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要明白这是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拒缴社会保险费时的强制征缴措施。按照《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 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二\从社会保险费的性质来看,它属于一种国家强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交纳的具有保险性质的、劳动者为保险受益人的保险基金,由国家作为基金投资人占有、使用并保值增值,劳动者只享有社会保险的期待权,只在退休、失业、患病等法定情形出现才实际享有权益。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社会保险费由国家强制用人单位缴纳,因此在国家和单位间形成一种行政管理关系,在行政征缴关系中,劳动者仅是国家规定的受益人,不是征缴关系中的权利主体
三\目前上面要求我们是借给单位来补交,这在他们政府发文是没有错误的!但是我们的单位如果没有交就是违法的了!还是违法再违法!单位叫我们借也是合法的!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是强制方式就是违法的!
4\我们本来就没有义务去交单位这个部分的社会保险!
5|如果是借,但是单位的债务怎样处理,大家必须要有手续!还有目前是中心财政合计中心记帐,这些借款能够当债务入帐吗?因为上面有规定了,学校再不能举债开支了!如果不能入帐,以后谁承认啊!这是最基本问题!也是最简单问题!
6\有好多农村学校的老师能够有这么多经济交吗???希望有经济能力的老师考虑一下农村老师的处境啊
7\综合上面所说
这个问题是非常容易处理的!
大家不借就是了,上面自然会解决,不要怕什么,因为政府和有关单位都是违法在首先的!
二\从社会保险费的性质来看,它属于一种国家强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交纳的具有保险性质的、劳动者为保险受益人的保险基金,由国家作为基金投资人占有、使用并保值增值,劳动者只享有社会保险的期待权,只在退休、失业、患病等法定情形出现才实际享有权益。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社会保险费由国家强制用人单位缴纳,因此在国家和单位间形成一种行政管理关系,在行政征缴关系中,劳动者仅是国家规定的受益人,不是征缴关系中的权利主体
三\目前上面要求我们是借给单位来补交,这在他们政府发文是没有错误的!但是我们的单位如果没有交就是违法的了!还是违法再违法!单位叫我们借也是合法的!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是强制方式就是违法的!
4\我们本来就没有义务去交单位这个部分的社会保险!
5|如果是借,但是单位的债务怎样处理,大家必须要有手续!还有目前是中心财政合计中心记帐,这些借款能够当债务入帐吗?因为上面有规定了,学校再不能举债开支了!如果不能入帐,以后谁承认啊!这是最基本问题!也是最简单问题!
6\有好多农村学校的老师能够有这么多经济交吗???希望有经济能力的老师考虑一下农村老师的处境啊
7\综合上面所说
这个问题是非常容易处理的!
大家不借就是了,上面自然会解决,不要怕什么,因为政府和有关单位都是违法在首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