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白县电海中学现有师生一万二千多人,每年招择校生都爆满,经济效益很高。
学校长期不给临工买社保,现在学校说提高临工工资,擅自改为每出勤一天,工资20元,无假期也无补助。我们是第一批学校厨房临工,现在“退休”了,没有任何补偿,不得不在校内捡垃圾、捡破烂卖,解决生活费。但学校不准我们捡,要把垃圾承包给外人捡,换取效益。
我们年轻时在学校的厨房做临工,早上4:30起床去分学生早餐,晚上6:30搞完清洁才回家,苦干20多年。现在我们老了,学校一脚踢开我们,还不准我们在校内捡垃圾度生。我们精神受煎熬,怎度风烛残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十条第(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学校不与我们订合同。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七)社会保险。但学校不给我们买保险。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但学校辞退我们时,分文不给。现在也不给我们任何补助。
有法不能依,有理无力诉。法律、天理、公道、人道何在?“创建和谐电海”叫得多好听啊!
电海中学全体临工
2010年4月4日
学校长期不给临工买社保,现在学校说提高临工工资,擅自改为每出勤一天,工资20元,无假期也无补助。我们是第一批学校厨房临工,现在“退休”了,没有任何补偿,不得不在校内捡垃圾、捡破烂卖,解决生活费。但学校不准我们捡,要把垃圾承包给外人捡,换取效益。
我们年轻时在学校的厨房做临工,早上4:30起床去分学生早餐,晚上6:30搞完清洁才回家,苦干20多年。现在我们老了,学校一脚踢开我们,还不准我们在校内捡垃圾度生。我们精神受煎熬,怎度风烛残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十条第(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学校不与我们订合同。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七)社会保险。但学校不给我们买保险。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但学校辞退我们时,分文不给。现在也不给我们任何补助。
有法不能依,有理无力诉。法律、天理、公道、人道何在?“创建和谐电海”叫得多好听啊!
电海中学全体临工
2010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