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北极寒心 @ 2010年07月20日 Tuesday, 08:24 PM)
我愿集资为楼主在全国公开聘请一流律师将官司打到底.
你,我不理解,可我感觉你是言过其实,不可大用之人,真的 ,我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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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过其实?我第一时间就询问了法律界人士,可惜过了上诉时效.否则,将在网络公开招聘律师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先走法律程序,尽管难行,但符合"先礼后兵".
你认为我是不可用之人,从内心深处,我感谢你,我确实微乎其微,我怒向高州人民医院,直跺脚,我所做的,你都可代劳,而你能做到的,我却未必做得到,我应两耳清风,世事不争,留得时间与精力吊儿郎当.
相比之下,你是真心的并且是有能力帮助受害者的,建议你用实名奔走效劳,一战到底,让网络沸腾起来,让高州人民医院欲盖弥彰,让高州人民医院醒悟"善良的受害妇人不可欺",让更多老百姓看清高州人民医院也是藏污纳垢的地方,只是被各种证书迷惑着,遮挡着,不易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