严重者要坐牢。至于该负多大的责任,应当是交警说了算,如果伤者不服就起诉!
[snapback]2999455[/snapback]​


face3.gif

不论怎么说,如果伤者真的撞断腿骨,计生副局才送去2500元
这事依情依理都说不过去,计生副局己丧失做人的良心.
这事过了几个月才在网上曝光
当中双方肯定有过默契
究竟是谁打破这种默契?
只有天知地知
既然如此,还是由法律来说吧.
 
无语的局长,一路走来都是“假精”人,在组织部的时候也是这个叼样,这样的官早就该下课。
 
借点交通事故“食人命”的事确实令人心寒,各位车主好好为自己的将来打算打算吧,副局长的今天也许就是你的明天!
 

正在浏览此帖子的用户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