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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 亲身经历揭发广东茂名黑势力老大李振刚对我的迫害 (2人在浏览)

龙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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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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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http://0668.cc/index.php?showtopic=117928&st=80茂名市某检察长是电白公安贪污腐败的保护伞。电白公安的违法乱纪与茂名市某检察长也有非常直接关系


我叫谢建雄,是茂名市电白二建八分公司经理,我要以我受害的亲身经历揭露以李振刚、杨亚宾、冯正锋等为首以暴力手段进行敲诈勒索,危害一方,作恶多端的黑社会团伙。该团伙以专以设局开赌、放高利贷为名,专门诱骗企业老板设局开赌放高利货,然后以各种精心设计好的手段变本加利,并施与暴力、胁迫等手段对一时无法偿还高额利息的借款人对所欠利息出具借现金的借据,以造成借款人多次向其借现金的虚假事实,在拿到这些高于本金十倍几十倍的所谓现金借条之后,再通过茂名市茂港区法院作为民间借贷案件进行起诉,借司法手段将受害人财产进行掠夺,从而达到敲诈勒索的目的。为了揭露他们的罪行,现将亲身受害经过陈诉如下:
一、我实际借现金330万元,被强迫出具共借2040万元现金的借据。 建筑施工项业进入2004年后,已经到了竞争极其恶劣的时代,多数工程在承包施工前要先借钱给甲方启动项目然后再垫资施工等等,已经是行业内的潜规则。我所承接的几个项目同样因业主资金链中断,项目无法正常施工,工人工资无法如期发放,起哄闹事打架是时有发生。其中有我承包的位于天河北的耀中广场写字楼项目便是矛盾突出的项目之一,在面对工人工资和材料款的双重压力下,甲方又拖欠克扣工程进度款,项目几乎在停工状态。正值此时,一个叫冯正锋的人,透过我工地的排架工介绍与我开始接触,说如能把晓港湾工地的铝合金门窗的工程分包给他安装,他便愿意借给我部分流动资金,帮助我解决林和西耀中广场项目目前困境。在与冯正锋交往的一段时间里,他表现出对我极其热情、豪爽,并时常关心着我公司的情况,其专业和巧妙的伪装和精心设计的布局,使我对突如其来又热情豪爽的新朋友没有了任何防范意识。当时也使我很是感动,于是我就同意将晓港湾项目的铝合金门窗工程分包给他施工,同时于2005年9月16日,在广州市东山宾馆停车场我接受了冯正锋借给我的100万元,又于2005年9月27日在东山区五羊新城接受冯正锋借给我180万元,该两笔借款共280万元,同时并分别出具了两份现金借款借条。此后不久,冯正锋突然对我说该两笔款是从别人那里转借的,要我按月息20%计算,否则马上还款,当天还带来了七八个非常凶悍的打手,对我凶狠地说如不即时还款又不接受他们的条件,将对我不客气,此时我终于明白了他们想方设法来接近我的真正目的,我一介企业人实在没有预料到会出现这样的事情,无奈之下我只好将2005年10月份和11月份的高额利息,在广州五羊新城凯旋华美达酒店,把利息写成借现金XX元,分别向他出具了于2006年10月27日和10月30日的借现金60万元和50万元两条借条。
2006年1月份,冯正锋又突然告诉我,他实际借给我的280万元是李振刚的钱,要我把借据转到李振刚名下,并说借据转给李振刚名下后,可下调利率,李振刚另外还可以再支持我50万元周转。在他们的强迫下无奈只好又将借款转到我从未谋面的李振刚名下。于2006年1月27日,冯正锋把我带到李振刚在广州体育东路都市华庭的家中,李振刚要我把原来为冯正锋写的四张借据,分别按原来的时间向李振刚出具四份内容相同的借条,借条的具体借款时间和内容为:2005年9月16日借款人民币100万元、2005年9月27日借款人民币180万元、2005年10月27日借款人民币60万元、2005年11月30日借款人民币50万元。当天李振刚又另借给我50万元,我同时向他开具一张50万元的借据。以上五张借据,由冯正锋签名担保。就这样通过偷梁换柱,我原来实际三次共借330万元,现在变成了五笔共借440万元现金。上述五笔共440万元产生的利息和利息产生的利息额成倍地增长,作为建筑企业跟本无法产生如此高额利润来偿还这些象滚雪球似的利滚利借款,我多次找冯正锋和李振刚希望他们能体谅我的难处,降低利息或终止高利息容我限时分期偿还,但他们都不同意,同时从此开始天天派人跟踪和胁迫我每个月都要向他出具“今借李振刚 XX元现金”的借据。到2006年8月份,五笔款利息滚到1048万元。2006年8月26日上午十点左右,李振刚又一次把我叫到他在都市华庭的家中,迫使我将2006年1月至8月共八个月的利息共计1048万元写在一起,出具“今借李振刚现金1048万”的借据。我当时拒绝签字并诉说我的难处希望能得到理解,李振刚就恶狠狠地威胁我说:“不写就别想走出这个门,你就在这里住下吧,我会好好招待你的。”他们指使打手威胁、恫吓我,限制我直到当天下午4点长达6个多小时不让我离开,我无奈只能按李振刚的要求写给了他。至此,我原本借李振刚330万元就变成了借他现金共1488万元,这笔款项仅9月份一个月的利息就高达257万元。于是,李振刚又派人到我家门前拦截和威逼我,要我去他家写9月份利息的借据,无奈我于2006年9月28日在他家中又写了向他借257万元的现金借据。10月份的借款利息高达300万元,我又被迫于2006年10月30日写了向他借300万元的现金借据。 就这样,我原本只借李振刚330万元已变成我向李振刚共借现金2040万元。李振刚不仅一次又一次派人跟踪、威逼我,迫使我一步一步陷入他们罪恶的圈套,而且还多次带人到我承建的天河林和西路工地阻挠施工和闹事,派打手到处追杀我,到我家威胁我家的人,我被迫不得不躲藏起来。 二、李振刚团伙是个有精心策划的固定犯罪模式的黑社会组织。
2006年11月30日,李振刚拿着我写的前述8张借条分八个案向茂名市茂港区人民法院起诉,茂港区法院立案后于2006年12月1日向我送达了八个案子的起诉状和诉讼材料,案号分别为(2006)茂港法民初字第364号及365号、366号、367号、368号、369号、370号、371号(详见附件起诉状、借据、传票)。2006年12月12日左右,冯正锋打电话给我说,茂名市茂港区法院经办法官已来到广州黄埔大道华威达酒店,要我马上去见他们,并且说:他愿意对起诉进行调解处理,利息部分他可以大幅度让步,保证在800万元以下将这几个案子调解好。当晚九点,冯正锋把我带到广州华威达酒店,见面后,李振刚随即发威只字不提利息让步的事,而是威迫我立即还款,还说茂港区法院的严院长及法官都在此,如果我想与他对抗,他们将以诈骗罪随都可以拘捕我,严院长及法官们还在现场一边做笔录一边说,要是不及时还款就将我的案件当成诈骗案处理,一判下来就是十几年。李振刚与他的打手们就不断威逼我,还用硬物隔着厚厚的电话本不断捶打我身体的重要部位…,灌我喝冷水混啤酒,不喝就一直打,喝了几个小时不给上厕所,很让我心的是严院长及法官们竞然一直都在帮声及观看。到了天快亮时,又逼我带路去我位于天河东路信诚花园15楼的家,其目的是让打手们知道我家人的住处,从而威胁我和我的家人。在上车的过程中,李振刚对我进行拳打脚踹。在去我家的路上,我被挟持在李振刚和冯正锋之间,后面跟着一台车,坐着李振刚的打手们。到了我的住处,李振刚要我开门,我没有带钥匙开不了门,李振刚又指使打手在15楼对我拳打脚踢,但由于我真的没有钥匙,实在无法进门,他们又把我拉回酒店,限制我直到我在他们预先制作好的笔录上签了字才准我离开。我浑身多处受伤,后去天河北路侨怡苑医院检查治疗了多天才好转。李振刚一伙八、九人还于2007年正月初九闯到我老家,威胁我年近八旬的老父,并多次派打手到我家砸我家房门,使我家人处于极度的恐慌和危险之中。 李振刚是一专门设局开赌放高利贷,杀人放火等黑恶势力头目,曾因设局开赌放高利贷给茂名人赖进国,他们用同样的手段从赖进国那里掠夺了几千万后,赖进国公司已基本破产,余下的欠款已无力偿还,于是李振刚便带领十几名手下到处追杀赖进国及其家人,并至赖进国多名亲人重伤和残废。后来赖进国随后报警向茂名市公安局求助,茂名市公安局即成立专案组并将李振刚等暴徒抓获。并关押一小段时间,但李振刚神通广大花了一笔重金摆平了主管他案件的相关负责人员后,被无罪释放,同时还与本案的主管和执法人员结成兄弟,不但使自己免去了牢狱之灾,还贡固了他们的实力从此更是无恶不为,可怜的受害人赖进国就公司破产,还有多名亲人重伤残废,投诉无门的结果。〔此案件的相关情况茂名市公安局应有详细资料〕 从上面的事实可见,李振刚黑社会团伙有着精心策划、蒙骗性和危害性都非常大的诈骗勒索犯罪模式:首先,由李振刚黑社会团伙诱骗暂时资金有困难的工程老板或商人高利借款,然后,以黑社会手段威逼借款人对一时无法偿还的高额利息开具现金借条,最后,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通过司法起假借司法手段追讨所谓现金借款,达到其敲诈勒索的目的。据了解,李振刚黑社会组织以上述同样的手段,敲诈勒索过的受害者有过百人之多,敲诈勒索的对象主要是茂名籍从事建筑业和从事贸易的商人,如果想调查李振刚侵害的茂名地区的受害人的状况和他们的受害经历,只要到茂名市茂港区法院民事庭查一下,就可以看到以李振刚名义起诉的案件多达几十件,可以看到李振刚怎样以黑社会手段勾结法院敲诈受害人的基本情况。 李振刚等恶势力团伙利用其与有关执法司法单位的关系,勾结相关执法司法人员,操纵执法司法等国家机器对诚实经营的商人及老百姓犯下的种种恶劣行径,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影响执法司法的公正及国家机关的威严。黑社会恶势力性质犯罪集团头子李振刚恶行累累,恶霸一方,身上却笼罩着一道道眩目的光环:茂名市人大代表,这便是黑势力向权力机构渗透寻求保护伞的又一铁证。
三、李振刚黑社会团伙的组织情况和活动范围。 李振刚黑社会团伙是以李振刚、杨亚宾、冯正锋为首,其打手数十人,其中有十多名打手长期在盘据在广州华威达酒店包租多间客房,主要在广州天河区一带活动,专门对诱骗受害人设局开赌、借高利贷,威逼受害人出具现金借据,并以黑社会手段及通过法院起诉等方法追讨黑债。为首分子李振刚、杨亚宾、冯正锋的住处和联系方式见所附。 二年多来,李振刚黑社会组织在到处追斩我,恐吓我的家人、我得东躲西藏不敢露面。过着无家可归和非人般痛苦生活,茂港区法院也曾以我在电白县第二工程公司任八分公司经理为由,查封了电白二建八分公司所有的工地,同时还查封电白二建工程款 2400万元。后来由于证据不足未果,目前,我已被广东省茂名市茂港区公安分局以诈骗罪拘留在茂名第一看守所,12月20日又到广州我司前财务家,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进入并搜家后把人抓走,至今也没有收到茂港区分局的任何通知和说明,公司的业务无人打理,公司员工无法安置,工人职工反映激烈,潜藏着巨大的社会稳定隐患。 李振刚多年来与当地法院院长、法官和当地公安的一些腐败分子勾结一起形成一个极具实力和强大的黑社会集团,还长期养有一帮无恶不作的打手,里面还有不少曾伤害人至残和命案在身的狂陡,李振刚等黑恶势力集团多年来以各种各样的罪恶手段至使一大批茂名地区的建筑和经商企业家倾尽家产无家可归,正处在水深火热当中,恳请公安政法机关立案侦查,依法严厉打击,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特揭发以上情况。 此致 检控人:谢建雄 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信成南街13号 附:犯罪嫌疑人联系方式 1)李振刚,男,广东茂名市茂港区坡心镇谭板圩人,现住在广州市体育东路都市华庭C 座16楼AB房,联系电话:13316088088。 2)冯正锋,男,住广东茂名市茂港区七迳镇。联系电话:13825068988。
 
以李振刚为首的犯罪团伙,长期在珠三角等地,对家乡的老板设局赌博,然后再借高利贷给他们,不少包工头家破人亡。
 
著名的家乡赌头李振刚的问题终于给曝光了。
可喜可贺,现在不少老板听到李振刚的名字都避而远之。都清楚他的为人。


电白有不少靠赌博为生的“捞家”长期在广州,深圳等地,诱惑当地的家乡老板赌博,我们家乡著名的前国家人大代表“戴作霖”同志10几年前也加入了此行列。著名的香港赌王林积曾经跟过“戴作霖”混这行。
 
刚在百度搜索到的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dd8010f010...ela_prevarticle

曝光 广东茂名市人大竟然是最牛黑老大 (2008-12-21 17:04:43)
标签:杂谈 李振刚 黑老大 高利贷 黑社会 茂名 恶势力 黑势力 电白二建

尊敬的公安领导:

我叫谢建雄,是茂名市电白二建八分公司经理,我要以我受害的亲身经历揭露以李振刚、杨亚宾、冯正锋等为首以暴力手段进行敲诈勒索,为害一方,作恶多端的黑社会团伙。该团伙专以设局开赌、放高利贷为名,勾结茂港区法官、茂港区刑警队长,专门诱骗企业老板设局开赌放高利货,然后以各种精心设计好的手段变本加利,并施与暴力、胁迫等手段对一时无法偿还高额利息的借款人对所欠利息出具借现金的借据,以造成借款人多次向其借现金的虚假事实,在拿到这些高于本金十倍几十倍的所谓现金借条之后,再通过茂名市茂港区法院作为民间借贷案件进行起诉,借司法手段将受害人财产进行掠夺,从而达到敲诈勒索的目的。为了揭露他们的罪行,现将亲身受害经过陈诉如下:

一、我实际借现金330万元,被强迫出具共借2040万元现金的借据。



建筑施工项业进入2004年后,已经到了竞争极其恶劣的时代,多数工程在承包施工前要先借钱给甲方启动项目然后再垫资施工等等,已经是行业内的潜规则。我所承接的几个项目同样因业主资金链中断,项目无法正常施工,工人工资无法如期发放,起哄闹事打架是时有发生。其中有我承包的位于天河北的耀中广场写字楼项目便是矛盾突出的项目之一,在面对工人工资和材料款的双重压力下,甲方又拖欠克扣工程进度款,项目几乎在停工状态。正值此时,一个叫冯正锋的人,透过我工地的排架工介绍与我开始接触,说如能把晓港湾工地的铝合金门窗的工程分包给他安装,他便愿意借给我部分流动资金,帮助我解决林和西耀中广场项目目前困境。在与冯正锋交往的一段时间里,他表现出对我极其热情、豪爽,并时常关心着我公司的情况,其专业和巧妙的伪装和精心设计的布局,使我对突如其来又热情豪爽的新朋友没有了任何防范意识。当时也使我很是感动,于是我就同意将晓港湾项目的铝合金门窗工程分包给他施工,同时于2005年9月16日,在广州市东山宾馆停车场我接受了冯正锋借给我的100万元,又于2005年9月27日在东山区五羊新城接受冯正锋借给我180万元,该两笔借款共计280万元,同时并分别出具了两份现金借款借条。

此后不久,冯正锋突然对我说该两笔款是从别人那里转借的,要我按月息20%计算,否则马上还款,当天还带来了七八个非常凶悍的打手,对我凶狠地说如不即时还款又不接受他们的条件,将对我不客气,此时我终于明白了他们想方设法来接近我的真正目的,我一介企业人实在没有预料到会出现这样的事情,无奈之下我只好将2005年10月份和11月份的高额利息,在广州五羊新城凯旋华美达酒店,把利息写成借现金XX元,分别向他出具了于2006年10月27日和10月30日的借现金60万元和50万元两条借条。

2006年1月份,冯正锋又突然告诉我,他实际借给我的280万元是李振刚的钱,要我把借据转到李振刚名下,并说借据转给李振刚名下后,可下调利率,李振刚另外还可以再支持我50万元周转。在他们的强迫下无奈只好又将借款转到我从未谋面的李振刚名下。于2006年1月27日,冯正锋把我带到李振刚在广州体育东路都市华庭的家中,李振刚要我把原来为冯正锋写的四张借据,分别按原来的时间向李振刚出具四份内容相同的借条,借条的具体借款时间和内容为:2005年9月16日借款人民币100万元、2005年9月27日借款人民币180万元、2005年10月27日借款人民币60万元、2005年11月30日借款人民币50万元。当天李振刚又另借给我50万元,我同时向他开具一张50万元的借据。以上五张借据,由冯正锋签名担保。就这样通过偷梁换柱,我原来实际三次共借330万元,现在变成了五笔共借440万元现金。上述五笔共440万元产生的利息和利息产生的利息额成倍地增长,作为建筑企业跟本无法产生如此高额利润来偿还这些象滚雪球似的利滚利借款,我多次找冯正锋和李振刚希望他们能体谅我的难处,降低利息或终止高利息容我限时分期偿还,但他们都不同意,同时从此开始天天派人跟踪和胁迫我每个月都要向他出具“今借李振刚XX元现金”的借据。到2006年8月份,五笔款利息滚到1048万元。

2006年8月26日上午十点左右,李振刚又一次把我叫到他在都市华庭的家中,迫使我将2006年1月至8月共八个月的利息共计1048万元写在一起,出具“今借李振刚现金1048万”的借据。我当时拒绝签字并诉说我的难处希望能得到理解,李振刚就恶狠狠地威胁我说:“不写就别想走出这个门,你就在这里住下吧,我会好好招待你的。”他们指使打手威胁、恫吓我,限制我直到当天下午4点长达6个多小时不让我离开,我无奈只能按李振刚的要求写给了他。至此,我原本借李振刚330万元就变成了借他现金共1488万元,这笔款项仅9月份一个月的利息就高达257万元。于是,李振刚又派人到我家门前拦截和威逼我,要我去他家写9月份利息的借据,无奈我于2006年9月28日在他家中又写了向他借257万元的现金借据。 10月份的借款利息高达300万元,我又被迫于2006年10月30日写了向他借300万元的现金借据。

就这样,我原本只借李振刚330万元已变成我向李振刚共借现金2040万元。李振刚不仅一次又一次派人跟踪、威逼我,迫使我一步一步陷入他们罪恶的圈套,而且还多次带人到我承建的天河林和西路工地阻挠施工和闹事,派打手到处追杀我,到我家威胁我家的人,我被迫不得不躲藏起来。

二、李振刚团伙是个有精心策划的固定犯罪模式的黑社会组织。

2006年11月30日,李振刚拿着我写的前述8张借条分八个案向茂名市茂港区人民法院起诉,茂港区法院立案后于2006年12月1日向我送达了八个案子的起诉状和诉讼材料,案号分别为(2006)茂港法民初字第364号及365号、366号、367号、368号、369号、370号、371号(详见附件起诉状、借据、传票)。

2006年12月12日左右,冯正锋打电话给我说,茂名市茂港区法院经办法官已来到广州黄埔大道华威达酒店,要我马上去见他们,并且说:他愿意对起诉进行调解处理,利息部分他可以大幅度让步,保证在800万元以下将这几个案子调解好。当晚九点,冯正锋把我带到广州华威达酒店,见面后,李振刚只字不提利息让步的事,而是威迫我立即还款,还说我不可能打赢官司,如果我想与他对抗,他就会杀害我的家人。法官竟然也在现场一边做笔录一边说,要是不给钱就将我的案件当成诈骗案处理,一判下来就是十几年。李振刚与他的打手不断威逼我,隔着厚厚的电话本不断捶打我,用脚踢我大腿、脚跟,灌我喝水喝啤酒,不喝就一直打,喝了几个小时不给上厕所,直到差不多天亮,又逼我带路上我位于天河东路信诚花园15楼的家去,其目的是让打手们知道我家人的住处,从而威胁我和我的家人。在上车的过程中,李振刚对我进行拳打脚踹。在去我家的路上,我被挟持在李振刚和冯正锋之间,后面跟着一台车,坐着李振刚的打手们。到了我的住处,李振刚要我开门,我没有带钥匙开不了门,李振刚又指使打手在15楼对我拳打脚踢,但由于我真的没有钥匙,实在无法进门,他们又把我拉回酒店,限制我直到我在他们预先制作好的笔录上签了字才准我离开。我浑身多处受伤,后去天河北路侨怡苑医院检查治疗了多天才好转。李振刚一伙八、九人还于2007年正月初九闯到我老家,威胁我年近八旬的老父,并多次派打手到我家砸我家房门,使我家人处于极度的恐慌和危险之中。

李振刚是一专门设局开赌放高利贷,杀人放火等黑恶势力头目,曾因设局开赌放高利贷给茂名人赖进国,他们用同样的手段从赖进国那里掠夺了几千万后,赖进国公司已基本破产,余下的欠款已无力偿还,于是李振刚便带领十几名手下到处追杀赖进国及其家人,并至赖进国多名亲人重伤和残废。后来赖进国随后报警向茂名市公安局求助,茂名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并将李振刚等暴徒抓获。并关押一小段时间,但李振刚神通广大花了一笔重金摆平了主管他案件的相关负责人员后,被无罪释放,同时还与本案的主管和执法人员结成兄弟,不但使自己免去了牢狱之灾,还贡固了他们的实力从此更是无恶不为,可怜的受害人赖进国就公司破产,还有多名亲人重伤残废,投诉无门的结果。〔此案件的相关情况茂名市公安局应有详细资料〕

从上面的事实可见,李振刚黑社会团伙有着精心策划、蒙骗性和危害性都非常大的诈骗勒索犯罪模式:首先,由李振刚黑社会团伙诱骗暂时资金有困难的工程老板或商人高利借款,然后,以黑社会手段威逼借款人对一时无法偿还的高额利息开具现金借条,最后,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通过司法起诉假借司法手段追讨所谓现金借款,达到其敲诈勒索的目的。

据了解,李振刚黑社会组织以上述同样的手段,敲诈勒索过的受害者有过百人之多,敲诈勒索的对象主要是茂名籍从事建筑业和从事贸易的商人,如果想调查李振刚侵害的茂名地区的受害人的状况和他们的受害经历,只要到茂名市茂港区法院民事庭查一下,就可以看到以李振刚名义起诉的案件多达几十件,可以看到李振刚怎样以黑社会手段勾结法院敲诈受害人的基本情况。

李振刚等恶势力团伙利用其与有关执法司法单位的关系,勾结相关执法司法人员,操纵执法司法等国家机器对诚实经营的商人及老百姓犯下的种种恶劣行径,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影响执法司法的公正及国家机关的威严。黑社会恶势力性质犯罪集团头子李振刚恶行累累,恶霸一方,身上却笼罩着一道道眩目的光环:茂名市人大代表,这便是黑势力向权力机构渗透寻求保护伞的又一铁证。

三、李振刚黑社会团伙的组织情况和活动范围。

李振刚黑社会团伙是以李振刚、杨亚宾、冯正锋为首,其打手数十人,其中有十多名打手长期在盘据在广州华威达酒店包租多间客房,主要在广州天河区一带活动,专门对诱骗受害人设局开赌、借高利贷,威逼受害人出具现金借据,并以黑社会手段及通过法院起诉等方法追讨黑债。为首分子李振刚、杨亚宾、冯正锋的住处和联系方式见所附。

二年多来,李振刚黑社会组织在到处追斩我,恐吓我的家人、我得东躲西藏不敢露面。过着无家可归和非人般痛苦生活,茂港区法院也曾以我在电白县第二工程公司任八分公司经理为由,查封了电白二建八分公司所有的工地,同时还查封电白二建工程款2400万元。后来由于证据不足未果,目前,我已被广东省茂名市茂港区公安分局以诈骗罪拘留在茂名第一看守所,公司的业务无人打理,公司员工无法安置,工人职工反映激烈,潜藏着巨大的社会稳定隐患。

李振刚多年来与当地法院院长、法官和当地公安的一些腐败分子勾结一起形成一个极具实力和强大的黑社会集团,还长期养有一帮无恶不作的打手,里面还有不少曾伤害人至残和命案在身的狂陡,李振刚等黑恶势力集团多年来以各种各样的罪恶手段至使一大批茂名地区的建筑和经商企业家倾尽家产无家可归,正处在水深火热当中,恳请公安政法机关立案侦查,依法严厉打击,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特揭发以上情况。



此致



检控人:谢建雄

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信成南街13号

二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犯罪嫌疑人联系方式

1)李振刚,男,广东茂名市茂港区坡心镇谭板圩人,现住在广州市体育东路都市华庭C座16楼AB房,联系电话:13316088088。

2)冯正锋,男,住广东茂名市茂港区七迳镇。联系电话:13825068988。
 
恶有恶报!~~
 
发到全国各大网站去!曝光!
 
希望有关部门作出处理!!!

社会是这样的。。。。黑。哎
 
谢建雄是谢建春的老兄吗?谢建春我很熟悉的,将你的材料写简洁点,分别向有关部门反映,向中央有关部门反映,相信黑不了多久的.黑有黑的办法,很多黑大佬不是死于非命吗?
 
我叫谢建雄,我要以我受害的经历检举茂名市茂港区法院院长严德、茂名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长程彬,茂港区公安分局刑警队赖队长,茂港区公安分局局长杨强、及少数其他公安司法人员,长期为以李振刚、杨亚宾、冯正锋等为首的黑社会集团当保护伞,并长期参与该团伙设局开赌、放高利贷,借司法手段相互配合,并施以暴力进行敲诈勒索,危害一方,该团伙在我身上非法敛财就已达数千万元。众所周知在当地该团伙是最有势力的黑社会集团,他们以茂名市茂港区为基地,通过该区公、检、法的互相配合,长期从事各种为非作歹、无恶不作的非法行为。
该团伙主要手段:第一步,放高利贷,非法拘禁,人身伤害。专以诱骗企业老板设局开赌放高利贷,然后以各种精心设计好的手段变本加利,并施与暴力、胁迫等手段对一时无法偿还高额利息的借款人对所欠利息出具借现金的借据,以造成借款人多次向其借现金的虚假事实;第二步,通过法院的配合,取得法院的假案件判决。在拿到这些高于本金十倍几十倍的所谓现金借条之后,再通过茂名市茂港区法院作为民间借贷案件进行起诉,通过该区法院,借司法手段,将受害人财产进行掠夺,从而达到敲诈勒索的目的。在茂名市茂港区法院和我一样的受害人被起诉的案件有数十起之多,这些人莫不是家破人亡,或成为无家好归并被追杀的对象。

一、实际借现金330万元,却被威逼强迫出具共借2040万元现金的借据。

(一)2005年,我承包的位于广州市天河北的耀中广场写字楼项目,由于甲方拖欠和克扣工程进度款,一时出现资金困难。正值此时,一个叫冯正锋的人找我,说如能把晓港湾工地的铝合金门窗的工程分包给他安装,他便愿意借给我部分流动资金,帮助我解决林和西耀中广场项目资金困境。鉴于当时的困难,我就同意将晓港湾项目的铝合金门窗工程分包给他施工,同时于2005年9月16日,在广州市东山宾馆停车场我接受了冯正锋借给我的100万元,又于2005年9月27日在东山区五羊新城接受冯正锋借给我180万元,该两笔借款共计280万元,同时分别出具了两份相应金额的现金借款借条。
此后不久,冯正锋突然还带来了七八个非常凶悍的打手,对我说该两笔款是从别人那里转借的,要我按月息20%计算,否则要马上还款,如不马上还款又不接受他们的条件,将要对我不客气。他们还要我对上述借款产生的的高额利息出具现金借条,把利息写成借现金XX元。迫于当时的情况,加上不明白此中奸计,我在广州五羊新城凯旋华美达酒店,就所欠利息分别向他出具了于2006年10月27日和10月30日的借现金60万元和50万元两条现金借条。
这样,借款从280万就变成了390万。
(二)2006年1月份,冯正锋又突然告诉我,他实际借给我的280万元是李振刚的钱,要我把借据转到李振刚名下,并说借据转给李振刚名下后,可下调利率,李振刚另外还可以再借给我50万元周转。在他们的诱迫下我又将借款转到我从未谋面的李振刚名下。
2006年1月27日,冯正锋带打手把我带到李振刚在广州体育东路都市华庭的家中,李振刚要我把原来为冯正锋写的四张借据,分别按原来的时间向李振刚重新出具四份内容相同的借条,借条的具体借款时间和内容为:2005年9月16日借款人民币100万元、2005年9月27日借款人民币180万元、2005年10月27日借款人民币60万元、2005年11月30日借款人民币50万元。当天李振刚又另借给我50万元,我同时向他开具另一张50万元的借据。以上五张借据,由冯正锋签名担保。
就这样通过偷梁换柱,我原来实际三次共借330万元,现在变成了五笔共借440万元现金。
上述五笔共440万元产生的利息和利息产生的利息额成倍地增长,作为建筑企业跟本无法产生如此高额利润来偿还这些像滚雪球似的利滚利借款,我多次找冯正锋和李振刚希望他们能体谅我的难处,降低利息或终止高利息,容我限时分期偿还,但他们都不同意,同时从此开始天天派人跟踪和胁迫我每个月都要向他出具“今借李振刚XX元现金”的借据。
到2006年8月份,五笔款利息滚到1048万元。
(三)2006年8月26日上午十点左右,李振刚又一次把我带到他在都市华庭的家中,迫使我将2006年1月至8月共八个月的利息共计1048万元写在一起,出具“今借李振刚现金1048万”的借据。我当时拒绝签字并诉说我的难处,希望能得到理解,李振刚却恶狠狠地威胁我说:“不写就别想走出这个门,你就在这里住下吧,我会好好招待你的。”还指使打手威胁、恫吓我,并对我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折磨,直到我无奈按李振刚的要求写给了他才让我离开,限制我人身自由直到当天下午4点,长达6个多小时。至此,我原本借李振刚330万元就变成了借他现金共1488万元,这笔款项仅9月份一个月的利息就高达257万元。
此后,李振刚又多次派人到我家门前拦截和威逼我,要我去他家写9月份利息的借据,2006年9月28日在他家中被迫又写了向他借257万元的现金借据。 10月份的借款利息高达300万元, 2006年10月30日我又被迫写了向他借300万元的现金借据。就这样,我原本只借李振刚330万元现在却变成我向李振刚共借现金2040万元。
此外,李振刚一伙八、九人还于2007年正月初九闯到我茂名电白县乡下的老家,持枪威胁我年近八旬的老父,并多次派打手到我广州的家砸我家房门,使我家人处于极度的恐慌和危险之中。李振刚不仅一次又一次派人跟踪、威逼我,迫使我一步一步陷入他们罪恶的圈套,而且还多次带人到我承建的天河林和西路工地阻挠施工和闹事,派打手到处追杀我,到我家威胁我家的人,我被迫不得不躲藏起来。

二、李振刚团伙是与司法机关相互勾结,有精心策划的固定犯罪模式的黑社会组织。

(一)勾结法院,以上述手段取得的所谓现金借条为由,向法院起诉。
2006年11月30日,李振刚拿着我写的前述8张借条分八个案向茂名市茂港区人民法院起诉,茂港区法院立案后于2006年12月1日向我送达了八个案子的起诉状和诉讼材料,案号分别为(2006)茂港法民初字第364号及365号、366号、367号、368号、369号、370号、371号(详见附件起诉状、借据、传票)。
(二)买通司法人员,以司法手段和黑社会手段相结合,向事主追讨。
2006年12月12日左右,冯正锋打电话给我说,茂名市茂港区法院院长严得和经办法官已来到广州黄埔大道华威达酒店,要我马上去见他们,并且说:他愿意对起诉进行调解处理,利息部分他可以大幅度让步,保证在800万元以下将这几个案子调解好。当晚九点,冯正锋把我带到广州华威达酒店,见面后,当着在场的茂港区法院的严院长及法官面,李振刚却只字不提利息让步的事,而是威迫我立即还款,让打手对我进行残酷的殴打,他的打手们不断威逼我,还用硬物隔着厚厚的电话本不断捶打我身体的重要部位…,灌我喝冷水混啤酒,不喝就一直打,喝了几个小时还不准上厕所。让我难以理解的是,严院长及法官们竟然一直都在帮声及观看,严院长及法官们不仅没有制止他们无理殴打,还对我说:要是不及时还款,就将我的案件当成诈骗案处理,一判下来就是十几年。就这样,一直到了天快亮时,又逼我带路去我位于天河东路信诚花园15楼的家,其目的是让打手们知道我家人的住处,从而威胁我和我的家人,给我施加威迫。在上车去我家的过程中,李振刚还对我进行拳打脚踹,在路上我被挟持在李振刚和冯正锋之间,后面跟着一台车,坐着李振刚的打手们。到了我的住处,李振刚要我开门,我没有带钥匙开不了门,李振刚又指使打手在我家门前对我拳打脚踢,但由于我真的没有钥匙,实在无法进门,他们就把我拉回酒店,限制我人身自由,直到强迫我在他们预先制作好的笔录上签了字才准我离开。我浑身多处受伤,在天河北路侨怡苑医院检查和治疗了多天才好转。茂港区法院还以我在电白县第二工程公司任八分公司经理为由,查封了电白二建八分公司所有的工地,同时还查封电白二建工程款2400万元。2008年12月20日,司法人员与李振刚黑社会人员到广州我公司前财务家,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进入并搜家后把人抓走,至今我方也没有收到茂港区分局的任何通知和说明。

三,当地司法人员与李振刚黑社会团伙相勾结,是李振刚黑社会组织的保护伞和同谋。

从上面的事实清楚可见,李振刚团伙是与司法相勾结,相合谋,有着精心策划、蒙骗性和危害性都非常大的诈骗勒索犯罪模式的黑社会组织。其模式是:首先,由李振刚黑社会团伙诱骗暂时资金有困难或者赌博赌输了的工程老板或商人高利借款,然后,以黑社会手段威逼借款人对一时无法偿还的高额利息开具现金借条,造成借款人多次现金借款的虚假事实,最后,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通过司法起诉借司法手段追讨所谓现金借款,达到其敲诈勒索的目的。
李振刚黑社会组织以上述同样的手段,敲诈勒索过的受害者有过百人之多,敲诈勒索的对象主要是茂名籍从事建筑业和从事贸易的商人,如果想调查李振刚侵害的茂名地区的受害人的状况和他们的受害经历,只要到茂名市茂港区法院民事庭查询,就可以看到以李振刚及其手下名义起诉的案件多达几十件,可以看到李振刚怎样以黑社会手段勾结法院敲诈受害人的基本情况。例如,李振刚通过设局开赌放高利贷给茂名人赖进国,并以上述用同样的手段从赖进国那里掠夺了几千万后,赖进国不仅公司已基本破产,李振刚还带领十几名手下到处追杀赖进国及其家人,殴打赖进国多名亲人至重伤和残废。
李振刚黑社会势力之所以如此猖狂,是与当地司法部门与黑社会团伙相勾结、相合谋,充当黑社会保护伞密切相关的。茂南区法院少数领导和法官,长期与李振刚黑社会组织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实际上已经形成了司法与黑社会合谋,通过操纵执法司法机关,为黑社会提供保护和协助,对诚实经营的商人进行肆意敲诈勒索,罪恶累累,不仅败坏了司法公正,损害国家法律的威严,而且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黑社会犯罪集团头子李振刚恶行累累,恶贯满盈,身上却披着炫目光环:茂名市人大代表。

四、李振刚黑社会团伙的组织情况和活动范围。

李振刚黑社会团伙是以李振刚、杨亚宾、冯正锋为首,其打手数十人,其中有十多名打手长期在盘据在广州华威达酒店包租多间客房,主要在广州天河区一带活动,专门对诱骗受害人设局开赌、借高利贷,威逼受害人出具现金借据,并以黑社会手段及通过法院起诉等方法追讨黑债。为首分子李振刚、杨亚宾、冯正锋的住处和联系方式见所附。
李振刚多年来与当地法院院长严德、法官和当地公安的杨强、茂港区刑警队赖队长、程彬等腐败分子勾结一起形成一个极具实力和强大的黑社会集团,还长期养有一帮无恶不作的打手,里面还有不少曾伤害人致残和命案在身的狂徒,李振刚等黑恶势力集团多年来以各种各样的罪恶手段至使一大批茂名地区的建筑和经商企业家倾尽家产无家可归,正处在水深火热当中,恳请政法机关予以重视,责成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依法严厉打击黑社会组织,惩治有关司法腐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威严,维护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

此致

检控人:谢建雄
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信成南街13号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
1)李振刚,男,广东茂名市茂港区坡心镇谭板圩人,现住在广州市体育东路都市华庭C座16楼AB房,联系电话:13316088088。
2)冯正锋,男,住广东茂名市茂港区七迳镇。联系电话:13825068988。

受过以上团伙逼害的人请将具体材料发到这里:

hxmmdb2009@126.com
 
谢建雄所有在广州所做的工地上面说的都是事实。很多电白的老乡都在那里打过工。
 
冰山一角
 
发挥媒体的的监督作用。
千万不要嫁希望于我们的市与县级的人大和官员!
 
花20万美元找泰仔作了就行了,一了百了。手脚干净,绝无手尾。我认识的一些潮汕人都喜欢这样干。
 
QUOTE(龙山名 @ 2009年01月14日 Wednesday, 01:44 PM)
转自http://0668.cc/index.php?showtopic=117928&st=80茂名市某检察长是电白公安贪污腐败的保护伞。电白公安的违法乱纪与茂名市某检察长也有非常直接关系
我叫谢建雄,是茂名市电白二建八分公司经理,我要以我受害的亲身经历揭露以李振刚、杨亚宾、冯正锋等为首以暴力手段进行敲诈勒索,危害一方,作恶多端的黑社会团伙。该团伙以专以设局开赌、放高利贷为名,专门诱骗企业老板设局开赌放高利货,然后以各种精心设计好的手段变本加利,并施与暴力、胁迫等手段对一时无法偿还高额利息的借款人对所欠利息出具借现金的借据,以造成借款人多次向其借现金的虚假事实,在拿到这些高于本金十倍几十倍的所谓现金借条之后,再通过茂名市茂港区法院作为民间借贷案件进行起诉,借司法手段将受害人财产进行掠夺,从而达到敲诈勒索的目的。为了揭露他们的罪行,现将亲身受害经过陈诉如下:
一、我实际借现金330万元,被强迫出具共借2040万元现金的借据。 建筑施工项业进入2004年后,已经到了竞争极其恶劣的时代,多数工程在承包施工前要先借钱给甲方启动项目然后再垫资施工等等,已经是行业内的潜规则。我所承接的几个项目同样因业主资金链中断,项目无法正常施工,工人工资无法如期发放,起哄闹事打架是时有发生。其中有我承包的位于天河北的耀中广场写字楼项目便是矛盾突出的项目之一,在面对工人工资和材料款的双重压力下,甲方又拖欠克扣工程进度款,项目几乎在停工状态。正值此时,一个叫冯正锋的人,透过我工地的排架工介绍与我开始接触,说如能把晓港湾工地的铝合金门窗的工程分包给他安装,他便愿意借给我部分流动资金,帮助我解决林和西耀中广场项目目前困境。在与冯正锋交往的一段时间里,他表现出对我极其热情、豪爽,并时常关心着我公司的情况,其专业和巧妙的伪装和精心设计的布局,使我对突如其来又热情豪爽的新朋友没有了任何防范意识。当时也使我很是感动,于是我就同意将晓港湾项目的铝合金门窗工程分包给他施工,同时于2005年9月16日,在广州市东山宾馆停车场我接受了冯正锋借给我的100万元,又于2005年9月27日在东山区五羊新城接受冯正锋借给我180万元,该两笔借款共280万元,同时并分别出具了两份现金借款借条。此后不久,冯正锋突然对我说该两笔款是从别人那里转借的,要我按月息20%计算,否则马上还款,当天还带来了七八个非常凶悍的打手,对我凶狠地说如不即时还款又不接受他们的条件,将对我不客气,此时我终于明白了他们想方设法来接近我的真正目的,我一介企业人实在没有预料到会出现这样的事情,无奈之下我只好将2005年10月份和11月份的高额利息,在广州五羊新城凯旋华美达酒店,把利息写成借现金XX元,分别向他出具了于2006年10月27日和10月30日的借现金60万元和50万元两条借条。
2006年1月份,冯正锋又突然告诉我,他实际借给我的280万元是李振刚的钱,要我把借据转到李振刚名下,并说借据转给李振刚名下后,可下调利率,李振刚另外还可以再支持我50万元周转。在他们的强迫下无奈只好又将借款转到我从未谋面的李振刚名下。于2006年1月27日,冯正锋把我带到李振刚在广州体育东路都市华庭的家中,李振刚要我把原来为冯正锋写的四张借据,分别按原来的时间向李振刚出具四份内容相同的借条,借条的具体借款时间和内容为:2005年9月16日借款人民币100万元、2005年9月27日借款人民币180万元、2005年10月27日借款人民币60万元、2005年11月30日借款人民币50万元。当天李振刚又另借给我50万元,我同时向他开具一张50万元的借据。以上五张借据,由冯正锋签名担保。就这样通过偷梁换柱,我原来实际三次共借330万元,现在变成了五笔共借440万元现金。上述五笔共440万元产生的利息和利息产生的利息额成倍地增长,作为建筑企业跟本无法产生如此高额利润来偿还这些象滚雪球似的利滚利借款,我多次找冯正锋和李振刚希望他们能体谅我的难处,降低利息或终止高利息容我限时分期偿还,但他们都不同意,同时从此开始天天派人跟踪和胁迫我每个月都要向他出具“今借李振刚 XX元现金”的借据。到2006年8月份,五笔款利息滚到1048万元。2006年8月26日上午十点左右,李振刚又一次把我叫到他在都市华庭的家中,迫使我将2006年1月至8月共八个月的利息共计1048万元写在一起,出具“今借李振刚现金1048万”的借据。我当时拒绝签字并诉说我的难处希望能得到理解,李振刚就恶狠狠地威胁我说:“不写就别想走出这个门,你就在这里住下吧,我会好好招待你的。”他们指使打手威胁、恫吓我,限制我直到当天下午4点长达6个多小时不让我离开,我无奈只能按李振刚的要求写给了他。至此,我原本借李振刚330万元就变成了借他现金共1488万元,这笔款项仅9月份一个月的利息就高达257万元。于是,李振刚又派人到我家门前拦截和威逼我,要我去他家写9月份利息的借据,无奈我于2006年9月28日在他家中又写了向他借257万元的现金借据。10月份的借款利息高达300万元,我又被迫于2006年10月30日写了向他借300万元的现金借据。 就这样,我原本只借李振刚330万元已变成我向李振刚共借现金2040万元。李振刚不仅一次又一次派人跟踪、威逼我,迫使我一步一步陷入他们罪恶的圈套,而且还多次带人到我承建的天河林和西路工地阻挠施工和闹事,派打手到处追杀我,到我家威胁我家的人,我被迫不得不躲藏起来。 二、李振刚团伙是个有精心策划的固定犯罪模式的黑社会组织。
2006年11月30日,李振刚拿着我写的前述8张借条分八个案向茂名市茂港区人民法院起诉,茂港区法院立案后于2006年12月1日向我送达了八个案子的起诉状和诉讼材料,案号分别为(2006)茂港法民初字第364号及365号、366号、367号、368号、369号、370号、371号(详见附件起诉状、借据、传票)。2006年12月12日左右,冯正锋打电话给我说,茂名市茂港区法院经办法官已来到广州黄埔大道华威达酒店,要我马上去见他们,并且说:他愿意对起诉进行调解处理,利息部分他可以大幅度让步,保证在800万元以下将这几个案子调解好。当晚九点,冯正锋把我带到广州华威达酒店,见面后,李振刚随即发威只字不提利息让步的事,而是威迫我立即还款,还说茂港区法院的严院长及法官都在此,如果我想与他对抗,他们将以诈骗罪随都可以拘捕我,严院长及法官们还在现场一边做笔录一边说,要是不及时还款就将我的案件当成诈骗案处理,一判下来就是十几年。李振刚与他的打手们就不断威逼我,还用硬物隔着厚厚的电话本不断捶打我身体的重要部位…,灌我喝冷水混啤酒,不喝就一直打,喝了几个小时不给上厕所,很让我心的是严院长及法官们竞然一直都在帮声及观看。到了天快亮时,又逼我带路去我位于天河东路信诚花园15楼的家,其目的是让打手们知道我家人的住处,从而威胁我和我的家人。在上车的过程中,李振刚对我进行拳打脚踹。在去我家的路上,我被挟持在李振刚和冯正锋之间,后面跟着一台车,坐着李振刚的打手们。到了我的住处,李振刚要我开门,我没有带钥匙开不了门,李振刚又指使打手在15楼对我拳打脚踢,但由于我真的没有钥匙,实在无法进门,他们又把我拉回酒店,限制我直到我在他们预先制作好的笔录上签了字才准我离开。我浑身多处受伤,后去天河北路侨怡苑医院检查治疗了多天才好转。李振刚一伙八、九人还于2007年正月初九闯到我老家,威胁我年近八旬的老父,并多次派打手到我家砸我家房门,使我家人处于极度的恐慌和危险之中。 李振刚是一专门设局开赌放高利贷,杀人放火等黑恶势力头目,曾因设局开赌放高利贷给茂名人赖进国,他们用同样的手段从赖进国那里掠夺了几千万后,赖进国公司已基本破产,余下的欠款已无力偿还,于是李振刚便带领十几名手下到处追杀赖进国及其家人,并至赖进国多名亲人重伤和残废。后来赖进国随后报警向茂名市公安局求助,茂名市公安局即成立专案组并将李振刚等暴徒抓获。并关押一小段时间,但李振刚神通广大花了一笔重金摆平了主管他案件的相关负责人员后,被无罪释放,同时还与本案的主管和执法人员结成兄弟,不但使自己免去了牢狱之灾,还贡固了他们的实力从此更是无恶不为,可怜的受害人赖进国就公司破产,还有多名亲人重伤残废,投诉无门的结果。〔此案件的相关情况茂名市公安局应有详细资料〕 从上面的事实可见,李振刚黑社会团伙有着精心策划、蒙骗性和危害性都非常大的诈骗勒索犯罪模式:首先,由李振刚黑社会团伙诱骗暂时资金有困难的工程老板或商人高利借款,然后,以黑社会手段威逼借款人对一时无法偿还的高额利息开具现金借条,最后,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通过司法起假借司法手段追讨所谓现金借款,达到其敲诈勒索的目的。据了解,李振刚黑社会组织以上述同样的手段,敲诈勒索过的受害者有过百人之多,敲诈勒索的对象主要是茂名籍从事建筑业和从事贸易的商人,如果想调查李振刚侵害的茂名地区的受害人的状况和他们的受害经历,只要到茂名市茂港区法院民事庭查一下,就可以看到以李振刚名义起诉的案件多达几十件,可以看到李振刚怎样以黑社会手段勾结法院敲诈受害人的基本情况。 李振刚等恶势力团伙利用其与有关执法司法单位的关系,勾结相关执法司法人员,操纵执法司法等国家机器对诚实经营的商人及老百姓犯下的种种恶劣行径,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影响执法司法的公正及国家机关的威严。黑社会恶势力性质犯罪集团头子李振刚恶行累累,恶霸一方,身上却笼罩着一道道眩目的光环:茂名市人大代表,这便是黑势力向权力机构渗透寻求保护伞的又一铁证。
三、李振刚黑社会团伙的组织情况和活动范围。 李振刚黑社会团伙是以李振刚、杨亚宾、冯正锋为首,其打手数十人,其中有十多名打手长期在盘据在广州华威达酒店包租多间客房,主要在广州天河区一带活动,专门对诱骗受害人设局开赌、借高利贷,威逼受害人出具现金借据,并以黑社会手段及通过法院起诉等方法追讨黑债。为首分子李振刚、杨亚宾、冯正锋的住处和联系方式见所附。 二年多来,李振刚黑社会组织在到处追斩我,恐吓我的家人、我得东躲西藏不敢露面。过着无家可归和非人般痛苦生活,茂港区法院也曾以我在电白县第二工程公司任八分公司经理为由,查封了电白二建八分公司所有的工地,同时还查封电白二建工程款 2400万元。后来由于证据不足未果,目前,我已被广东省茂名市茂港区公安分局以诈骗罪拘留在茂名第一看守所,12月20日又到广州我司前财务家,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进入并搜家后把人抓走,至今也没有收到茂港区分局的任何通知和说明,公司的业务无人打理,公司员工无法安置,工人职工反映激烈,潜藏着巨大的社会稳定隐患。 李振刚多年来与当地法院院长、法官和当地公安的一些腐败分子勾结一起形成一个极具实力和强大的黑社会集团,还长期养有一帮无恶不作的打手,里面还有不少曾伤害人至残和命案在身的狂陡,李振刚等黑恶势力集团多年来以各种各样的罪恶手段至使一大批茂名地区的建筑和经商企业家倾尽家产无家可归,正处在水深火热当中,恳请公安政法机关立案侦查,依法严厉打击,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特揭发以上情况。 此致 检控人:谢建雄 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信成南街13号 附:犯罪嫌疑人联系方式 1)李振刚,男,广东茂名市茂港区坡心镇谭板圩人,现住在广州市体育东路都市华庭C 座16楼AB房,联系电话:13316088088。 2)冯正锋,男,住广东茂名市茂港区七迳镇。联系电话:13825068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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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那么多钱你还怕他们干吗啊~~!你可以叫省里面的人办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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