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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妈妈唐慧诉永州劳教委终审胜诉 共获赔2641元 (1人在浏览)

海洋区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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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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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长沙7月15日电(记者匡滢 林洛\) 今天上午9点,唐慧案二审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唐慧胜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对于上诉人提出的书面道歉申请,没有法律条款予以支持,故法院予以驳回。对上诉人提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和要求永州市劳教委赔偿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1641.65元予以支持。

今年1月,唐慧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永州市劳教委赔偿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1463.85元,书面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4月12日经公开审理,当庭判决驳回唐慧的诉讼请求。唐慧向湖南省高院提出上诉,5月15日,省高院受理该上诉案。
 
错与对,就凭领导一句话。
 
哇,2641元。好多钱啊。
 
李修蛟律师
#唐慧案#7月2日唐慧案二审庭审后,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兼永州市公安局长、永州劳教委法定代表人蒋建湘竟然说再不劳教唐慧就是失职。今天唐慧胜诉了,说明永州劳教唐慧违法,证明蒋建湘局长劳教唐慧才是真正失职。请失职的蒋建湘局长辞职,同意请转。
 
无法无天的劳教委,大陆人的悲催。
 
劳教制度发明于毛时代,游离法律之外,成了公权力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法器,应该废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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