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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yajin

学前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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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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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

  经费:国务院各级政府负责统筹

  草案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政府关于教育经费的预决算以及学校收支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布。

  在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提出明确目标的基础上,规定对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收取学费,并逐步免收杂费。

  资源:教师工资应不低于公务员

  草案规定,城市公办学校教师晋升高级职务,应当具有在农村等经济欠发达地区任教一定年限的经历;新聘任的教师应当到农村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学校任教一定年限。公办学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相应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将学校分为重点和非重点。

  安全:不得聘用被判处徒刑的人

  草案规定,设置学校时应当确保选址安全,并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判处徒刑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工作人员。学校和教师应当按照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违反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增加或者删减课程。

  收费:向学生发放资料不得收费

  草案规定,向学生发放教科书以外的其他书籍、资料,不得收费等等。

  对学生的考察,应当综合考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情况;学校不得自行或者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联合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

  不得以任何名义编排设置重点班,不得因个人特征歧视学生,不得违反规定开除学生。
 
这东西在点白是没有用的.
 
QUOTE(用户已消失 @ 2006年02月26日 Sunday, 09:59 PM)
就是忽悠你们电白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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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就算上面有政策.我们也有对策.等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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